故障的路燈彷彿和星光相呼應,一閃一閃的。
他注視著她認真的側面,明明不曉得她什麼時候才要走,他卻仍然等待著。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她終於停筆收工,一回頭,見到他,愣住了。
「咦?」她睜大眼睛,十分驚訝。「你在等我?」她問。
他站起身,只是冷冷地道:
「走吧。」
「哇,你真的在等我!」她趕緊將東西全塞進包包裡,然後慌忙跟上他。「我都沒注意,不好意思。幾點了?已經兩點了,天哪!真的很對不起。」她急得連聲說,來到他身旁,由於太匆忙而顯得有些手忙腳亂。
林想歌走下河堤的階梯,一直看著前方,直到走到門前停住,他才啟唇道:
「……因為是週末。」
「嗄?」她不懂。
「你不用跟我道謝。如果不是放假日,我不會這麼做。」言下之意就是:如果是平常日,他就不會理會她,他又不是什麼特別好心的人。
聞言,她卻眨了眨眼。
「喔……」在停頓幾秒之後,她上前一大步,站到他面前,非常肯定地說道:
「不,就算明天要上班,副班長絕對還是會在三更半夜陪我。」
他一怔。
「我不……」
「因為你就是這種人啦。」她愉悅地笑說著,超級篤定的語氣,然後跟他道晚安,背著包包上樓去了。
林想歌看著她的背影,想要反駁,卻已錯過時機。
想著自己根本不是她說的那種人,他進到臥房。隔天,他睡得比較晚,雖然從中午開始樓上就有些聲音,但他還是度過平靜的一天假日。
那日夜晚,他像平常一般,在晚上十一點左右就寢。凌晨的時候,卻因為聽到開門聲而醒來。
開門的聲響雖不至於吵到人,但是他一向淺眠,比較容易醒過來。他一看時鐘,四點半;他坐起身往窗外看去,外面依然黑濛濛的。
一個人影走向河堤,那是郭凝純。
……就算穿著再怎麼像男人,她畢竟還是個女的。
他就是沒辦法當作沒看見。
雖然很不甘願,但他終究還是起身走到浴室,很快地盥洗之後,拿起外套出門。
他們兩個居住在同一個地方,倘若真有什麼事情的話,能夠幫她的也只有他,知道有其不安全性,他就不能當作不曉得,若有那萬一,他會覺得自己也必須負責任.別說是不相識的近鄰,何況他們還曾是同班同學。
因為郭凝純走路比較慢,沒多久,他就看見她的身影。他並未立刻上前,只是在同樣閃爍的路燈下保持距離的跟在後面。
前面的人似乎沒有發現他跟在後面,他想這樣也好。走著走著,卻忽然發覺自己這種行為不就很像應該防範的跟蹤狂?簡直跟她一樣了!雖然他完全不是那個意思,不過這種行為實在很奇怪。
因為這樣,當前方的郭凝純好像感覺到什麼似地止住腳步,他也不自覺地停下;在看見她要回過頭之際,他反射性地想要走避,隨即想到自己並不是在做什麼壞事,真要躲起來會變得更怪異,結果這個遲疑只是讓他僵硬地定在原地。
對於那天她所說的——有些事情就是對方不知道才敢做——此時此刻的他,有著極深刻的體會。
她半轉過身,視線落在他身上。
「咦?我已經盡量放輕動作了……我把你吵醒了嗎?」她一臉抱歉。
他別開眼,雙頰微微發熱,不懂為什麼自己會感到困窘。
「不……」並不能算是她吵醒的,他道:「是我自己要早起的。」
她瞅住他,好像在思考什麼,未了,她道:
「你今天要上班呢。」然後露出笑容。「我說的果然沒有錯吧?」
「什麼?」他一時沒想到她上次的結論,微頓之後憶起,不覺抬手掩住口,掩飾那種不知該如何應對的困窘。
奸像看出他的困窘,她沒有再說什麼,只是喜悅道:
「這裡的日出很漂亮喔。」
「是嗎……」他也不知道該回答什麼,只覺得自己果然似乎做了件沒必要的事。
她朝他走近,最後站在他面前。
「謝謝。」她直視著他的雙眼說道。
他怔了怔,沒有回話。
「副班長,你真的……是個溫柔的人。這是你的優點,你遠比你自己所想像的還要溫柔喔。」她說。
他沒注意到那個很漂亮的日出,倒是看見她那被日出照射著的,一臉的輕柔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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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想歌打工的便利商店就在她家附近。在同一學區的商店打工,會碰上小學或國中同學,應該是很正常的事;每次走進電動門之前,郭凝純都在心裡這樣告訴自己。
她想和林想歌「巧遇」,卻又有點擔心他認為她是故意的。
其實她真的很常到便利商店,因為她很愛喝飲料,但是自從她知道林想歌在這裡打工之後,她覺得自己定進這家店的動機好像真的變得不單純了。
連她自己都搞不清楚她到底是故意還是無意,大概兩者都有吧!
傍晚才下過雨,外面騎樓的磁磚地被踩得髒兮兮的,郭凝純遠遠地便看見為了維持門面整潔,林想歌正拿著拖把在外面拖地。
有只黃色卷毛小狗躺臥在店門前的行道樹下,一見她走近就昂首吠了聲。
她因此嚇了一小跳。看著那狗,她覺得有些眼熟,慢一拍才想起是那天她餵食肉包的小狗。
它變乾淨了。
「你,等一下。」聽見林想歌的聲音,她又吃驚了一下,抬起臉看過去,只見原本在拖地的他正注視著她。
「怎……怎麼了?」她有些緊張。該不會是自己的故意被看穿了吧?人果然不能做壞事。
林想歌雙手手掌抵在拖把桿頂,道:
「自從你上次餵了它之後,它就在我們店門前不走了。」郭凝純一呆。
「欸。」她垂眸望住那原本髒兮兮的小狗。
「雖然我和其他店員輪流照顧它,不過一直這樣也不是辦法。」林想歌說道。
「……是……是我害的。」她想起曾經看過的一本漫畫,主角也是在路上看見被棄養的狗,書裡面說,如果沒有想要養它,就不要對它好,因為它會很失落啊。
「我、我會負起責任。」她對林想歌說道。是她不好。
「你要帶回去養?」林想歌問。
「不……我不能養。」哥哥的氣管不好,小能養有毛的動物。郭凝純彎下腰,摸摸小狗的頭。「不過我會去找願意養它的人。所以,不好意思,麻煩你再照顧它一陣子。」她站直身後,朝他鞠躬,也是為自己惹出的麻煩致歉。
「……不是我,是我同事喜歡狗,我只是順便幫忙。」林想歌撇開臉道,繼續拖地板。
雖然他這麼說,但她知道他人很好的。郭凝純嘴角揚起。
第6章(2)
她拍下小狗的照片,接下來的幾天,她努力向自己認識的人詢問,甚至是認識的人所認識的其他更多的人,還在社區公佈欄貼廣告,希望有人能夠領養。
事情並沒有很順利,雖然有想要養狗的人,但他們想要的卻是可愛漂亮的寵物,而非流浪的雜種犬。
這之中,她被人放過幾次鴿子。今天也是。和人約了星期六,在大太陽底下等了幾個小時,卻都沒人來,她才終於開始想,自己大概又被晃點了。
「嗯……」低下頭,從包包裡拿出一本筆記本,翻開某一頁,用筆在上面做記號劃掉一行。
忽然有個陰影擋住她,她抬起臉。
「喂!」騎著腳踏車、車停在她面前的,是林想歌。
因為今天實在太熱了,該不會是幻覺吧?由於曬太陽曬太久了,她頭腦脹脹的,並沒有馬上回答。
只聽那個可能是幻覺的林想歌問道:
「你站在這裡做什麼?」這裡好像是林想歌要去便利商店會經過的道路。腦海裡首先浮現的是附近的地圖,之後才想到原來這不是幻影啊。
「我在等人。」她說,汗水從額邊滑落。「我有個同學跟我說她朋友的朋友的妹妹可以養狗……」不過看來是不能養了。
「她來了嗎?」他睇著她問。
她看著林想歌。
「不知道。她約十二點。」
聞言,他明顯一愣,不禁對她道:
「現在已經兩點半了。」
「是啊。」她沒否認。「我只是想等等看。」說不定對方會來,說不定啦。
他似乎閉了閉眼,垂眸看著那本筆記,他道:
「那是?」
「這個啊,也許可以領養狗的名單。」她回答,然後又認真對他道:「請再給我一點時間,我會負起責任的。」她滿頭大汗。不曉得什麼原因,他一直看著自己,這令她有些怯縮。
「你……」終於,他開口了,讓她心裡一跳。只聽他說道:「明天星期日,我打工到傍晚……我是說,我跟你一起去找。」
「啊?」郭凝純傻住了。
「兩個人找絕對比一個人找還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