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十二年了!我難道還會在乎你愛不愛我嗎?我只要你娶我!用娶我來證明我的青春沒有虛度、我的追求終於有了結果!」
「一張寫有你我名字的結婚證書並不能證明什麼。我不愛你,甚至連時間都無法給你,如果我娶了你,你依然得一個人過日子。」
林森總是忙的,從學生變成助理教授,當了助理教授之後,又成為繼愛因斯坦之後,全球最偉大的物理大師欽點的研究助理之一。這兩年還不時在歐洲幾所大學講學,他租來的住處,一年有十個月以上空置著……
然而,即使空置著,他也不接受她搬過去當他的室友的請求,不管她為此做了多少死纏爛打的事。就像他的心,寧願一生空蕩蕩在那兒,也不會打開一個縫隙讓她進去……
周又鈴覺得她的心終於被傷透了。
「林森,我是跟在你身邊最久的人,雖然你不愛我,但無法否認我是最瞭解你的人。你的心是鐵做的,不想愛上什麼人的話,就不會愛上,我知道得太清楚了。但如果沒有得到你的心,至少要得到你的人,要是,連你的人也無法得到,那麼,我就非要一個名分不可了!不然,我無法對我自己交代……我會一直在你身邊耗著,直到爛成一堆枯骨……」
「又鈴……」
「放過我吧!林森,你放過我……」她崩潰痛哭,覺得自己不僅心碎了,更痛的是,連等同於性命的尊嚴與驕傲也碎成灰屑了……
那是她對林森最後一次的死纏爛打。對他發過無數次瘋,流過無數眼淚,在最後一次,奏效了。
不是因為她的愛、她的痛苦或她的淚,而是給她十二年的情意,一個結清似的安慰獎,他說,這是他僅能給的。
所以他們去登記結婚。正式成為夫妻的那天下午,他就搭地鐵到倫敦上課去了。他給了她公寓的鑰匙,與他的存摺,卻沒給她他上了鎖的臥室的鑰匙。
然後,那半年,他一直在倫敦,就算回來劍橋,也是待在學校的實驗室裡,連家門都沒踏進一步。她若是想找他,只能打電話,而他每次只能給她五分鐘。
在一個又爛醉如泥的晚上,周又鈴跟一個愛慕她許久的香港留學生上床了。那個可愛的男生第二天醒來就捧著一束花向她求婚,說會一輩子愛著她;而她只是點了根菸,赤裸地坐在床上抽著,以著還不算清醒的腦袋迷迷糊糊地想著,原來,也不是非林森不可……原來,這世界上,除了一個永遠不會愛上她的林森之外,其他都是很輕易就會愛上她的男人。
那是最後一次的試探,她打電話找到林森,對他說:
「我出牆了,跟別的男人上床了。」
「……然後呢?」林森總是言簡意賅。他不在乎她做了什麼,只想知道她找他做什麼。
「那個男人小我七歲,但他說要娶我,已經送了我一顆三克拉的鑽戒、一輛小跑車,這兩天說要買間房子給我。」
林森在電話那頭靜待。
周又鈴唇邊勾起冷笑,笑著自己的癡心妄想。許久的靜默之後,她深吸了口氣,說道:
「我可以跟你離婚,但是,林森,我要聽你一句真話。」
「離不離婚,在於你的方便。不能用來跟我談條件。」
「你……不想回答,是因為知道我會問什麼,對吧?」
「抱歉,我得去開會了——」
「你知道!你知道我要問的是章令敏,所以你不想回答,對吧?」她大叫。
他沒回答,只淡淡說了再見,就掛掉了。
是啊,他怎麼會回答?不管他愛不愛章令敏,對他來說,都不關她的事,所以他一個字也不會跟她說。她怎麼又犯傻了?以為是林森的妻子、是章令敏曾經的好友,就有資格質問那段從來沒機會把暗戀發展為明戀的愛情?
人活到了三十歲,蹉跎了大好青春,卻沒有變得聰明,真是活得太失敗了!
然後,她決定離開英國,找了林森離婚,其實只是為了好好看他。她不知道日後她會飄落在世界的何方,但可以肯定的是,此生再也不容易見到他了。
三十歲以後,她把日子過得很精采!
她交過的男朋友有歐洲小國皇室的王子、南美洲的叢林探險家、埃及的考古學家、美國的知名電影製片、巴西的足球明星,以及更多記不住名字長相的富家公子或知名學者……但她並不快樂。
一天比一天更不快樂。在她四十五歲時,就覺得世間的一切刺激都乏味極了,所以跑到日本,找了個安靜的地方,每天就做兩件事:泡溫泉與發呆,決定餘生就這樣爛掉算了。
不過就算乖乖找了個地方爛著,還是控制不了桃花滿天飛,追求她的男人總會蹦出那麼一兩個。
也好,打發時間尚可。
然後,她就接到了來自於章家的——章令敏生前告別式邀請!
這是個愚人節的惡作劇吧?章令敏怎麼可能快死了?
她跳起來,決定回台揭發這個惡劣的騙局!
……
她周又鈴還活著,章令敏怎麼可以死掉?
可是,她死了。真的死了。掛著完美的聖母面具,直到呼出生命最後一口氣,也沒有拿下。
章令敏,你果然是個狠角色!我敗給你了!
年輕時,她冷笑地認定章令敏總有面具掛不住,露出猙獰真面目的一天;年輕時,她自負地認定她會愛林森一輩子,就算他不愛她,她也要追隨他到死亡那一刻!
章令敏成功了;周又鈴失敗了。
人生沒有如果!就算她周又鈴最後放棄了林森,也不會願意見到林森與章令敏有情人終成眷屬。她會發狂的。
好啦,現在一切一了百了,章令敏與林森,這一輩子是徹徹底底的不可能了。一個死了,一個在天涯飄泊著。
那她,在冷笑完後,又該怎麼辦呢?她還活著,自己一個的活著,怎麼辦呢?
這時,收音機裡突然播放著一首滄桑的歌,由一道沙啞女音唱著——
天 黑了 孤獨又 慢慢割著
有 人的心又開始疼了
愛 很遠了 很久 沒再見了
就 這樣竟然也能活著
你聽寂寞在唱歌 輕輕的 狠狠的
歌聲是這麼殘忍 讓人忍不住淚流成河
誰 說的 人非要 快樂不可
好像快樂 由得人選擇
找不到的 那個人 來不來呢?
我 會是誰的誰是我的?
你聽寂寞在唱歌 輕輕的 狠狠的
歌聲是這麼殘忍 讓人忍不住淚流成河
你聽寂寞在唱歌 溫柔的 瘋狂的
悲傷癒來愈深刻 怎樣才能夠讓它停呢?
天 黑得 像不會 再天亮了
明 不明天 也無所謂了
就靜靜的 看青春 難依難捨
淚 還是熱的 淚痕冷了
寂寞在唱歌/詞:施人誠
艱難鎖在眼眶裡的淚,終於流了下來,卻不知道是在為誰而流……淚,滑入口中,苦苦的,澀澀的……寂寞的歌,還在如泣如訴地唱著……她的人生,也依舊得繼續走下去……很辛苦,很失敗,很孤單,不過,都無所謂了……
後記
好久沒有翻閱詩集了,不管古詩還是現代詩。
詩,一直是我很喜歡的一種文體。它能以最簡練的短句,排列出最精彩的意境,因為如此,我始終覺得「詩」這樣的存在,非常神奇。
雖然我是沒有能力做詩的,但對於那些寫出能讓我起共鳴詩句的詩人,我總是無比拜服。在正當迷戀時,自然在書局裡不斷搜尋,看到那些人寫的詩集,翻也沒翻,就直接抱回家……當然,有沒有看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書櫃裡的詩集,有的被重複翻閱,都翻得起毛邊了,有的卻還一如剛從書局領養回來的樣子,整本書乾乾淨淨,沒有摺痕、沒有毛邊,頂多只在幾頁令我有感觸的詩句上,寫了幾句感言。
在如今一切依賴電腦的時代,我們需要查找什麼知識,都只需在網上搜尋就能輕易獲得,甚至買書,也有網路書店完美到家的服務。這便注定了實體書店的門庭冷落車馬稀,無可挽回地朝式微的路上走去。
已經很久很久沒有靜下心來捧著一本書讀上大半天了。尤其是詩,這些屬於我的詩集,在屬於我之後,看完的、看一半的、沒怎麼翻的,就堆放在那兒被靜靜遺忘,想想,竟有兩三年沒搭理了啊!
在準備開新稿的那幾天,清理完所有書櫃,找出可能用得著的工具書,也把所有現代詩都找了出來。一本一本翻看,看著曾經在裡頭寫下的感言,也看著每一個摺頁的地方,重讀那幾首曾經讓我深深銘記的詩句。
於是我發現了一個現象——十幾年前曾經令我喜歡到非要背起來,甚至另外抄寫在筆記本裡的某些詩句,如今讀起來有些並沒有太大感覺了,甚至懷疑當年怎會為了這樣的句子感動得半死,甚至為了那首詩而買下一本詩集,對著那詩寫下滿紙荒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