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殯儀館內設置了一處備極哀榮的靈堂。
往生者生前最愛的白色蝴蝶蘭和黃色跳舞蘭鋪成花海擺在堂口,在人生的最後一程陪伴她。
這幾天風大,幾朵蝴蝶蘭和嬌弱的跳舞蘭被吹得翻飛離枝,在地上翻滾著,停停走走像是欲乘風歸,可終究依依不捨。
案上擺著幾樣素果和鮮花,從遺照看來,往生者年輕得令人惋惜。
是的,往生的女孩才十九歲,正是人生最璀璨的開始、最青春美好的年紀。
傳統說法,只要女子在未婚前往生都算早夭,依古禮父母長輩不得送行,甚至移棺火化時,父親還得手持木棍抽打棺木,斥責其讓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不孝。
所以守在靈堂的皆是平輩,少有長輩參與。即使如此,羅家是為宗親大族,場面並不寂寥冷清,只是家族太大,年輕平輩間彼此生疏,互動不多。
不過羅家雖算富裕,可靈堂排場還是過於鋪張,且現場除了羅氏同宗,到場致意走動的還不乏名人後輩—這得歸因於羅家有個豪門中的豪門當姻親。
說姻親似乎太過了,可訂了婚的男女,即使後來天人兩隔、無緣結親,勉強也能算有名分。
時候還早,天色卻漸暗,不久即飄下細細雨絲。
一輛令人側目的黑色勞斯萊斯停在靈堂不遠處,司機隨即下車拉開後座車門,一名虎背熊腰、身材高大的男子先行下了車,手腳利落的撐起一把黑傘,接著一名身著黑色西服的高瘦年輕男子才步下車。
年輕男子身形單薄高,墨鏡遮去泰半的臉,蒼白的臉色更顯出飛揚濃眉如墨,漂亮薄唇的唇色卻略顯黯淡。即使因墨鏡遮掩而無法一覽男子全貌,卻也依稀能看得出是少見的美男子。
男子走到靈堂前上了香後,即走到一旁安靜的待了下來。週遭的人莫不偷偷投以好奇的眼光,只是礙於他散發出的冷漠氣息和一旁大塊頭保鑣的臭臉,沒人敢向他攀談,期間上前說話的只有死者十四歲的妹妹。
男子待了約莫二十分鐘後便離開,這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裡他什麼也沒做,只是盯著堂上相片看。
離去時雨勢變得更大,他稍稍抬起頭看著天空,然後邁開步伐離開。
「方纔那是誰啊?」
「不知道,我這幾天都待在這裡,他每天都大概這個時間來,只是捻個香,然後靜靜的待在一旁,約莫十幾二十分鐘就走了。」
「他不會就是跟雲蘿訂婚的那個富家公子吧?」
「不會吧?不是聽說那個人的身體很差?怎麼可能專程從美國飛回來給她捻香?人家可是豪門貴公子呢!」
「那又怎樣,未婚妻車禍死了,飛回來一趟,捻個香不為過吧?」
「是這樣沒錯,可是雲蘿對那未婚夫似乎不怎麼中意,每一次我好奇的問起,她總是沒好臉色,不是不願意多說,就是涼涼的一句『這麼好奇啊,送妳好了』。」
「是喔?可是如果剛才那高個兒真的是那個傳說中的未婚夫,長得很好看呢。」
「長得好看身體不好有什麼用?沒聽說喔,女人守寡事小,守活寡事大。」
「妳這人嘴巴真壞!」
一群年輕人吱吱喳喳的邊折紙蓮花、邊八卦,渾然沒注意到高瘦男子走向車子的途中,原先緊握著的左手一鬆,有樣東西掉進小水窪。
車子走了之後雨勢變得更大,此時由暗處走出一道嬌小纖細的身影,她走向小水窪撿起了那東西。
平安結—這三年來他一直很寶貝的、隨身攜帶著的東西,他終究還是捨棄了嗎?
看著手中濕答答的編織品,她想起了記憶中的一段對話—
「當你喜歡上一個可能不會喜歡你的人時,你會怎麼做?」
「不怎麼做。不喜歡我的人,我也不要喜歡她。」
「有時候也不是不喜歡,而是不能喜歡。」
「既然知道不能喜歡就不要去喜歡,喜歡了就別再說什麼不能喜歡,明明是簡單的是非題,為何非得弄成申論題。」
看著手中曾被視為寶貝的平安結,女孩眼中的淚水再也忍不住。
不喜歡我的人,我也不要喜歡她。所以呢?羅雲蘿不喜歡他,他也做了明智的抉擇了是嗎?
是啊,這真的很像是顏德君會做的事。
最終他們的緣分就像這條平安結一樣,在他丟棄的時候也結束了。
第1章(1)
七年後。
房裡,一張原木大桌子,一盞高腳照明燈,加上一道嬌小纖細的身影,形成現在這幅畫面—女子的上半身幾乎趴在原木桌上仔仔細細的為圖稿上色。
年輕女子有張清麗甜美的臉蛋,波浪長髮用了一隻鯊魚夾輕鬆挽起,幾撮不安分的髮絲掙脫夾子垂落在香腮兩側。她上半身僅著純綿小可愛,自在又舒適,下半身也只穿了一件舒適的綿質內褲。
畫圖時她講求舒適感,身上的布料越少越好,還曾有一次剛洗完澡忽然靈感一來,連衣服都沒穿就趴在桌上畫草稿,好死不死室友推門而入,彼此怔了幾秒,兩人同時尖叫!
自那時起,她就常被室友嘲笑有怪癖,而她也意識到,總不能把自己的舒適感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吧?要是這樣,她就是名符其實的變態了!於是在自家作畫時她身上起碼有兩塊布,上下各一塊,雖然少少的、薄薄的,但聊勝於無,也代表了她的誠意。
她五官中最出色的一雙大眼睛此時正全神貫注的盯著色鉛筆捺擦過的地方看,她正在為一朵三色菫上色,深紫、淺紫、黑、黃、橙黃色等色鉛筆輪番在十指間交換輪替,很快的一朵栩栩如生的可愛小花在她手中完成。
她站直了身子,退後一步看成果,手機鈴聲也正好在此刻響起。看了下來電顯示,猶豫了兩秒,她歎了口氣,還是接起。「喂,幹啥?如果是要畫稿沒有,爛命一條。」
電話另一端傳來一陣哀怨的低沉嗓音,明明是很男人的聲音,語調卻太過嬌柔。「哎喲,我要妳的命幹麼,我還等著妳救命呢!救命吶∼小香。」
羅澤香翻了個白眼。只要聽到救命兩字就知道和畫稿沒關係,若是遲交畫稿,要喊救命的人是她,不是他。
林志麟是家以兒童出版品為主的大型出版社老闆,也是她的金主外加手帕交,偶爾對方還會搬出「救命恩人」這身份來柔性威嚇她一番!
一個身高近一百八的帥哥是她的手、帕、交?沒錯,不是哥兒們,是手帕交!要說姊妹淘她也不反對。
是的,她的手帕交林志麟先生是個Gay,是個喜歡高大猛男的玻璃圈人。
一想到他讓她救的是什麼命,羅澤香忍不住再歎了口氣,「林志麟先生,你知道本人在趕稿吧?這本兒童繪本再三天就截稿了,我已經熬了兩個晚上。」
「是啊,而且後頭還有和陶瓷廠合作的圖稿,還有編輯們也支持妳再畫一部童書參賽,還有……」
「停∼你要找我幫什麼忙直接說吧!」等他說完她後頭的工作,她怕會自暴自棄的不畫了,因為工作怎麼也做不完。
還說什麼參賽用的童書哩!她這人慾望瘦瘦的、心願小小的,繪圖只是興趣外加餬口,對於比賽拿獎,也許哪天獎盃用純金打造時,她會考慮參加。
「小香,妳真是快人快語!」
「伯父伯母又要約吃飯了嗎?」她這員工真的還滿好用的,除了公事外,三不五時還得充當女友煙幕彈,讓他帶回家遮他家兩老的眼!
「非妳不可嘛。」
「少來!早點向伯父伯母坦承你愛的是男人,就不必不時的找我充當女友。」他也不想想,她真的很討厭騙人,騙了人還不知道有什麼報應等著她呢!
更何況,兩老的逼婚行動可是越來越明顯,她真懷疑自己這顆煙幕彈還能撐多久?不會到時候她還得鞠躬盡瘁的陪他步上紅毯的另一端,當他的新娘,繼續煙幕彈的一生吧?
別鬧了!雖然找個男人嫁,從此以後過著王子和公主的幸福快樂日子不是她的畢生職志,可嫁給同性戀,每天上演我的男人愛男人的戲碼,她一樣也不嚮往。
「給我一點時間嘛。」
「七年前你就這樣跟我說,七年後還叫我給你時間?」她的火氣往上衝。打從七年前在美國最窮愁潦倒的時候認識這廝、他對她伸出援手後,這只「手」就不肯放下了,原因很簡單,他也需要有人對他伸援手!
而她這援手一伸就是七年!她當了七年的偽女友,專陪他回家和父母吃飯用,以掩飾他喜歡男人的事實。
「七年前我可是二話不說就挺妳呢。」他這輩子做過最英雄的事,大概就是撿了羅澤香回家。那時的她欠了房租被惡房東在大雪夜攆出來,而他也正好遇到麻煩。父母去美國探望他,他說好要帶女友回家吃飯,可收了兩百美元的偽女友卻放他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