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差沒揪著他的衣領逼問,事實上,莫柏森很高,就算揪住衣領,她的氣勢也比不過他。
「原來你終於看出來我是在追你啊?」莫柏森似笑非笑的抱胸凝視著她因跑步而顯得紅潤的臉頰,覺得好像一顆鮮嫩欲滴的水蜜桃,教他心癢難捺的直想狠狠咬上一口。
此追非彼追,怎麼他故意要用這種曖昧的口吻說話?
簡直是居心不良!
孫曼凌雙手叉腰,擺出不好對付的姿態。「笨蛋都知道你根本就是衝著我來的,剛才撞到你,我已經說對不起了,你還想怎樣?是不是要索賠醫藥費?」真沒想到莫柏森竟然這麼小氣,這讓她對他的印象更糟了。
莫柏森一貫的微笑著,隱含的意圖深得教人猜不透。「我並不在意你剛才輕輕一撞,那根本沒對我造成影響。」
孫曼凌揚高眉毛,冷冷的打量著他好整以暇的模樣,內心不禁反問難道是她太過敏感,他是單純的跑步而已?
她思索了一會兒,駁斥了是她太敏感的念頭──他們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一個永遠往右邊、一個永遠往左邊,按照並行線理論,絕不會有任何的交集,因此不是她太敏感,絕對是莫柏森存心要找她麻煩!
「那你幹嘛一直跟著我跑?」
莫柏森的笑意更深了,眼底釋出的溫柔也隱約可見。「我追你,這種情況不是很淺顯易懂嗎?怎麼還需要我說明呢?」
孫曼凌不由自主的感覺到一陣寒意自腳底衝上腦門,讓她冷得打了個冷顫。「很抱歉,我不是你那一掛的,根本不清楚你為什麼要追著我跑,你乾脆直接告訴我吧!」努力糾正他曖昧不明的話語。
前陣子莫柏森才剛拒絕了她的好友的告白,難道他改變心意,想透過她來傳話嗎?
假如真是如此,她才不會幫忙呢!畢竟一開始就是他先嫌棄她的好友,對於這種膚淺又肉體派的蠢蛋,她可是相當的鄙視。
莫柏森停了幾秒,像是在思考,最後勾起一抹勢在必得的笑,看得孫曼凌不由得往後退。
他為什麼要笑成那樣?好像將她當作是他的獵物般……真是太可怕了!
「也對,你說得沒錯……」察覺她的動作,他更往前靠近。「這種事由男生來說確實比較好,坦白說,這是我的第一次,連我自己都覺得很意外,所以可能會不太專業……
「事實上,我確實沒有模擬過,因為這種事還是要講求感覺,不然就算練習幾百次,沒感覺依然沒感覺對吧?」
啊啊啊……孫曼凌突然覺得頭頂上飛過了幾百隻烏鴉──他到底是在說什麼?她怎麼有聽沒有懂?他是在說火星話嗎?
「同學,我是真的聽不懂你在說什麼,能不能用白話文再說一次?」她的國文造詣還不錯,簡單的台語也還可以,但翻譯火星文就有難度了。
莫柏森頓了一下,微笑的說:「我喜歡你。」
孫曼凌聞言,沒有羞怯、沒有錯愕,就只有無比的驚恐!
莫柏森依然維持著無懈可擊的笑容,令人看不出他究竟在打什麼主意?
孫曼凌也沒追問他是否腦袋壞了,或是做了什麼打賭才會突然這麼說,當下她只想有多遠就閃多遠,她要離這個傢伙愈遠愈好,最好跟他永不相見,於是她一轉身,立刻拔腿狂奔。
莫柏森是神經病──這是她對他最後的感覺!
真是一場噩夢!上班第一天就作噩夢,還真不是個好兆頭──對於學生時代的事,她壓根就不願再想起,只能用噩夢來形容。
她和莫柏森……已經是往事了!
當初她傻得放入太多的感情,她只能慶幸到最後她回頭是岸,沒有傷得更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唉……怎麼一大早就夢到那個傢伙,真是太慘了。
孫曼凌打了一個大大的呵欠,緩緩拿起一旁的鬧鐘,原本還很得意比鬧鐘早醒來的她定睛一看,差點沒將古董鬧鐘給摔爛──什麼早起!她根本就是睡過頭了。
七點就該醒來,以便有足夠時間準備,給上司留下好印象,怎知鬧鐘居然沒叫醒她!
看到短針指著八點──她驚慌失措的跳下床,匆匆盥洗!
幸好昨晚已準備好今天要穿的衣服及物品,短短十分鐘後,她便有如火箭般衝出家門。
途中買了一個三明治後,急忙跳上公交車再換搭捷運──已經很久沒這麼早出門的她,這四十分鐘內活像是剛參加了一場百米賽跑似的,把她累得半死。
高中畢業後,她一心想考體育學系,無奈在去參加考試的當天出了車禍,試沒考到,反而在醫院裡躺了一個多月。
車禍的後遺症也讓她不得不放棄當體育老師的願望──猶記得當醫生告訴她這個壞消息時,她哭了一整天,可是為了讓家人放心,她很快的振作起來,來年重考,考上一個吊車尾的學校,渾渾噩噩的也混到畢業。
她的長相普通、功課普通,個性也普通,可以說就連人生也是普普通通──一輩子都不可能成大器,除非有奇跡,對此她並無異議。
如果用ABC三種程度來比喻,她不是完美的A,也不是危險邊緣的C,而是中規中矩的B──不上不下,一點也不出色。
B這個程度就是介於好與壞的中間,有點多又不會太多,是非常正常又普通的程度,不會引人注目。
在她的生命中,就只有體育曾經是A的程度,無奈這個A已經遠離她了,再也不可能!
但沒有大起大落的人生,平平順順的過其實也未嘗不好,她本已認命,想在家鄉隨便找個工作就此了結無聊的下半生,但家人見不得她如此糟蹋自己年輕的生命,硬是逼她北上找尋事業的第二春。
唉!除了體育,她什麼都不會,是要如何找尋未來的第二春呢?
她好不容易接受了悲慘的事實,為何不讓她再多哀怨個幾年呢?反正她本來就沒什麼野心,就讓她安安穩穩的過一輩子不好嗎?
奈何她的家人口徑一致,硬逼她至少要再努力個五年,還數落她太早放棄只是懦弱的表現;她不堪其擾,只好包袱款款北上求職。
很幸運的,她北上尋找高中好友,經由好友妹妹介紹進入公司當助理,今天就是她第一天上班。
她這趟北上,誰都沒通知,也拜託好友不要宣揚,就是想靜悄悄的來,五年後再揮揮衣袖不帶一片雲彩的離開──像她這樣的笨蛋,還是回到家鄉會比較安全。
台北這個地方實在是太危險了!
第1章(2)
九點O一分,她踏入公司。
好友的妹妹同時也是她上司的蘇綺思已經坐在辦公桌前,這令孫曼凌十分慚愧。
「總編,抱歉,我遲到了。」雖然什麼都是普普通通,但她要求自己最基本的事一定要做好,如果連遵守上班時間也做不到,那就太糟糕了。
蘇綺思放下咖啡杯,淺笑的望著她。「放心,才九點而已,不要緊,這裡是采美式管理,是責任制,只要你能完成分內工作,就算下午來上班也沒人會說話!
「不過你要注意一下,這裡只有截稿期前一個禮拜才允許加班,八點過後辦公室的燈、空調就會全部關閉;沒辦法,老闆很環保,非常配合政府的政策。
「對了,你先吃早餐,然後看一下我給你的基本工作事項,半小時後,我再帶你去熟悉一下工作環境。」蘇綺思不知道孫曼凌的心事,既然她是姊姊高中時的好友,那她能幫多少就算多少。
至於孫曼凌的私事就不在她的管轄範圍,在商場上打滾多年,她早已學會自掃門前雪──畢竟她又不是菩薩,無法普渡眾生。
孫曼凌這才鬆了一口氣,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慢慢啃食早餐,順便仔細閱讀蘇綺思給她的文件。
她的上司十分細心,除了有工作事項說明外,還有各方面應該注意及應對進退的重點提示,讓她一目瞭然。
前一任助理走得倉促,蘇綺思雖對助理的要求不算嚴格,卻是非常重視「磁場」這個條件,即使有非常適合的人來應徵,若是磁場不合也只能無奈拒絕。
記得那時蘇綺思就曾說過自己和她的磁場非常合,希望她能來擔任助理,既然是好友的妹妹,加上她又急需一份工作,兩人便一拍即合。
她的人生一直都是平平順順的,沒有太大的起伏──好不到哪裡去,壞也壞不到哪裡,總之就是非常的平淡。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這樣的日子太過枯燥乏味,但她卻十分喜歡,因為她有自知之明,她絕對不是那種領導階級的人物,所以心甘情願當個追隨者。
如今她就要追隨蘇綺思的腳步,安穩度過五年後再打包回家。
Butterfly就坐落在東區,原是一家廣告公司,後來以公司為名,創立了近幾年非常流行的女性雜誌「Butterfly」;後來出版男性雜誌,成績也同樣亮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