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又沒過稿?明明文字和設計搭得恰恰好啊!我強烈懷疑這是PQ的陰謀!」順道一提,PQ是他們最大對手雜誌的名稱,Pal Quotient夥伴商數,但他們都故意稱之Pig Quotient。
「我想應該跟PQ沒什麼關係。」安德烈搖搖頭,他自己也深受其害,因此樂於給予解釋:「是總編最近的脾氣不太好。」
山姆大叔摸了摸鬍子,像個先知說道:「大概是陰陽不調和吧?荷爾蒙失調的話,整個人都會不對勁,容易火氣大,淺眠多夢,要找個對象消消火。」
這話讓奧斯卡和安德烈點頭如搗蒜,他們都深深覺得,總編需要談場真正的戀愛,雖然以總編的本錢可以說是要誰有誰,如果黛安娜王妃還活著,也會願意為他紅杏出牆,但在他們眼中看來,總編從來沒有為愛傷風感冒,這樣是不對的,人總是要有失去理智的時候,沒抓狂過的愛情算什麼愛情?
「我的私生活不用你們操心!」法克悠在窗前來回踱步,至少也得忍到季刊完成才能發作,該死的吳夢潔又用那種花癡的眼神看著他,就算她裝得像只小綿羊,他很清楚其實她是大野狼!
話說回來,屬下們的公然批評也讓他醒悟,努力回想上次他交女友是什麼時候?慘了,怎麼有點想不起來?自從他成為總編,成天到晚就是工作、開會、加班,只有在住家和公司來回,生活模式有如老人家,單調到不可思議!
「鈴∼∼鈴∼∼」
桌上的電話彷彿要回應他的惶恐,非常有元氣地響了起來,他看了看來電顯示,是他模特兒時代的好搭檔,麗莎,兩人有過一段情,現在仍然是好友,偶爾會相約出去。
「悠,週末夜有沒有空?」麗莎仍是當紅模特兒,也投資開了幾家服飾店,精打細算,不靠豪門不靠男人,就是要靠自己。
「嗯,應該有時間。」屆時季刊已經發行,他自然有空。
「我們去阿尊新開的那家夜店如何?」阿尊是他們當初的經紀人,現在則是夜店老闆。
「去夜店很累,我不想去。」他已過了那種愛湊熱鬧的年紀,不喜歡太吵太亂的地方,更不想盡情呼吸別人的二手煙。
二十七歲就喊累,這男人該不會走下坡了吧?麗莎打趣道:「那你想做什麼?爬山、賞鳥、打太極拳?」
「我只想睡覺,再見。」法克悠緩緩掛上電話,不顧對方還在大叫:「你說啥?!」
室內安靜無聲,其他人都聽到法克悠的回答,用頭皮屑也猜得出對話內容,但他們不敢發表任何評論,總編的人生正面臨轉型期,是要去跟年輕人比青春,還是跟中年人比成熟,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法克悠對著電話發呆了兩秒鐘,拿起杯子想喝口咖啡,發現已經空空如也。「咖啡沒了。」
「我去泡,可以嗎?」吳夢潔從椅子上跳起來,像個上緊發條的機器人,等候主人指示。
法克悠環顧室內,也只有這丫頭最有空了,其他人都要修稿趕稿,因此他別無選擇地交出杯子。「我要加兩顆糖、兩球奶精。」
奧斯卡狠狠地瞪大眼睛,忘了收斂他最討厭的抬頭紋。「總編不是都喝黑咖啡嗎?」
「改變一下口味不行啊?」法克悠有點胃痛,他想他不該再逞強,年紀大了,是該換點溫和的方式。
「總編真的怪怪的。」安德烈搖搖頭,這不是他認識的法克悠。
山姆大叔點點頭。「可能更年期提早降臨吧,我找他去爬山他也不去,美女找他去約會也不答應,精力無從發洩,身心當然都不健康。」
「你們說人家閒話的時候,可不可以小聲點?」大家都在同一辦公室,法克悠又不是聾子,每句話都聽得清清楚楚,這群活寶簡直找死!
上司都變臉了,奧斯卡不得不從善如流,用緩慢而低啞的聲音說:「可憐的……總……編……生病了……」
「對啊……心病還需心藥醫……」
「我們……都要乖乖的……等著看好戲……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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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日月無光、天地變色的截稿日,週五上午,春季特刊終於發稿了,大家可以喘口氣,趁著午休時間聊聊天,山姆大叔抓著乾女兒問:「小夢夢,你從小就很會畫畫吧?」
「嗯,我喜歡看漫畫,也喜歡畫畫。」吳夢潔帶著害羞的微笑說,心想要是她的「得意之作」被同事們看到,可能連午飯都吃不下去了。
山姆拿出一張放大照片,指著上面的人說:「可不可以幫我多畫幾張?我想拿去裱框,這裡面有我、我爸我媽、我弟我妹、我侄子侄女,我們要畫全家福,當然,還要加上你。」
「好的∼∼爹地!」吳夢潔很樂意接受這項任務,太有意義了。
「真是個乖孩子,等乾爹爬山回來,帶名產給你吃。」山姆摸摸乾女兒的頭,忽然想到一件事。「對了,小夢夢現在有沒有男朋友?」
「沒有……一直都沒有……」她又矮又胖又平凡,哪有男人會看上她?活了二十三年,除了家人和俱樂部的同好們,根本也沒有人想跟她多說句話。
山姆拍拍自己的胸膛,保證道:「不用急,爹地會好好幫你物色,你等著吧!」
奧斯卡祝福道:「小夢夢很可愛的,你的男朋友將會是個幸運兒。」
安德烈也有同感。「溫柔又純情,這種女孩是男人最難抗拒的,要是我喜歡女人,我一定追你。」
「謝謝你們……」就算是善意的謊言,她仍是感動,他們可能還沒真正認識她,才會說這種傻氣的話,對此美麗的誤會她也不便澄清。辦公室裡只有總編瞭解她的底細,但他從未洩漏她的秘密,為此她深深感激,就算他對她有再多鄙視和不屑,他仍是個正人君子,不枉她如此迷戀他啊。
法克悠坐在自己的辦公桌前,一邊看書一邊吃飯,完全不加入話題,只是在內心暗哼,如果連這瘋婆子都找得到對象,他一定可以突破瓶頸,沒錯,就是這樣,他要跟自己拚了!
一天終於又過去,下班時間一到,奧斯卡和安德烈都約會去了,不過不是他們兩人,而是各自跟不同的人,這對冤家還是不肯給彼此機會,誰知道他們要千山萬水相繞到何時?
山姆大叔也有行程,他要搭夜車南下,跟山友們去爬山、拍山,希望有天能出山嶽寫真集。
晚上六點,只剩法克悠和吳夢潔,她其實沒什麼事做,只是總編不走她也不走,她喜歡這種同進同退的革命情誼,即使是她一廂情願也好。
「你怎麼還不走?」法克悠已經無聊到在瀏覽拍賣網站,對那些衣服鞋子香水卻提不起勁,他已經擁有太多,更何況他長得帥翻天,穿路邊攤牌子也一樣好看。
她抬起頭,羞澀一笑。「我想多吸收一點時尚文化,這麼多雜誌我都看不完呢!」
他實在不想面對這一切,但眼睛自有主張,眼睜睜看著一個戴著黑框眼鏡、穿著運動服、髮型有如小丸子的女孩,正在翻閱過期的「MQ雜誌」,這畫面如此不協調,就像人生,荒唐的時候為多。
「嗶嗶!嗶嗶嗶!」他腦中的理智線警鈴大響,終於在刺激過度後中斷,失控的他拍桌站起,對天大喊:「我受夠了!」
是的,他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山不轉路轉,路是人走出來的,他就不相信他改變不了這命運!
「啊?」吳夢潔被嚇了一大跳,總編是怎麼了?他再也無法忍耐她這個腐女,決定把她辭掉嗎?
他指著她大罵:「你每天都在傷害我的眼睛,嚴重影響我工作的情緒,你知不知道對一個愛美的人來說,這有多麼痛苦煎熬?」
「對不起……」她沒想到自己的外觀會造成如此大影響,她真該死!
他走向她,二話不說抓起她的手。「走!」
「你要我走?」今天是她的末日嗎?她不能再待下去了嗎?他就這麼等不及要把她丟出去?
「沒錯,跟我一起走!」
「一起走?去哪兒?」黑暗中出現曙光,她願隨他到天涯海角,手與手之間的溫度那麼燙,她以為自己會昏倒,但她捨不得,她要多感受一下這美好。
「我要把你弄成稍微可以看的樣子,不然我怕我哪天把你丟出窗外。」況且這裡是三樓,丟下去可能沒什麼用,不死卻殘,反而麻煩。
原來如此,原來她是如此礙眼,她又自作多情了一次,可悲至極。
「不……我不要……」她的聲音虛弱,抽回手的力氣卻不虛弱,寧願放棄他的體溫,也要先保護她自己。
「你不要?」他的嘴角微微扭曲,這丫頭好大的膽子,竟敢跟他說不要?普天下哪個女人會拒絕他?就連男人都難以招架,莫非他的魅力對她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