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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頁     寄秋

  聽到這裡,萬氏覺得她的頭更痛了,因為自己不僅「拿」了繼子之物,連元配的也沒放過,偷偷眛下幾件。「先忍一忍,世子剛回府也得適應適應,他在外頭吃了不少苦,難免性子暴躁了些。」

  「娘,那要忍到什麼時候?好歹給個准話,剛一回來就這麼鬧騰,還給人活路嗎?咱們府裡沒住人的院子那麼多,隨便挑一處也能入住,為什麼非要我們住了多年的院子,這不是存心欺負人。」憑什麼要她搬,她才是明月閣的主人。

  宋明月心裡氣憤著,認為寧知秋無理取鬧,事有先來後到,她住了就是她的,誰來搶都沒道理。

  因為那是除了主院的世子正屋,唯有皇上欽點的世子能入住,她和諾兒都不夠資格。

  「很快,不用急。」

  看來,不下手是不行了。

  為了兒子和整個國公府的富貴,她不能有絲毫猶豫,該斷則斷,不留後患,她等了二十來年不是為了為人作嫁。

  目光驟地一狠的萬氏握緊手中的藥包,陰冷眼神和其兄對視一眼後,她輕輕一頷首。

  「說,你和那位明月美人兒是什麼關係?」

  絕對不尋常。

  嘴角噙笑的華勝衣輕擁住妻子,低頭在她鼻上一吻。「我聞到一股好大的酸味,是食物發餿了嗎?」

  「哼!我就是吃醋怎樣?身為你的妻子我還無動於衷的話,該哭的人是你。」寧知秋在丈夫的懷中一掙沒掙開,她氣呼呼地往他手臂上一擰,結果他不痛她先痛了。

  太硬了,他的肉。

  「是,娘子說的是,全是為夫的錯。」她這吃味的模樣真可人,越看越有趣,百看不厭。

  「少糊弄我,別以為嘻皮笑臉的我就會把此事揭過,要不是有你的兵在場,她都要投入你的懷抱哭訴我這個人有多惡毒,居然連你送她的如意簪都要搶。」真是把自己當號人物了,眼兒生媚、含情脈脈的抹淚,當她的面勾引她的男人,她沒學容嬤嬤給她插上幾針已是心存厚道了。

  「如意簪……我送的?有這回事嗎?我不記得。」華勝衣裝傻。

  「你不記得有人記得,要不咱們再找美人兒聊聊,問她這簪子是幾時送、為什麼送,我度量大得很,絕不會計較你的前塵往事。」絕對不會只是計較,一定把那些舊帳一條條算清楚。

  知曉她的性子絕對是敢說敢做,華勝衣好笑的將人抱緊。「沒什麼,只不過我曾跟她定過親。」

  「定過親還叫沒什麼?!」柳眉輕輕一揚高。

  他聲音漸冷,「本就沒什麼,我們打小定的娃娃親,若無意外的話會結成夫婦,但我十五歲那年犯事了,怕受牽連的她在我下獄的第十日退了婚。」

  那時的他還很天真,以為很快就出去了,先皇是他姑父,德太妃又是最疼他的姑姑,父親是最有權勢的輔國公,就連未來岳父也是當朝宰相,誰敢真的拿他涮刀,不給這些貴人面子?!他頂多關上幾天小小懲戒一番罷了。

  誰知給他第一個打擊的便是宋明月,她親自到牢裡哭著要他放過她,她不想嫁給一名罪犯,他會毀了她的一生。

  可笑的是退了親之後,她居然沒退回當年的訂情信物,反過來搭上華諾衣,持著該信物再度和輔國公議親,他被流放的那一天,她和華諾衣正重新交換庚帖,人來人往的城門口竟無一人來送他,他是被拖著離開的。

  「然後嫁給你弟弟?」這麼荒謬的事也做得出來。

  「是的,從此她如願以償的當起令人羨慕的國公府少夫人。」華勝衣語帶嘲諷,不齒其水性楊花的行徑。

  「她長得很美。」美人通常都能耍點小脾氣而被容許,人的雙眼只看見美的事物,沒人會在意美人身後的醜陋。

  「我不覺得。」一張臉皮而巳。「真不心動?」她下手更重的改掐腰肉。

  「不及你,她眼睛不及你好看,膚色雖白卻不及你透亮,顴骨太高額頭闊,不好;你纖穠秀致,她胭脂抹得太紅,不及你不點而朱,滴露凝霜紅。」她在他眼中唯一不滿意的是太瘦。

  華勝衣幽亮的眸子落在她微微隆起的前胸上,將滿十六歲的寧知秋還在長胸,只是長得慢,小碗倒扣的大小。

  不過比起前兩年好多了,她十四歲才來癸水,那時的胸是平的,長髮往前一撩真的分不清前後,是這幾年來慢慢地調養,多喝些溫補的湯湯水水,這才顯出女子搖曳生姿的體態。

  成親以後的每一天,小夫妻倆就像正在吐絲的蠶兒,越吐越多越纏綿,緊緊纏成一個繭,分不出誰是誰。

  若說沒有感情是騙人的,他們早就相識,又比一般人往來親近,只要再多點相處時間,何來不心動。

  感情是處出來的,誰說他們之間無情。

  連著五個不及,每說一個不及中知秋的嘴角便揚高一分,越揚越高的笑靨止不住,她眉眼飛舞。「看來夫君心儀我已久,我在你心中就沒有一點不好。」

  男人吶!還是會說話討人喜歡,瞧這嘴多甜,多敲打幾回,棒槌似的男人也會開竅。

  有一點不好,心眼太小,不過為了皮肉著想,華勝衣沒說出口。「是垂涎你甚久,不然怎會急吼吼的娶你為妻。」

  認識的女子中,唯有她眼中沒有野心,懶得只想過安逸的日子,不與人爭,該吃就吃,該睡就睡,天塌下來推高個子去頂,她笑看風景就好。

  雖然他常被她惱得很想拆了她一身懶骨頭,可一到休沐,總是待不住營中,不由自主的又回到流放村,或劈柴、或練武的待在院子,等著時不時從牆頭那邊探出的小腦袋。

  她讓他有「回家」的感覺。

  「分明是把我當槍使,保護你不受後娘覬覦。」她是盾牌,專門擋繼母的不懷好意。

  「覬覦?」華勝衣語氣危險的靠近。

  寧知秋噗哧一笑,水眸亮如黑玉。「啊!用錯詞了,是對你心存不軌,當她看到你還活著的眼神,好像見到鬼似的錯愕不已,我差點當場就噴笑了,你到底有多討人厭呀!」

  當初他擇她為妻的理由已經不重要了,管他是防後娘為他擇一門「重體」的婚事,還是不願後娘安插自己娘家人在他身邊,如今他們都是同一條船上的人,不同舟其濟只有翻船的分,生與死同繫一線。

  所以她能做的是讓他順心,他過得好,她自是高枕無優,大樹底下好乘涼,他站得穩她才有濃蔭。

  唉,上了賊船了,不想被剁了當人肉包子就一起當賊,掄起刀子殺後娘去。

  有仇報仇,無仇練拳腳。

  他成了別人的眼中釘,她還笑得出來,這女人……真是招人恨。「你也不賴,聽說你一臉驚嚇的數銀子,泫然欲泣的逼走哭得梨花帶雨的妯娌,引得下人一陣憐惜。」

  能把柔弱無依扮得無人起疑,那也是她本事,滑溜得像泥鰍誰也捉不住,反而濺了一身泥。

  她面有得意的裝羞,「誰?是誰出賣我?我身邊有內奸,我只是拿回該我的東西,天底下想佔我便宜的人尚未出生。」

  「你的?」口氣真大。

  寧知秋把眉一挑,「別忘了你當初給我爹的聘禮單子寫著「傾我所有皆為聘」。所以你連一根頭髮都是我的,更遑論你名下所有值錢之物,那都是我的,我把它拿回來天經地義。」

  不動還不知情,一動才知繼婆婆有多貪,國公府的中饋已握在手中了仍不知足,還把手伸長到繼子的私產裡,一點一點的拿,螞蟻搬家似,讓她望著空空如也的庫房,真的傻眼。

  無語問蒼天呀!好歹也留下點什麼當「陪葬品」吧!堂堂世子爺「身後」孑然一身?這事若傳出去多叫人唏噓。

  「嗯,說的有理,是不能便宜他人。」當年他已經為一時衝動付出代價,誰還敢再來踩他的頭就是自尋死路,最好的防守是攻擊,出其不意。

  華勝衣一回府鬧得那一場便是先聲奪人,以霸氣的氣勢強勢回歸,一是震懾膽敢搞鬼的下人,他回來了,仍是昔日狂妄張揚的京城小霸王,他們小心點,別與他作對,犯在他手上有他們好果子吃,二是逼出藏在暗處的魑魅魍魎,促使他們再動手,只要動了手,就不愁沒理由人要想死不怕沒有機會。

  寧知秋順著接話,「聽娘子的話大富大貴,我這麼懶的人是不會讓自己吃虧的,所以你要聽我的。」

  他一笑,眼中滿是謔色。「給你根竿子就順勢往上爬,我可以放心了,身手嬌健。」

  「放心把我丟進狼群?」她不滿的一瞪眼。

  他忍俊不禁。「誰是羊,誰是狼你心裡有數,我還真怕你胃口太大吃撐了,任何看得見的活物都生吞入肚。」

  「你娶我不就為了讓我來當凶獸,將一隻隻扭曲變形的肥羊吞了。」她有自知之明,她最擅長的是耍陰招。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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