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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吉人

  第一分浪漫來得詭譎,第一分感動來得突然,但都已狂猛地引出她內心深處的情悸與律動,那種震撼至今仍熱騰騰地在她胸懷不曾退去。

  袁采芯兀自緩緩道出心境,而一開始說不想聽的男人,則聽得入神。

  「後來,在你送我回家的一路上,我持續故意跟你唱反調,我其實看得出來你很想把我推下車,來個眼不見為淨,但你終究沒有棄我於不顧,努力壓抑你原本就敗壞的情緒,努力忍受我的喋喋不休和惡作劇;然後我的腳受了傷,愛擺臭臉的你,臉上竟然出現了慌張和關心,這又再次深深震撼了我。雖然你拉高我的腳查看傷口時的舉動很粗魯無禮,可是我不能否認,那分關心是你給我的第二次感動。」

  「都過去的事了,不要再說……」聽到這兒,他心間洶湧異常,為了這陌生的情緒,他居然,慌了。

  很慌。

  「讓我說完。」現在不說,以後想說也沒機會說了。

  這些話他是該聽明了,並一字一句好好地收進心裡去,否則她留著也沒用,當嫁妝也太委屈她未來的新郎。

  她執拗地說下去,不過她特意省略與他共度的那一夜他在床上由冷血動物變身為溫體野獸,百分百熱情的真實男人,讓她印象深刻回味無窮的部分。

  成為他情婦之前的每個午夜夢迴時,她會膩在柔軟被窩裡連聲歎息,想他、想他、想他;而在成為他的情婦之後,她更無可抑制地只想好好愛他、愛他、愛他。

  如今,這些感動與激情,在他絕情「拆伙」之下,都該收的收,該藏的藏,該埋的,也不該獻寶似地再掏出來講了。

  「交惡」在即,那綺麗的部分就隨風遠去吧。

  「然後,我們說好的,以後路上相見別相認,可是在迎風飛簽名會上,你卻主動站出來認我,我當時心情很亂,甚至很無奈,說不出原因的,你又給我了一次感動。後來你被我逗笑了,為了留住你的笑,從此我深陷了,我愛上你了。」

  結果,落得如今這步田地……她所為何來?是種的什麼因,所得到的果啊?

  早知如此,當初她怎能任自己被浪漫的感動給催眠,認為她有足夠的魔力和能耐牽引冷情的他一步步朝她走來,給她一分她最想要的愛、最期盼的關懷?

  她是傻瓜。他說得沒錯,她是傻瓜。

  飛蛾撲火般地愛上他,而他自始至終只在乎肉體歡愉,堅拒她進入他的心房。

  「謝謝你告訴我這些。采芯,請你相信我,我並不想傷害你。」

  「無心之過往往傷人最深。雷昶毅,你聽好,我確確實實被你給傷了,我好痛。」幽暗眼神半是控訴、半是寂寥落寞;她要讓他明白,他是扼殺浪漫和愛情的劊子手。

  「采芯……」她黯然神傷的模樣狠狠揪疼了他的心。

  為了這個一向被他視為燙手山芋的女人心疼。

  「采芯,你過來。」他距她只有三步之遙,卻不肯直接走向她。

  她愣了愣,心裡犯著嘀咕,雖不高興,仍乖乖地走向他,然而她的第三步都還沒跨出去,整個人又驀地被他一把揪到懷裡去。

  他是怎麼了?怎會把一個好好的、活力四射的陽光女孩搞成這樣?

  無聲自問著,他的心似飄流在海浪中,載浮載沉,尋不著方向。

  「你只要告訴我,我曾經感動過你嗎?你曾為我動過心嗎?」垂死掙扎,她妄想聽他說一句好話,給她一句鼓勵性的、足夠讓她拾回一點點自信和自尊的好話。

  雷昶毅,說吧,她會洗耳恭聽並銘記在心。

  「我……」在她殷切地等待中,雷昶毅神情一變,雙眉緊蹙,急於在茫茫記憶裡搜索與她相處時的點滴,末了,仍為一無所獲而無法回答她的問題。

  「雷昶毅,你贏了。」她的熱切眼光,終究……因他的慣性無語而陰沉了。

  無心的男人是多情女人的天敵。

  一聲聲采芯、采芯、采芯,喊得那樣深情,實則是世上最絕情。

  他今天的每句話都像把鋒利的刀,一刀一刀刺得她深又痛,她極度震驚,萬分痛楚,可是她不想哭,一點也不想。

  淚水可以在眼醫發難,也可以在鼻腔內流竄,唯獨不願讓它從眼眶裡淌下,這是她僅存的倔強;在他面前,除了這一丁點倔強,她什麼都沒有了。

  他輕而易舉打動她那麼多次,她戰戰兢兢追隨他那麼久,這一切的一切,都成了令人最難堪的諷刺。

  什麼都沒有的人,卑微地接受被對方拋棄,然後自己認栽了事。

  這是她唯一的選擇。

  第9章(1)

  分了,真的分了。

  他走了,她也走了,兩人都回不來了。

  毅居不再有他,更不再有她。

  雷昶毅從沒想過,與一個女人做清楚的切割與了斷是這麼撕心裂肺的痛……

  現在,飽嘗過思念苦楚的他,只想大醉一場,瘋狂地喝個爛醉。

  不曾如此心痛過,思緒也未曾如此紊亂過。

  為了個女人。

  為了個他第一眼就清楚知道自己並不喜愛的女人。

  雷昶毅,你究竟怎麼了?你發生什麼事了?

  四季寒暑尚未完整流轉一圈,為何你的心態全都變了、不同於以往了?

  你真的被那個叫做袁采芯的女人迷住了嗎?

  那個衣著暴露、非將大部分雪白肌膚亮出來給人觀賞不可的、整天對著你喋喋不休、野心勃勃想掠奪你的愛的女人,怎麼會是讓你害了相思的菜?

  不,不會,不會的!

  他不需要相思,只需要遺忘。

  「要不要再來點小菜?」雷念白一接到堂哥喝酒的邀約,驚為奇聞,趕忙推掉所有約會,立刻前來作伴,希望與堂哥一起喝個痛快。

  「小菜?」雷昶毅三分醒七分醉,半瞇著眼,意識已被酒精覆蓋得差不多。

  「對,再來幾盤小菜,肯定喝得更爽快。」雷念白招來女服務生,詢問菜色。

  「有碗糕嗎?」半攤的雷昶毅突然插嘴問道。

  「碗糕?沒有……」女服務生以奇怪的眼光瞧著這位八卦新聞滿天飛的男主角雷昶毅,心想原來他是個大酒鬼啊,竟然來pub問人家要碗糕,堪稱史上第一個。

  「沒有碗糕,日子怎麼過呢?」雷昶毅搖頭大歎。「念白,這間店服務不好,連最普通的碗糕都沒賣,做什麼生意啊!我們換別家去……」

  「啊?」雷念白大驚。「沒有碗糕,日子很好過啊……堂哥您有何高見?」

  「天下第一美味,碗糕小姐當之無愧!你們懂不懂啊……」雷昶毅喃喃醉語、不知所云,說罷,執起桌上酒瓶,仰頭猛灌!

  「喂!堂哥,這樣喝會死人的!」雷念白嚇一跳,趕緊搶酒瓶。

  堂兄弟倆開始搶酒瓶大戰,然而,當雷念白成功搶下酒瓶之際,雷昶毅也二話不說地咚一聲,很瀟灑地倒地不起。

  這下可醉得徹底了。

  雷昶毅,你——不需要愛情為自己人生加持的大男人,心煩失態為哪樁?

  不就是為了她……袁采芯!

  她忘了,刻意忘了。

  忘了那時是怎麼同雷昶毅道別,事後又是怎麼搬出「毅居」回到原先的住處。

  沒有苦不堪言的心痛,只有滿懷的失落。

  這陣子,藉著工作忙碌和下班後的風花雪月,她的日子照樣過得快活。

  會吃會喝,會笑會鬧,她袁采芯便是這般瀟灑豪氣的女子。

  經過一場單戀,繞回到原地,她依然是那個最引以為傲的自己。

  縱使,夜深人靜時,偶有幾滴不速之淚會強迫性地造訪她的臉,她仍舊堅強帶著微笑入睡,絕不被寂寞和空虛感給擊潰。

  縱使,同事們因不必再整天盯著她而感到鬆一口氣,但他們對她寄予太過的同情和憐憫目光,卻常讓她誤以為自己是全天底下最悲情的女人。

  她不喜歡這樣。

  所以她帶頭瘋,帶頭玩,要讓他們知道,她不是只脆弱的軟腳蝦。

  強顏歡笑是病態,卻也是堅強的表現,她自信很快就可以度過這段失戀低潮。

  雷昶毅算什麼,她才不稀罕!

  「采芯,我替你帶來伯母煮的雞湯,你下了班趕快回來吧。」

  週五晚,袁采芯本來跟同事約好吃完飯要去跳舞的,史威平的一通電話頓時又教她陷入兩難。這傢伙簡直拿雞毛當令箭,明的是他應袁采芯父母之托前來探訪她,暗裡是他藉機想來糾纏。

  討厭的是,他要來也不直接到公司載走她,每次都要守在她住處門口等,是唯恐人不知他喜歡站崗喔!

  嫌她名聲不夠臭不夠爛,要來雪上加霜就是了。

  哼,不管,今天她不上當,也不心軟了。

  他愛守門口,就任他去守。她要去跳舞,跳到筋疲力盡才回家!

  看他有沒耐心等到天亮,隨他!

  原來,放棄一個愛不到的男人並不如想像中的困難,這遠比擺脫一個自己不愛的傻瓜癡情漢還簡單得多。

  「我跟同事有約,沒打算下班馬上回去,你有事想走就先走,不要等我了。記得把雞湯留著。」袁采芯句句無情,卻沒忘記父母特地為她準備的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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