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再次提出交友要求,感覺就像現實人生的寫照,他已不存在我的世界卻還想做朋友。也許是有罪惡感,因為他傷了我的心?也許是友善的招呼,因為他閒著也是閒著?說真的我不想知道,拜託就不要理我,讓我孤單的發霉下去吧。
感情路上要回頭真的很難,即使只是做普通朋友,如果我離婚了(挺難的,因為結不了婚),應該打死也不會再婚,苦過一次就夠了,天曉得一個人需要多大的勇氣和信念,才能讓自己的心再次赤裸裸的展露在兇手(誇飾語,也就是讓你傷心的那個人)面前?我想那也許就是愛的力量,OK,我承認我沒有愛的力量,我是膽小鬼阿婆。
關於分手又復合這件事,在我模糊印象中只做過一次,發生在前前男友(No.8)身上。那天因為他突然把我壓倒吻住,拒絕他好像很無禮……好啦,其實我也很享受,所以我們就一吻復合了。但上次分手的問題還是沒解決,他的個性還是讓我無法忍受,尤其當他說女人要以男人為中心,在我心中掀起狂濤駭浪,立刻決定再分手,管他多會接吻,關我屁事!
結論:分手復合一定得想清楚,重蹈覆轍只是浪費生命,沒練過的小朋友千萬不要學啊。
最近密集的夢見他,我也不懂為什麼,認識十八年了(我的媽啊,每次嚇到都要喊聲媽),早就明白有些事無法勉強,尤其是感情。夢中情節總是他突然對我熱情有加,讓我受寵若驚,以為自己是在作夢,夢中夢太無奈,醒來當然發覺還是夢。
都一把年紀了不容易掉淚,只是難免感慨,不敢相信自己會這麼長情,難道我除了曾愛過還是正愛著?現實生活中,除非哪天我跟他獨處時,忽然發生大地震、大爆炸,給我一個機會大表白,否則我大概會一直壓抑到死吧。
OK,悲觀到此為止,做人要正面思考,所以嘿親愛的,謝謝你的存在,讓我有個人愛。
交往的時候我覺得我並不愛他,只是因為他對我太好,我才跟他在一起,然而不到兩個月時間,他先熱後冷的速度太快,至今我仍不明白原因何在。分手之後我並不覺得我愛他,只是當時以為他會是我最後一任男友,以為我不用再尋尋覓覓,以為這就是我的結局。
轉眼間過了三、四年,我一直是單身,不好也不壞,不快樂也不痛苦,單身對我來說跟呼吸一樣簡單,我可以輕易的單身到老死,這麼說來他還真有可能是我最後一任男友。
好幾次他試著要跟我聯繫,就像普通朋友一樣問候,我卻怎麼也做不到,我仍有受傷的感覺,胸中彷彿有個硬塊,誰都不能去觸碰。也許是我不夠成熟,無法平心靜氣、雲淡風輕,也許我該學著原諒和放下,才能得到解脫,才能再次去愛。也許我曾經愛過他,但我不自覺?我不知道,也許我不想知道。
I don't wanna talk about it……how you broke my heart……每種心情都有適合的歌曲,此刻我只能輕哼這首歌,我真的不願談起,你是怎麼粉碎了我的心,請保持沉默吧,我的舊愛。
有時覺得我的人生很無趣,大多時候都是獨處,畢竟我是寫小說的,而且我有自閉症(誇張語,但我真的很愛獨處就是了)。有時覺得我的人生超豐富,愛恨情仇我都嘗試過,去過很多地方玩,做了很多想做的事,而且越老還越迴光返照。
十八歲時的我簡直是個林黛玉,二十八歲的我則是憂鬱症治療中,現在都快四十歲了,我反而變得快樂健康許多。年輕時我活在生存危機中,總怕下個月沒錢付房租,現在老了也不是什麼富婆,還是繼續租房子,但有點積蓄可以撐,可以養貓狗,可以去旅行。
基本上我一年寫八本小說,差不多夠我生活,也有時間休養。截稿前總是暗無天日、六親不認,交稿後就是完全放空,飄飄蕩蕩,一年中如此起落八次,還有些貓狗雜事要處理,還有爸媽和家庭要照顧,也難怪我的白髮特別多,比起同輩可說是白髮魔女。
我是自由的,也是寂寞的,我知道這是我應得的,因為一切都是我做的決定,我對我的人生並不感到後悔,我品嚐過、經歷過許多事物,也許太多了一點,導致懷念時都很混亂。
我從未讓任何人真正走進我內心,我不明白為什麼,可能我就是需要孤獨、習慣孤獨,即使這不是很健康的狀況。我知道我需要戀愛,但我也能接受單身,現在是我生命中的秋天,我變老了、懶了、麻木了,對於愛情,我感覺如此疲倦,對於生活,我只想得到平靜。
晚上難得看個電視新聞,說是周傑倫和蔡依林並沒有要復合(七點整當真沒啥新聞可報是吧),可惡,這樣他們幹麼相約打保齡球呢?這樣我的人生還有啥意義可言呢?好啦,事實上沒這麼嚴重,是我的感情生活太枯燥了我承認。
仔細想想,周董跟那麼多女生傳過緋聞,我實在捨不得酒令吃回頭草,但看來看去又沒有誰比他們更相配,唉為什麼他們不是愛情小說的男女主角,那就一定會在一起、一定會幸福快樂呀!奇怪了別人在吃麵我喊什麼燒?改天把他們寫進小說好了,圓我的一場夢。
雙J戀曾是我的美夢和理想,而今看他們都還沒找到真愛,害我一整個好感傷、好心疼,這兩人真的都是好孩子(說得好像我跟他們很熟一樣),拜託月老還是愛神賜給他們良緣吧,能在一起也好,能各自去愛也好,別虛度了這大好青春呀!
某天聽編輯小倫說,我的小說之前有在萊爾富販賣,不是小本的是大本的,還是特別項目,一時間阿婆芳心大亂,跑了三家店總算看到那感人的畫面,但店員冷冷地告訴我說不能拍照。天啊∼∼就連作者本人都不可以嗎?當然我不敢表白身份,要是店員說擺了很久都賣不出去,叫我一顆脆弱的心何去何從?
又有某天,為了配合書展活動,我遠從蘆洲跑去台北城的出版社簽名,簽了兩個多小時,非常之認真和用心,雖然字丑無比沒得救。因為我覺得書價不便宜(基本上我是不買書的,快來追打我吧),除了簽名和日期,我還畫了可愛貓(其實是虎)頭,寫些英文小語或虎年賀詞,再畫幾顆小愛心,希望讀者大人花錢花得有價值,又怕圖文太多變得很亂,唉作者的一片苦心誰能懂?
總之呢,有買書的各位朋友都是好人,好心一定會有好報的,祝福各位善心人士頭獎中不完,愛你的人和你愛的人剛好是同一個,世界和平,溫情滿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