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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金萱

  湯雖是罐頭湯煮出來的,但是濃度、鹹度皆適中,加上他又適度的添加了一些新鮮的食材和辛香料,讓人完全吃不出那是罐頭湯的味道。

  不過,真正讓她覺得有職業準準的卻是他煎的牛排,軟硬適中又多汁,加上他調配出來的醬汁,這盤牛排真的可以端出去賣了。

  「我也在餐廳裡端過盤子,廚房裡的師傅教了我不少絕活。」莫天與微笑道。

  「你也在餐廳裡端過盤子?」她看向四周高檔的傢俱,語氣中充滿了不信。

  「我並不是一開始就住在這種房子裡,以前的我很窮。」他老實告訴她。

  「我很難想像。」

  「妳根本用不著想像,因為妳親眼看過。」

  「不要再說那些你拿不出證據的話出來,因為我根本就不相信你所說的話。我甚至連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夏心寧覺得好荒唐。最荒唐的是,她竟然還坐在他家裡與他共進午餐!

  「我姓莫,莫天與。」他第一次向她介紹自己。

  「很好,現在我更加確定我們根本就不認識,因為我從沒聽過這個名字。」她說得信誓旦旦。

  「那是因為我們我從沒有告訴過妳。」

  「那是因為我們根本就沒見過面。」她堅信。

  「不,妳見過。」他又再度露出令她費解的神情。

  「什麼時候?如果真的有,你就說出正確的時間地點呀。」她放下手中的刀叉,咄咄逼人的盯著他。

  「十年前妳仍住在陽明山的時候,我每天都會到妳家去送報紙。」莫天與輕歎一口氣,終於公開謎底。

  夏心寧難以置信的瞠圓了雙眼。

  「你是棒球帽?」她脫口叫道。

  「妳是這樣叫我的嗎?」莫天與微微一笑。

  夏心寧遏制不住驚愕的緊盯著他看,簡直無法將眼前這個充滿魅力與自信的男人,和當年那個長得哏竹竿一樣又瘦又長,總是戴著一頂棒球帽將臉遮去一半的送生聯想在一起。

  那個時候,偶爾她早起陪爸媽在庭院裡把散步當運動,就會看見他騎摩托車送報紙來。偶爾她在家,也會遇見前來收報費的他。

  她想起來了,她的確請他吃過她的生日蛋糕。那天他來收報費的時候,剛好碰到朋友來她家幫她辦慶生派對,所以她在拿錢給他的同時,也拿了一塊蛋糕請他吃。

  這件事對當時的她來說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沒認真去想,根本就不會記得。

  就像他對當時的她來說,也只是一個喜歡戴棒球帽。長得又高又瘦的勤奮送報生而已,並沒有太多的記憶。

  不過有件事她倒是記得很清楚,那就是大哥嫌棄開了兩年的車子想換輛新車時,爸爸曾生氣的拿大哥和他比較過,要大哥看看人家想想自己,因為他和大哥同年,卻靠自己賺取學費和生活費,一毛錢也沒向家裡要過。

  這一點讓她聽了之後覺很佩服,所以之後每次看見他時,距離近她就會說聲「你好」,距離遠她則會對點頭微笑。

  原來他的名字叫做莫天與,她終於知道了。

  「你……」欲言又止,突然不知道該說什麼。

  好久不見嗎?還是你後來怎麼沒來送報了?抑或者關心他現在在做什麼,好像很成功,賺了不少錢。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莫怪乎,俗話說十年河東轉河西,莫笑窮人穿破衣,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十年後穿破衣的人會不會變成自己。

  想當年的他,只是一個窮苦的送報生,而今卻家住信義豪宅。

  反觀她,以前住在仰德大道上的陽明山別墅,現在的她卻連個落腳處都沒有,因為連租屋的套房都被大火給燒了,果真風水輪流轉呀。

  「抱歉,我不該隨便幫你取外號。」她終於想到自己該說什麼了。

  「我那時候的確每天都戴著一頂棒球帽。」莫天與不以為忤,微笑回道,很開心她竟然記得他,還替他取了一個這麼有趣的名字。

  「紅色的。」她說。

  「黑色的。」他糾正。

  「現在我能確定你沒說謊了。」第一次,夏心寧對他露出微笑。「你的帽緣永遠都壓得低低的,讓人看不清楚你的長相。如果我那時候看過把帽子摘下來的你,我一定能夠認出你。我對記人的長相很有一去。」

  「如果我知道妳有這項專長,我當初一定會把帽子摘下來,讓妳記住我帥氣的模樣。」他開玩。

  「你當初根本長得像竹竿,哪來的帥氣?」在輕鬆的氛圍裡,她忍不住揶揄他。

  「那麼現在呢?」他微笑的凝望著她問道。

  「很帥。」她不吝惜讚美。

  「有沒有帥到讓妳願意嫁給我的程度?」

  「差不多。」她笑出聲,把它當玩笑。

  「意思是,如果我現在跟妳求婚的話,妳會點頭答應?」

  「我會考慮。」她已經開始笑不可遏。

  「什麼事這樣好笑?」莫天與疑惑的問道,不懂她究竟在笑什麼。

  「我從來不知道你是一個這麼幽默的人,如果知道,我當年一定不會只跟你說『你好』這句話。」夏心寧笑著對他說。

  莫天與蹙起眉頭,終於明白她以為他說求婚是在跟她開玩笑。

  「我是認真的。」他目不轉睛的瞅著她。

  夏心寧微笑的回視著他,一臉好奇的表情。

  「妳願意嫁給我嗎?夏心寧。我是認真的!」

  她的反應是,整個人呆住。

  ☆☆☆☆☆☆☆☆☆☆  ☆☆☆☆☆☆☆☆☆☆

  送走來學鋼琴的學生後,夏心寧一個人呆坐在琴房裡,腦袋裡一片紊亂。

  一整天,她不斷地想起莫天與跟她說的那兩句話——妳願意嫁給我嗎?我是認真的!

  認真的?問題是,她怎麼想都像是個玩笑呀。

  其一,他們可以說才剛剛認識而已,對對方根本一點都不瞭解,至少她是如此,而他卻突然跟她求婚,這要怎麼當真?

  其二,即使他真是認真的又如何?他根本不瞭解她現在處在什麼情況之下,還以為她仍是十年前那個無憂無慮的千金小姐。倘若他知道她現在的處境,他還會說他是認真的嗎?

  其三,他什麼都不知道,卻說他是認真的,這種認真誰敢相信啊?

  即使如此,她始終無法忘記他在說這話時,臉上認真的表情。

  第一次有人向她求婚,還是個有錢的型男大帥哥,讓她不由得芳心悸動。可是她卻不得不想,促使他向她求婚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因為愛?這太可笑了。

  因為錢?她一貧如洗。

  因為美色?以他的條件,她相信他絕對會有更多更好的選擇。

  所以答案到底是為了什麼呢?她想來想去只想到一個,那就是因為同情。

  他說他看見她站在早餐店裡工作時很震驚;他還說他覺得她天生該受人寵愛,一生華服,無憂無慮;他更說這種想法一直根深柢固的存在他心裡,所以他難以接受她變成現在這樣。

  因為難以接受,所以只好想辦法幫她恢復往日面貌,而以他現在的能力,絕對有辦法幫她,所以他才會決定要娶她、要幫她,而這不是同情,又是什麼呢?

  胸口悶悶的,她討厭被人同情的感覺,真的很討厭。

  「心寧,妳要走沒?我要打烊嘍。」老闆突然推開琴房的門對她說。

  「我要走了。」她急忙回神,起身點頭。

  背起皮包走下樓,夏心寧這才突然想起自己的窘境,她所有的家當就只剩下身上這些東西,其他全都在昨晚付之一炬了,今晚她要住哪裡呢?

  真是太誇張了,她竟然該煩惱的不煩惱,盡去煩惱些無關緊要的事,她究竟在幹什麼呀?她懊惱的歎了一口氣。

  這下好了,今晚她要住哪裡?露宿街頭嗎?還是要花個幾百塊找間廉價旅館住一晚?重點是,她今天也不過才賺幾百塊而已,連住旅館的錢可能都不夠支付,她今天到底是為什麼而忙呀?

  她雖然很感謝臨心接到一通餐廳工作的朋友要她臨時代班兩小時的電話,讓她可以從莫天與那裡脫逃。但是現在想起來,她逃命似的離開他家的反應,根本就比當面拒絕他還要讓人難堪。

  她中午到底發了什麼神經,為什麼要逃跑呢?他對不會從此以後不再理她,與她形同陌路?

  想到這兒,她的心不知為何突然沉鬱了下來。

  「老闆,我先走了。」

  走到一樓,她向老闆揮手再見,然後有氣無力的推開店門走出去,然後,呆住。

  莫天與坐在停放在騎樓下的機車上,對著她微笑。

  他起身走向她,臉上的微笑讓他整個人帥到不微。

  夏心寧無法不注意有好幾個剛從補習班下課的高中女生,就站在不遠處,帶著花枝亂顫的亂笑,竊竊私語的看著他,這讓她莫名其妙的有點小不爽。

  「嗨,下班啦。」他來到她面前,笑看著她。

  他眼中只有她的感覺,突然又讓她有點小開心。

  「你怎麼來了?」她問。

  「來接妳下班。」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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