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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樓雨晴

  一頭狼,活不了一千多年。

  「沒關係,可以和寧夜一起結束生命也很好。」臨江笑得很釋懷。

  本來就是因為他們的生命長短不一,他才要等她、尋她,現在不用等,也不用找了,他們可以手牽著手一起離開。

  到了地府以後,他會求閻王老爺讓他轉世成人,這一千多年來,他沒有做過壞事,應該可以和寧夜一樣當人吧?只要他們都是人類,那月老就沒有理由不給他們紅線了。

  他們可以一起來到世上,一起找到對方,一起——

  他回首,目光與她相接,十指交扣。

  一起,牽手白頭。

  【全書完】

  番外篇

  番外之一 <皮夾>

  「寧夜,要記得幫我買皮夾。」

  基本上,臨江的物質需求很低,通常都是她觀察到他需要什麼,自行替他添購,只要是她買給他的,他就會很高興,倒是極少主動要求什麼。

  月初時,他突然提及想買皮夾,也難怪她意外了。

  過沒幾天,又提醒她第二次,可見他真的強烈希望擁有一個皮夾。

  不過——他要皮夾做什麼?

  他平日出去工作都是鑰匙拎了就走,了不起她會固定在他褲子後口袋塞張紙鈔,不過通常都沒有機會使用,證件什麼的也都是她在收放,那……他要皮夾究竟有什麼實質用處?

  既然被要求了兩次,向來該是很急著要,於是她利用一天進市區去時,到百貨公司選購,並且認真地過濾品牌,挑選質感和款式。

  這是他第一次強烈渴求的東西,她不希望輕率地選擇。

  晚餐時間,皮夾交到他手中時,他顯得很開心,嘴角整晚都掛著笑。

  這件事情過後的幾天,她送午餐過去給他,因為住處離他工作的地方近,有時他會回來吃午餐,有時則是她煮好送過去陪他一起吃。

  問了他幾個同事,對方指了指坐在棧板旁的身影。「贏又在看你的照片了吧,他只要一有空,就會拿皮夾出來看。」

  「皮夾?」好像抓到什麼關鍵字了。

  「喔,就上個月底吧,我們幾個人中午吃飯打屁,聊到彼此的另一半,就順手拿皮夾出來照片交流一下,他那時候表情好像有點悶,都不說話,於是我們就安慰他:『大家對你家寧夜都很熟,知道她漂亮又體貼,這個話題你不必參與。』然後過幾天,他就有隨身攜帶皮卡的習慣了,當然,我們都知道他沒有炫耀的意思,不過異空間就偷偷躲起來看照片的舉動,還是閃得我們眼睛好痛。」

  終於領悟前因後果的朱寧夜訝然失笑。

  大家都瞭解臨江那種樸實的性子,哪會懂得與誰比較或炫耀,只是單純覺得很鬱悶,發現原來可以把女朋友的照片帶在身邊,大家都知道,只有他沒想到,他也想要隨時都可以看到她。

  她悄悄走到他身後,探頭瞧見他帶在身邊的,是她大學社團的照片,都快有十年歷史了。

  她很少拍照,家裡有的照片不多,大部分都是團體照,獨照幾乎是沒有。

  那天晚上入睡前,她順口說:「你下次排休時,一起出去走走吧!」

  「好啊。」寧夜開完刀後,調養的狀況不錯,每天氣色都很紅潤,可是剛開始的半年,他還是不敢讓她太勞累,太遠的地方不敢去,電影院也不敢去,怕空氣品質不好,影響她的健康。

  雖然旎旎說,她這一世的壽命會到七十九歲,但還是要好好愛護身體,說不定可以活更久。

  算一算,他們好像真的有一段時間沒有一起出去玩了,每天待在家裡,她應該會覺得悶。

  休假那天,他們先去吃了意大利面當午餐,價位不會太高,而且還有寧夜搜集到的折價券,打折下來更省。

  下午,他們手牽手逛商圈,沿路上也有買一些小吃兩個人分著吃,沒有花很多錢,但是買到了很多快樂,有約會的感覺。

  然後寧夜拉著他走進一家拍大頭貼的店,投了五十元的硬幣。

  大頭貼他知道,可是從來沒有拍過,而且那個好像是年輕的小男生和小女生比較常做,他們不算年輕人了吧?

  「寧夜,這——」

  她湊過來,吻住他的嘴。

  耳邊聽見喀嚓聲和閃光燈,他一開始就沒心理準備地愣住,後面整個也只是呆呆地被她擺佈,一定會拍得很糟糕……他悲慘地響。

  寧夜很忙碌地在照片上加一堆裝飾,他全程呆呆地站在旁邊。

  「喏——放進皮卡吧。」

  寧夜遞給他時,他眼睛整個都亮了。

  寧夜好漂亮,怎麼拍都好看,他覺得自己看起來有點呆,但是寧夜依偎在他身邊讓他覺得自己變好看了,每一張都讓他愛不釋手,有些事仰頭親他、有些事從後面摟住他、有些事靠在他肩膀上,邊邊還有好多閃亮的泡泡小花星星,就跟他的心情一樣。

  於是他覺得——他要喜歡上大頭貼這個發明!

  「每個月都要來拍一次喔!」他向她要求。

  拍大頭貼成了他們之間固定的甜蜜小約會,他的皮夾從此之後,每個月都有熱呼呼的新貨上架——

  番外之二 <婚禮>

  年關將至,通常每到這個時候,就會受到不少紅色炸彈,多少年沒聯絡或交情普普的,都會浮出水面。

  朱寧夜坐在床邊,似乎很專注地在思考什麼,臨江沒有吵她,刷完牙準備就寢,她突然抬起頭,開口說:「衣服脫掉。」

  原本在打呵欠的人,瞬間眼睛一亮,中氣十足地回答:「好!」

  接著,以完全符合當兵標準的速度脫光身上的衣物,上床撲向她。

  朱寧夜失笑,避開狼吻。「我不是那個意思。」

  「喔。」好可惜。某人明顯感到失望,前後臉部表情落差之大,直可媲美川劇變臉。

  她假裝沒看到,推推他起身,抖開床頭折放整齊的衣物,往他身上比了比。「試穿看看合不合身。」

  他乖乖爬起來穿衣服,再自動自發轉一圈給她看。

  「嗯,我眼光不錯。」朱寧夜滿意地點頭。她的男人真要打扮起來,也是會帥得讓人移不開視線的。

  「為什麼要買新衣服?」衣服還夠穿啊,他並沒有非常想打扮很帥給別人看,他只想要寧夜一個人喜歡就可以了。

  「下個禮拜我以前的同時結婚,你跟我一起去吃喜酒。」

  「是哪個後來對你不錯的人嗎?」

  「嗯。」

  「好,那我們去。」

  他要去跟對方說——謝謝你照顧我們家寧夜。

  朱寧夜幫忙他解開扣子,換下試穿的新衣服,笑中帶些淺淺媚意——

  「好了,你現在可以撲上來了。」

  很久很久以前,凝月帶著他去看新娘穿著鳳冠霞帔,與夫婿拜堂成親,很久很久以後,寧夜牽著他的手,看一千年後,穿著白紗、在教堂結婚的新人,婚嫁禮俗不盡相同,但新娘想牽著身邊那個人的手共度一生的祈願,再經歷幾千年都是一樣的。

  新娘刻意將捧花拋給寧夜,笑著問她,幾時輪到她當新娘?

  寧夜沒有回答,只是笑笑地回頭握住他的手。

  他從旎旎那裡知道,寧夜是自願選擇孤獨之命,每一世都父母早逝,不然就是被爹娘拋棄,每一世都沒有姻緣,孤孤單單一個人來到世上,再孤孤單單回去,用每一世的福分,換取和他相遇。

  為了他,她情願不做新娘,捨棄眼前這種屬於新娘的美麗笑容——

  參加完同事的婚禮過後,臨江突然變得很忙。

  以前,只要下班時間一到,他幾乎會準時進家門,現在,卻三天兩頭不見人影,問他也是說和同事有約。

  他願意拓展人際關係倒也不錯,她並沒有非要二十四小時與他黏在一起不可,以前是一心只容得下她,現在他想開發自己的交友圈,讓生活豐富些,朱寧夜倒也樂觀其成,只是他說得支支吾吾,表情心虛,分明就是有鬼。

  他其實是個很不會說謊的人,尤其是對她說謊,會有罪惡感,言辭閃爍。

  那他究竟是去了哪裡?一直以來,對她總是坦誠以對的人,突然之間有秘密了,學會隱瞞她,不得不承認,這讓她有些小失落。

  「臨江,你去哪裡,怎麼這麼晚才回來?」在他回答前,她搶先道:「別又推給同事,我知道你沒和他們出去。」

  這種借口,一次兩次還可以,怎麼可能每晚都和同事出去,連假日也不放過?

  今天幫他送午餐過去,同事說,他哪肯單獨跟我們出去啊,臨江對她死忠的很,沒帶著她哪裡都不會去。

  可是他近來時時不見人影是事實,他究竟在忙什麼,神秘到不能讓她知道?

  「唔,好累,我想睡覺了。」他直接翻過身,拉起棉被裝死。他只要答不出話來,就會用這招逃避她的追問。

  有鬼,真的有鬼!

  留意到他手掌上有傷口,她正欲細問,他已經呼呼大睡。

  她想了很久,怎麼也想不出,他到底瞞著她在做什麼,又為什麼手上會有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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