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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寄秋

  聽馬車裡的她絮絮叨叨,他一陣無語。

  看來她對水月族的風俗民情並不陌生,侃侃而談煞有其事,連一女多夫的走婚習俗也瞭如指掌,她簡直令人驚訝,小小的身體裡面究竟是裝了多少活力,永遠有用不完的精力,朝氣十足。

  葛瞻……也就是水月族勇士首領,字廣之,他眉心抽痛的一揉,保持全神貫注應對眼前女子的滔滔不絕,她似要挖出他所知的一切。

  看著趴在馬車窗口上的她眉飛色舞的盈盈笑眸,他心口唯一一處為她保留的柔軟輕輕的崩塌了一角——多鮮活的生命力,多麼光彩奪目的神情,多叫人懷念的笑聲,她……還活著。

  悄然的閉一下眼,眨回微澀的水氣,他現在是水月族護衛首領,不是天耀城城主銀月,亦非前世與她結識多年的落難皇子葛瞻,他們是兩個全無交集的陌路人……

  陌路人……陌路人……心口莫名一絞,微微生疼,明知她眼底的疏離和漠然是正常反應,可是無來由的失落還是深深的籠罩了他,感覺很不好受,似乎有人從他心頭刨出一塊肉,當著他的面丟棄在一旁。

  很酸、很澀、很想落淚,卻是給得心甘情願。

  跟隨他多年的手下不解他為何多此一舉的喬裝成水月族護衛,只為護送一名公主出嫁,他們是真正上過戰場,手染敵人鮮血的戰士,這種送嫁的「小事」怎會由他們出頭呢?

  世上只有重生的葛瞻明白,因為放不下,他的心替他做了決定,既然給了他再一次臨世的命運,他便要用這雙手改變所有人的命運,那些曾經對他好,深愛過他的人,他都想一一回報,盡他所能的挽回他所失去的。

  只是看到上一世喜歡他、時時把熱烈目光放在他身上的女子忽然對他不再癡狂,還有幾分戒慎神情,他心裡有些不是滋味的刺痛,總覺得不該是如此,她的忽視令人很不好受。

  「你還沒有說百里穆然喜歡什麼,他會不會打老婆,為人粗不粗暴,是長得俊美無儔還是一臉橫肉,個頭高不高,身體魁不魁梧,有沒有為人不齒的癖好——」要相處一輩子的夫婿,當然要打探清楚。

  「公主,要出城門了,請坐好。」她一點都不傷懷嗎?就要遠離故土了,嫁給從未謀面的異族男子為妻。

  「出城就出城,有什麼好叮囑的,京城四座城門我不知走過幾回了,閉著眼睛也不會走錯方向。」拉好艷紅色嫁衣裙擺,鑲上珍珠的大紅繡花鞋前後踢了踢。

  陶於薇就是個不安分的主子,從一大清早被喚醒,淨洗、挽面、上妝、綰髮,穿上綴滿小金珠的嫁裳,戴上黃金打造、鑲上各色寶石的鳳冠,基本上她的腰已經被壓得挺不直,很不耐煩的想叫喜娘、禮官動作快一點,別再瞎折騰了。

  要不是看在鳳冠霞帔上全是她最愛的金子,重得讓人連手臂都舉不高,她大概早就翻臉,喝退礙手礙腳的人。

  不就嫁人嘛!還有兩個多月的路程要走,有必要花上三個時辰妝扮嗎?她水粉抹得再厚,胭脂塗得再紅,眉色畫得再黛綠給誰看,一出城到了下個落腳處還不是洗得乾乾淨淨。何況還蓋著一面大大的喜巾,整張面容都蓋住了,有沒有抹紅擦綠誰瞧得見,根本是白受罪。

  「公主是出嫁,不是出遊。」葛瞻耐著性子提醒,覺得她對自己的婚事漫不經心,為了送嫁,他連天耀城的事務都停下了,暫時交予信任的副將代管,短期內他不會回城,與陶於燕的婚事自然是找了個理由敷衍,名分已有但婚期未定,他想等此行完成再議婚,但她卻是這種態度。

  「我知道呀!不然你當我是木頭人不成,我這一身有多重你曉不曉得?」她要是被金子壓死了也算留名千古,誰叫她死不放手,數著、摸著一粒粒圓潤金珠愛不釋手。

  人吶!都有愛自找罪受的賤骨頭,明知不可為硬要為之,被金子所惑怨得了誰,始作俑者還是自己。

  瞧瞧這布料、這做工、這些刺繡,全是應她要求以金絲做底,再用她自繪的圖樣一針一針縫上她讓皇上下令內務府打磨的金色珠子,並且一粒一粒串縫成成排珠煉,光是她一身的金製品少說三十斤,再加上密縫的金絲,這身密不透風的嫁衣快把人悶死了,讓她汗流浹背,濕了裡衣。

  「公主不是喜歡金子,正合您意。」她自找的。

  陶於薇聞言,水媚眸子一瞇,「你在調侃本公主嗎?」

  「不敢冒犯。」他嘴上說不敢,可提起的嘴角有著可疑的笑紋,讓透過車簾縫隙的某人看得很不痛快。

  公主儀隊浩浩蕩蕩,綿延數里,前有絲竹開道,百名童男童女沿途撒花瓣、丟喜糖及貼紅的銀錁子,數百匹駿馬揚頭嘶嘶,三公主不坐鳳紋花轎,馬兒拉的是寶蓋華帷大馬車。

  華麗富貴的金燦馬車後面跟的是五百名綵衣宮女、五百名身著大紅太監服的公公,男女各分一邊,手持孔雀扇和合歡棍,再接著是多到嚇死人的嫁妝,一抬一抬看不到盡頭的從宮中抬出,而且不知道要抬到幾時。

  不過這麼大的陣仗並非要跟到水月族,堅持一切從簡的陶於薇只帶了信得過的心腹親信,其他人謝絕厚恩,一等與城外的水月族千名勇士會合,這些人便會自行返回。

  其實陶於薇也在防著陳皇后,如此龐大的陣容,誰曉得會被安插多少眼線,也許不全是對她不利,但是令人不快,她的人、她的事、她的生意為什麼要由別人插手,想發財不會自個兒想辦法嗎?憑什麼從她錢袋子裡分一杯羹。

  果然那五百艘商船還是太顯眼,讓人起了覬覦之心,以為一個女人家好打發,嫁了人便以夫家為主,生兒育女、相夫教子、伺候公婆,沒什麼心力分心在買賣上頭。

  好在她留了一手,一開始就挽拒「活物」的饋贈,金銀珠寶、古董老玉她接受,送美婢、送壯漢敬謝不敏,她銀子雖多可不養廢人,何況是居心不良的黑手,收了他們她日子難過。

  「我看你不是不敢,而是無視,瞧你騎在馬上的瀟灑英姿,不知情的百姓還以為你是親自來迎娶的新郎官呢!」真不要臉,一身金紅,腰直背挺,身上的金紅巨鷹鮮明如真。

  新郎官?馬背上的葛瞻歪了一下身子,薄薄兩片嘴唇抿得更緊,目視前方,神情更為嚴肅。

  「聽說水月族的金製品工藝相當精湛,你們真的習慣將一些叮叮噹噹的飾物掛在身上,把自己當成一棵會走動的金子樹嗎?」她喜歡金子,也喜歡金子打造的對象,但是絕對不會隨時披掛一身,那太俗氣了。

  「水月族的風俗是將全部財產戴在全身,不分男女老幼。」據他所知是如此,飾物越多越顯地位。

  「那你們大王不是早就重死了,除非他是窮哈哈的族長,不然以一個大王而言,身家全打成金飾披掛上身得有多沉。」想想腰都酸了,感覺肩上很重,壓得人腰彎背駝。

  「大王有一千頭羊、三百匹草原大馬,以及五百頭黃牛。」葛瞻面無表情的細數,事實上這些事是他先派人到水月族打探,再由信鴿千里送回,十之八九不假。

  水月族並未派族人前來旭川國迎接將為王妃的長鳳公主,此時是小麥成熟的收割期,怎麼也要等到年末或開春後,地面融冰,春暖花開,春播梅雨前才空得出人手。

  為免有被揭穿之虞,葛瞻事先仿陶鎮武筆跡修書一封,告知水月族大王百里穆然,旭川國自會派兵護嫁,無須水月族費心,等到了水月族地頭再接頭。

  接了信的百里穆然相信了信上所言,便率部分青壯男兒入林打獵,趁著冬天來臨前先儲備些肉食,水月族並不如外界所想的貧寒,他們也播種,種植春稻和秋麥,偶爾也有高粱和菘菜,只是集水區的地方不大,供水不足,因此收穫不豐,僅供飽足而已。

  但是一到春天百花盛開,美不勝收,滿目的花團錦簇猶如人間仙境,少數的溪流裡銀魚翻滾,鋪在溪床上的石頭有白有黑,花紋獨特,甚至有著未經雕琢的寶石原石。

  水月族夏季熱得早,結實纍纍的果實也熟得早,水月族的婦人會摘下樹上的果實釀酒、做果脯、曬乾當乾果,再把吃不完的野菜醃製,和風乾、煙熏的獸肉收放在地窖。

  其實他們有很多寶貝卻不自知,這些自製私菜是可以賣錢的,果子、果子酒也相當受人歡迎,滿山遍野瘋長的野草堆裡藏著叫人驚喜的藥草,數百年未有人發覺,人參、靈芝、何首烏比手臂還粗,以及止血聖藥川七和諸多罕見藥材。

  因為不識,所以錯過真正的寶貝,否則水月族會是更富裕的部落,自給自足不虞匱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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