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說句話好嗎?」
「我知道了,是我誤會你們了,對不起。」
「不要跟我們說對不起……」
「我相信你們,只是我現在心裡很亂,我必須沉澱我的心情。」
曲曼凌起身走向門口,只見屋裡兩人都神情緊張地想追上她的腳步。
「別來,我只是想要下樓去走一走,讓我一個人靜一靜。」她打開大門走了出去。「等等我就回來了,別擔心。」
第10章(2)
再一次地,曲曼凌開始以著緩慢的步調順著人行道漫無目的地走著,先是經過了離家約一百公尺的便利商店,接著繼續走下去。
又走了十分鐘的路程後,曲曼凌轉身往回走了。
心情已經逐漸地回復,剛才曲曼音解釋得夠清楚了,回想起先前種種的跡象,一切都與她的說法全然相符,她沒撒謊,更沒有人做出對不起她的事來。
現在順著這條路走回家,她想她就能接受一切了。
剛才曲曼音也說了,因為任奎雍的幫助,她現在已經不會再胡思亂想了,這一點她也相信了。
走了一會兒,她又經過了剛才的便利商店,只要再走一百公尺就能回到家裡,可以好好地與他們兩人說一聲「我沒事」了。
但她不知道的是,上次當她這麼想著時,那一句「我沒事」並沒有機會說出口,只因為身後突然聽見有人不斷地大喊著。
曲曼凌聽了第二回,才聽清楚那人喊著「搶劫」!
聽見「搶劫」的字眼,曲曼凌下意識地停下腳步,並轉旁望向聲音的來源。
只見一名身穿著制服的男店員追著一名消瘦的男子,嘴裡大喊著搶劫。
這一幕……在她可怕的夢境中出現過!
夢境中的她因為無法立即反應,而遭搶匪挾持了,最後更不幸地被刺殺身亡……
不,這夢不可以是真的,她不要死,她說過要與任奎雍共享天長地久的,她不能死!
強烈的意念襲上,原本下一秒冰冷的刀子就要襲上她的脖子,那瞬間她有了反應,她以前所未有的快動作往旁邊一撲,跌在人行道上,讓搶匪錯過了挾持她的機會。
同一時間,因為不放心曲曼凌一個人在外頭繞,任奎雍與曲曼音也下樓打算尋她,這才發現前方不遠處的異狀,他們都清楚看見搶匪意圖挾持曲曼凌卻被她閃過的畫面。
曲曼音嚇得發出尖叫,而任奎雍則是快動作地撲上迎面而來的男子。
他將搶匪壓制在地上,而從一開始便追著男子的店員見狀,也趕緊幫忙壓制。
路人們紛紛加入制伏搶匪的行列,在確定男子插翅難飛後,任奎雍這才鬆開動作,以最快的速度來到一臉受驚的曲曼凌身邊。
「哪裡受傷了嗎?」他快速地搜尋她身上有無傷口的痕跡,所幸什麼也沒找著。
「我沒死……」曲曼凌的情緒從驚恐中回復了,活著的事實讓她忍不住掉下了激動的淚水。
「你在說什麼?存心要嚇死我嗎?」任奎雍生氣地低吼著,隨即將她緊緊抱在懷裡。
現在,害怕的人換成任奎雍了,只見他緊摟著她的雙手不停地顫抖著。
差一點,差一點他就極可能失去了她……
剛才他看得很清楚,若不是她快動作地閃身避開,現在的情況肯定糟透了……
「做人要守信,說過的話一定要做到,你沒忘記自己答應過我什麼吧?」
曲曼凌將小臉埋在任奎雍的胸口,淚水不曾停止,但卻清楚聽見了他的問句。
她搖著頭,表示她沒忘記自己曾說過的話。
「說出來,我要聽你再說一回。」任奎雍懇求地說。
現在的他亟需得到一個安撫,這是只有她能辦到的事。
「我們要一起走到生命的盡頭,誰也不拋下誰,我……沒有拋下你,還有……『我沒事』了!」
葛元軒
范靖喜
郎子未
苗書恬
任奎雍
曲曼凌
望著姻緣簿上一個個完整浮現的名字,月老終於露出了暌違已久的笑容。
所有意外被斬斷的好姻緣全都一一重新接回,現在他毋需再心煩如何執行讓人一顆頭兩個大的補救工作了,他這隻小菜鳥總算可以安穩地繼續幹著他的工作了。
月老安著心將手裡的姻緣簿翻到下一頁,並將左手上的幾條紅線接上應該屬於幸福的另一方,但甫接上的這一刻,手裡的紅線輕輕顫動了下。
那顫動的感覺就像是有人輕彈了下他手裡抓著的紅線,那感覺就像上一回紅線斷裂的瞬間……
「糟了!」一道熟悉不過的聲嗓在月老耳邊響起。「那個……小老弟真對不起,我那老太婆又給你添麻煩了……」
耳裡響起的字句,月老一個字也聽不進去,他只能呆愣地望著手裡甫綁上的紅線,又……斷了?!
他綁好的紅線又斷了!斷了、斷了、斷了、斷了……
「我那魯莽的老太婆又一句道歉也沒有給小老弟你,我這就再去抓她回來向你道歉。」
「我不要你們的道歉!」月老咬著牙,原本和善的臉色也在瞬間變得猙獰。
他憤恨地將手裡斷了的紅線一把扔掉,再把另一手的姻緣簿用力朝土地公擲去。
「老子不幹了!」
【全書完】
後記
呼……終於 果麗
不才作者我要在這裡坦白一件事,基本上這一系列原本預定是在四至五本的,但由於我自己手賤兼腦殘地在楔子裡設定了某些條件,導致自己在劇情走向上有很大的限制,所以每一本的內容總是想了又想,所以,寫到第二本《愛我行不行》時,我就決定第三本就讓它結束。
若有看過我先前作品的朋友,再來看這一系列時,或許會覺得風格與先前的都不太一樣,但無論如何,希望大家會喜歡。
這一系列由楔子裡的月老開始進入主題,在寫完第一本《幸福給不給》
心底並沒有想太多複雜的東西,很自然地寫了第二本時,在即將完稿時我才發現了一件事。
原來連著兩本的故事,我都是以死亡及部分遺憾為主題的,這部分倒也是我個人的第一次。(羞)
最後,來談一下這一本的內容吧!
我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收過花的經驗,因為我有個美麗的姐姐,記得有一年有個傢伙追她時,送了她九十九朵的紅玫瑰(當然,那傢伙被打槍了),當她抱著那一大束玫瑰花回家時,花是真的很美,至少我一點都不覺得它俗氣,所以在寫男主角送花這一段時,我毫不猶豫寫了紅玫瑰。
而女主角對紅玫瑰的想法,就是我個人的想法。
但我也得再承認一件事,在更早之前,當我聽見紅玫瑰時,第一個想法也是覺得它俗氣,也認為送紅玫瑰的男人一點創意也沒有,但幾年後,我的想法改變了。
交出稿子後,在好奇心的作祟下,我問了一名女性友人對紅玫瑰的想法,結果友人的回應與我的想法是一致的。
所以,結論是什麼?
結論是——物以類聚啦!
以上,就醬羅!各位,下回見啦!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