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這麼早到這裡是想幹嗎呀?
如果她站在樓下放聲大叫羅謙的名字,他會聽見嗎?問題是,如果他根本不在家裡的話怎麼辦?
她真是個笨蛋,大笨蛋,怎麼會犯這種沒大腦的錯呢?現在該怎麼辦,難道就這樣呆站在樓下,癡癡地等到三點嗎?
她轉頭梭巡四周,看附近有沒有可以打發時間的地方,例如咖啡店或泡沫紅茶店之類的,結果是什麼也沒有,只有一間便利商店,大概在三百公尺外。
算了,聊勝於無,到店裡買本雜誌打發時間也行。
夏筱婕將摩托車停在他家公寓門前,希望如果他現在人在外頭,回來時可以看見她的車,知道她人已經到了,免得她這一去一回,剛好與他錯過。
收起車鑰匙,她步行走向那間便利超商,卻怎麼也沒想到竟會在商店裡看到他,但令她遏制不住叫出聲音的卻是——
「你的手怎麼了?」夏筱婕瞬間跑到他面前,瞪著他包裹著紗布的左手臂叫問道。
羅謙眨了眨眼,呆若木雞地看著來人,沒想到她會突然冒出來。
「我們不是約三點嗎?還是我記錯了?」他回過神來,帶著些許不確定的表情問她。
「你的手怎麼了?」她再次追問,表情相當嚴肅。
「受傷了。」他看她一眼,回答道。
「誰不知道受傷了,我問的是受了什麼傷,怎麼受傷的?」
「刀傷,只是場意外。」他輕描淡寫地交代。
昨天中午工作的火鍋店裡,突然有人上門尋仇,雖然尋仇的對象是來店裡消費的客人,和火鍋店本身無關、誰知他就是那麼倒霉,莫名其妙地受到池魚之殃,被砍了一刀。
「什麼樣的意外會讓手臂受刀傷?」她蹙著眉問他。
他輕扯了下唇瓣,給了她一個微笑,然後直接轉移話題說:「我沒想到你會提早到,沒把底片帶出來,還在我房間裡。你可能要跟我走一趟了。」
夏筱婕目不轉睛地瞪著他,不禁又生氣起來。
他真的很會惹她生氣,雖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為什麼會生氣。
「我要買東西。」她大聲說,然後不理他,逕自轉身拿了個籃子,開始搜刮架上的零食、餅乾和飲料。結賬時,總共花了七十一元。
「我幫你拿。」他非常有禮地表示。
反正他右手還好好的,她決定讓他表現紳士風度。
兩人一起走向他住的那棟危樓,他在她的摩托車旁停了下來,將裝滿零食的提袋放到摩托車的腳踏墊上。
「你這是在幹嗎?」她直接問他。
羅謙揚起不解的眉毛,回頭看她。在幹嗎,放東西啊,他的動作有這麼難以理解嗎?
「那袋是我要帶到你家吃的。」
「啊?」他一愣。
「上回到你家的時候,口渴的要命,想找杯水來喝都找不到。這次我學聰明了,自備。」她瞄了他一眼,故意把最後兩個字說得很重。
羅謙有些尷尬,「對不起。」
平時他回家的時間大多在睡覺,水都在工作上班的地方喝個夠,偶爾以防萬一回到家口渴,就在公司裡裝瓶水回家喝。他壓根兒沒想過家裡會有客人的一天,完全沒準備,事實上,他家裡連個杯子都沒有。
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她的意思是要跟他上樓嗎?她不是只是來和他要底片的?怎麼聽起來,加上他手上這一大袋零食,她好像要在他家裡開同樂會、會待很久很久的樣子?
她……到底想做什麼?
第3章(1)
那是改變羅謙一生的一個下午。
夏筱婕和他談論著貼在牆壁上的每一張照片,她告訴他哪張照片帶給她什麼樣的感覺,然後要他告訴她,那張照片背後的故事。
他不知道為何她會知道每張照片都有個故事,而他剛好都知道。
她說,他的照片會讓人有種觸動人心的感覺,問他既然對拍照這麼有興趣,為什麼不去做攝影師?
也許是因為話說多了,讓他不再有交淺言深的顧慮,開始對他侃侃而談,訴說自己空有抱負卻無人為力的情況。
因為沒有資歷,因為沒有學歷,因為沒有有力人士的牽線介紹,也因為他沒有多餘的時間和金錢可以揮霍等待伯樂的出現。他不是不為,也不是沒有願景,而是現實逼得他不得不為,也不是沒有願景,而是現實逼得他不得不對命運低頭。然後,他只能告訴自己,只要還能握著相機拍攝他想拍的,便心滿意足。
過去二十三年來,他從未像那天一樣,在一天裡對同一個人說過這麼多話,而且都還是心裡話。
他向來不是一個多話的人。在孤兒院裡,因為人多的關係,院長媽媽再怎麼努力也很難面面俱到地顧及到每一個孩子,而他既不屬於叛逆,惹是生非被擔心的那一群,也不屬於功課好、特別乖巧懂事被誇獎的那一群,自然容易被邊緣化,話變少了,不知不覺地沉默了起來。
他沒有任何大人們偏心的感覺,只是在不自覺間養成了靠自己,喜怒哀樂都由自己一個人承受,不太會與人分享或找人訴苦的習慣。
所以會和她說這麼多心裡話,事後想想,連自己也嚇一跳。
經過那天下午的相處,羅謙發現,她給他的感覺完全變了,不再是美麗的凶悍女,而是一個善解人意、心細如髮、外冷內熱、很容易讓人心動的女生。
因為手受傷的關係,他連上中班的工作都沒辦法做,只能請假在家裡休養傷勢。
在他休假的那一個星期裡,夏筱婕天天都來找他,天天都會買一堆吃的到他家裡,雖然她總說那是要買給她自己吃的,而且走的時候絕對不會把剩下的東西帶走。
她都叫他「喂」,從未開口問他叫什麼名字,而他因此也沒開口問她的名字,同樣叫她「喂」。
那一個星期,是他這輩子度過最輕鬆快樂的日子。
他們聊照片,聊攝影,天南地北地談天說笑。她還慫恿他,激他說反正閒著沒事,不如想辦法拿自己的照片作品去自我推薦,雖然是亂槍打鳥,但也許真有只笨鳥會被他打到。
於是她主動買了信封袋,搜集了相關雜誌的資料,以及每張照片中的故事裝進信封袋裡,一一寄到各家雜誌社。
那一個星期他們倆真的一起做了許多事,其中還包括做了愛做的事。
那是……
不能說是一時衝動,也不能說是計劃中的事,只能說是情不自禁,情投意合。
她的微笑和所做所為都令他心動,當她在他的床上毫不設防地對他展露微笑時,一衝動讓他忍不住向前吻了她。
當時的她微僵了下,卻沒有拒絕,反倒將眼睛閉上,讓他就想獲得到通行證般,瞬間慾火焚身,情不自禁地加深了他們的初吻。接著一切就像是水到渠成般,自然而然就發生了。
從那一刻起,他把她當成女朋友,當成結婚的對象,當成他要照顧一輩子,保護一生的女人,並且發誓今生今世絕不欺負她!
而她……
他一直以為她和他有著同樣的想法,結果她卻在他接到投稿雜誌社的響應,說對他的攝影作品很感興趣,想要與他進一步深談合作的時候,突然與他漸行漸遠,之後便消失不見,不再出現。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只能想也許她終於相清楚、想透徹,他能給她的有限,
跟著他,受苦多過快樂,所以才會選擇離開。
心,有點痛,但卻不怪她。因為他的確是配不上她。
那張串連他們情願的底片一直都在他手上,最終她還是沒將它拿走。
於是,隨著他以Mr.Max的成名,揚名國際之後,那張照片也成為一張很有名的作品,因為那是一張永遠的非賣品。
身為一個攝影師,他拍過的人和臉不勝數,只有「Face」那張臉是他畢生難忘的,因為他愛過影中人,因為她曾經給他全部,也因為有她的幫助和促成,才會有今天的Mr.Max。
她的出現徹底地改變了他庸碌平凡的人生,只因為有她。
往事歷歷在目,刻骨銘心,時間卻不為人停留,悄悄地過了五年之久。
五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可以改變許多事。例如,他就從一個默默無聞、前途茫茫的窮小子,變成享譽國際的知名攝影師。
而她呢?
五年的時間是否也在她身上或周圍環境改變了什麼?身邊是否已經有個感情穩定的交往對象,已經論及婚嫁,或者已經結婚、懷孕、生子?
五年了,她是否還記得他?
如果她真的是蕭奇的女朋友的姐姐,他們倆終將會再見面,到時她什麼樣的態度對待他呢?會不會當做不認識,或根本已經把他遺忘得一乾二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