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度假村只蓋了四層,一長排的建築物只有一二樓比較完整,最後一層樓連外牆都只蓋一半,只有骨架而已。
建築物的外觀還未貼上磁磚,總之是一個完成度只有六成的廢屋。
繞了一圈下來,除了在外頭的空地上找到車胎痕跡以外,其他都是野草和垃圾;空地中央有一處焦黑的痕跡,似乎有人在這裡生過營火,旁邊是大量的飲料罐、啤酒瓶和零售包裝。
這附近都是乾草,在這裡生火實在很危險。蔣宇誠拿出筆記本記下來,決定好好追究責任。
巡完了外面,他從破門框裡鑽了進去。
室內和屋外一樣的破敗,垃圾雜物更多,空氣裡有一種腐敗的味道。
他從最高處巡下來。三樓沒牆沒屋頂,有些地方甚至沒地板,所以他沒有花太多時間,主要是巡視一、二樓。
下到二樓,每間空房一一看過之後,來到左翼的最後一間,他停了下來。
這裡原本可能是預定用來做交誼廳,所以空間很大,對面牆角有兩張骯髒的單人床墊,和幾隻睡袋,右手邊放了一排的收納箱,裡頭看似塞滿了雜物。
正中央那個長條木桌,應該是工人當初施工用的車床沒有拆走,現在上頭擺滿了零食乾糧泡麵等等,有些便當盒已經放到長蟲了,地上全部是衛生紙和垃圾。
蔣宇誠皺了皺眉,不懂有人怎麼能窩在這種老鼠洞裡,還自得其樂。
忽爾,一樣東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走到一張床墊前蹲了下來,盯著底下露出一小角的塑膠袋。最後,他把床墊微微抬高,掏出一支筆,用筆端把那小袋子挪出來。
裡頭有一點淡淡的白色粉末,他從口袋裡掏出乳膠手套戴上,然後食指沾點粉末一嘗。
這絕對不是糖粉。
他冷哼一聲,原來就是在這裡搞這些東西!
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個證物袋,把那個塑膠袋裝進去,再四處翻看一下,沒有其他的線索了。
地上另外找到一張揉掉的廣告紙,裡面也有白色粉末的殘跡,被他一併打包帶走。
喀囉,喀囉。
樓下突然傳來一陣奇怪的聲響。
蔣宇誠輕悄地閃到牆後,探頭一看。
喀囉,喀囉,喀囉。
那個聲音繼續響,而且慢慢往二樓移動上來。
他快步閃到其中一間空房。這間空房沒有門,不過他隱在牆旁,除非來人每間房都一一檢查,否則不會看見他。
隨著喀囉、喀囉的聲音一路接近,他感覺腎上腺素急速分泌,一種昔日準備行動的快感貫穿他!
該死,他真想念這種感覺!
那個喀囉聲終於來到了門外,他緊緊貼著牆壁,等著那個聲音再往下走一點。
他閃身而出,從後方一掌按向來人的肩頭。
「喝!」來人粗啞的驚吼。
「榮叔?」蔣宇誠訝然把手放下來。
榮叔擺出黃飛鴻架勢,怪聲怪氣地怒喝:「你想幹什麼?年輕人鬼鬼祟祟躲在這種地方,一定不幹好事!」
蔣宇誠滿腦袋黑線,這話應該由他來問吧?
「榮叔,你來這裡做什麼?」他定睛一看,原來那個發出喀囉喀囉聲音的,是榮叔把圓鍬拖在地板上走動的聲音。
榮叔狐疑地打量他好久,最後還是他那身象徵正義的制服起了功效。老人心不甘情不願地揚揚圓鍬說:「這裡有很多壞小鬼。」
「然後呢?」
「小鬼做壞事!」
「是,所以才叫壞小鬼。」然後呢?
榮叔左右看了看,一臉神秘相,最後悄悄向他勾了勾手指,示意他靠近。
蔣宇誠掙扎了兩秒鐘,最後,他放棄掙扎了,湊到老人跟前。
「我知道哪裡可以埋,警察找不到。」榮叔貼著他耳畔,小聲說。
蔣宇誠慢慢直起身體,神情冷肅嚴厲。
「榮叔,我就是警察!」
「……嗯。」老人家後知後覺地想起。
「鐵鍬給我!」他板著臉伸出手,正氣凜然。
輪到老人家的表情變得掙扎。
「榮叔——」他壓沉了嗓音,威脅性倍增。
老人家頓了一下,終於把圓鍬往前一遞。
蔣宇誠把這個危險武器沒收,「榮叔,有問題你應該報警,讓警察來處理,千萬不要想自己動用私刑。雖然你是好意想剷除地方禍害,不過你這樣做是違法的,到時候我只好把你抓起來了。守法是人民應盡的義務,知道嗎?」
「守法是……人民應盡的義務?」老人家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是!台灣是一個法治的國家,奉公守法,人人有責!」他慎重教誨。
「奉公守法,人人有責……」
「走吧!我送你回橘莊去。以後你不要再自己過來了,這些飆車族的事警方會處理。」
「奉公守法人人有責,奉公守法人人有責,奉公守法人人有責……」不知道為什麼,榮叔一直重複著這句話。
直到半小時後,一聲驚天動地的叫喊響徹雲霄,他終於明白了原因。
「號外!號外!榮叔找到新梗了!」
第5章(1)
「你聽說了沒有?榮叔找到新梗了!」
「什麼?找到新梗了?」
「對啊對啊,好像是那個新警察教他的。」
「新梗是什麼?」
「『奉公守法,人人有責。』」
「奉公守法,人人有責?」
「還有,『守法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呃,這和之前那句『知道哪裡可以埋』好像差很遠。」
「別說了,總比村長的『橘莊民宿天天七五折』好吧?」
「嗯,奉公守法人人有責、奉公守法人人有責……嗚,榮叔終於找到新梗了!」
蔣宇誠知道在這種封閉的小地方,要被大家接受大概需要一點時間。
他只是從來沒有想到,有一天他被人接受的原因竟然是——他幫榮叔找到新梗了。
他盯著天花板。這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你發什麼呆?」
幾根尖尖的指甲陷進他的胸肌裡,他輕震一下。身上的女人嬌蠻地瞪著他,十指齊張示意他最好專心一點。
他懶懶地一笑,手捧住她滑膩如玉的臀,慢慢滑上蜂腰,感受她的肌膚在他粗糙的大掌下滑動的滋味。
她輕吟一聲,在他腰上緩緩起伏,小麥色的肌膚蒙上一層動情的潤澤。
他喜歡和她做愛,也知道她喜歡和他做愛。
她很早就明白地表示過,若不是看他床上表現優異,她早就老死與他不相往來。
他欣賞她對自己身體的誠實。她沒有意願活得像個聖女,而且也會實際地去滿足這個需要。
一開始在訂定「這種關係」之前,她很明確地要求他不可以同時和其他女人——或男人——有肉體關係,當然她自己也不會。
「這個和忠貞沒有任何關係,只是單純從生理衛生的觀點出發。」她強調。
他沒有意見。
其實,說真的,蔣宇誠的愛情生活沒有她想像的那麼活躍。他太忙了,忙到無法好好地經營一段關係,這也是他們當初分手的主因。
警察的壓力很大,而他的情況又比一般警察的壓力更大,很多時候他需要休息和獨處勝過需要女友,而一般的女人通常不會理解。
平心而論王雯玲算適應得很好了。身為一個女朋友,她從未給過他非見面不可的壓力,不會要求忙得焦頭爛額的他一定要出來陪她約會;當他休假在家時,她會明白他更需要休息而讓他去睡大頭覺,自己在旁邊安靜的做自己的事。
事實上,他真的一直以為他們兩個人會就這樣下去,她會是讓他定下來的女人。直到有一天她提出分手。
「因為你讓人太沒安全感了。」
這個理由讓蔣宇誠無法反駁。
他的命確實在刀鋒邊緣,辦的是最殘酷凶狠的案件,面對的是最囂張兇猛的歹徒,每天早上出門都不確定當天晚上還能不能回家,他確實提供不了一般女人需要的那種安全感。
所以,他沒有挽留。
他們分開之後,他也沒有再試著和別人交往。如果成熟獨立如王雯玲都無法忍受他的生活,大概也沒有幾個女人能忍。
然後他們在一個偶然的場合又重遇了。
蔣宇誠不太確定她是否開心見到自己,不過基於過往情誼,吃完飯後他還是邀她去附近的酒吧喝一杯。
他本來以為她會拒絕,但她答應了。
那天,在酒吧裡,喝完第一杯啤酒,她冷靜地問他:「你的地方還是我的地方?」
強烈的化學反應依然存在他們兩人之間,幾乎是從重逢的第一刻起就在滋滋作響,他們兩人都無法否認。
那一天晚上,他們熱情地做愛。距離上一次已經是兩個月前,這是他兩個月來的第一次,她的反應讓他感覺,這應該也是她兩個月以來的第一次。
強烈的肉體吸引既然無法否認,就正視它吧!於是他們有了這個約定。
通常他們每個月見四、五次面,依據她來台北出差的頻率而定,而他們每次見面也真的就只是上床而已,不談其他。
某方面來說他鬆了口氣,因為他本來就不是愛說話的人,他的工作也有太多「不能說的秘密」;但,更多時候,他想念她以前唧唧咯咯說話的模樣。他想念她有些尖酸刻薄的評論,和打趣嘲弄他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