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就在她身旁……
程又齊的掌心厚實又溫暖,貼在她冰涼的手臂上有些燙燙的,麻麻的,他純男性的氣息又飄入鼻間,想假裝遺忘都很難。
以她攝影師角度的觀點來評斷,他的確是個十分搶眼的存在。
就好比剛才他戴著墨鏡,拎了把雨傘走出電梯的動作跟其他人無異,偏偏氣勢就是非比尋常,往往他一個不經意的動作,便能捉住其他人的目光。
他其實是個很棒的攝影題材。
她有些心動,很想拍他,拍他最生活的一面。不過她真的提出想要幫他拍照的事情,肯定又會和他牽扯沒完,還是放棄比較好。
曾經看過一個攝影展,她從此戀上攝影,喜歡拍美麗的景致、喜歡拍各地風上民情,喜歡靠相機去挖掘不同地方的小趣聞。相機就等於她的眼睛,透過小小的視窗可以把世上的美好保留在最絢爛的一瞬間,當作她人生回憶的一小部分。
即使市面上已有單眼數位相機,她仍然喜歡傳統的單眼相機,喜歡靠自己的經驗來調整光圈、快門,喜歡自己沖洗照片,更深深迷戀上黑白照片的獨特味道,所以她在台北的住處還有間小型暗房。在這個什麼都講求科技效率的數位年代,她唯一擔心的是底片總有一天會被淘汰,萬一底片得停產,只希望是在自己死後。
程又齊像是識途老馬,領著她穿過幾條小巷子,左彎右拐的終於到達一間位在角落,一點也不顯眼的小吃店。
店雖小,佈置卻很乾淨雅致,雖然還沒吃過這裡的菜,冷燕湖已經有種應該會很不錯的預感,她的肚子開始咕嚕咕嚕叫了。
「老闆的廚藝一級棒,想吃什麼?」他指著牆上的菜單問。
「除了苦瓜,什麼都好。」
「還是不吃苦瓜?」有一回買便當給她吃,才曉得她對苦瓜的厭惡絕對比討厭他還強烈,他非常慶幸自己還排在苦瓜後頭,好險。
冷燕湖直接做出噁心的動作。
程又齊起身跟老闆點菜,回座的時候順便拿了幾盤小菜和一罐酒。「有沒有想過為何不敢吃苦瓜?」
「大概是前輩子吃苦瓜噎死的吧。」小菜看起來頗可口,冷燕湖扳開筷子,毫不遲疑夾起涼拌小黃瓜放入嘴裡,嗯,味道挺不錯的。「你常來這裡?」
「是啊,第一次會來是因為迷路才找到這個地方。老闆說他開店做生意,靠的就是隨緣,他只做有緣的客人的生意。我喜歡爬山,之後每回爬完山就會順便來這裡吃個飯,跟老闆閒聊,說起來我們重逢那天也是因為迷路的關係。」想起那回的經驗,他依舊覺得很值得。
「你方向感是不是很不好?」這樣的人還敢爬山,簡直找死。
「給我地圖,我就有辦法玩得很快樂。不過這種迷路不太一樣,很像是冥冥之中注定的,要我去迷路一樣。」連他自己都覺得很玄。
「你相信?」
「為什麼不信?就是因為這樣我才會認識你。」
「在學校你也會迷路?!」不太記得他們相遇的情景,但應該是在校園裡。
「開學第二天,我就因為在學校迷路,遇上幾個不良學長,被他們架到偏僻的地方要跟我勒索,就在我因為拒絕而快要被打得滿頭包的時候幸好有人救了我。」也是從那天開始,他發憤圖強非要長高長壯不可。
「跟我有什麼關係?」冷燕湖繼續啃著很脆很甜的小黃瓜。
「救我的人就是你。」含笑揭露他甜美的回憶。
「我救了你?!」開學第二天發生的事情……時間點很明確,冷燕湖咬著筷子翻找著遙遠年代的記憶,好像真有其事,因為她還有點印象,「從此你就跟定我?」
昨天他說的戀愛史,她從頭開始聽,也相信他的故事,只是沒想到卻另有原因。
「原本是想跟你道謝,後來是因為受到你個性的吸引跟著你,慢慢才喜歡上你。」他也不曉得自己對她的感情竟會如此深植,每看她一眼,就會覺得很幸福,現在能再重逢,這十年的等待都值得了。
「我個性哪裡好?」怎麼她自己都沒發現。
「全部都好。」他笑咪咪的說。
果真是白問了。
「如果你現在要我娶你做為當年救命之恩的報答,我絕對非常樂意。」認真的眼神代表他有多歡喜為恩情付出一切。
「少無聊了。」冷燕湖迴避他直率熱情的眼神。
「我很認真。」
他什麼都變了,唯獨表達情意時,那雙宛若可以發出強烈光芒的眼睛始終沒有改變,深深的彷彿要直探入她的心坎裡。
「你什麼時候回來的?」她向來招架不了他的熱情。
「五年前回來的。之前也曾回來過,卻找不到你。」程又齊忍不住抱怨一下。
「別那麼小氣,我跟你道歉行了吧?」她也沒想到真的有人找她那麼久,自己似乎真有那麼一點錯。
「我大人有大量,原諒你了。乖,下次別再這樣。」程又齊摸摸她的臉,當她是小狗一樣逗著。「對了,我有回過母校找畢業紀念冊,上頭沒有你的聯絡方式,也沒有你的畢業照,怎麼回事?」
冷燕湖愣了下,三言兩語帶過,「高三的時候我休學一年,後來去念了別的學校。」
感覺出她對這話題意興闌珊,程又齊隨即打住,試著利用別的事情想炒熱氣氛。「燕湖,我覺得你應該補償我的,因為我為了你到現在都還沒有『那個』。」
「沒哪個?」上回為了一個「哪個」,她再次被他騙去一個吻,這回得小心謹慎。
「就是……」最後的聲音在貼近她的耳畔後消逝,他說得特別小聲,不過肯定她能聽得清楚。
說的人面帶微笑,聽的人卻臉色酡紅,轉過頭來一臉不敢置信。
「真的?!」一個大男人活到二十七歲竟然還沒有那方面的經驗,她很難相信。
「當然是真的,所以到時候……你就要多多包涵了,技巧上面或許稍嫌下足,但我會盡力以豐沛的熱情來填補這方面的不足。」他食指又輕巧地滑過她的臉頰,曖昧的話語不禁令人想入非非。
「我一定會嫁給你嗎?」每次和其他人討論婚姻這話題,她總是沒什麼耐性,跟程又齊談論時,反倒顯得輕鬆自在,沒有絲毫壓力。
「嫁什麼啊?」老闆端著食物上桌,香味四溢,一下子就攫住冷燕湖的鼻子,讓她的肚子更飢腸轆轆。
「希望她嫁給我。」程又齊趁這當頭順便逼婚。
老闆拍拍他的肩膀,笑呵呵地強力推薦。
「嫁吧!嫁吧!小姐,我們家的又齊人很不錯的啦!老實又可靠,現在的男人已經沒幾個像他這樣有愛心。我家住在山上,那裡的學校只要缺什麼,這小老弟總是幫我想辦法,又是送書、送電腦,還抽空去教那些孩子,真的是個很好的人,千萬別再考慮了啦!要不然錯過了會很可惜的。」
程又齊也不謙虛,連忙加入自吹自捧的行列中。「是啊,燕湖,我真的很好,會煮飯,又會整理家務,假日還可以帶你上山下海到處去玩,晚上你累了也能幫你按摩,婚後薪水保證原封不動交給你,像我這樣天上地下都絕無僅有的優質好男人,就算用顯微鏡也找不到了,千萬別再考慮,趕快帶回家吧!」
被兩人雙面夾攻,冷燕湖沒有露出不耐,反倒玩性大起跟著鬧。「要我嫁給你很簡單,只要你讓我願意吃苦瓜,怎麼樣呢?」連她爸媽奮戰二十年後都已經投降,普天之下大概也沒人奈何得了她。
「好,這句話是你說的,老闆當見證,我總有天一定會讓你心甘情願吃下苦瓜,把你娶回家!」程又齊自信滿滿。
「放馬過來吧!」
這小兩口真有趣,老闆笑笑地搖頭。「兩位,先吃飯吧。」
經老闆親切地提醒,兩人開始解決桌上滿滿的菜。
「你能吃多少算多少,不必太勉強。」他記得她的食量不大。「老闆手藝真的很好,你可以每道菜都嘗個鮮就好。」
就在程又齊為她夾菜時,冷燕湖注意到滿桌的菜幾乎都是她喜歡吃的,不禁咬著筷子瞅著他。
現在的程又齊和當年的程又齊真的相差太多,如果不是他主動坦白,她永遠也認不出來以前那個矮小、始終跟在她身邊的男生會在十年後變成這麼令人怦然心動的性感男人。
怦然心動?
是了,程又齊真的是個容易令人心動的男人,但不包括她,他們最多只會是朋友關係。
「幹嘛盯著我?我的熊貓眼真那麼明顯?」吃飯時要摘下墨鏡,他也不是好面子,只是如果每個人都以奇怪的眼神打量他,或是想問他為什麼變成這樣,那才麻煩,所以他外出才會戴墨鏡省事。
「不,只是在想……」冷燕湖頓了一下,內心湧起懷念的感覺,輕聲道:「真的是好久不見了。」她也有點想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