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嘗試 綠光
這套主題書,讓人很玩味。
為何我會這麼說呢?
記得2009年書展主題書,是「月光奇跡」。
那時候寫了套書之一的《金屋藏艷妻》時,腦海中突然出現了一個點子,不過那個點子,我略略擬了大綱之後,就沒再動過,只因我覺得那樣的主軸設定,也許阿編不會喜歡。
然而,當我拿到這一回的主題書大綱時,我簡直傻眼。
原因就出在,這套書的設定,跟我當初擬的大綱,雷同到幾乎百分之百。
呵呵,這可真是有趣了呢。
所以下筆時,份外的開心。
然而,比較不同的嘗試,是在於這一對主角設定已經長跑八年之後的愛情。我很少嘗試寫戀愛之後的故事,而且主軸是擺在長跑八年之後產生的問題。
愛情初始,向來是最驚險刺激卻又甜蜜快樂的階段,但撐過幾年之後,兩人的互動通常不是開始趨於平淡,要不然就是轉化成親情,也有可能,在交往這麼多年之後,才突然發現對方更真實的一面。
是啦,所以除了求倒帶的部份,在愛情長跑之後的真正心靈相通,也是我想要呈現的一個主軸。
PS.親愛的凰穎,在書展上,我跟妳提過了,要借妳的名字一用,如今已經用上,謝謝妳∼^^
至於書中的女配芳廷……這名字,我要先跟芳廷說一聲「拍謝」,我先斬後奏了,實在是因為這個名字讓我印象很深刻。為啥呢?因為我在書展的簽書會上寫錯名字了……對不起,我有嚴重的小白症。
所以,在這裡跟芳廷說一聲,借用了妳的名字,希望妳不會介意,此外,要是那本簽錯名字的書,真的讓妳受不了的話,不要客氣,妳可以捎點消息給我,我可以賠妳一本全新的……^^
第1章(1)
煦風吹拂鳳凰花,抖落一地霞艷。
鳳凰樹下,男人伸出手,拾起她發上的鳳凰花。
「嗯……學長是說真的嗎?」她眸色驚恐,很懷疑自己出現幻覺。
面前穿著學士服的男人,有著清爽的短髮,出眾的五官,高大的身形,在烈日底下,他充滿強烈的存在感,尤其是那雙深邃瞳眸,不笑時總教人感覺到壓力,可她知道,他沒有惡意,只是一種習慣罷了。
好比,不屑對方時,他會連看都不看一眼,笑得勾斜唇角,通常代表他心情不好,但當他唇角微抿,就是他很開心的時候……這些事,是因為她很喜歡他,而一直偷偷注意著他所觀察到的。
「妳以為我會閒到開妳玩笑?」他哼著問,眸底沒有不耐,只是一貫的戲謔口吻。
「可、可是……我想不出來學長喜歡我哪一點,我又沒有優點……怎怎怎麼會想跟我交往……」她努力讓自己看起來自然一點,可在喜歡的人面前,再加上他一分鐘前狂妄的告白方式,教她緊張得快要喘不過氣來,就連說起話來都快要咬到舌頭。
於令忍微瞇起眼,看著她一頭未燙未染的長髮,清透粉嫩的臉頰有著圓圓的大眼,稍豐的唇,一切都顯得太稚氣,但她偏是對了自己的味。
不像時下聒噪的女孩,她總是恬柔地被淹沒在一大票時尚的女孩身後,靜靜地看著人說話,靜靜地悠然自得。
今天是他的畢業典禮,是他給自己告白的最後期限。他行事,向來是有把握才出手;一旦看上獵物,他會訂下計劃和時限,等待時機成熟,手到擒來。
「是嗎?我倒覺得自己想不出來不愛妳的理由。」他喃著,大手自然地握住她的,一如他想像的柔軟。
有人說過,想要把感情傳遞給另一個人,除了語言外,還必須把所有的心情凝聚在指尖,貼覆在對方的肌膚上,絲毫不差地傳遞過去,而他,嘗試著這麼做,一次告白就要她點頭答應不可。
他沒預警的碰觸,讓祝凰穎粉頰燒得通紅,沒料到他的告自如此大膽,動作好讓人難為情……「真、真的嗎?」
於令忍黑眸瞬也不瞬地注視著她,像是凶狠的鷹隼鎖定著獵物。
「凰穎,我喜歡妳,我想得到妳,想佔有妳。」他低啞喃著,看著她臉上的紅暈燒向粉潤的耳垂和白皙的頸項「當然,當我得到妳的時候,就等於是把我自己獻給妳,而妳……收不收?」
透過他微顫的指尖,她感受到他不像外表呈現的那麼從容。,他的指尖是如此溫柔,像是小心翼翼地保護著珍寶,教她欣喜若狂。
「……收。」她也想不出不收的道理啊。
因為她本來就暗戀他,作夢也不敢奢求的好運降臨身上,她怎麼可能不把握?
在這一天,祝凰穎嘗到了愛情的喜悅,她整個人暈陶陶的,簡直快要飛上天。
兩情相悅是多麼不可思議的奇跡,尤其當兩人是屬於天差地遠,只敢想像不敢妄想成真的組合。
也在這一天,於令忍挾持了祝凰穎的愛晴,從此之後,她成了他的俘虜,心甘情願。
※※※
如此愛情長跑八年,看著他服完兵役,進入百大企業打拚,兩年後,隨即找了人投資,自己成立了「輕妍館」藥妝連鎖公司。
而她,早在幾年前便搬去和他同居,替他打理生活瑣事。
感覺上,兩人的感情早巳穩定得像是老夫老妻,就只差一張證書證明他們的關係。
祝凰穎知道他努力在事業上衝刺,還沒有結婚的打算,所以她也不怎麼急,只是眼看著她都二十有八了,她不急,家人可是已經等不及了,更何況幾年前他便正式拜訪過她的家人,如今家人催婚,似乎還頗有道理的。
可是,他還沒打算,她又能如何?
「總不能要我求婚吧?」
明亮的咖啡廳裡,在下班時候人潮漸漸洶湧。
祝凰穎壓低聲響,有一下沒一下地攪拌著咖啡。
坐在她對面的吳芳廷,是大學時代的好友,自然知道兩人交往的點點滴滴。
「挺不錯的方法。」吳芳廷皮笑肉不笑地說。
「芳廷。」祝凰穎鼓起腮幫子,瞇起水潤大眼,半點殺傷力都沒有,反倒像是在撒嬌。
「拜託,現在都什麼時代了,誰跟誰求婚重要嗎?重點是,趕緊結婚吧,把妳那口子給定下來,省得三天兩頭就見到他的緋聞,妳沒反應,我都覺得我快要吐血了。」吳芳廷向來直人快語,說起話來總是一針見血。
不能怪她反應這麼大,只因她可是一路見證他們交往,眼見凰穎陪伴著於令忍度過喪母之痛,支持他無後顧之憂地創立公司,然後再見他以俊魅的奪人丰采,成為媒體寵兒,成為名媛貴婦青睞的對象……如此演變,教她一肚子火。
「厚,妳嘛幫幫忙,都跟妳說那都是媒體捕風捉影了。」祝凰穎毫不猶豫地聲援男友。
「厚,妳嘛幫幫忙,偶爾也吃點醋,跟他反應一下好不好?」
「可是,那根本是假的,妳要我吃醋,不就變成我無理取鬧了?」才不要呢,她可是計劃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如何愛他、寵他的生活裡,才不想莫名其妙地燃起戰火。「唉,妳知道的嘛,有時候緋聞就是一種營銷手法,我何必跟著起舞?」
輕妍館雖然已經站穩藥妝業的一角,但她知道令忍想要讓公司更上層樓,而最快的方式,就是炒作緋聞,不必花費半毛的廣告費用就能達到最好的效果,最重要的是,所有的曖昧全都是媒體想像的。
吳芳廷無力地閉了閉眼。「……凰穎,我很認真地問妳,他是不是弄了什麼怪東西給妳吃,妳才會對他這麼死心塌地?」
有的時候,她真的很替好友不值。
不只是因為於令忍常有緋聞,更因為於令忍從未讓公司員工或者是商場友人知曉,他身旁有凰穎這個女友的存在。
這一點,她真的不能理解,總覺得好友早晚有天會變成糟糠妻,被踢到天涯海角去。
糟的是,凰穎竟然甘於這樣的狀況,從不在他工作時打電話給他,更不會主動到公司找他,打從公司成立之後,更不曾和他出現在公共場合裡……X的!有哪對男女朋友是這種交往模式的?吳芳廷悻悻然地想著。
偷偷摸摸得像見不得光的地下情,要不是他是她的上司,要不是凰穎實在太愛他,她早就抓狂了。
「芳廷,妳不懂。」祝凰穎輕輕勾笑,牽動潤亮的大眼。
交往八年,她不敢說自己成了令忍肚裡的蛔蟲,但只要他一記眼神,她就知道他的心還在不在自己身上。
當然,她也知道令忍把心思都放在工作上,有一部份是源自於他的背景。
令忍的父親不太負責任,做事不切實際很會畫大餅,養家的擔子幾乎部落到他母親肩上,死後還留下一堆債務,讓他對父親一直不能諒解。
而他的母親努力工作栽培著他,直到他創立了公司,總算能讓母親享點清福,然而誰知無常來得這麼快,三年前,他的母親去世,幾乎讓他崩潰,自責自己的努力不夠,不能讓母親更早享清福,才會那麼早離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