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原本家徒四壁的房子,因為童凱,慢慢變得豐富,不知不覺這個家,充滿了他的氣味、充滿著兩人的笑聲。
如今……
她坐到沙發上,只覺滿室寂寥,只不過少了一個人,竟然會有那麼大的不同,那個整天被她罵死小孩的男人,才剛目送他離開,她已經哭成這樣了,以後她該怎麼辦?
頭一低,她的眼淚就又「咚」地滾出來,然後,如斷線的珍珠般,愈滾愈多,她覺得胸口有什麼東西悶著、疼著。
「死阿凱……既然要走就偷偷地走好了,幹麼告訴我……」她臭罵他,猛撾抱枕,是非不分,就是不去釐清那股疼痛與愛情有任何關聯。
從現在,她就要開始習慣沒有他的生活。
這時,家用電話響起,她連忙擦乾眼淚,接起電話。
「喂……」
「是我。」童凱的聲音在另一端響起。
「你到機場了,這麼快?!」她硬把淚水鼻水給梗住。
「沒有,還在車上,感覺到你已經開始想念我了,所以趕緊打電話給你。」
她嚇了一跳,這傢伙是很聰明沒錯,但還不致能靠冥想看到她現在的狀況吧!
「誰、誰在想你,少了你這個吵死人的死小孩,我現在不知道有多清閒,正樂得一個人享受早餐。」她的嘴硬,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剛剛又哭了?鼻音好重。」童凱柔聲問道。
「怎麼可能,是我剛好在挖鼻孔。」
「呵,你喔……要好好照顧自己,別老是吃些沒營養的東西,早上不要賴床,現在可沒有我叫你,別鬧鐘一按又繼續睡,還有,天氣冷的時候,記得把暖爐搬出來,不要只顧著省電,把自己凍壞了……」
「你很囉嗦欸……」無法抑制地,唐小琦的眼淚再度奪眶而出。
「唉……怎麼辦,我已經開始想你了。」
「那……就、就……」她就了老半天,挽留他?跟他走?無論是哪一個,都不可能從她口中「就」出來。
「你可以在丹麥找個金髮藍眼波大腰細的超級大美女。」她酸溜溜地說出這些違背心意的結論。
「不行,我當兵一年多你都沒兵變了,我怎麼可以移情別戀。」
「噗……」她總算笑了。「我又不是你女朋友,兵什麼變,神經病。」
「在我心裡,你是啊!」
「我可沒有不讓你交女朋友,別把這事賴在我頭上。」
「我知道,是我不想,只有你,才能讓我動心。」
「噁心,我要吐了。」她很難弄清自己的心情,聽了有種安心的感覺,但是,又帶點罪惡感,明明不打算接受他,卻也不願想像有一天他的身邊出現另一個女孩。
「記得照三餐想我嘿!」
「知道了啦!你自己要穿暖點,那裡很冷,沒事不要浪費錢打國際電話,用mail就好。」一句關注的話被她的口氣說得像是咒語。
「那我掛電話了。」
「嗯……」
「真的掛了?」
「厚,你很煩咧……」
「呵!」童凱在聽見她已恢復元氣的大吼之後,微笑地結束通話。
「還沒搞定?」坐在駕駛座的是「E.P!商品設計開發公司」的經理梁鏡璇。
童凱是公司老闆藍宇光在參觀他們畢業展時發現的新星,特別叮嚀她務必邀請他加入公司設計團隊。她知道童凱有個喜歡多年的女孩,大他兩歲。
「唉……」他誇張地歎氣、搖頭。「小琦說我們這叫孽緣,一時半刻很難有什麼進展。」
「你們住在一起那麼久,生米一直沒煮成熟飯?」梁鏡璇透過墨鏡,不可思議。
「稻米在田里,連收割都還沒呢!」
「你不知道什麼叫搶收嗎?在狂風暴雨來臨之際,能收多少就先收多少嘛……呿,連這也要我教你。」
「我說這位大姐,你都是用這招,趁我們藍大老闆回國的時候搶收嗎?」童凱大笑,這女人也太猛了吧!
「宇光喔……他不一樣,遇到他,我只有被收的分。」提起藍宇光,平日藝高人膽大、殺敵無數的梁鏡璇意外地紅了臉。
「鏡璇,你臉紅了?!」童凱像見了鬼似地叫。
「要死了,不准提到那個男人的名字。」她揮揮手,要他別吵。
「對了,有空幫我去看看小琦,她外表看來強悍,其實外強中乾。」
「沒空,自己的老婆自己想辦法顧。」她立刻回絕。她出馬的話,一定就直接下猛藥了,要她扮演這種溫吞的「守護者」,她才不幹。
「你回絕得也太乾脆了。」
「你不知道我的絕世武功就叫『見血封喉』嗎?」
「是,我的確見識到了。」他望向高速公路旁築起的隔音牆。
即使萬般不捨,既已決定,這一趟到丹麥,就要全心全意地投入研究,不能入寶山卻空手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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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凱走了。
這是唐小琦每天醒來,呆望著天花板,總要想起的事。
她伸手探探心臟,還在跳動,那為什麼會有種空虛的感覺,彷彿除了軀殼,裡面什麼五臟六腑全被挖空了?
原來,她以為規律、不受任何人影響的世界,其實是那樣的脆弱。
別人的世界或許還正常運轉著,她的世界卻已癱陷得一塌糊塗。
童凱為她特別設計的「吵死人鬧鐘」,號稱連死人也受不了,會從棺材裡爬出來按掉開關!此時,正在她頭頂奮力地敲鑼打鼓,她仍不為所動,呆滯地盯著天花板。
以她現在的模樣,連死人都會跳起來叫她振作吧!
怕吵到鄰居,她終於起身將鬧鐘關掉,拖著像不是自己的身體走入浴室,例行地刷牙、洗臉,然後從衣櫃拿出制服。
以前,每天都要吵鬧廝殺一番的房間,現在寧靜地像處在廢墟,孤單如鬼魅般從房子的四面牆朝她壓迫而來。
她坐在床沿,摟住自己的肩,拒絕再想起任何有關童凱的事。
他剛離開的一星期,每天都會寄來一封mail,附上他四處亂逛拍下的照片,漸漸地,變成兩天一封、一星期一封……
現在,已經兩個月沒寄來音訊,像從地球消失了。
人說分隔兩地的情侶情路難走,更何況她跟他什麼都不是。
童凱是個玩心太重的大男孩,踏上這個對設計師而言的自由聖地,浸淫於啟發靈感的大自然裡,他又怎能不在其中迷途忘返。
「振作、振作……」她換好衣服,下樓啃了幾口昨天晚餐餘下的麵包,灌了一杯牛奶,出門上班。
走往捷運站的途中,只見零星的路人,連車子都少得很詭異。
她愈走愈覺得奇怪,該不會一覺醒來,發現自己闖入了第四度空間裡的桃花源,而這裡的人都不用上班?
腦中突然閃過了點什麼,她從皮包裡拿出行事歷,才發現,今天是星期六。
「浪費,浪費,白白這麼早就起床……」她嘟囔著,轉身往回走。
假日,她總是能賴在床上多久就賴多久,這樣就不必面對什麼事都提不起勁。漫長虛無的一天。
這時,她的行動電話響起,是公司同事打來的。
「喂……」她有氣無力的回應,裝作被吵醒的沙啞聲音,以防萬一對方又用什麼很瞎的理由要她幫忙加班。
「唐小琦,這麼風光明媚、鳥語花香的大好日子,你居然還在睡?」電話裡那個大嗓門的女人是公司內聯誼名單中有名的「基本腳」。
聯絡聯誼的時間永遠比工作還多出數倍。
「大好日子就是用來睡覺的啊……」
「我跟你說,你現在起來吃完早餐,然後去美容院弄弄頭髮、上街買套亮麗一點的衣服,晚上跟我們聯誼去。」
「沒興趣。」
「欸,我是因為你乎日很罩我,才特別告訴你這個好康的咧,對方是我們樓下證券公司的投資顧問,個個都是『空金A』。」
「『空鑽石』我也沒興趣,我要繼續睡了。」她還刻意打個大哈欠,想結束這通電話。
「唐小琦,你給我振作點!你看你都幾歲了,連個男朋友也沒交過,什麼都沒興趣,再這樣下去,不到三十歲你就會看起來像個歐巴桑了!」
「振作?」這兩個字最近好像經常出現……
「沒錯,女人就是需要愛的滋潤才能永保青春美麗,就算不來電也沒損失,又不用你花錢,看看帥哥也無妨啊!」
「振作……」
「對!振作,晚上七點在我們公司附近那間『薔薇』見,遲到個十分鐘差不多,也別太晚,就這樣,拜拜!」
唐小琦站在一間尚未營業的美容院門口,抬頭看著招牌上那一個個俏麗有型的年輕美眉,心想——
是不是真的該振作了?
歐巴桑……好可怕的字眼啊!
第六章
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聯誼,唐小琦就狀況外地和一個叫顧承賢的男人給送作堆。
他幾乎是從見到唐小琦的第一眼就鎖定她了,一頓飯下來,體貼、風趣,招呼得無微不至,令人眼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