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晴沒好氣地白他一眼。「省省吧!幫了毅風,卻害慘我自己,麻煩事一件接一件,我已經悔不當初了,還幫你?除非我瘋了!」
「聽到了吧?這種事有先來後到的,我們家詠晴很忙的,沒空理你啦!」毅風得意得很。
「小子,你別太囂張喔!」侃言好笑說:「什麼『我們家詠晴』?小心我把走她,讓她立刻辭職結婚,到時候你少了秘書又少了假女友,欲哭無淚喔……」
「你?」毅風擺擺手。「有我這麼一個玉樹臨風的男人在身邊,她都看不上眼了,何況是你這個肌肉男?如果是宇寰追走她還比較有希望。」
侃言不服氣。「你們兩個也不過就是長得帥嘛!可是一個風流成性、一個冷得像冰,就我比較正常。詠晴,你說說看,我們三個哪個比較適合當老公?」
「我才懶得跟你們兩個瞎起哄。」她悻悻地回一句,繼續含著小侄子送她的棒棒糖。
「什麼瞎起哄,我是說真的耶!」他不死心地說:「反正我們三個都沒女朋友,不然你就在我們之間挑一個交往看看!」
「不行!」詠晴還沒開口,毅風立刻跳出來替她回絕。「喂,『朋友妻不可欺』,你和宇寰都休想打她的主意,她是我的。」
毅風的話讓詠晴的臉浮上一抹淡淡紅暈。明知每次都是說者無心,她偏偏聽者有意,這也是她最痛苦的地方了。
侃言馬上吐槽。「欺什麼欺?你們不是假交往、假同居來騙你爸而已?難道決定玩真的?還是弄假成真啦?」
「當然沒有。」毅風毫不考慮地反駁。「我又不是把她當女人,是當兄弟。」
「是啊,我也沒把他當男人。」詠晴聽了有夠火大的。「我是把他當種豬,當然不可能搞『人獸戀』!」
「哇哈哈……」
侃言笑得眼淚都飆了出來,始終在旁邊閉目休息的宇寰,唇角都忍不住悄悄上揚。
知道自己不小心惹詠晴不高興了,毅風識相地找侃言陪他去附近的超商,說是去買啤酒,其實是想買些她愛吃的零食回來哄哄她。
「痛苦嗎?」
毅風和侃言離開不久,宇寰突然開口問詠晴。
「痛苦?」她一臉茫然。「為什麼突然這麼問?我看起來像有哪裡不舒服嗎?」
他點點頭。「大概也只有那兩個神經大條的傢伙看不出來,還往你胸口刺了。不過,那也是你自找的。」
「什麼意思?」
「其實你一直暗戀毅風吧?」
萬萬沒想到他竟然知道自己藏在心裡的大秘密,詠晴的感覺就像私密日記突然被公諸於世,一時間不知所措。
「你怎麼知道的?」
「從你看毅風時的眼光就知道了。」
她知道宇寰太聰穎、太精明,一旦被他看穿,找什麼借口都瞞不過,只好坦承一切。
說完,她握住他的手祈求。「拜託,千萬別把這件事告訴毅風!」
「放心,要說我早就說了。」他露出微笑讓她安心。「我不想插手任何人的感情,就算是最好的朋友也一樣。只是,我原本就覺得你一直待在毅風身邊工作已經很辛苦了,現在還答應假裝他的女友,和他住在一起,未免也太折磨自己了,才想勸勸你。」
「我已經病人膏肓,沒救了。」詠晴苦笑著自嘲。「當時,我以為毅風是真的要我當他的女友才答應的,哪曉得是我自己會錯意,結果就變成現在這樣騎虎難下的窘境,想退也沒有退路了。」
「不是沒有退路,而是捨不得放棄能跟他朝夕相處的機會,想賭一賭弄假成真的可能吧?」
「或許也是吧。」
「真傻!」他真心為她擔憂。「你還是早點向毅風坦白,是好是壞也有個結果。再這麼繼續下去,我怕你真的一輩子都脫不了身。」
「嗯,我答應你,我會考慮。」她說完,突然指著他笑。「不要說那些掃興的事了,還是先解釋一下你脖子上的草莓是誰種的吧!」
來的路上,她剛好坐在宇寰身邊,不經意瞥見他領口內那大大的「草莓」,好奇到不行,一直努力忍到兩人獨處了才開口問。
他眉頭皺了皺。「什麼草莓,這是蚊子叮的。」
「別開玩笑了!」這麼瞎的理由能唬過她才有鬼。「交了女友還想保密?不說就別怪我不顧江湖道義,告訴他們我的大發現喔!」
宇寰歎口氣,無計可施地說出昨晚被曉晶酒後狂吻的糗事,詠晴聽得一臉錯愕。
「你知道就好,千萬別跟他們提,免得他們又無事興浪。」
「或許並非無事喔!」詠晴認真分析起來。「以前在學校的時候,追你的女人從沒少過,可是你從未讓任何人有機可乘。除非那個丁曉晶壯得像相撲選手,讓你根本無法反抗,否則她能得逞也不容易呢!」
他不以為然。「我只是措手不及,何況她雖然沒有相撲選手那麼壯,蠻力也很驚人。」
「喔,措手不及啊?那如果撲過來的是男人呢?」詠晴微笑地接著說:「總之,當她有那個能耐讓你忘記反抗,就表示你絕不像自己所說的那麼討厭她,甚至,她對你而言或許還頗具魅力。這可是以我對你的瞭解所做的客觀分析喔!」
「哼。」
他悶聲冷笑,卻也沒駁斥詠晴的分析。此時,毅風和侃言也提著大包小包,笑嘻嘻地回來了。
「詠晴,我買了你最愛吃的巧克力和魷魚絲,還有……」
是嗎?那個無法無天的大小姐對我來說還頗有魅力?
隔絕於身旁的熱鬧氣氛之外,宇寰望著滿天的星子,兀自陷入了沉思。
第四章
對曉晶而言,大部分的朋友只是吃喝玩樂時才會碰頭的酒肉朋友,真正能談心的朋友,只有兩、三個。
而其中被她視為生死至交的,只有柳欣宜。
「白吃的又來嘍!」
踏進剛打烊的「欣欣冰飲店」,曉晶喊一聲,通往廚房的門簾立刻被掀起——
「曉晶!」
身材像個不倒翁的欣宜笑著衝向她,兩隻手也往曉晶粉嫩的雙頰貼上去——
「哇!」
曉晶被好友超冰的雙手凍得唉唉叫。
「嘿、嘿,很爽吧?」
欣宜也把雙手貼上自己圓滾滾的臉蛋,還一副陶醉其中的模樣。
曉晶又氣又好笑地推了推她的額頭。「夏天玩這個或許還不錯,可是現在快冬天了耶!」
「唉,你不懂我的明白啦!」欣宜嘟著嘴。
「鬼才懂你的明白。」曉晶笑睨她一眼。「不是叫我來試新產品嗎?白老鼠都送上門了,東西還不端出來呀?」
「對喔!你隨便坐,我馬上來。」
欣宜說著又笑瞇瞇地回廚房,曉晶便找了個角落坐下,望著眼前最能讓她安心的一切。
在被父親領養之前,她和母親曾在這裡住過好幾年。
冰飲店樓上有幾間套房,當年柳家和她們分租其中兩問,也算得上是隔壁鄰居,至於樓下的冰飲店,則是柳家五年前才租下開業的。
當年,欣宜的母親曾是她的保母,她和欣宜一起上幼稚園、小學,直到她眼睜睜地看著母親收下父親開的五百萬支票,將她「賣掉」,然後消失在她面前。
她其實記得的,在她國小二年級之前,母親不只一次地帶她去找過父親,可是她總是連父親的面都見不到,每次都是韓叔按父親的吩咐,拿錢出來打發她們母女離開。
後來,母親認識了一個男人,她從小叫到大的「媽」,突然要她改口叫「阿姨」。然後「阿姨」跟著那個男人去高雄做生意,就這麼把她丟給欣宜的母親照顧,好幾個月才回來見她一面,送給她一堆好吃、好玩的,接著又是好幾個月無消無息。
這種日子過了幾年,突然有一天,母親不再回高雄了,身邊的「叔叔」也換了人,她正開心母女倆終於能再住在一起,沒想到——
「當、當、當、當,極品上桌嘍……」
欣宜雀躍的聲音打斷了她的回憶,一看見好友端上的新產品,曉晶也開始坐立難安了。
「呃,我突然覺得牙齒有點痛……」
「少來啦!」欣宜一眼就看穿她在想什麼。「安啦!這碗冰吃下去包你精神百倍,保證開胃喔!」
「是傷胃吧?」
「喂!」
「好啦,吃就吃嘛!」
曉晶認命地舀了一口送進嘴裡,五官立刻扭曲。
「怎樣?好不好!」
欣宜一開口,曉晶飛快舀了一大匙塞進她嘴裡。
「好不好吃還要問?」曉晶好不容易才把嘴裡的東西吞下去。「這種東西是人吃的嗎?冰裡加酸菜豬腳,上頭還給我灑巧克力、淋檸檬汁,又酸又鹹又甜,吃這種東西會精神百倍?我看是提早升天吧!」
欣宜對於好友的批評不以為意,還是笑得很開心。「你看你,現在眼睛瞪那麼大、聲量那麼大,一副精神百倍的模樣不是嗎?比你剛剛進門時強顏歡笑的表情好看太多了。」
曉晶一愣,繼而明白了。「真的新產品不是這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