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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     夏喬恩

  不成功便成仁,就算有一天她失敗了,但至少她曾經擁有過幸福,而且現在她不就覺得很幸福嗎?

  更別說他是她唯一愛上,卻也同時深愛著她的男人,既然他們彼此相愛,為什麼她不能對他多一點信心?

  對,就當作是賭一把吧,總是要試過才會有幸福的可能。

  她雙手握拳,終於一鼓作氣的大喊出聲:「你不用想了,看你什麼時候想娶,就什麼時候娶吧,我嫁了!」

  「什麼?」駱競堯瞬間睜大眼,還以為自己聽錯了。

  她滿臉通紅,卻依舊堅定迎視他的目光。

  她愛他,所以她願意試著和他一起幸福!

  「我說,我願意接受你的求婚。」她害羞重複自己的答案。

  「你確定?」他連忙追問,嘴角早已咧開一抹傻笑。

  「嗯,我願意和你結婚,因為……因為……因為你讓我覺得幸福,從小到大我從來沒有這麼幸福過,駱競堯,我……我……我愛你……」

  最後兩句話她說得超小聲,一張小臉幾乎埋進他胸腔裡,但他還是清楚聽見了。霎時,他欣喜若狂,竟忍不住抱著她迅速坐起身。

  「話是你說的,既然如此,擇日不如撞日,我們今天就去登記!」

  「什麼?」這次換她錯愕了。

  他跳下床,衝到客廳撿回彼此的衣服,而她則是害羞的別開臉,不敢偷看他偉岸的裸體。

  「等等,哪、哪有人這樣的,這樣太快了……」

  「這樣正好,今天登記,改天再補辦婚禮,省得你哪天反悔。」

  「可是……」

  他把衣服塞入她的懷裡。

  「今天是平安夜,以後結婚紀念日就和平安夜一起過,多好多方便。」說完,他已開始穿起衣服,她卻還傻傻的坐在床上。

  今天就登記?現在?馬上?

  他要娶她,難道都不用跟他父母說一聲嗎?那她要不要也通知爸媽,還有兩名證人該怎麼辦?

  「你怎麼還沒穿衣服?」不過才幾秒的時間,駱競堯已著裝完畢,見她還傻傻的沒有動作,他索性拿起她的衣服替她穿上,只是他才把衛生衣套在她頭上,突然想到自己忘了最重要的東西。

  「不對,必須先把你的內衣找出來,昨天晚上你根本沒有穿內衣。」

  他的提醒讓她瞬間羞紅了臉,這才回神注意到自己的赤裸,因此迅速拉起被子遮掩。

  「你的內衣放哪裡?」他理所當然走向她的衣櫃。

  「在衣櫃底下第一層抽屜。」她臉紅紅的回答。

  他依言拉開抽屜,果然順利找到內衣的蹤影,他先是隨手挑了最上面那件蘋果綠的內衣,接著想起剛剛撿回來的小內褲是紅色的,於是立刻改挑紅色的那一件。

  紅色代表熱情,而他,喜歡她的熱情。

  想起昨夜她的表現,他噙著滿足的微笑走回床邊,將內衣遞給她,下一秒鐘他腦中想起兩件重要的事。

  「該死,我的印章和戶口名簿放在家裡,得繞路回去一趟才行,除此之外還要找來兩名證人。」可惡,兩名證人還好辦,看是要CALL朋友還是半路拉人都行,就是回家一趟很費時間。

  他急切的在心中咕哦,一轉頭卻發現她竟然偷偷縮到被子下穿衣服,瞬間忍不住仰頭大笑。

  老天,這害羞的小女人實在太可愛了。

  雖然很想繼續戲弄她,但為了不耽誤計劃,他也只好耐性的等她把衣服穿好。

  直到她衣著整齊的從被窩裡鑽出來,他才將她從床上抱下來。

  「身份證、印章還有戶口名簿都要帶,你千萬別忘了。」他順道提醒她。

  「喔……」她的心兒劇烈的怦怦跳,卻不知道是因為他親密的舉動,還是因為自己即將和他登記結婚。

  今天以前她日也夢夜也夢,就是想著要結婚,但如今美夢就要成真了,她的心情偏偏卻變得好忐忑。

  一旦登記之後她就是駱太太了,這種感覺真的……真的好不可思議,就像在作夢一樣。

  「對了,還要帶照片!」幸虧好友登記結婚時拉他當見證人,所以他才記得所需的證件。

  「照片?大頭照嗎?可、可是我好像沒有耶。」她呆呆的站在床邊。

  「沒關係,去快照亭就行了。」

  「喔,那……那……」她也不知道該繼續說些什麼,只好乖乖的去把他所提到的證件全翻出未,裝進自己的包包裡。

  身份證、印章、戶口名簿,嗯,全部都有了,然後還要去照大頭照……

  「都準備好了嗎?」他走到她身邊,理所當然的接過她手中的包包。

  「呃,應、應該吧。」話是這麼說,她卻不斷深呼吸,嚴重懷疑唯一沒準備好的就是她的心情。

  她從未都不知道,原來結婚是這麼令人緊張的一件事,老天,她現在可不可以不要出門?

  彷彿看出她的恐慌,他霸眉一挑,下一瞬間猝不及防的將她扛到肩上。

  「現在才想要逃跑已經太遲了,走吧,我親愛的老婆。」語畢,他立刻興高采烈扛著她走出大門。

  「啊,駱競堯,快放我下來!快放我下來!你怎麼可以這樣,要是被看到怎麼辦?」她驚慌低叫,完全沒料到他會這麼做。以前明明是她急著要結婚,怎麼現在卻是他比她還急?

  不過話說回來,他這麼急著把她扛出門,不也直接證明了他果然是真心真意的想娶她?

  一瞬間,原本的緊張盡數沈澱,隨著他愈來愈急促的腳步聲,她臉上的笑容竟也忍不住愈蕩愈大。

  「不放,哪有到嘴的鴨子還讓她飛走的道理?」他愉悅大笑,完全不顧她的求饒和抗議繼續前進,就打算這麼帶她出門結婚。

  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若不結婚,他們就是愛情的孤魂野鬼,永遠沒有墓碑可依。既然他們被此相愛,那麼無論生死都該永遠一起。

  駱競堯。

  元茗緣。

  他們的名字將生生世世刻劃在一塊兒,刻劃在結婚證書上,也刻劃在愛情的墓碑上。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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