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張愛玲寂寞的遊魂
「她的一生雖然滄桑卻曾經絢麗而多彩——生於亂世,少年時受盡折磨,忽然上帝將一個女子可以希祈得到的一切美好都堆放在她面前:才華、盛名、財富、甚至愛情,如烈火烹油,鮮花著錦,可是其後又一樣樣抽走,換來加倍的辛酸苦楚,跌宕流離,當她開至最美最艷的時候,也是她的路走到盡頭的時候,於是不得不選擇一死以避之——人生的悲劇莫過於此。」
放下剪報,我的眼淚流了下來,是那樣的委屈,不能控制。
窗外,細雨如絲,有燕子在雨中急急地飛,蒼灰的天空,蒼灰的屋脊,蒼灰的鴿子背,哦,這是張愛玲筆下的上海,可是距離張愛玲離開已經整整半個世紀了。
那是一份1995年9月的舊報紙,新聞欄裡說,一代才女張愛玲於8日晨被發現死於洛杉磯的一座公寓裡,警方判斷,距她去世大約已有六七天的時間……
洛杉磯?怎麼會是洛杉磯?她明明是上海的女兒,竟然一個人走在那麼遙遠的孤獨的異鄉,誰也沒有告訴,便獨自決定了要悄悄地結束生命。
噫,生又何歡,死又何懼,她是真的累了,厭倦了,是嗎?
我打開窗子,讓風吹進來,讓雨飄進來,讓張愛玲寂寞的遊魂飛進來。我想告訴她,我有多麼愛她,有多少人愛她,惋惜她,不捨得她,她怎麼忍心就這樣離開了呢?
記得小時候聽外婆說,人死後會將生前所有的路重走一遍,一一拾起前世的腳印,這樣才可以重生,轉世投胎。
上海留下了張愛玲那麼深的回憶那麼多的腳印,她總要回來的吧?
當她飛過上海的天空,會看到我,看到這個為了她才來到上海尋夢的姑蘇女子嗎?
——從十幾歲第一次看張愛玲的《傾城之戀》,到二十幾歲終於有機會把她所有作品買全,整整愛了她十年,從來沒有改變過。
這個追星的時代,每天都有FANS們為了爭看偶像打破頭,如果說我也有偶像,那就是張愛玲。是為了她,才癡迷於上海的風花雪月,才會對電視連續劇《上海灘》奉若聖經,才會把阮玲玉的美人照掛滿閨房,才會有心無心地開著音響一遍遍放周璇的《夜上海》,才會放棄工作分配一個人獨自來到異鄉為異客。
可是走在上海的街頭,我卻見不到她。
連夢也沒有一個。
晚生了數十年,就有那麼遺憾。
我穿平底鞋,白襯衫,軟料長裙,梳麻花辮,手裡恆常一柄十六骨水墨山水的竹紙傘,雨天兩隻黃鸝鳴翠柳,晴時一行白鷺上青天。
上海看我是異鄉客,我看自己是檻外人。
反正已經格格不入,索性做到盡。
子俊笑我住在上海想著上海,可是心裡的上海和身邊的上海卻不是同一個。
我同意。日思夜想,怎樣才可以見張愛玲一面呢?
裴子俊是我的男友,一個酷愛旅遊不愛動腦的傢伙,正職是導遊,興趣是做登山隊員。也有人會把他的樣子形容成英俊,因為他那一米八的個頭在上海很不易見,而且手長腿長,四肢發達,時時喜歡弓起雙臂做勇武有力狀,這個時代沒有老虎給他打是可惜了。
但是我不認為一個男人有肌肉就可以算英俊,我心目中的英俊男生是許文強——注意,是電視劇《上海灘》裡的許文強,而非電影明星周潤發。
一個演員塑造了某個角色,並不會因此就變成這個角色;張愛玲寫了《傾城之戀》,但我愛的是張愛玲,不是白流蘇。這點我分得很清楚。
我對子俊說:「怎麼能見張愛玲一面呢?」
他笑:「還說你不是白日做夢?」
這一句是電影《大話西遊》裡青霞笑紫霞的對白,學幾句周星馳已經是我男朋友最高的藝術細胞,書他是絕對不讀的。不過好在他雖然不知道劉文西就是劉海粟,八大山人只是一個人的號而不是八人組合,卻也知道張愛便是張愛玲的簡稱。
我過生日的時候,他也曉得買了最新版的禮品精裝本《傳奇》送給我。可是我又忍不住要教訓他:「買書是為了看文字的,不管它是印在花紙上還是白紙上,是裝在木盒子裡還是金盒子裡,它的價值都不會改變。」
他撓頭:「但是包裝得漂亮點不是更好看?漂亮的女博士也比醜的受歡迎。」
你不能不承認,他的話有時也未必沒道理。
但我還是要問:「怎麼才能親眼看一眼張愛玲呢?」
她來上海開個唱
他笑我:「如果她來上海開個唱,我打破頭也替你搶一張票回來。」
我瞪著他,還是忍不住笑出來。不能怪他調侃,也許我這個想法的確是荒誕了些。
5年了,便是張愛玲在天有靈,也早已魂夢兩散,亦或者轉世投生,喝了孟婆湯,過了奈何橋,再也無復前塵記憶了。
唯有我,苦苦地挽著兩手舊上海的星痕夢影,走在五十年後的大街小巷裡,尋找五十年前的風花雪月。
每每去新華大戲院看電影,遙想數十年前這裡首演話劇《傾城之戀》,張愛玲必也是夾於其間,悄悄地豐收著觀眾的喜悅與讚歎的吧?然而如今匆匆來去的人流中,哪裡還可以尋到故人的萍蹤?
我歎息:「這一生中我老是錯過,念杭州美院,沒趕上林風眠當校長;來上海打工,沒趕上張愛玲簽名售書。」
「但是你恰好遇上了我,不早也不晚,也算運氣了。」子俊嘻嘻笑,又說:「過兩天我們就要出發了,你要我帶什麼禮物給你?」
這又是子俊一大罪狀,送禮物當然是要有驚喜的才好,可是他每次都要認真地先問過我,而我總是盛情難卻,只得隨口答:「什麼都好,風格特別的項鏈啦手鐲啦都行,上次你去昆明給我帶的那些竹傘呀繡荷包啦就挺好。」
於是,我的箱子裡便有了一整排的各式花傘荷包,足可以開個精品攤。
一根筋的裴子俊哦,硬是看不出其實所有的旅遊點上的工藝品都是差不多的,西安可以賣雨花石,南京也可以賣兵馬俑,真正與眾不同的禮物,根本不是隨便上街逛一逛就可以買得來的。
最可氣的,是他有一次竟然拿了十幾軸造假做舊的國畫來向我獻寶,說是傾囊購進的白石墨寶。也不想一想,真是齊白石親筆,一幅已經千金難買,還能讓你成批購進?他以為是1949年呢,400大洋可以買170幅。
按說子俊足跡遍及大江南北,攀巖潛水都來得,連熱氣球漂流都玩過,應當見多識廣才對,可是他的所作所為,就好像守在一個密閉的屋子裡一夢睡到老一樣,完全不懂得思考。
他一生中做過的最大決定,就是在我已經決定與他分手、所有親友也都勸我無效轉而勸他放棄的時候,有一天他忽然福至心靈,辭去工作背著旅遊包跑來了上海,而且一言不發地,直到找到工作和住處後才突然出現在我面前。
那時我已經在上海獨自打拼了半年,錢已經用完了,朋友卻還沒交到,正是最孤獨彷徨的時候。這個排外的城市裡,我和子俊不僅同是天涯淪落人,而且是他鄉遇故知,於是重歸於好。一轉眼已經五年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明年春節我們會一起回家去稟報二老,把手續辦了。
可是,真的要嫁給他嗎?就像一滴墨落到宣紙上,從此決定了紙的命運?
如果是山水畫,是青山秀水還是烏雲壓城城欲摧?如果是花鳥畫,是百鳥朝鳳還是日之西矣雞棲於塒?如果是人物畫,是工筆仕女還是潑墨李逵?
——怕只怕,連李逵也做不好,直弄個李鬼出來,到那時,才叫日之西矣悔之晚矣!
「出門的東西收拾好了嗎 ?」我歎息,盡自己為人女友的本份,「要不要我去你處幫你整理箱子?」
「不用。你去了,我還要送你回來,來來去去地多麻煩。」子俊說,「除非你答應晚上呆在我那裡不回來。」
我睃他一眼,不說話。
子俊有些訕訕地,自動轉移話題:「你只要做到一點就行了……」他望著我,很認真地又是很孩子氣地許願,「你要每天在睡前說三遍:我想念裴子俊,我想立刻看到他。那樣我就會很快回來。」
我「哧」地一笑:「我想見張愛玲。說了千百遍不止,也沒見她來過。」
然後我們還是一起出門去為子俊挑選隨行用品。
其實子俊出門是家常便飯,一概折疊旅行包迷你牙具包應有盡有,但是他每次遠行,我還是忍不住要陪他添置點什麼小物件,彷彿不如此便不能心安理得似。
走在超市裡,子俊感慨地說:「你知道我最羨慕什麼?看那些新婚夫妻一人一手推著車子在貨架中間走來走去,挑一包方便麵也要研究半天哪個牌子最可口,買瓶醬油也比來比去哪種價格最便宜。真是人生最大樂事。哪像我們,每次來市場都像打仗似的,想好了買什麼才進來,進來了就直奔目的地,拿了便走。一點過日子的情味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