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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     席絹

  「啊?呵呵呵……怎麼會呢……」她本來還沒想到他這麼說是什麼意思的,不過被他充滿威脅性的目光一掃,她就想起來了。

  許久許久以前,他們第一次發生「姦情」,那時雖然開始得很意外、過程很混亂、結果很……呃,美好;但也從此被他這個麻煩給纏上。有一次她心情很差、很不想理會他,可他偏又出現賴著不肯走,於是她很委婉正經的跟他說:「今天,我要跟你說一個很感人的故事。」好故事不在內容多,「給我滾」三個字便足以道盡其「感人」的精華。

  確實是一個「趕人」的故事……這是來自於網絡上的一個冷笑話,由於非常冷,所以他不僅笑不出來,還被氣走了。於是奉嫻發現這個「感人故事」威力真是非常強大,他都被「感動」得離開了,還離開了好久……那一次,他足足有八個月零二十三天沒出現。你可以把那段時間稱作冷戰期,雖然分離時沒有大吼大叫互相指責咆哮,但他們確實算是吵架了(奉嫻不願承認是她單方面氣走了他)……「今天沒有『感人故事』  ……我只是……沒心情……」她輕喘,不再那麼用力推拒他,放軟了音調,很臣服的模樣,帶著淡淡的無奈。

  「你不想做,我們今晚就不做。你知道,我雖然喜歡引誘你,卻不曾真正強迫過你。」他仍然在吻她,將她雪白的身子種出一顆又一顆草莓,但不再那麼熱力十足的放肆了,動作變得很溫存。「我只是突然擔心你,想陪你一會兒。」

  他知道她的把戲,她最懂得如何善用她足以欺騙世人的溫柔外表,以達到她想要的目的。他認為她這一套用在他身上是沒有用的,可是卻又樂於在她努力作戲時,給面子的加以捧場一下,最終都會順了她的心意。

  「與其擔心我,你還是多擔心自己一點吧。」她輕歎。

  他笑,停止親吻,轉身將她壓在大床上,頭枕在她豐潤綿軟的胸口。低聲道:

  「唱首歌給我聽吧。」

  「我只會唱那麼一首,你知道的。」她不擅長唱歌,曾經跟師姐妹們去唱過幾次KTV,發現自己音準很差,老是抓不到key  ,而且唱出來的大多是抖音,簡直不堪入耳,以至於這方面的興趣始終沒有培養成功。

  「我就只想聽那一首。」他也知道她歌唱得很差,唯一還能入耳的,就那麼一首,那還是因為她比較常唱的關係,於是就唱得有點像樣了。

  奉嫻覺得這個人直一是太對她予取予求了,沒有回應,不打算理他,免得寵壞了他,害得自己下半輩子翻不了身。

  「唱吧,我就要走了,下次見面還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也許,就不再出現了……」

  哀兵之計都使出來了。她看著天花板,打算拒不屈服,沒發現自己的雙手正輕輕梳撫著他的頭髮。

  「嫻……」

  這不是屈服,這是應付,奉嫻這樣告訴自己——花非花……霧非霧……夜半來,天明去……來如春夢不多時……去似朝雲無覓處……(花非花·  白居易作)短短的歌詞,反覆的吟唱,從初時的走調唱到逐漸順耳,輕輕的、低低的,音色朦朦朧朧,似有若無。明明是溫柔的聲音,在昏暗的燈光下卻有著清冷的效果。

  十一月下旬,屬於深秋的寒意,正在這華麗精緻的套房裡瀰漫著……

  第四章(1)

  金郁騏眨著酸澀的雙眼,動作有些遲緩的起身,緩緩移步走入浴室裡,卻不太敢正視鏡子裡的自己;怕自己一點二的好視力會讓他看到不想面對的事實,進而引發驚聲尖叫的不優雅行為。青白的臉色、浮腫的眼袋、乾燥得脫皮的嘴唇,當然,他那一向黑白分明的杏仁型桃花眼也沒有逃過一劫,如今肯定爬滿可怕的血絲……宿醉啊,真是要命!

  他其實一點也不喜歡喝酒。同樣屬於刺激性的飲料,他通常寧願多喝幾罐可樂,然後每天多在健身房消耗半小時。而他能勉強接受的酒類是雞尾酒或香檳,至於那些酒精濃度高的、象徵男人血性的烈酒,他向來是敬謝不敏、退避三舍的。他覺得喝烈酒就像在吞火,而他可從來沒有打算去馬戲團謀職表演吞火或噴火這種把戲。

  當然,身為大男人,面子還是要顧的,絕對不能讓人知道他痛恨烈酒。在需要喝酒的場合時,他都是端著一隻酒杯,走完全場,還不時暗中往酒杯裡加水進去;當別人吆喝著乾杯時,他都只是淺淺抿了一口。身為一個注重形象的優雅貴公子,是不輕易跟別人玩豪爽那一套的;而且他是一個養生派的美食家,從不暴飲暴食,不會讓過多的刺激性食物或飲料傷害身體——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知道不能找他拚酒,金大公子拒絕所有不優雅的行為。他的一群吃喝玩樂的朋友都知道他公開場合只飲一杯,即使存心灌他酒的,迫於交情,也最多止步在第二杯,那就足夠他受的了。

  可是,昨天,他卻一個人在公寓裡酗酒了……當然,所謂的酗酒,不過是喝了半瓶葡萄酒,而且那酒的酒精濃度不過十一度。

  最近有點煩,事事不順心。他一直知道當自己的年紀步入三十歲之後,母親那邊的事就再也不能置身事外了。可是他沒想到會這麼麻煩,所有事情一下子都逼到眼前來,他的住家首當其衝,目前已經被攪得烏煙瘴氣了。這讓他感到有些生氣,為著那些不請自來的人。

  接著,奉嫻跟他提出解約的要求。她想離開。她只是一般的平凡人,面對一堆來路不明的凶神惡煞,會害怕,想要躲開非常正常。但是他們這五年來合作如此愉快,她這樣說走就走,不免也太無情了些。他都已經跟她保證安全上沒有問題了,顯然,她是不信的……雖然她說她相信。

  大家相處那麼多年了,他自信對奉嫻有足夠的瞭解。這個溫柔而善良的女子很明白的告訴他:她害怕。這是真的,所以她才會開門見山的要求離開,希望他能同意解約。至於後來在他大力挽留之下,被他逼著說出的「我相信」那也只是不想讓他難堪罷了,他怎麼會看不出來。

  他知道自己應該放她走,甚至在三十歲生日以前將她放走,而不是將一切隱瞞,不讓她知道他將會遭遇的麻煩,就找她簽下下一個五年工作合約。

  她想走,他不想讓她走。

  當他決定無論如何也要讓她簽下第二張合約時,主要的原因是,他發現自己很能接受她,希望她可以一直待在他身邊。或許,當他找她簽的第三張契約,會是一張終生制的結婚證書,如果他可以在第二個五年追求到她的話……他的朋友很多,但會被他帶進家裡的人卻很少,至今數來不超過十根手指頭。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會養出這樣的性格,可以在外頭四處跟朋友胡天胡地的玩樂,卻沒辦法讓他們成為家人般安心的存在。

  朋友就是朋友,家人就是家人。這個區別不在血緣,而在心境上的不同。

  要讓他的心認同為家人般的存在,很難很難。而金郁騏本身也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明明他很容易就能跟人打成一片、稱兄道弟的,可即使如此,卻還是在朋友和家人之間劃著一條跨越不過去的分隔線,兩者永不混淆,不會交融。

  他不是個會靜下心來做大量思考的人,所以他沒什麼空閒剖析自己為什麼明明很親和,卻在這一點上如此計較區分的原因;反正事實就是這樣了,那就這樣吧,沒什麼大不了的。這點小事不值得他花費大量腦細胞去苦苦思索。

  反正他有趙嫂,他有李哥,他有奉嫻,他們會一直都在,那就好。

  趙嫂和李哥都對他父親承諾過會一直陪著他,那麼他們就會做到。而奉嫻是他自己找來的,很慎重的選了她當廚師,她身上溫柔平和的氣質讓他一看就安心舒心,所以她能在一堆應徵的廚師裡脫穎而出,然後又花了五年來讓他適應她的存在。這五年,彼此也很愉快的度過了。她是一個年輕的女士,基於婚姻或事業上的考慮來說,都不可能一輩子留下來;若想要她留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娶了她。

  這是他這半年來一直在想的,並且很艱難的做出決定——不管她有沒有男朋友,也不必介意她不是個絕世大美人,如果這是留下她的唯一可行辦法,那就這麼辦!他雖然喜歡美人,但美色對他來說沒有那麼絕對,奉嫻這樣的姿色,已經可以了。她溫柔淡定的氣質足以彌補她外表僅僅是清秀的遺憾。

  重點是,她在這五年間,成功的被他加入家人的行列。

  他需要保全他的家人,勝過他對愛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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