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愛我,嫻。」他雙手在她光裸的玉體上肆虐,為所欲為;帶著烈火的吻也從她高挺的胸房再輾轉吻回臉上,已經快要攻佔上她的唇了……她的小嘴除了急促的喘息之外,沒能做其它的事。
「說愛我。」他吻住她的唇,攪麻了她的舌還不滿足,竟還以牙齒玩咬著她的唇瓣,不管她怎麼搖頭閃躲,就是沒法擺脫他的糾纏。
「……不。」她拒絕被脅迫。
「說。」他怎麼能容她拒絕。
「你、你這是犯規……我們說好的……那時就……說好的了……」
「說好什麼?」他很賴皮的問。
「你怎麼敢這麼說……」可惡!
「我被催眠失憶了,這是後遺症。」再吻。
「你還可以更無恥一點嗎?」她氣得抬腿想踢開他。踢人未果,反而陷入更加危險的狀態。就在她警覺的要翻身離他遠一點時,他低啞的回了一聲:
「可以。」然後她所有的神智突然斷了線,在一波狂猛撲來的激情海嘯中滅頂,什麼也說不出口,什麼也沒法想了,一切只能任由本能去主導,在驚濤駭浪中任憑衝擊擺盪……「說愛我吧,嫻……」
那麼強勢的命令,竟令她聽到卑微的渴望……「我愛你……」
「愛的是哪個我?」
「笨蛋!」她罵,舉高雙手環住他肩,將他用力拉近,主動吻住他。
在每個換氣的空檔,都不忘要再罵一句笨蛋,然後,被他狠狠的報復了……再次醒來,是清晨五點。
她其實很睏,恨不得再睡上十個小時;但看著他始終清明的眼,半靠在床頭望著她的樣子,不由得心頭一軟,勉力振作,不睡了。放縱了大半夜的激情消耗掉了他們的體力以及滿足了久曠的慾望,兩人終於可以心平氣和的蓋棉被純聊天,不會再輕易的講不到三言兩語就被肉體的渴望偏離了重點,不由自主的向慾望投降。
當然,話題不免還是繞在金公子身上打轉。奉嫻是出於好奇,金先生則是因為介意。既然如此,就沒有閃躲的必要,該好好談個清楚才是。
「怎麼會突然這麼介意他呢?你二十年來都不怎麼提他的。」她的情夫大人向來心高氣傲目中無人,最瞧不起金公子那樣的二世祖人物,尤其痛恨他那愛出鋒頭、老是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娘娘腔樣。
當然,無需他親口發出嚴厲批評,奉嫻就能從他滿是鄙視的目光中讀出他的不屑。這位情夫大人是談也不想談的,怎麼還會浪費口水批評他。
「因為你認為他有趣,你還讓他牽了你的手。」
「我沒有辦法太過排斥他,那是你的身體啊,我已經沒辦法排斥了。」
「所以如果以後他吻你、抱你,也可以了?」
她想了下,搖頭。「以後不知道,現在還不行。」
他不說話,低頭狠狠吻了她好久,直到她快窒息了才放開她。
「不要把你的煩惱變成我的煩惱。你跟他好好的把這件事解決吧!至於我跟你的問題,我覺得比較重要。」
「什麼問題?」他問。
她在回答之前,兩手的拇指與食指同時發力,往他兩邊的腰側擰出一團相對柔軟的肉扭來扭去的蹂躪。金郁騏只是輕輕倒抽一口氣後,也就由她去洩恨了。
「居然逼我說我愛你!你忘了我們當初說好只當情人不說愛的嗎?現在這樣又算什麼?」她質問。
「當初如果不那麼說,你會跟我在一起嗎?」這個長著一張賢妻良母臉的女人,從來就沒打算認真對待她的愛情以及婚姻。
或許,不會。奉嫻在心底給著答案,但這答案並不是那麼肯定。
「不過,當年那些話都是出於真心,只是,人總是會變的。」
「這樣……太沒有信用了。」她弱弱地批評著。
奉嫻本來並不打算跟任何男人有所糾葛,當初接受了金郁騏,除了兩人很熟、他是她人生中最熟悉的異性外,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常常懶得出來。兩人可以在相見時很熱烈的糾纏,但他不會黏著她,不會在她生活裡佔去太多時間,不會在她生命裡佔去太大的位置。說他是個大活人吧,他卻常常活得像個來去無蹤的鬼。對於金郁騏這具身體,現在這個傢伙是有優先使用權的,但為著當年的那點過不去的心結,抑鬱難解,將自己宅在意識深處,一副自暴自棄又頹廢的樣子。戚覺上他一輩子都不打算讓金公子知道他的存在,也懶得出來宣示主權,似乎就這樣消失也沒關係。
所以,那年,當他吻上她的唇,半認真半玩笑的問她:「我們當情人好嗎?」
她愣了下,回答他:「好啊,就當情人,不許說愛來愛去的噁心話。」那時只想著反正他不會常常出現,她有情人的同時,還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
奉嫻的人生大願是世界和平,人生期許是與任何人事物都保持在最低限度的接觸。對奉氏是這樣,對情人也是這樣。不是因為自由萬歲,而是純粹不想跟這個世界互動太多。
他跟她,都有點厭世的情緒。這或許正是他們會走在一起的原因吧。
「嫻,我沒想到有一天我會希望我們之間不僅止於是可以上床的情人,而會對你渴望更多。二十年來,在這個世界上,能證明我存在的只有你,讓我願意醒來。很多時候,我都覺得自己已經消失了。」
「郁騏……不要用煽情的話來挑撥我的心。在現在這種時間,在我腦袋不能正常思考的情況下,我會被你輕易拐掉的。」她伸手搗住他嘴。「你才不會。你太清醒,誰也拐不了你。」他握住她手,輕輕吻著。
「我可沒你這麼有信心。你不知道女人一談到感情,最容易犯兩種病嗎?」
「什麼病?」他饒富興致的問。
「『白馬王子病』和『聖母病』。」她一臉正經,說得很權威。
他被她的樣子逗笑。「願聞其詳。」
「正好可以拿你和我老闆做例子。」奉嫻輕笑一聲,接著道:「我家老闆,雖然不具有愛情小說裡形容的家財萬貫事業有成全球排名一百大的商業皇帝身份,但從他俊美的外表、優雅的儀態兼豐厚的身家來說,也算是一名白馬王子了。他這樣的人,是懷春少女心目中患上『 白馬王子病』的最佳典型。英俊瀟灑、溫柔體貼、出手闊綽、出入名車接送、隨時創造浪漫情境,讓女人臉上有光,走路有風,被全世界的女人又羨又妒,滿足了女性心中最美麗的夢想。」
「哼。」
「而你,一個黑社會出身的孤傲男子,身世複雜,經歷離奇,一張俊美的臉長年被陰沉冷酷的寒霜給塑成了生人勿近的氣場,顯得無比危險邪魅,讓人無法接近的同時,又不由自主的被深深吸引著。深信在這樣堅硬難親的表相下,一定有著一段悲傷的往事,像道永不癒合的傷口,始終在心底深處淌著血,就等著一名聖母張開柔軟而溫暖的懷抱,將你這塊寒冰給融化成春風,給你最欠缺最渴求的愛。女人會瘋狂愛上你,那便是『聖母病』 了。」
這個「無比危險邪魅的男子」終於忍不住朝她丟來一記白眼,連哼也懶得哼出一聲了。
「嘿,給點反應嘛。這兩樣偉大的病症都為同一個你而產生,你不覺得很榮幸嗎?」她笑得好溫柔,輕聲細語得幾乎聽不出她是在椰愉。
見鬼的榮幸。不睬她。只問:「你想犯『白馬王子病』還是『聖母病』 ?」
奉嫻與他雙眼對上,發現他眼中隱隱的期待,於是也半帶玩笑半認真地道:
「原本我哪種病都不想要,可,若是非接受不可,逃也逃不掉的話,那我就……都要了。」
「真貪心。」沒有氣怒,沒有以吻為懲再次宣告主權什麼的,他只淡淡的這麼說著。
「當年我們決定當情人時,你就應該想到可能要面對的結局。」她溫柔地說著冷酷的話。
「是啊,你總是在每一次分別時說再見。」
「因為我總認為每一次相見都是最後一次了。」
在他二十歲、她十六歲那年,他不再滿足於只當她世上唯一的知己好友、唯一知道他存在的人,以及,唯一能夠喚醒他的人。所以他從美國飛回來,就為了見她一面。等在她的學校外頭,明知道她四點半才放學,但他卻在十二點鐘離開機場之後,就驅車過來,像根電線桿似的傻傻杵著,直到被她發現,被她領回她租賃的小套房,才又像個人樣的活了過來。
金郁騏這個身份、名字、一切,是屬於他的;但他常常處於將一切毀滅的衝動情緒中。如果再不抓住些什麼的話……再不讓自己對這世界產生一絲絲留戀的話,他若不是真的將自己毀滅掉,就是去毀滅所有看到的一切。
抓住她、強勢要她當他的情人,不過像是瀕死之人的迥光返照,帶著深深的不甘心,卻又無力阻止正在消逝的一切,只能以擷取到一時的痛與快,來證明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