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多年以後,鍾心瑜才明白,當年元以倫說他很難追的那句話,根本當他在放屁就好。
他難追個屁!
不能怪她言語粗俗,而是那男人的言行舉止簡直令人髮指!
他沒有女朋友,但是全世界成年、未婚——總之是上床不犯法的美人們,全可來報名當他的「女性友人」,反正信奉博愛論的他幾乎來者不拒。
那男人的魅力不止凡人無法擋,連路邊發情的母狗都會跑來對他搖尾,等著他摸兩下也好。
他無時無刻都處在放電狀態,站著、坐著、躺著,走路、吃飯、喝水,甚至連呼吸都在持續放送電波,無論擺出任何姿勢都迷人得不得了。據說他沒去當明星不是沒有經紀公司找他,而是擔心自己帥得搶盡一票男明星飯碗,讓一堆人淪落街頭,所以好心放他們一馬——
真的,他說的話當放屁就好。
「屁屁屁的,那你還那麼喜歡他?」
羅蜜鷗扔掉手中的雞屁股,白了好友一眼,再繼續吃。
「我犯賤。」
鍾心瑜恨恨地嚼著口中的炸雞排。
「哈哈哈,算你還有自知之明。」羅蜜鷗很沒同情心地拍她後背。「不過也不怪你難過『美男關』,雖然元以倫還差了我家隔壁那個朱立業一點點,比不上人家『美若天仙』,也算是超級美男子了。而且他聰明、能力好、交際手腕高明,年紀輕輕就一路升到日商百貨的公關經理,真的很優秀。」
「我寧願他沒那麼優秀。」
鍾心瑜歎口氣,看著夜市裡人來人往,明明熱鬧,心裡卻寂寞又荒涼。
當年元以倫還說錯了一句話。
她的眼光一點也不糟,而是太好了,才會看上一個才貌無可挑剔的男人,讓自己陷入暗戀。
是啊,一向敢拚、敢沖的她,竟然暗戀一個男人,自己都覺得丟臉。
當年,她的確對元以倫有些心動,不過在離開餐廳、坐上電車、遠離浪漫氛圍後,她馬上拾回理智,元以倫給的電話,她一次也沒撥過。
不只是因為她剛失戀,不想這麼快又一頭栽進愛情裡,也因為她隱約覺得元以倫和尹南鋒都不是簡單人物,而事實也證明,她的直覺無誤。
如今,才二十五歲的尹南鋒大膽併購,資本額不過幾千萬的「震陽實業」,硬是並下了資本額上億的日商百貨,改名為「震陽集團」,目前更積極籌劃上櫃中。
而她,剛好就在被並的那間百貨公司裡擔任小企劃,尹南鋒頓時成了她的大老闆。
至於元以倫,則和董事長同時「空降」,成了企劃兼公關部經理,也就是她的頂頭上司。
「孽緣」再續,元以倫對她似乎已經沒什麼印象,她對他卻是二見鍾情。
比起當年,他多了一股成熟韻味,不只外貌迷人、風度翩翩,性情更是風趣、幽默,外加聰明腦袋與機智,任何危機到他手中就變轉機。
對待下屬,他和顏悅色又慷慨,小錯可改、大錯可戴罪立功,功勞無論大小必賞,讓人覺得沒把事做好簡直不是人,愧對這麼好的主管,因此他掌管公關部不過將近四個月,工作氣氛簡直是從地獄直升天堂,讓她每晚掛笑入夢,天天期待天亮上班。
他真的是個極富魅力的男人,倘若男女關係能再單純一點,簡直是完美無缺的夢中情人。
可惜,世上沒有人完美無缺。
她不認為自己有足夠魅力,讓像元以倫那麼搶手的男人為她斬斷所有桃花,只愛她一人。
可是愛情又不是靠理智分析就能開始或結束的東西,所以明知不應該,她還是愛得慘兮兮。
最糟的是,他們天天見面,她三不五時得向他單獨提報企劃案,忍耐著抵抗他毫無自覺的電眼,偶爾來個部門聚餐,他還會和她說說笑笑,害她每天更愛他一些。
再這麼下去,她被「電死」恐怕是早晚的事。
「我決定了!明天我要去向他告白!」她想通了,豁出去地大聲宣告。
「咳咳——要、要死了!喊那麼大聲幹麼?」
羅蜜鷗猛咳,差點成為台灣第一個被雞屁股噎死的人。
「小鷗,我去向元以倫告白好不好?」
「呿,你剛剛不是說決定了,現在是在問爽的喔?」
「嘿嘿。」鍾心瑜笑得有些不好意思。「現在說很簡單,就怕明天我一見他又變孬種。」
羅蜜鷗翻了個白眼。「真是的,一點都不像你,我認識的鍾心瑜應該是敢愛敢恨、敢作敢當、敢脫褲子裸奔——」
鍾心瑜翻白眼。「你確定你認識我?」裸奔?她作夢都不敢。
「欸,總而言之,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不如早死早超生。」
羅蜜鷗說得慷慨激昂,她聽起來可是有夠不吉利。
「你現在是在詛咒我告白失敗嗎?」還早死早超生哩!
「不管成功或失敗,絕對都好過你猶豫不決、浪費青春,何況你遲遲不行動,遲早被人捷足先登。」
鍾心瑜點點頭,什麼都沒做就直接宣告放棄,這麼懦弱實在不是自己的作風。
「告白失敗就再來一次,再失敗再加油嘍!」一身中性打扮的羅蜜鷗摟著她的肩,兩人看來就像一對熱戀情侶。「誰教你愛上那麼優的男人,只能像只打不死的蟑螂努力再努力,看能不能靠你的魅力讓他改邪歸正,不然還能怎樣?」
「是啊,不然還能怎樣?」她小鳥依人地倚進好友懷裡,笑說:「羅蜜鷗啊羅蜜鷗,為什麼你不是男人?不然我一定要做你的『茱麗葉』。」
「阿彌陀佛,好險我是女的,祖上積德啊!」羅蜜鷗嘴上念佛,右手卻在胸前畫十字。
「喂,想死啊!」
「死了都比娶你這個恰查某好。」
「恰查某也比你這個男人婆好。」
「你的自我感覺真是良好。」
「羅蜜鷗,你真的皮在癢……」
和好友說說鬧鬧間,鍾心瑜有了面對真心的勇氣。
明天,就算天會塌、地會崩,她也一定要向元以倫表明自己的心意。
至於結果——
那就聽天由命吧!
★★★
一旦設定了目標,就會不屈不撓、越挫越勇、不到黃河心不死——這就是和元以倫再度相遇前,鍾心瑜的行事作風。
因為一點小自卑,她曾經退縮、想愛卻不敢愛,壓抑的結果反而讓她鬱悶得快內傷,所以她決定,就是今天,一定要找機會向元以倫告白。
但是——
「心瑜,你看經理身邊那個女的,是不是長得很像韓國那個女明星,叫金……金……」
「金喜善。」
明明享用著平日最喜歡的魚面,鍾心瑜卻覺得味如嚼蠟,每一口都難以下嚥。
本來想約元以倫一起吃午餐,趁兩人私下相處時告白,結果被那個長得像金喜善的大美人捷足先登,耳力超好的她還剛巧聽見美人嬌嗲地邀約元以倫今晚去她香閨,他也答應了。
好啦,她也知道人家連她的男友都還不是,就算他有座藏了三千美女的後宮也不關自己的事。
可是因為太喜歡,心還是會抽痛,偏偏這個白目阿香還向著背對那對才子佳人的她「實況轉播」,讓她真想拿粒包子塞住她嘴!
「對啦!就是像金喜善。男的帥、女的美,連跟我們吃一樣的平民美食,舉止也優雅得像在五星級飯店用餐,拍起來當我們下期寶島美食展的宣傳照,包管DM馬上被搶光光。」
和鍾心瑜同在企劃部工作的阿香,一臉羨慕又嫉妒地遠望著在美食街另一端邊吃邊聊的兩人。
「那你不去拍?」鍾心瑜隨口應和她一句。
「好,我們去拍!」
咦,我們?!
阿香說完看鍾心瑜沒動靜,立刻筷子一放,拉起她拖著走。
等鍾心瑜反應過來,已經被阿香拖到元以倫面前,丟臉地發現自己手上還拿著筷子,上頭叉著一顆貢丸。
意識到有人來到身邊,元以倫一抬頭,視線好死不死地對準她手上那顆貢丸,讓她藏也不是、不藏也不是,再見他對著自己微笑,臉上露出一絲疑惑,真是糗斃了!
「經理,你介意我拍一下兩位用餐的照片,刊登在下期寶島美食展的宣傳DM上嗎?」阿香完全沒看到好友臉黑了一半,笑嘻嘻地問。
元以倫看了女伴一眼,後者微笑頷首,他才含笑對阿香說:「你還真懂得替公司節省預算,連模特兒的錢都捨不得花,找我和我朋友義務客串。」
聽出他是同意了,阿香故意諂媚笑道:「誰不知道經理是百貨界第一美男子,連女朋友都漂亮得勝過電影明星,你們兩個隨便拍拍都比那些名模、偶像好看。」
「以倫,你同事嘴真甜。」美女聽得心花怒放,尤其是「女朋友」那一句。
他笑了笑,沒說什麼,眼光突然轉到靜默無語的鍾心瑜身上。
「所以心瑜手上那顆貢丸是道具嘍?」他微笑伸手。「給我吧!」
道具?
鍾心瑜想都沒想到,自己不曉得往哪藏的貢丸,到他口中馬上變為有用道具,一時呆愣造成的搞笑舉動,被他說成了專業行為,感覺自己沒那麼丟臉了,卻有點汗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