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真,你不用擔心你的安全問題,小叔叔絕對不會對你亂來的,不過相信我,很多女人都希望小叔叔對她們亂來,哈哈。」這是「表姊夫」自以為幽默的話。
相信我,「表姊夫」,我一點也不希望一個大叔對我亂來,就算是一個超級帥大叔也一樣。這是她只敢在心裡嘀咕的話,畢竟人在屋簷下,不好太囂張。
「對了,除了小叔叔上鎖的房間之外,整間房子你都可以自由使用。」
「謝謝。」不過除了必須的之外,她會盡量不使用。
「我們會在他回國之前先通知他這件事,你就安心住下吧!」這是同學表姊夫婦臨走前說的。
她相信他們,所以厚著臉皮搬進這個高級住宅社區,住進這棟三樓半的獨棟別墅裡。
然後,住進這個社區的第一天,超級帥大叔的美名便如雷貫耳。
「伊喔,人生著煙投,心肝好,有禮貌,是個大好人。」對面許太太操著爽朗的台語熱心的說著。
「他呀,人長得英俊瀟灑,體格又好,彬彬有禮,事業有成,又熱心公益,實在找不出像他這麼好的人了。」左邊隔壁張老先生,用著濃重的外省腔調熱情的說著。
「他超棒的啦,長得帥,腦袋好,身材也是一級棒,事業做很大,超有錢的,世界上找不到比他更棒的人了。」右邊隔壁讀高中的江妹妹,眼冒心形,充滿夢幻地說著。
「哈,他酷斃了,比明星更帥,體格好,腦袋好,脾氣好,什麼都好啦!」這是隔壁的隔壁讀國中的王小弟,用著崇拜的表情和語氣說的,末了還加上一句,「他的優點罄竹難書啦!」
是喔,「罄竹難書」,也許這是一個警告,但是她怎麼會去聯想到呢?只當作是上樑不正下樑歪,用錯了成語罷了。
總括一句,帥大叔這個人,在親友、鄰里間,簡直是個完美的人。
而這個完美到近乎被神化的人,就和她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不,是她即將和他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不安,當然是有,畢竟她是個陌生人,而且未經主人同意就先住了進來。
至於自身安全方面,她倒是沒想過,因為既然那位大叔是個溫文儒雅、彬彬有禮、熱心公益、樂善好施……好人好事代表都不及他一根汗毛,優點「罄竹難書」的大好人,再加上資宏達的說詞,那位神人大叔是不缺女人的,理當不會對她這個小女生怎樣才對,所以她並不擔心這點。
現在需要她擔心的是……她的肚皮。
好餓啊!
這世上可能找不到第二個人像她這樣,住豪宅,卻餓了好幾餐的人了。
這幾天,她很厚臉皮的將冰箱裡本來就不多的食物嗑完了,現在裡頭除了兩打她不會喝的啤酒之外,別無他物,而她,已經餓了兩天了……
她很積極的找工作,不過,投出去的履歷不可能這麼快有消息,出外尋找工作也因為毫無工作經驗而一直碰壁,她的總財產目前只剩下二十八元,接下來還不知道日子怎麼過下去……
越想,心情越發沮喪,喝水喝到好想吐,卻依然無法止饑,她乾脆從冰箱搬出一打啤酒,正好,反正她不會喝酒,完全沒有酒量可言,大概喝個一瓶就會醉倒,醉倒之後就不知道餓了,也可以順便來個借酒澆愁。
打開一罐啤酒,她咕嚕咕嚕的灌了幾口,惡!好難喝!
可是她沒有停,繼續又灌了幾口,適應了那種口感之後,冰涼的啤酒在這種盛暑喝起來,還挺舒服的。
終於,不知道灌了幾罐啤酒之後,肚子開始有了飽足感,她茫茫然的倒在地上,吃吃笑著,神智已經有點模糊了。
原來這就是醉了的感覺啊,聽說醉了就可以暫時忘記不愉快,可是……為什麼她還是記得那麼清楚?而且,還覺得越來越難過?
啊,她知道了,這就是借酒澆愁……呃!愁更愁……
「嗚嗚……你們好沒良心啊,惡、我好歹也算是你們的、惡、家人啊,為什麼要、惡、要這樣對我啊?為什麼……」她開始哭泣,口齒不清,還打著酒嗝的哭訴著。「我到底、惡、有什麼錯?有哪裡對不起、惡、對不起……你們啊?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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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逸華一踏進家門,看見的就是這幅景象,一個女人躺在地上,周圍散亂著無數的啤酒瓶,還一邊哭一邊口齒不清的發酒瘋!
小偷?
應該不是,有什麼小偷會這麼蠢,偷東西偷到喝醉酒躺在這裡,而且門鎖完好,保全也有設定……
「喂?逸華?你有沒有在聽啊?」邱家偉有些焦急的呼喚從耳機傳了過來。「那是什麼聲音?我好像聽見有女人在哭。」
資逸華回過神,記起自己正在講電話。
「電視的聲音。」他隨口敷衍。
「電視?你不是剛下飛機,怎麼會有電視聲?」邱家偉狐疑的問。
「我剛到家,先打開電視。」他將大門關上,脫下鞋子換上脫鞋,將公事包、鑰匙直接丟在玄關櫃上,決定暫時忽略那個女人,提著購物袋走進廚房。「既然知道我才剛下飛機,一定也知道我很累了,有什麼問題趕快說吧!」
「就是愛瑪啊!」邱家偉喊。
「她又怎麼了?」打開冰箱,他愣了一下,冰箱裡只剩一打啤酒,其他空無一物,看來是那個女人的傑作。
也罷,反正本來等他今天回來,那些東西也該丟掉了。
「愛瑪聽說演唱會結束之後,你就不再當她的經紀人,一直在鬧彆扭,還賭氣說演唱會要取消,她不唱了,你說要怎麼辦啊?」邱家偉簡直是一個頭兩個大,接任的經紀人又安撫不了那個任性的女孩,唉!
「那就隨便她了。」資逸華不在乎的說,將購物袋裡預備當明天早餐的食材放進冰箱,搞不懂這種事有什麼好急的。
「呃?隨便她?」邱家偉錯愕。
「對,隨便她,既然她不想唱,我們也不能不懂體諒的強人所難,那就只能把演唱會取消了,不是嗎?」放好東西,他起身倒了一杯水,對這種任性的偶像歌手實在很厭惡,不過有了一咪咪人氣,就以為自己是歌壇天後了。
「嗄?真要這樣?」邱家偉錯愕。「逸華,取消演場會的後果可是很大的,愛瑪很可能就這樣沒落了,你想過沒有?」
「家偉,像愛瑪那種偶像歌手很多人搶著做,既然她不要,幹麼還要互相勉強?」資逸華冷嘲。仰首喝了幾口,轉身走出廚房,回到客廳,瞥了一眼醉死的女人,忍不住又皺起眉頭。
邱家偉沉默了,不知道該如何接話。
身為資逸華的老闆兼朋友,他很瞭解資逸華的性情,與其說他不想勉強愛瑪,倒不如說他根本不在乎她的去留。
資逸華當然也能理解邱家偉的沉默,歎了口氣道:「你放心,你是老闆,你只要用你的名義,把我剛剛說的話回復給愛瑪知道,如果擔心因為她的智商太低還是搞不清楚狀況的話,就叫她的新『保母』解釋厲害關係給她知道,她一定會乖乖的不再鬧了。」他在沙發坐下,修長筆直的腿交疊,冷淡的說:「相信我,她還沒那個本錢鬧事。」
「逸華,要不然這樣好了,你再帶她半年……」
「老闆。」他打斷邱家偉。「當初我答應帶她的條件就是,我只帶她半年,把她拱上排行榜冠軍,之後就交給其他經紀人,你想違背承諾嗎?」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我會處理這件事,行了吧!」邱家偉無奈的妥協。
資逸華帶人,最長不超過一年,最短的紀錄是三個月,而凡是由他經手的藝人,就算只是一顆普通的滾石,他也有辦法在時間之內將他磨成璀璨的寶石。但是當他放手之後,能不能再繼續發光發熱,就得看那個藝人的本事和接手經紀人的手段了。
外界總是傳言資逸華高傲、冷血無情,看哪位藝人不順眼就甩掉,其實身為經紀公司老闆的他很清楚,資逸華總是負責將一個沒沒無名的無名小卒磨成當紅偶像或明星,接著就將這位成名的藝人轉給其他經紀人負責,他又回頭帶無名小卒,這工作絕對是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
「嗯,那……還有事嗎?」資逸華的視線又落到那個爛醉的女人身上,她……到底是誰啊?
「這次你們到法國拍MV,聽說姬兒跑到你飯店房裡『獻慇勤』,結果你把只圍著浴巾的姬兒踢出房門,是嗎?」邱家偉語氣裡有著濃濃的看熱鬧聽八卦的味道,聽說是真的「踢」出門耶!真想親眼看看。
「你的消息非常正確,對了,既然你提起了,我正好順便告訴你,『艷姬』的首張專輯發行之後,我就不帶她們了,你趁早找適合的人選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