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頭沒有署名,沒有落款,記載的時間是哥哥出事前一個月的時候。
他知道這是哥哥給他的信,因為只有他們有這個默契,他打開來看,卻哽咽不已。
還記得那年我高中、你國中時,我們唯一抓過的那只鱉嗎?在它咬住你時,你哭著喊痛,眼淚卻沒有掉過一滴,然後那只鱉跑了,我說要抓回他,殺了給你補身子,你說,不要!放他走。
那時候,我就知道你是善良的,就算那只鱉的嘴滿滿都是你的血,你卻還是要我放了它,本來我想告訴你,越是善良的人越會被人欺負,可是最後我什麼都沒說,讓你一直保持你的純善。
然後出了社會,我遇到阮婷,我知道你也喜歡她,我們兄弟從小睡也在一起、玩也在一起,喜歡的東西會一起喜歡,會看上同一個女人,無可厚非。
那一晚,我故意讓你知道我的病情,自私地利用你的良善,打消你想跟我爭取阮婷的念頭,因為我知道,如果你堅持,阮婷就會是你的,可是善良的你,怎麼會跟我爭?
阮婷的角色就像那只鱉,她傷害你,你卻放她走,耀,所以你才得不到她。
而現在,我要告訴你,愛情裡,沒有好人,當了一次好人,愛情將不再屬於你。
可笑的是,就算我成功留下阮婷,留下她的心,我的病卻不放過我……我開始漸漸失去視力,每個清晨,睜開眼看見的不再是女兒的笑顏,是無盡的黑,我試著裝睡賴床,隱瞞她們母女我惡化的病情。
阮婷隱約發現我的情況,她想開口問我,可是我從不給她機會,我向她要求第二個寶寶,讓她以為其實我沒事,家庭多個新成員,可以轉移她的注意,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我不是沒有努力過,適應黑,適應失明後的生活,但是閉眼後,才知道那有多難,閉上眼,我甚至連字都寫不好。
因此我也不開車,因為我知道,我的生活空間會越來越危險……在你看到這封信時,我應該已經跟你說,我要回老家了……如果你還在等她,那她們母女就交給你了。
這是我們的默契,我們不需要跟任何人交代,包括父母和阮婷,懂嗎?
他在信的背面寫上一段話,算是回應他的哥哥。
哥,那只鱉雖然咬了我,但不是我善良地放了他,而是你的善良不願殺它,你寧願用自己的手,硬扳開它的嘴,讓它鬆了口,可是你也讓自己受傷了。
鱉的嘴上,不只有我的血,還有你的,我說不要抓回它,是因為我看見你的眼,知道你是捨不得殺它的,那抓了,還有意義嗎?
其實我們都是自私的人,如果一開始,我如同你說的善良,那麼愛上阮阮的我,就連上台北都不會願意,可是我卻給了自己無數的機會,只要阮阮給我回應,我就會帶她離開,這一點,你從不在我的顧慮之內。
當初我因為你的眼病,選擇放棄她,遠走海外。
如今我也因為你的眼病,重新進入她的生活。
我們三人交纏的緣分,誰都不是自願的。
但是到了最後,幸運的我,擁有她了夫復何求。
他將信紙放在書的夾層,然後再放置魚籠內,高高擺著,當作裝飾。
仰望著,思考著,這封信的存在真的會讓他分神,為了不讓阮阮起疑,他只好束諸高閣。
哥說的對,他們兄弟的默契,不需要向人交代,而阮阮也不需要知道……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