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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樂心

  隔壁的大老粗被突然一問,當場呆住,半天講不出話。

  「這盤四十啦。」同桌另一個面貌凶狠的粗工客人多嘴,探身過來踴躍解答。「妳那盤喔,我看少說也要八十。」

  「哦,八十。謝謝。」程思婕受教,連吃也顧不得,先點頭開始算錢。

  「妳要不要先吃啊?面都要涼了。」

  說的也是。不吃的話未免太浪費。她感激地望了身旁看似凶狠、但還滿熱心的客人一眼,然後,開始認真解決面前的食物。

  等到她把一大盤的炒麵、一大盤「小菜」全部吃光之際,老闆已經在收拾桌椅了。這還真不容易,吃得她滿頭大汗,飽到差點站不起來。

  平常炒麵是六十塊,今天還要把豪華大拼盤的錢加進去,她算好了一百五給老闆。老闆只收了五十塊硬幣,把一百元紙鈔退回來。

  「老闆。」程思婕耐著性子說:「那樣不夠。」

  「我說夠了。」回答很酷。

  「可是……」

  「還有意見?不滿意的話,下次可以不要來。」老闆揮揮手,繼續收拾,竟是不想再理她的樣子。

  握著那張一百元紙鈔,程思婕第一次產生了無助的感覺。

  身邊人群已經漸漸離去,她竟是最後一個客人。畢竟,她今天故意讓自己加班到忘了時間,很晚才來;本來以為老闆該收攤關店了,沒想到不但等著她,還招待她比平常更豐盛的小菜。

  多日來的鬱悶在此刻突然煙消雲散。雖然酷老闆並不是很親切的樣子,程思婕依然心存感激。

  一點點的溫暖,一點點的在乎……這麼可貴。

  她猶豫了片刻,才說:「那不然,我幫你收拾好了。」

  老闆嘴角微微上揚,有點嘲諷,丟了一塊抹布過來她面前。「好啊,桌子擦一擦,然後椅子都迭起來。」

  他是壓根兒不信。客氣話罷了,一個穿著整齊窄裙套裝的時髦妙齡小姐,怎麼可能真的幫他擦桌子、迭椅子的?

  結果這個時髦妙齡小姐居然說到做到,二話不說,拿起抹布就擦,而且看起來相當熟練──別說這件事簡單,現在真的能把桌子擦乾淨,而手勢不像寫書法或撲蝴蝶的年輕女生,可不是隨便就能找到。

  郎敬予一面不停手地洗鍋洗碗,一面一直在瞄她;等把攤位整理得差不多時,她已經把桌子都擦乾淨、抹布洗好、椅子也都迭起來了。

  「謝謝。」他過去接手,饒富興味地加了一句:「原來,妳真會做。看妳平常的打扮跟樣子……真是看不出來。」

  程思婕正在撥攏有些散亂的發,聽他開口,整個人僵住,手舉在半空中,好像被雷打到,姿勢滑稽。

  他……會觀察她?不是從頭到尾都低頭料理、連話也不曾多說一個字的?

  眼看她呆若木雞、動彈不得的樣子,郎敬予扯了扯嘴角,輕描淡寫改變話題:「已經這麼晚了,不趕快回家?沒人等妳嗎?」

  此言一出,程思婕皺了皺眉,好像突然被蜜蜂螫了一下。

  ☆☆☆☆☆☆☆☆☆☆  ☆☆☆☆☆☆☆☆☆☆

  其實,他注意她很久了。

  不能怪他,因為每天來來往往的客人裡,除了一票牛鬼蛇神般的熟客以外,就以附近工地的工人佔大多數,再扣掉吱吱喳喳的學生,隔壁美容沙龍的阿姨……

  嘿,他也是正常男人,遇到順眼的適齡女子,多看兩眼有什麼不對?只不過是忙碌生活中一點小小的調劑而已。何況美女再多,對他來說根本毫無意義,他沒有多餘的心思跟時間去注意。

  週末,夜市比平常更加熱鬧。成雙成對的情侶牽著手逛街,逛累了就找地方坐下來吃點東西,還要甜甜蜜蜜的共吃一碗,你餵我我餵你,看了真是膩。郎敬予還是很酷的蒸著排骨盅、炒著面,心裡卻暗暗在懷念平常的客群。

  老粗們又怎樣!至少不會一顆鹵蛋你咬一半、我咬一半。實在太噁心!

  還有,就是會出現一些不太受歡迎的客人。比如年輕女孩結伴而來,嘻笑打鬧了大半天,公推一個出來搭訕,偏偏問題還相當之蠢。

  「老闆,再來一盤什錦炒麵,然後,還要你的手機號碼,可不可以?」說完,便一陣嘻笑。

  這幾個年輕女孩都已經是熟面孔,來過不止一回;郎敬予拿著鍋子,頭也不抬地回絕:「我每天都在這裡,找我不用打手機。」

  「可是你白天應該沒事吧?約你一起出去唱個歌,又不會很奇怪。」女孩追問。

  穿著短裙、黑色過膝襪的小女生絕對不超過二十歲,年輕的臉上卻有著濃妝,緊盯著郎敬予問。烏黑的眼瞳大到不自然,近看很像是假人,郎敬予皺起眉。

  「我白天都有事。」冷淡拒絕。

  「有什麼事?」亮麗少女不死心。「你有在別的地方擺攤嗎?在哪邊?跟人家講,我們可以去捧場!」

  郎敬予扯起嘴角,是個很嘲諷的冷笑。他根本連回答都懶。

  碰了釘子的小女生被晾在一旁,好一會兒才發現老闆根本沒有多說的意願。嘟著嘴,很不甘願地走回座位,同伴們嘻嘻哈哈嘲笑著她的失敗,肆無忌憚。

  「小氣鬼,只有晚上工作,白天為什麼不能出來玩?」還在嘀咕。

  「人家說白天有事嘛!他的身材看起來像模特兒,我猜白天是兼差模特兒。」

  鬼扯。乾脆說他是牛郎算了。

  「模特兒沒有這麼壯的,我覺得是工人。」

  是,工人一天干了十二小時的粗活,下工之後還能開店賣吃的,體力未免太好。

  「啊!我知道了!」一個尖銳的嗓音喊起來。「他一定是名廚世家,為了要磨練技術,才故意開一個小店在這邊!」

  郎敬予聽不下去了。他把切到一半的小菜丟下,手上還拿著切菜刀,走到四隻麻雀旁邊,冷冷問:「吃完了沒?」

  四雙眼睛瞪得大大的。她們早些時候叫的芋頭排骨,連碰都還沒碰,湯都涼了。

  「你把手機號碼給我,我才要吃。」好半晌,剛剛失敗的女孩決定捲土重來。

  「妳錢已經付了,要不要吃隨便妳。」回答得毫無溫度,線條剛硬深峻的臉上則是毫無表情。「不吃請離開,還有客人在等位子。」

  「你好凶喔!幹嘛這麼酷,我只是想跟你做個朋友嘛。」委屈撒嬌。

  郎敬予依然門神一樣矗立在桌邊,手上的菜刀映著燈光,閃爍冷光,氣勢驚人。

  終於,那股氣勢逼得年輕女孩知難而退,勉強喝了兩口湯之後,悻悻然離開。

  每隔幾天,類似的搭訕戲碼就要上演,也難怪熟客會取笑他是男性版的檳榔西施了。

  他真的非常、非常懷念平常的客人,尤其是一句廢話都沒有、準時出現、點了東西一定吃得乾乾淨淨的那位小姐。

  秀氣、文靜、成熟、大方。這就是他欣賞的類型。郎敬予已經受夠天真無邪、單純可愛到令人髮指的小公主或小辣妹了。

  所以,她來的時候多看兩眼,真的不為過吧。他又忍不住想歎氣,下意識抬頭,習慣性地往路口方向望望。

  看什麼看!今天是週末,她又不會來。郎敬予訕笑著自己的愚蠢。

  忙了一個晚上,人潮還沒有散去,他手邊的材料卻已經差不多用完,可以準備關門了的時候……

  「什麼嘛!程思婕,妳居然帶我們來吃路邊攤?」尖銳的嗓音劃破夜空,嘈雜的巷道內都被震得安靜了幾秒鐘。

  「看完電影都這麼晚了,妳們又堅持要吃東西,不吃這個,吃什麼?」一個熟悉的好聽嗓音響起。

  郎敬予猛然抬頭,赫然發現是那位優雅大方的「熟客」程小姐。

  她不再是平日上班的規矩端莊穿著,而是一身輕便。緊身上衣、牛仔褲配高跟鞋,青春洋溢中帶著點帥氣。

  此刻她身旁還有兩三名友人,打扮得很時髦,男生的垮褲垮到快要掉到地上,他們都正用譴責的眼光瞪著她,好像路邊攤、小吃店是什麼罪大惡極的場所似的。

  「我肚子餓了,我要吃東西。你們不想吃的話,可以先走,再見。」說完,高跟鞋敲出清脆腳步聲,程思婕筆直往麵攤走過來,竟是不再理會她的同行友伴。

  「喂!妳站住!」被拋在後面的女生氣得猛跺腳。「我表哥叫妳招待我們,妳怎麼可以這樣!」

  「我已經帶你們逛了一下午,請你們吃了晚飯、看了電影,我想應該夠了。」她依然不疾不徐地說著。

  在她的精密計算中,當初在美國讀書時,和這個「表妹」有過來往,一起吃過飯,讓表妹順路接送過兩次;而這單薄的人情,今天應該也算還完了。

  只見程思婕腳步不停地走到小店前,對郎敬予微微一笑,熟稔問著:「老闆,晚安。還有炒麵嗎?」

  「有。不過沒有高麗菜了,有韭菜,怎麼樣?」他知道她愛吃的是高麗菜,但,今天沒料到她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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