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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千尋

  她明明想要氣質高雅地向對方微點頭,抱歉道:「請別介意,只是孩子間鬧脾氣。」可是嘴巴卻滔滔不絕說:「對不起,我們家弄弄有先天性情緒控制不良症,隨便一個小因素就會引誘她發病,絕對不是貴公子的問題,請您原諒,貴公子英武聰敏、才高八斗,一看就有乃父之風,將來必是偉大的人物……」

  她一面說話、一面把弄弄拉開,可是十二歲的弄弄和她差不多大只,孔武有力的雙臂一揮,就把她揮進可口大叔的懷抱裡,這下子,荷爾蒙不只是亂而已,而是過量分泌多到給她溢出去。

  後來弄弄發完神經之後,輪到小男生發神經。

  小男生直指著她說:「只要你以後嫁給我,我就會原諒她。」

  臉丟大了,她想吸引人家的老爸,卻意外勾引了兒子,老牛吃嫩草?她還怕自己牙齦不夠好咧。

  她本來想等可口大叔也發表發表意見,可惜,Game  over!他什麼也沒說,只是在男孩耳邊說了一串話,對著她們輕淺一笑,離開。

  唉,現在想這個做什麼。閃閃把報紙折好收進包包裡。有那個美國時間,倒不如想想接下來該怎麼辦?投奔閱閱、問問嗎?

  閱閱等著錢買地,現在一定卯起來賺錢,弄弄馬上要念國中,她做補習班的,怎會不知道台灣的國中生一年要給父母燒掉多少鈔票。至於問問,她連婚姻都打算外賣了,由此可知她們有多缺錢,在這種狀況下,她怎麼可以增加大家的負擔?

  一陣強風刮進大量雨水,濕透了她的衣服,害她冷得直發抖。搞屁啊,一下子熱、一下子冷,是地球要爆炸了,還是老天專門欺負好女生?

  呼!她搓搓冰冷的雙手,一部汽車駛過濺起她腳邊的水窪,她的下半截已經不是濕透可以形容,壓壓腳趾,水從布鞋前頭擠出來,形成一個個小噴泉。

  落難公主好淒慘,她在等待白馬王子來相救,誰知道滿街都是豬頭!

  閃閃在心底埋怨時,一部黑色的賓上車像全身閃著耀眼光芒的黑馬似地,由遠至近,翩然停在她身前,而車窗降下的同時,她的呼吸不由自主停窒……

  第1章(2)

  ☆☆☆☆☆☆☆☆☆☆  ☆☆☆☆☆☆☆☆☆☆

  蕭書臨背著手,在客廳裡走來走去,同樣的路徑他已經來回走了四十七,呃,不對,是四十八趟。

  深呼吸,他轉頭看向坐在沙發裡的男孩女孩,五秒鐘後,深呼吸,他繼續走第四十九趟。

  閃閃不斷舔著乾涸的雙唇,剛才應該多喝一點雨水的。她也在深呼吸,只是不敢喘得太明顯。

  終於蕭書臨停下腳步,雙眼牢牢盯著女孩。她有張可愛的臉,眼睛又圓又亮,巴結的笑容掛在嘴邊,臉頰兩旁的深酒窩彷彿盛滿蜂蜜,她有兩顆可愛的小虎牙,笑的時候就會出門招搖。她沒塗上任何彩妝,白白的皮膚卻貼上兩坨紅暈。

  她看起來很小,跟海齊差不多大,連個頭也難分大小。她剛洗完澡,濕漉漉的頭髮貼在脖子上,水珠沿著額頭、臉頰、下巴,滴入海齊借穿的T恤裡。

  由於她用來充當行李包的環保袋沒啥防水功能,裡面衣服全濕透,因此讓她穿上海齊的衣服、海齊的褲子,至於衣服褲子裡面的貼身衣物……蕭書臨不想研究。

  他知道她是育幼院的女孩,他們在宋予屏的滿月酒會上見過,海齊不知道哪根神經沒拴緊,居然指著人家說:「只要你以後嫁給我,我就會原諒她。」

  真是的,不知道是社會風氣太開放還是學校家庭教育出錯,現在的青少年居然可以無厘頭到這種程度,當時他很想挖洞把自己埋起來,假裝海齊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

  「老爸,你到底要不要收留她?一句話。」蕭海齊給老爸下最後通牒。

  帶一個男孩已經夠麻煩了,再多帶一個小女生?他連想都不敢想。

  當時不應該把車子停下來的,要不是她看起來那麼可憐,她嘟著嘴仰頭長歎的表情那麼……那麼挑人、心弦……

  他在想什麼?!一個小到不能再小的小女生,怎會挑動他的心弦?不,他不是變態,也沒有戀童癖。

  撥開額前瀏海,他帥帥地靠在名畫旁邊。

  「你以為收留人是簡單的事?」濃眉一挑,蕭書臨繼續注視閃閃,她是個讓人百看不厭的女生,雖然她從一開始到現在都沒說話,雖然她很努力裝乖巧,表情卻精彩多變,讓他越看越上癮。

  「你如果不收留她,我就和她一起離家出走。」海齊雙手橫胸。青少年不好惹的,身為老爸,應該有這層認知。

  不要、千萬不要跟她一起……閃閃在心底吶喊。她不是善心人士,何況她連自己都養不起,哪有餘力養一個小毛頭。所以,就算他要離家出走,也是各走各的,她絕不浪費養一隻跟屁蟲!她很沒有義氣地想著。

  是啦,她是很丟臉,一個大女生被一個小子撿回家養,可是在老天不作美,把轟天雷、傾盆大雨當作慶典時,能怎麼辦?當然在有個帥小子對她伸出援手時,就要緊緊握住的呀。而且,這帥小子又有個養眼、會讓人口水大量分泌的帥老爸……她不上車、不裝可憐才是怪咖。

  蕭書臨瞪了海齊一眼,走到閃閃對面,坐下。

  「你叫做……」看見她的嘴角垂下一顆晶瑩珠子,他抿嘴竊笑。這傢伙流口水了,他真有這麼可口?轉瞬正色道:「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

  看,他頭髮捲得這麼有型,一點點的棕色,襯得他出色的五官好像混血兒,而且他的身材超好,那兩條手臂一看就知道是練過的,那個肌肉啊,厚,真的會讓人噴鼻血。

  「吭?對不起,我剛剛沒聽清楚。」閃閃靦眺笑開,她被他的美色迷得忘記東南西北。

  「你的名字。」蕭書臨再說一遍。

  「宋予閃,大家都叫我閃閃。」

  送雨傘?有雨傘可以到處送,還能讓自己淋得這麼慘?

  他在笑她,她一眼就看得出來,擅長察言觀色是育幼院小孩另一項特色。

  「我們院長取名字太懶惰,她姓宋,我們跟著她姓,每個人中間字都是給予的予,予閱、予問、予屏……我是比較衰的那個,被分配到予閃,我不是沒抗議過,我建議院長,懶得取名字就取做宋一月、宋二月、宋春、宋夏、宋秋、宋春耕、宋雨水、宋秋分……這樣就可以宋好幾十個人了。可是院長沒理我。」

  抿唇,把笑意塞回肚裡,換了他,他也不會理。「閃閃,你今年幾歲?」

  嘶!閃閃倒抽口氣。

  如果實招的話……二十二歲實在不是應該被收留的年紀,何況現在的死小孩都現實的要命,尤其她們養了個弄弄,所以很清楚青少年是種多麼實際的動物!如果蕭海齊知道身邊坐的女人這麼老,恐怕不用等老爸有意見,就會先抓起她的行李包往門外丟。說不定還會抬頭對雷公伯伯說:「要劈要打,悉聽尊便。」

  「呃,我今年十……六歲。」

  她本來想說十五歲的,可是良知不准她說這種話,但十六和十五……看來,她的良知也不是太多。

  海齊瞄了閃閃一眼。她有十六歲?看起來不像啊,她比較像十三歲,不過沒關係,只大他兩歲,他不介意娶比自己老一點點的女生。他在心底暗暗對自己說,年齡不是問題,身高不是距離,財富不會分解愛情,所以閃閃絕對屬於蕭海齊。

  「你在育幼院長大?」蕭書臨再問。

  「對,我八歲進育幼院,大叔之前已經知道育幼院的土地要被賣掉,我們……沒有地方可以住了。」她越說越可憐,只差沒在眼底含上兩泡淚。

  「你還在唸書?」

  「嗯,沒有,我、我開始打工了,育幼院供不起我們唸書。」千萬別送她回去念高中,身份證拿出來,什麼謊都會被拆。

  「你想住在這裡嗎?」

  「我沒別的地方可以去了,如果、如果大叔不反對的話……我很會煮飯、做家事的,我會盡快出去外面打工賺錢,賺到錢,我馬上搬出去。」

  十六歲能賺什麼錢?援交嗎?蕭書臨歎氣。

  他看著倔小子認真的表情,知道他絕對說到做到,一個搞不好,真會帶閃閃離家出走,他可不希望十個月後,這對小夫妻抱著新生兒回來求他養。

  「如果你打算在這裡住,就不准出去工作,必須乖乖唸書。」蕭書臨妥協。

  「唸書,嗯,不過……等明年吧,我今年沒去參加學測。」她支吾其詞。

  謊話是這樣的,說出第一個,後面就會一個接一個,除非想推翻之前的謊話,否則後面這幾個,不想說都不行。

  不管了,先熬過這幾個月再說,說不定到時候,她就找好工作搬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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