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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千尋
發佈:2010-03-23
小時候爸爸不要她,她被親生母親送到育幼院後,
閃閃就不再相信親情可貴、血緣切不斷這種鬼話,
但自從被這個溫暖、散發出令人安心氣息的大叔收留後,
她對家庭的渴望日漸加深,甚至深深迷戀上他,
不只想做他的女友,更想變成他老婆,與他共組家庭,
但眼前卻面臨了三大難題:一、大叔的兒子異想天開想追她;
二、大叔有個美麗溫婉的青梅竹馬老往他的家裡跑;
三、最慘的是,大叔以為她未滿十七,根本將她當做小妹妹!
在她還沒說出自己早已滿二十二,已經過了上學的年紀時,
卻先被大叔抓到她「蹺課」,在市場上吆喝著賣瘦身褲……
這下不只形象全毀,還踩到他「不准說謊」的地雷!
唉,虧她的行銷技巧No.1,賣什麼都難不了她,
可現下她要如何將自己行銷出去,讓大叔將她娶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