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它就叫克麗絲汀,我最討厭的英文名字。
克麗絲汀喵了一聲,表示它聽見了,只不過它的眼神很哀怨,彷彿在抗議我的霸道。
霸道啊……
看見克麗絲汀的眼神,想到這個字眼,我不禁也一併想起一道熟悉的身影,帶著不以為然的眼神,站在我的面前。
一年前的今天,情人節的中午,我約了我的男朋友出外吃飯,順便向他抱怨。
「今天天是情人節,你怎麼沒有送花給我?」我們一碰面我就向他施壓,只見他挑眉。
「幹麼送花給你,你又不是我的誰。」他相當不給面子地戳破我的春秋大夢,要我別臭美了。
「那……至少也該給我張卡片吧!」我嘟起嘴抗議,心裡多少有點不是滋味。
「知道了。」他大翻白眼。「待會兒吃完飯回去,我寄張電子卡片給你總可以了吧!」
電子卡片,聽起來很冰冷,不過他就是這樣。
「一定要寄給我哦,我等著。」我十分興奮地咧嘴微笑,打算在下午回醫院上班之前先溜回家一趟開電子信箱收信,雖然可以想像他用的絕不會是什麼浪漫字眼,可是我仍然相當期待。
「真受不了你們這些女人,過什麼情人節!」他邊嚷嚷邊低頭吃飯,見他這般不甘心的模樣,我忍不住又和他吵起來。
「你真的一點情調也沒有耶,你沒看日劇嗎?」明知他忙得沒空看電視,我還是想跟他吵架。
「日劇?」他一副我很無知的樣子,接著又低頭吃他的東西。
「我只看Discovery。」他又說,氣得我連忙把他的餐盤拿開。
「你的人生真無聊。」我朝他做了個鬼臉。「前陣子才播過的日劇就很好看,你應該多看。」
「哦,那出日劇叫什麼?」他才不信戲劇中的愛情,他總說那是胡扯。
「叫《百年物語》。」我很高興地回答。
「裡面都播些什麼垃圾劇情?」他一副無聊的樣子,招來女服務生要咖啡。
「什麼叫垃圾,你講話客氣一點好不好?」我氣死了。「那齣戲很感人,而且主題歌曲也很好聽,曲名叫only Iove,是娜娜唱的。」不過我懷疑他知道娜娜是誰。
「娜娜,我知道。」他還當真知道。「一個希臘女人,唱片貴得要死。」
他說的沒錯,她的CD一片至少要四百元,是很貴。
「她的歌聲值得。」雖然私底下我也滿認同他的說法,可我就是嘴硬。
「隨便啦。」他低頭看表,剛好這時咖啡也來了。「給你五分鐘的時間把劇情講完,聽完了我就要走人。」
五分鐘哪夠?不過我還是很努力地在五分鐘內扯完了六個鐘頭的劇情,說完了之後順便搶了他的咖啡喝。
這個劇情大致上很簡單,是敘述一百年間有關於三代女性的愛情故事,從一九零一到兩千年,每一代女主角都是由同一個人演的,分別演出大正、昭和以及平成三個時期不同的愛情故事,很能賺人熱淚。
「這有什麼好感人的?」聽完了故事,他說。
「你不認為每一代的故事都很棒嗎?」我反駁,「要是我有這個編劇功力,我一定不當醫生,改行寫劇本。」
「要是你當編劇,那齣戲一定沒人看,電視台正好可以趁此關門。」他也很快地反駁回來,差點沒把我氣死。
「我先回去上班了,你快點把卡片寄來!」隨便丟下這句氣話,我隨後掉頭回家,連咖啡都不喝了。
才進家門,我立即打開電腦連線,對著空無一物的信箱發呆,腦中不由地回想起我和他的相識過程。
說起來或許沒人相信,我和我的男朋友竟然是鄰居,而且是家近到可以爬牆越過去的那一種。從小,我們就很愛吵嘴,總是一天到晚吵個不停,從來沒休戰過。
我還記得,那一年剛搬到鄉下,人生地不熟的,習慣大都市生活的我實在很難適應鄉下的簡單生活,一放學就發呆,每當那時候,他一定跑來找我、鬧我。
「你幹麼發呆?」他總愛拉扯我的頭髮。「你發呆的樣子丑斃了,不過你笑的時候也漂亮不到哪裡去。」
換句話說,我就是醜,很醜。
「你才是醜死了呢!」我從他手中拉回我的頭髮。「你嫌我醜,就不要過來啊,幹什麼來我家?」
「沒辦法,我家就住在你家隔壁。」他說得理直氣壯。
「那我搬家。」我惡狠狠地撂話,隔天便找來好多白色的石灰,在地上畫了一條線,不許他越界。
那年,我們同為小學五年級,彼此看彼此不順眼,都恨不得對方搬家。
而後,五年過去了,我們都沒搬成家,而且很不幸地考上同一所高中,還好死不死的分在同一班。
「你們就是有名的那一對!」
全校師生每次見到我們都會來上這麼一句,硬把我們湊在一起。
「我們不是。」我每次都忙著澄清。「我和他只是住在隔壁而已,大家不要誤會。」
那時我真恨死了我父母,沒事幹麼挑他家隔壁搬。
「拜託,我的水準沒這麼低好不好?」他的嘴還是一樣臭。「誰會要她當女朋友,又不是不長眼睛。」
「是啊,你的眼睛反正是長在頭頂嘛!」我也不客氣,他這人真的很討厭。
「總比你長在下面好。」他也不甘示弱地暗指我的眼光不好,當時我正暗戀另一個學長,而學長的長相可比他差多了。
「哼。」
我氣得掉過頭不理他,不把他的諷刺當一回事,可我萬萬沒想到他的諷刺另有涵義,沒多久我就發現到了。
就在我為學長用情不專掉淚的那一天,他悄悄地遞過一條手帕,一臉尷尬地把我拉進他的胸膛,粗聲粗氣地安慰我,叫我不要哭。
「早告訴過你他不好的嘛,你偏不聽。」
他氣呼呼地罵我,我卻是被罵得莫名其妙,他根本沒說過這句話。無論如何,我還是在他懷裡哭了一夜,並從此改變對他的觀感。
我和他之間有了奇妙的轉變,我們還是一樣照常吵架,照常針鋒相對,可是漸漸地,我發現他看我的眼神不同以往,而我,也時常為他的接近臉紅心跳,我們心底都很明白——我們喜歡上對方了。
即使如此,我們嘴裡還是不說。就算我們時常克制不住偷偷接吻,就算我們對彼此的一舉一動都很在意,可是我們就是不說,誰也不肯先承認愛意。
時光就在彼此的拉鋸戰中飛逝,很快地,我們不得不面對升學的問題,同為自然組的我們選擇了不同的道路,我選擇學醫,而他選擇理工,兩人就此分開。
可是,我們終究還是分不開。父母為了怕我們在台北沒人照應,硬是把我們租在同一棟大樓,於是我們又成了鄰居。
成了鄰居,我們自然還是一樣吵嘴,只不過吵著吵著就吵進房,有時還吵到床上去。
好吧,我們是發生了肉體關係,可是對我們的實質關係幫助不大,我們還是一樣不肯說愛彼此,甚至連情人節都不曾一起度過,直到有一天的情人節晚上,他看見我和別的男人一起共進晚餐,才在我回家的時候等在我的房門口,要死不活地告訴我,以後情人節別跟其他人出去,他會帶我出去吃飯。
我不得不說,他很自大,也不得不承認,我很沒志氣。總之,我點點頭,默許他的要求,往後我們的情人節都是一起度過,一直到我畢業,他就業為止。
畢了業,我順利考上醫生執照,開始當起實習醫生。他則和人合夥搞了一家小小的電腦公司,幫人設計程式,兩人各忙各的,更沒有時間談愛了。
三年後,我終於升為正式醫生,而他的事業也做得有聲有色,各自搬到較大的公寓,從此分道揚鑣。
不過,表面上雖是分道揚鑣,可實際上我們還是在一起,每年的情人節都一起度過,只是一年過得比一年更沒意思,因為他自始至終都不肯說愛我,就算我再怎麼暗示他都一樣。
再次面對空白的信箱,我注視著螢幕好一會兒,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很大的火氣。嘴裡不肯說,信又不肯寄,他到底是什麼意思?把我當作什麼?於是我帶著十足的火氣,撥他的手機。
「喂?」他接起電話。
「我沒收到卡片。」我馬上顯示我的不悅。
「你沒收到?」電話那頭似乎很忙。「但是我已經寄了。」
他真的很忙,但我不管。「我就是沒收到,你再寄一次。」最近我的信箱老是出問題。
「好吧,我再寄一百次,這總行了吧!」他說得不耐煩,而我聽得不爽,這像是情人間的口吻嗎?
「隨便你,你最好不要寄來。」我越想越生氣。「晚上你也不必來接我了,我自己去吃飯。」
「你不要任性好嗎,我真的很忙。」他的聲音聽起來很無奈。
「對,我就是任性。」喀一聲,我切斷電話,眼淚不爭氣地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