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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頁     陳毓華

  至於晚上在酒吧碰見的那個人,她決定把他的影像睡掉,睡∼掉!

  不同於營業時間的喧嘩熱鬧,酒吧裡只有韓漱一個人在喝酒,和早些時候的賓客滿座簡直是兩個世界,此刻這裡安靜到近乎無聲。

  開的是夜店,他的生理時鐘卻和正常人沒兩樣。

  真要說,藍紙是他酒吧事業的起始點,所以他多會在這裡出現,偶爾插插調酒的花,看看熟客,更多時候,他會待在自己一手創立的公司裡。

  通常這時間該是他熟睡的時候,可是,他夢見了哈昀心。

  夢裡,那是一個午後,其他的團員各自有行程,至於他則是提早從駐唱的PUB回來,鑰匙轉動聲沒有讓平常會從家裡衝出來為他開門的人出現,開了門,一眼可以看見哈昀心穿著無袖的夏裝,海灘短褲,睡在草蓆上,露出骨肉勻稱的長腿,柔潤的腳指頭,一頭長髮迤邐得像匹絲緞,誘惑著他。

  外面的天氣很好,亮麗的陽光灑在客廳的地板上,也灑在她白皙的肌膚上,他走過去,手指幾乎要碰觸到她,可她醒了,惺忪的眼睛有股說不出來的慵懶,近視的眼嫵媚得教人發饞。

  這樣美麗的她,他從來沒有對她說過……

  「喂,我說韓大老闆,你最好有很重要的事,重要到我下飛機就把我Call來一個打烊的酒吧,未免也太無趣了。」通訊紀錄一共有十八通未接電話,二十二通簡訊,難道是他老媽要再嫁了,趕成這樣。

  像頭懶洋洋獅子的男人穿著長版軍裝風衣,袖口還有領口鑲著一圈皮毛,自顧自地從木格酒架旁邊的冰櫃裡拿出一瓶低溫貯藏的冰酒,逕自拿了杯子,坐到吧檯邊,就當這裡是自己的家。

  「動作真慢,你果然年紀大了,大叔。」

  一個爆栗敲過去,用的是酒瓶,韓漱很俐落地閃過。

  「這瓶冰酒要價二十萬,要敲我之前,你要先簽本票還是給現金?」

  「去你的!你知道要甩掉我那個助理,跟一堆接機的粉絲有多少『眉眉角角』,剛剛車速開到快兩百,我看那測速照相的機器閃個沒完,這下罰單得接到手軟了,我這麼拚就為了你,我這朋友還不夠仁至義盡嗎?」有人不忘賣瓜,賣的還是香甜可口的哈密瓜,甜膩得教人起雞皮疙瘩。

  「這次從哪裡回來?」韓漱不為所動,他又不是今天才認識這傢伙。

  接機的粉絲有保鑣幫他攔阻;甩掉助理,只要他大人吩咐一聲;至於超速,根本是這傢伙自己愛開快車,往他這無辜的人頭上賴,只是為了討人情,喝免費酒而已。

  「上海、北京、廣州繞了一小圈。」

  張馭曉是當今紅遍海內外的偶像歌手,曾是狂潮的唱將,樂團解散後只有他還站在歌壇上,不像其他四人都已經改換跑道。

  私下他們仍有聯繫,不過每個人都為了自己的工作忙得風風火火,要約上一面,真不是那麼容易。

  「陪我喝兩杯。」韓漱推過一口喝光的酒杯。

  「我這不就是了。」漂亮的玻璃杯沁出小小的水珠,張馭曉也很乾脆地喝光了冰酒。「先說好,喝完兩杯我就得走人了,有屁就快放!」

  「我昨晚見到了昀心。」他轉著杯子,岩石冰塊在杯裡叮噹作響。

  「昀心,哈昀心?你那個前妻,我們以前的經理,管家婆?」張馭曉帶著懷念的神色說道。

  「嗯。」

  「台北這麼小,大家會去的地方都差不多,會碰到也是正常……不過也不是很正常,夜店實在不像她會來的地方。」

  「感覺是被朋友拖著來的。」

  「哈,可以想像。」

  「對我不理不睬,還給我臉色看,真不像她會做的事。」被徹底地漠視,他心裡真有說不出來的滋味。

  「你真是有夠自戀的,都已是離婚夫妻,難道見了面還要她來抱你大腿,對你好聲好氣?她沒當眾賞你耳刮子,給你難看,算客氣的了。」張馭曉很不客氣地挖他瘡疤,吐他的槽。

  「喂,我最好是有那麼差勁好不好!」聽聽看這像是人話嗎?他又沒說要那樣,什麼抱大腿,他馬的真難聽。

  「你以為你是個好丈夫、好情人、好朋友嗎?要我給你打分數,你會很難看喔,說白話,你就是個不折不扣的混蛋!」

  社會上多得是偽君子,說一套做一套,但韓漱不是,他是真小人,總是隨興地做事,也不管會不會傷害了誰。

  「去你的!我知道自己是什麼貨色,用不著你來落井下石。這麼多年,我很修身養性了好不好,不過,我真的把昀心害慘了吧?」韓漱確定自己花心蘿蔔的形象深植人心,要翻身,難了。

  「她那麼溫柔好脾氣的女人都不想理你了,你覺得呢?」想起當年韓漱的行為,張馭曉沒法給他好臉色看。

  哈昀心可算是他們幾個大男人的衣食父母,管吃、管住,管的範圍比大海還要遼闊,那些年,他們幾個大男生只要專攻自己的事業就好,其他則高枕無憂,這一切都是哈昀心的功勞。

  「她離開後的那幾個月,你還記得我們亂成什麼樣子?小宇一早起床找不到他的鞋子、襪子;野獸吃不到她煮的飯居然硬是餓了三天,最後昏倒送醫;Rain就不用說了,他整整擺了好幾年的臭臉。」後來,他都忘記這團亂是怎麼收拾掉的,那種兵荒馬亂,每個人都氣得想蓋韓漱布袋的情況,現在想起,還是滿肚子的火。

  「Dawn,我真的這麼可惡?」Dawn,是張馭曉在狂潮的名字。

  「你自己說呢?」他就是不想給韓漱一個爽快。「憑什麼你覺得她都跟你離婚了,還要給你好臉色看?你當年真的有對她好?你追過她嗎?」

  「她一直在我身邊,哪需要追求?」讀書、出社會、結婚,他一直知道哈昀心愛他比他愛她要多,不必費力追逐,更何況她的個性很投他的脾胃,娶她當老婆只有數不盡的好處,不娶她要娶誰?

  「所以啦,如果我是女人,你這樣的男人我也不要。」

  「喂,我是叫你來替我想辦法,不是來數落我的。」的確,那些鐵錚錚的事實,連他都無法否認,自己的確是個自私的混蛋。

  當時狂潮這棵搖錢樹開始大紅大紫,每個人都忙得不見天日,僅有的時間當然是拿來玩樂,他沒關心過昀心到底快不快樂、需要什麼,甚至常常忘記她是他許諾要終生愛護的女子,他真的欠她太多……

  「以前她愛慘了你這渾球,傻傻把十幾年青春浪費在你身上,現在清醒了,管家婆,你好樣的!」

  「Dawn,你這樣投奔敵營很可恥,再怎麼說,我們都是同一掛的。」叛徒!

  「我本來就站在昀心那邊。」

  「把我的酒還回來!」

  「說實在的,我還滿想念她當狂潮經理人的時候,我們什麼都不用煩惱,只管把歌唱好。這麼多年,我身邊的助理換來換去,再也沒有人像她那麼仔細,她煮的菜,偶爾想到還會讓人流口水。小韓,也許是我們那時候都太年輕不懂事了,尤其是你,你知道自己錯失了什麼寶貝嗎?」那段狂野恣意的青春年代一去不復返。

  「哼,看你口水都掉下來了。」他說的,韓漱不否認。這些年再出名的菜色、再高級的廚師做出來的美食進到他口中,都如同嚼蠟,他想念哈昀心的手藝。

  她寵壞了他的胃,被她養刁了的口腹,自她離開,他再也沒有過心滿意足的飽足感。

  「別說你對她的好一點印象也沒有——」看見韓漱一臉神往的樣子,張馭曉忍不住又涼涼地削他一刀。

  「我要把她追回來。」韓漱的電眼像暗夜初點亮的第一盞燈,綻放出勾人的神采。

  他韓漱這輩子沒追過女人,都是女人自動來向他靠攏求好,也因為這些該死的桃花,讓他從來沒想過要珍惜守在他身邊的人。

  的確是,他暴殄天物的行為別說宇和野獸他們都覺得發指,Rain在樂團解散的那天,還公報私仇地揍了他一拳,讓他帶著熊貓眼見人。至於Dawn最後發難,他很有心機地挑了寒流過境的一天,灌醉他,然後把他扔在街頭吹了一晚的冷風。

  他是不折不扣的混蛋。

  「把她追回來?你在說笑嗎?我的意思是說,像昀心那樣的女人,識貨、懂得她的好的男人恐怕早把她搶回去供起來了,還輪得到你這慢了四年的前夫?太晚了,而且太沒天理了。」

  一桶冷水「冷吱吱」地倒下去,完全不看好韓漱的決心。

  女人總愛說男人的保證就跟吃飯一樣隨便,他是男人,卻很贊成這句話。

  「Dawn.」多少年的老朋友了,有沒有這麼狠?

  「欸,想打我?」

  「是很想,不過不是這時候。」

  「有屁快放!」

  「走著瞧,我會把她追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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