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遇見了大熊
1
十六歲那年的夏天,我正處於小小的反叛期,跟媽媽用字條來溝通已經快一個月了。她上班前把「今天不回來吃飯,自己去吃」的字條和飯錢留在餐桌上給我。我睡覺前留下「明天要買參考書,給我錢」的字條。我們以前也試過慪氣,不跟對方說話,只用字條來溝通,這種情況有時會持續好幾天,印象中好像從來沒超過一星期。
十九歲就把我生下來的媽媽是一家化妝品店的店長,雖然算不上美人兒,但是,只要掃上淡淡的妝,便會馬上亮麗起來。她有一雙黑亮的眼珠和一把及肩的直髮,皮膚白皙,看上去比真實年齡年輕好幾歲。她雖然嬌小,但該長肉的地方都長肉。她老愛揶揄我說:
「這方面你好像沒得到我的遺傳呢。」
客人們都羨慕她的好身材,經她推薦的美胸膏不計其數,她自己卻從來不用。
她下班回到家裡,是另一個樣子。在家裡,她來來去去都穿那幾套睡衣,胸前經常留著洗不掉的食物漬。她頭髮不梳,用一個大髮夾把頭頂的頭髮夾著,免得頭髮遮著眼睛。
雖然在化妝品店工作,她一點都不愛美,心血來潮才會敷一張面膜,有時候連臉都不洗便溜上床睡覺,跟很賣力工作的那個她完全不一樣。
放假在家的話,她簡直就像一隻懶惰的大貓,成天霸佔著那張淺綠色的寬沙發,癱在上面邊看電視邊吃東西,或者睡著流口水。要是我不幸在家裡的話,這時候的她最愛差遣我做這做那。
「維妮,我想吃冰淇淋,你幫我去冰箱拿!」
「維妮,好像有點冷,幫我拿一條毯子來!」
「這個節目很悶,維妮,你幫我轉台!」
「不是有遙控器的嗎?」我抗議。
「不知道放哪裡去了!」
她不太會做媽媽,每隔幾個月才會良心發現下廚煮一頓非常難吃的菜。我上小三那年,班上大部分同學都帶飯。那一年,她剛跟爸爸離婚,一個人帶著我。
因為擔心我自卑,她每天都到餐廳買現成美味的飯菜,然後換到一個餐盒裡給我帶去學校,看起來就像是家裡做的。因此,午飯的時候,我的飯菜是班上最香的,也是班上最好吃的,那些吃厭了***飯菜的同學都看著我的午餐流口水,我也樂於跟他們交換。結果,我反而天天吃到家常飯。
我和媽媽平日愛光顧公寓附近的一家上海小吃店,老闆是一對夫婦,門口鐵板上有美味的餃子煎烤著。媽媽常常館送老闆娘一些護膚品的免費樣本,所以,老闆娘對我們很好,會做些特別的菜給我們吃。要是吃厭了上海菜,附近還有幾家小吃店,一家外賣披薩店和麵包店,常常傳來烘焙的香氣。
我們住的兩房小公寓是媽媽離婚時分到的財產。這棟淡粉紅的水泥房子一共五層樓,門口有幾極台階。我們住在三樓。我打從出生開始就住在這兒,對街那棵夾竹桃從前只有一層樓高,後來已經跟我們這一層樓平頭,長出了許多橫枝。
公寓附近有個小公園,種了許多花。公園裡有一個頂端冒泡的圓形麻石小噴泉和一排綠色鞦韆。我小時侯曾經從鞦韆上掉下來,像體操運動員似的做出一個三百六十度轉體的觔斗,吃了滿口泥沙,把我媽媽嚇得半死。那時候,媽媽愛在公園對街的租書店租一本小說,靠在公園的長板凳上讀著,由得我跟其他小孩子玩。她是小說迷,愛讀那些白日夢愛情小說,直到三十歲,口味還是沒改變。
那家租書店是「手套小姐」開的。「手套小姐」的手套不戴在手上。她看上去年紀比我媽媽大一點,長年梳著一個肩上劉海的短髮,老是穿黑色的衣服。冬天的時候,她愛把一雙手套別在頭上當作頭飾。她那些手套什麼顏色都有:紅的、綠的、紫的,軟軟地趴在頭上。
「手套小姐」平時很少說話,若不是坐在櫃檯看書,便是躲在櫃檯後面的一個房間裡不知道忙些什麼。她的店是從來不休息的,書種多,常常有新書。我愛到那兒租漫畫書。店裡養了一隻長毛的雌性大白貓,她老愛趴在書堆裡睡懶覺,不時在書封面上打上一個個梅花形掌印。她彷彿有掉不完的毛,弄得那些書上常常黏著她的毛,我和媽媽私底下把書店喚作「貓毛書店」,順便替那隻貓起了個名字叫「白髮魔女」。
2
那年夏天,我和媽媽接近一個月的冷戰,也是由一本從「貓毛書店」租回來的書開始的。那天晚上,我在自己房間裡做著那些該死的暑假作業。我是數學白癡,每次數學測驗都想逃學算了。我真的不明白,一個人要是不打算成為數學老師或是數學家,那麼,除了加減乘除之外,還有必要懂那麼多嗎?
比如這一題:
一個年輕的馬戲班班主帶著六十頭海狗,準備坐船渡河。船家是個聰明漂亮的女生。她告訴班主,她收取的渡河費用,是渡河的海狗數目的一半。那麼,這個馬戲班班主該帶幾頭海狗上船?又該留下幾頭海狗給船家當作報酬?
既然是海狗,不是都可以自己游過去嗎?為什麼還要坐船?船家漂不漂亮,是男是女,又有什麼關係?
就在這時,本來在隔壁房間的媽媽拿著一本書,走到我的房間,倚著門扉,眼睛濕濕地跟我說:「維妮!這本書的結局很感動!女主角患了血癌,快要死了。
男主角偏偏在這個時候患上一種罕有的失憶症,這種病會一天一天把過去忘掉。
女主角死的時候,他已經不記得她是誰了……「
「我不覺得感動,好白癡!」我打斷她。
她停了一下沒說話,我低頭痛苦地思考著到底該把幾頭海狗丟到船上去。所以,我並沒有看到她臉上的表情。突然之間,她的語氣變了,訕訕地說:
「你一向也覺得鄭和比我聰明。」
鄭和不是明朝太監,而是我爸爸的名字。他原本叫鄭維和,朋友叫他鄭和。
每當媽媽生氣的時候,她喜歡連名帶姓叫他。即使在他們離婚以後,這個習慣也沒有改變。
「我當然要嫁一個比我聰明的男人。」她說。
我懶得解釋我說的白癡不是指她,而是那本書的結局,還有那條海狗題。然而,「白癡」這兩字刺痛了她。我爸爸後來那位女朋友本來是他的初戀情人,當年,她因為要到外國留學而跟我爸爸分手。我爸爸結婚之後,她從外國回來了。
這對初戀情人一直到幾年後才遇上,很快就愛火重燃。那個女的據說是個聰明、獨立又本事的事業女性。我媽媽很介意這一點。我媽媽只是個中學畢業生。
「你看你!」媽媽指著我,語氣變得有點尖酸,問我說:「你什麼時候把頭髮弄成這個樣子?」
我的頭髮已經做了好幾天,只是她一直沒說什麼。那時我很迷徐璐。徐璐是當時很紅的歌手,除了唱歌好聽,還是潮流指標。她很會穿衣服,前衛得來又有品味。那陣子,她剛剛把一頭短髮燙曲和染黑,每一根頭髮都像小鬈毛似的,刻意造成蓬鬆和乾巴巴的效果,非常好看。我到理髮店要求燙那種髮型。我沒拿著徐璐在雜誌上的照片指給我理髮師看,那樣委實太尷尬了。我只是盡力描述那種曲發。結果,不知道是我詞不達意,還是他理解有問題,我的「徐璐頭」像一包菜乾。
「你看起來像釋迦牟尼!」我媽媽愈說愈尖酸。她吵起架來一向很沒體育精神,我們明明是因為那本而吵架,她最後總會拉扯到其他問題上。
「你又沒見過釋迦牟尼。」我回嘴。
「我見到他會問他!」
「他頭髮沒那麼長。」
「你該好好讀書,幹嗎跑去弄個釋迦頭?」
「我剛剛在做功課,是你過來騷擾我。」
「你還塗指甲呢!」她瞄了瞄我,一副看不順眼的樣子。
那也是徐璐帶領的潮流。她喜歡把手指甲剪得短短,每片指甲隨便掃一抹顏色,看上去就像原本的指甲油脫了色似的。
我咬咬手指頭,沒好氣地說:
「這又不影響我做功課。」
除了數學之外,我讀書的成績一向不錯,這方面,她是沒法挑剔我的。
她好像一時想不到說些什麼,悻悻然回自己房間去。到了第二天,她把我當作隱形人似的,並且開始用字條跟我說話,顯然是為了報復「白癡」這兩個字。
我們用字條來溝通,也可以一起生活,我們或許根本就不需要跟對方說話。
除了偶然覺得寂寞之外,我滿喜歡用字條代替說話,至少她沒法用字條來跟我吵架。
利用字條過日子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一些比較親密的事情就沒法靠字條了。
留下一張「我的胸罩扣子壞了,幫我買一個新的。」這種字條,便是太親密了,有點求和或是投降的意味,我絕對不會寫。我的胸罩一向是媽媽幫我買的。因為不肯向她低頭,結果,有好幾天,我只好戴著一個還沒乾透的胸罩上學,一整天都覺得胸口癢癢的。這種東西又不能跟人家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