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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湛露

  「是說讓我放過你哪裡?」方少良眼神深邃地看著他,修長的指尖從他的頸部一路滑落,滑過他的肩胛,滑過他的心口,拉長聲音問:「是這裡?還是這裡?」

  忽然跳起,曲醉雲急急說道:「大表哥,我真的不是你想的那種人……我、我對這種事情沒興趣,也勉強不來……你若是喜歡男妓,只要肯花銀子,外面就找得到……」

  看他漲紅了臉,像是受了驚嚇的小兔一般,方少良不禁笑道:「看把你急的,我不過是親了你一下,又沒有做什麼,你這是要翻臉了?還記得我上回和你說過的話嗎?」

  曲醉雲身子猛然顫抖一下,隨即低下頭。

  他勾了勾手指,命令道:「坐回來。」

  緊咬唇瓣,曲醉雲盯著那椅面,動也不動。

  方少良聲音一沉,「別再讓我說第二遍。」待他恨恨地坐回去,才滿意地笑,「這才乖。我不過是讓你來我這裡吃頓飯,你卻像受刑似的,左磨右磨,讓我等得心煩,我不懲罰你一回,下次你就敢拖得更久了。」用手一指那剝好的荔枝,「把這個吃了。」

  將那顆荔枝捏起放入口中,曲醉雲狠狠地咀嚼了幾口,彷彿那是方少良被他咬碎在齒間。

  方少良似是看出他內心所想,微笑道:「你若是覺得這樣解氣,就不妨咬得再狠些,就算讓我死在你的唇舌之中,我也甘願。」

  曲醉雲忽然橫眉怒目地瞪他,像是憋了一肚子怒火又不能發洩的小孩子一樣。

  笑著伸出食指,方少良在他唇邊揩去一滴汁液,指腹收回,放在自己口中吮了一下,「嗯,味道比我想的要甜些。」

  臉瞬間變得更紅,想不到他這樣無恥的動作都做得出來,讓自己最後一口果肉如骨鯁在喉般,不知道是吞是吐。

  將身子探過來,他瞇著眼笑,「你敢吐了它,我就有辦法讓你吃得更多。」

  曲醉雲瞪著他,嘴唇緊抿,一雙手將衣服捏得死皺,衣服上淡淡的蘭花印染也被捏得全無生氣。

  側目看了眼他的動作,方少良笑道:「你這衣服穿了三年,也不嫌舊?難道府中沒有撥給你們做衣服的銀子嗎?還讓你穿得這麼寒酸?」

  「孤兒寡母的,用錢自然要省著些。」曲醉雲終於開口,但口氣不善。

  方少良卻挑了挑眉,「好,以後每月再給你們多撥二十兩月錢。」

  曲醉雲頓時心一沉,知道自己又說錯話了。母親時常教導,寄居在這家中,行事要處處低調小心,切不可和人胡亂攀比吃穿用度這些身外之物,免得招人間話。

  如今他隨口就要給他們加這麼一大筆月錢,招人間話倒還在其次,難的是,自己該怎麼向母親解釋。

  思及此,曲醉雲連忙改口,「我們的銀子夠用,只是母親向來節儉,不許我在衣服上過於奢華。所以大表哥的好意只能心領,銀子是萬萬不能收的。」

  方少良的身子向後一躺,舒舒服服地靠著椅背,看著曲醉雲糾結無奈的表情,心中舒爽極了。他就喜歡雲兒被逼得忍無可忍時露出的這副神情,那種欲怒不敢怒的樣子,總讓他恨不得再多撩撥一下,就像是往烈火再澆上一勺熱油……

  可惜綠墨端了飯菜來,在外面柔聲地詢問,打斷了屋內這番有趣的交手。他懶懶的回應,曲醉雲忙跑去給她開門。

  綠墨渾然不知屋內剛剛發生了什麼,只將食盤端進來,嘴裡說著,「大少爺之前去侯將軍府時,吩咐過今天不在府中用午飯,所以廚房就沒有按照平日的食譜在今天為您採買新鮮的蘆筍,這會兒再去買又怕耽誤了時辰。於是他們就擅自將清炒蘆筍改成了清炒蓮子,都是用今天從蓮池中摘出的新鮮蓮藕蓮蓬。這會兒廚房主事的張千就在門口候著請罪……」

  方少良對於吃極為講究,食譜每七天一換,三十天為一輪次。如果更改了,廚房輕則被罰月錢,重則會被趕出方府。方家招廚子雖然條件苛刻講究,但是月錢也是一般富貴人家的三倍,所以誰也不願離開。今天這張千擅自作主也實在是無可奈何。

  聽著綠墨的回稟,方少良並未立刻表態,而是看了眼曲醉雲,問:「我記得你喜歡吃這道清炒蓮子。不如你嘗嘗看?倘若做的還過得去,就饒了張千。」

  他都這樣說了,曲醉雲哪敢說不愛吃,只得點頭吃了一口,然後稱讚道:「這蓮子雖然清炒卻不油膩,且帶有一股清香味,搭配的蓮藕也很爽口。」

  方少良別有深意地笑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果然是什麼人該配什麼菜。」他對綠墨交代,「和張千說,今天多虧有表少爺為他說情,這次就饒了他,下次再這樣擅自作主,我可就沒今天這麼和善。」

  原本擔心大少爺發怒的綠墨輕呼一口氣,露出笑容,轉身出去向張千報喜。那張千在門口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聽了綠墨的回話,立刻笑逐顏開,又對她千恩萬謝一番,還許了一桌好酒菜要感謝她幫忙。

  「大少爺說了,這都是因為表少爺在這裡為你說情,我可不敢居功。」

  張千卻道:「那表少爺是什麼人?能有多大的面子?當然還是綠墨姊姊的功勞大。我要念,就念綠墨姊姊的情就好了。」

  她抿嘴一笑,既開心又得意。

  第2章(1)

  整個方府上下有好幾百人,曲醉雲早已聽慣了冷言冷語,看慣了白眼,對此,都可以做到平靜微笑的回應,唯有一人,會讓曲醉雲自心底往外泛著寒意,這個人就是方少良。

  不記得是從何時開始怕他的,也許是在自己十一歲的時候吧……

  那時候方少良十七歲了,府中的人都尊稱他一聲大少爺,而他那捉摸不透的陰寒性格,也讓府中眾人都敬而遠之。他只在老太太和父母面前會露出笑顏,平時縱然是笑,也帶著鄙夷之色。

  但即使如此,府中的那些姊妹依然將他當作天神一般看待。方苑霞和方麗瑤更是自小就「哥哥」長「哥哥」短的叫著,跟在他後頭滿府跑。

  偶爾來到東府看見方苑霞用那種崇拜至極的眼神望著方少良便覺得好笑,有一次,真的忍不住笑出聲,結果給自己惹了大麻煩。

  那天自己正好犯了花粉過敏的毛病,正不停地打噴嚏,眼睛鼻子都是紅的。聽見方苑霞正在吹噓方少良有多麼多麼聰明,說他和新任知府比較背雲疆律法,竟然把知府大人給背倒了。

  雖然正狼狽著,自己卻忍不住笑了,不巧被方苑霞聽到,極不高興地當面問:「你笑什麼?你覺得我在騙人嗎?」

  「不是。」自己當時一臉沉靜地說:「背律法勝過知府,這只能說明大表哥的記憶力超群,而知府大人才剛上任,之前為了考試苦讀的四書五經中,並沒有本朝律法,所以敗北也不稀奇。」

  方苑霞氣得頓足,指著他的鼻子罵,「你這個不識好歹的東西!若不是咱們家收留你,你還不知道在哪兒忍饑挨餓遭人白眼呢,現在竟然敢看不起自家親戚,你以為自己是天底下最聰明的人嗎?」

  她的指責讓人很無語,自己何曾有過看不起的意思?但是她正在氣頭上,也不好反駁,只能平靜地答道:「我自然不是聰明人,因為這世上本來也就沒有幾個聰明人。」

  「什麼意思?」方苑霞瞪著他。

  「聰明人就不會作繭自縛地沒胎做人了。做只飛鳥,做條游魚,自由自在地括著,比做一個人簡單舒服多了。人都是太笨了,才會選擇沒胎為人。」

  這一番論調出口,把方苑霞驚得目瞪口呆。而旁邊忽然傳來某人拍手的聲音,隨著那聲音而來的,還有方少良慵懶的「讚許」--

  「說得好,我們都是紅塵俗客,好在還有表弟這樣冷眼看塵世,慧心無雙的絕頂人物襯著,才不顯得這世問太過寂寥無趣啊。」

  他這番話,那愉譏諷之意極深,心知自己是得罪了府中最不能得罪的人,找了個借口趕快溜走。臨走時,恰好對上他的眼--那雙深邃幽冷,帶著幾分探究,又世故精明得完全不似十七歲少年的眼,看得自己心頭一驚。

  那日的第二天,倚雲苑外面靠牆種的一排桂花樹都被東府來人給挖了,一看就是有人故意欺負。

  母親看到後,立刻冷下臉來問:「是不是咱們家得罪東府,否則好好的為什麼要挖我們的桂花樹?」

  想不出自己能得罪什麼人,若有……就只是昨日說錯了話,於是據實以告,結果……被母親罰在院中跪了整整一夜。

  不過是無心之語,卻害自己受罰,從那之後自己說話做事就更加謹慎小心,所有的鋒芒都收斂起來,所有的傲骨也都打磨下去。

  寄人籬下,氣節算什麼東西?留著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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