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方律師,我是警局公共關係室的梁可羽,這是我的名片。」梁可羽自我介紹著,同時向對方遞出了自己的名片。
方司爾,一個震驚律師界的天才,從他二十三歲開始打了第一場官司以來,已經連勝兩百零五場,勝率之高、連勝場數之多,是司法界前所未有的,他甚至幫一個人證、物證俱全的嫌疑犯打贏了一場謀殺官司,讓嫌疑犯當庭無罪釋放。
由於他的轟動事跡,加上這副絕美的皮相,根據她的調查,他在青少年中引起一股偶像效應,甚至還在網路上被選為最受青少年所喜愛的律師No。1。
對方接過名片,看了看上面的名字,「你約我出來有事?」
「是這樣的,這次警局有個鼓勵青少年參加少年警訊的活動,活動期間會舉辦一場講座,需要一名專業的律師告訴青少年一些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治意識,我覺得方先生是很適合的人選。」她說明來意。
方司爾皺皺眉,「我只對打官司有興趣。」
「律師並不是只打官司而已,現在很多律師都朝多元化發展,這次的活動,正好可以讓你瞭解現在青少年的心理,也許會對你以後的工作有所幫助。」
「我並不想要瞭解青少年的心理。」
「欸……」她一呆,「那……講座可以鍛煉你的口才。」
「我也不需要鍛煉什麼口才。」
沒辦法了,只能使出最後的殺手,「警局有撥出這次的活動經費,我可以盡量保證給你一份優厚的酬勞。」當然,比起他接一場官司所得的錢,恐怕警局給的那點經費只夠成為零頭而已。
他的回答是直接起身,「如果沒有其他事情的話,我先走了。」
「等等!」梁可羽衝動的一把抓住他的衣擺。
「放手。」他眼中揚起一抹不耐煩。
當然不可能放手,天知道她是多麼努力才能把他給約出來的,在三天的時間裡,她足足打了兩千零三十一通電話,警局的電話差點沒給她打爆。除此之外,她三天裡對話筒所噴的口水外加每天只睡五個小時的辛勞,讓人回憶起來都覺得是一場惡夢。「請你務必答應參加這次的活動。」
「不可能。」他冷冷的道,雙眸定定的看著她。
「為什麼?」除非他給她一個光明正大的理由,否則她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因為我沒辦法記住你。」
嗄?她愣愣的看著他揚長而去的背影。這算是哪門子的理由啊!
尤其是和光明正大……一點都搭不上邊。
梁可羽絕不是一個會輕易放棄的人,尤其這次頂頭上司已經下了通牒,活動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當然,她可以去請別的律師,但是為了確保活動的成功,她還是堅持非方司爾不可。
三月末的時節,她一身輕裝,來到方司爾的律師事務所門口,打算找個地方埋伏。
既然沒辦法再次約他出來,那麼只有守株待兔,在這裡假裝意外相逢了。
倏地,一輛車子駛過她的眼前,停在對面超市的停車場前,一抹高大的身影從車上跨步而出。
是方司爾!
霎時,梁可羽所有的精神都振奮起來,二話不說,她緊隨其後的跟進。
和普通逛超市的人相同,方司爾拎著一隻購物籃,在超市買著他所需要的東西。因為時間是下午三點,人並不多,但是他的外表還是讓超市裡的人對他頻頻側目。
然而,半個小時後,梁可羽徹底推翻了她之前的評論。他—根本就和普通人不一樣。
沒有一個普通人,會在泡麵區前站上半個小時,甚至連姿勢都不曾變過。
看他的眼神,像是很認真的研究著眼前的這些泡麵,有如一個靜靜的思考著問題的沉思者,完全把自己置身於喧鬧的人群之外。
但問題是……她蹲得好累。
梁可羽雙手撐著下顎,蹲在距離方司爾兩公尺外的地方。剛開始,她是好奇他會選擇什麼樣的泡麵,但現在,她只求他能夠快點選好泡麵。
又過了十分鐘,他還是站在原地,維持著一動不動的姿勢,而她卻快睡著了。
「喂,你到底要選哪一種啊?」終於,她受不了的走過去。
睫毛如同扇子一樣的動了一下,方司爾側頭望向她,「你是誰?」
昏倒!怎麼也沒想到他開口的第一句話居然會是這樣,莫非她真的長了一張讓人過目即忘的臉?
「你不記得我了?」她蹭蹭蹭的竄到他面前。
他搖搖頭,「我們認識嗎?」
「三天前我還約你在咖啡廳見過面,甚至還給了你我的名片。」
「不記得了。」
「你真的對我沒有一點點的印象?」
「我只會記住和我工作有關的人。」他認真的答道。
換言之,她是個沒有一點關係的路人甲。梁可羽逕自哀歎。也是啦,依照她的長相、身材,的確還沒有到達讓人印象深刻的地步。
「你覺得哪種泡麵比較好吃?」清冷的聲音突兀的發問。
「那要看你喜歡什麼樣的口味了,泡麵也有很多種類的,干拌面、拉麵、炒麵、湯麵。」她有氣無力的順口回答。
「我喜歡清淡口味的,湯麵就可以了。」
「那就選這種好了。」她隨手塞了一包筍乾口味的泡麵放進他的籃子裡。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記得她是誰呢?莫名的,她有一種衝動,不想在他的面前成為路人甲,當然,也不要成為路人乙,至於丙丁辛亥,可以滾蛋了。
梁可羽絞盡腦汁的想著,方司爾卻是低頭看著籃子裡的泡麵。
「你會煮嗎?」他又丟出問話。
「會啊。」她直覺的答道。凡是七歲以上,是人都會煮吧。
「可以幫我嗎?」
啥?她反應不過來。
「因為我不會煮。」他看著她淡淡的說道。
好像太過迅速了,以一個女人踏進一個男人私人公寓的時間而言,這速度,好像過快了。
儘管,他之所以讓她進來的目的只是為了煮泡麵……但是好歹有一個空間讓兩人相處,她也有了機會再次對他提出合作的要求。
坐在餐桌的另一端,梁可羽看著正在吃泡麵的男人。優雅!她只能聯想到這個詞,看他吃東西,彷彿是一種視覺享受。
「你在看什麼?」察覺到她的視線,他抬頭。
「看你。」她還沉浸在他舉手投足的魅力間。
「為什麼要看我?」
「因為我想讓你也看著我,讓你可以記住我。」
他蹙眉,「你想讓我記住你?」
梁可羽驀然回過神來,「我的意思是……」
他的眼睛,像兩塊黑色的磁鐵一樣緊緊盯著她,在這樣的視線下,她竟不由自主的心跳加速。
「好吧,我的確是想讓你能夠記住我,起碼別在下次見面的時候,開口第一句話是,『你是誰』。」
方司爾低下頭,重新吃著泡麵,「我們之前曾經見過一次?」
「對。」
「我很難記住和官司毫無關係的人。」他說著。
「很難記住並不代表記不住,是吧。」她樂觀的接話,「所以你可以多看看我啊,看久了,也許下次就能記住了。」
「你真是一個奇怪的人。」這樣的人,在他的認知範圍內是空白。
他的臉上揚起了一絲淺淺的笑意,讓梁可雨看得呆了。
「為什麼非要讓我記住你?」他拿著筷子,撥弄著碗裡剩下的湯。
「因為我希望你能夠答應參加警局這次舉辦的鼓勵青少年參加少年警訊的活動,如果你連我的人都記不住,那答應的可能性好像也變得無限小了……」
他握著筷子的手不自覺一緊。
「好像……又不全然是這個理由。」梁可羽想了想繼續道:「我想,真正的原因是因為我們三天前才見過一次,而你居然那麼簡單的就把我忘記了,這讓我感覺怪怪的,哎呀……」
她煩躁的撥撥頭髮,覺得自己有些詞不達意,「總之,我就是想要讓你記住我,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他握著筷子的手又漸漸的鬆開。
「你想要我怎麼樣看你?」
「當然是仔細的看了。」她努力的把自己的臉呈現在他的眼前,當然,也無可避免的把他的臉看得更清楚。
黑的眼、黑的眉,與那白皙的肌膚、玫瑰色的唇,形成一種協調的美。他明明有著女性化的長相,卻不會讓人覺得娘娘腔。
視線不知不覺的膠著在一塊,梁可羽甚至可以從他的瞳孔中看到自己的影像。
臉驀地紅了,她不自在的清咳了兩聲。
「咳……咳,你可以仔細的看看我。喏,這是我的鼻子,這是我的眼睛,這是嘴巴,我這裡有顆痣,我笑起來,只有左邊會有一個酒窩……」別開視線,她把自己五官上的特徵一一指給他看。「至於我的名字,姓梁,名可羽,可樂的可,羽毛的羽。」
她拉過他的手,一筆一劃的在他的手心中寫下自己的名字。
手心癢癢的,但方司爾並沒有推拒。
他定定的凝視著她的側面,「如果我還是記不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