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現在,咪兒忽然鹹魚翻身,嫁入豪門,報紙上電視上連篇累牘地報道著她的婚訊,簡直一夜成名,不論身份地位都要比自己更佔優勢了,更不消說她還比自己年輕著整整一輪。
陳玉心裡很不是味兒,拿起一件婚紗酸溜溜地說:「人家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叫我說啊,有錢,連月老兒都得來拉車。你認識李佳也就一星期吧?這就穿上婚紗了。我結婚那會兒,從相親到約會,從確定戀愛關係到談婚論嫁,足足耗費了兩年多。一星期?我還沒看清他長什麼樣兒呢。」
咪兒詫異:「那怎麼可能?你今年三十六,戀愛的時候就算退回去二十年吧,也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了,哪還有那麼保守?」明知說穿陳玉年齡是犯忌的,說完了又故意地壞笑著補充,「不過話說回來,那時候我還小,不清楚具體情況。」
陸雨猜測:「是不是他老戴著墨鏡?還穿一件長風衣,就跟鐘樓怪人似的?要不就是你們老在半夜約會。」
可意笑:「是他倆老隔著天塹對山歌兒呢,距離太遠,聞其聲而看不清其人。」
陳玉說:「都不是。我是近視眼,那會兒還沒做過矯正手術,又不肯戴眼鏡,跟他相親,光看見個大概齊,睜眼閉眼都看不清,就別說模樣兒了。」
大家都笑了。
可意拿起一張請帖隨手捲個紙筒伸給咪兒:「採訪你一下:嫁給有錢人的感覺怎麼樣?」
咪兒想了想,半真半假地說:「我從影這麼多年,一直不紅,對自己越來越沒信心,找不到自己的價值;李佳肯以千萬身家來迎娶我,一下子就讓我看清了自己的籌碼,還是挺值錢的。」
咪兒十六歲出道至今,從影近十年了,按理說長得也不錯,演技也未必比誰差了,可就是運氣輸著一截兒,老是演些二三線的小配角,做著三四流的小明星,眼看年輕演員雨後蘑菇一樣一撥撥地冒出來,真是急得覺也睡不實。有次接受記者採訪時,許是為了一鳴驚人搏出位吧,居然擺出一副歷盡滄桑的腔調來突發豪言說:「在影視圈打滾了這麼多年,我真是特別想過普通人的生活。我們做藝人的,表面看著風光,可是因為工作時間地點不穩定,根本沒有機會發展一段長久的關係,所以也就幾乎沒有可能享受一場完整的戀愛。所以我倒更認同以前的『盲婚』,或者是超前的『閃婚』——如果有人肯捧著一束玫瑰花站到我面前向我求婚,只要他敢娶,我就立刻敢嫁。」
她以為只是說說而已,炒點噱頭。卻沒想到報紙上市第二天,居然真就有一金龜子李佳捧花飛來,當眾向她求婚。咪兒當時就愣了,不知道是答應好還是不答應好,可是李佳來之前已經通知了媒體,在閃個不停的鎂光燈和四面擁來的麥克風前,咪兒第一次嘗到了「紅」的滋味,她恍惚地想著這是一場綵排呢還是正式演出,卻沒想過這是真實生活還是戲,便這麼暈暈乎乎地答應了下來。
幾乎在當晚咪兒就後悔了。結婚啊,息影啊,這意味著她永遠告別了熱愛的銀幕生涯,以一個三流小明星的身份告別影壇,一輩子都沒有紅過。
並將再也不可能紅。
咪兒極其懊惱,躲起來給可意打了三個多小時的長途電話,哭哭啼啼地訴說煩惱。那麼巧,李佳和《紅顏》雜誌社的老闆古建波是生意合夥人,而且是最大股東。因為可意對李佳的身家多少有些瞭解,便把自己知道的資料一一奉上;咪兒心中有數,便又向陳玉求證,陳玉的社交關係四通八達,不到二十四小時已經把李佳的情況調查了個底兒掉,最重要的是,聽說李佳還和一位當紅明星傳過緋聞,這讓咪兒覺得自己好像在無形中勝了那紅星一役似的,不禁有意外之喜;等到咪兒給陸雨打電話時,心裡幾乎已經是有了主意的了,而陸雨輕描淡寫的一句「你不嫁我嫁」,則是幫她敲定了這一主意。
於是,三天後他們再次召開記者招待會,正式宣佈咪兒息影與嫁入李門的消息,婚禮定在三天後。
從見面到結婚不到一星期——名符其實的「閃婚」!
在陸雨的帶頭下,陳玉和可意也都穿上了婚紗,四個人嘻嘻哈哈地走來走去,搔首弄姿,宛如一場婚紗秀。
可意說:「我給你們出一道心理測試題吧,是這期我們雜誌剛發的:一個暴風雨的夜裡,你睡得正香,忽然有人急促地敲門,開門一看,外面站著你滿面驚惶的女鄰居,請問,你認為這位女鄰居發生了以下哪種情況:1、見鬼;2、男友暴力;3、欠債被追;4、家人遇難。」
陳玉又打岔:「不玩這個,沒一條選擇是好的,不吉利。」
咪兒又反對:「老迷信。我選1,半夜鬧鬼。」
陸雨說:「我覺得應該是2,她男朋友打她。」
陳玉只得配合:「那我選4吧,她家裡人突發急病什麼的。」
四個人說話的工夫手腳不閒,各自又換了一套婚紗披掛上身,可意正準備解說答案,敲門聲響起來,陳玉說:「完了,人家來收婚紗了。會不會收我們四份錢呀?」
咪兒說:「不會,我讓他們明天早晨七點鐘再來收的,說好半夜沒人租的時候拿給我試穿,又不佔他們營業時間,幹什麼三更半夜收婚紗?大概是服務員送開水。」
陸雨說:「說不定是滿面驚惶的女鄰居,她剛見了鬼,又被男友打,被人追債,家人發急症,賭賭看到底是哪一種?」
可意笑:「不管是誰,開門看看不就知道了嗎?」說著走過去拉開門來。
門外站著的是一位服務員和一位快遞員,笑容可掬地說:「限時專遞,請簽收。」
女友們一齊笑起來:「原來答案是第五個。」
咪兒拖拖絆絆地走來簽收,辨認著寄件人模糊不清的名字:「張、曉、慧。」她笑了:「是慧慧!」
2、
「可意、阿玉、小雨、咪兒:
我想收到這封快件的時候,你們四個人一定在一起。明天是咪兒大喜的日子,你們都來為她送嫁了吧?我好希望可以和你們在一起,但是抱歉,咪兒,我不能參加你的婚禮,因為當你們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不在人世了……「
咪兒念到這一句時,四個人一齊尖叫起來,面色慘白。
可意忙接過信來繼續念下去:
「我是個孤兒,這個世界上,我並沒有多少可以信任的人。想來想去,我一生的朋友,不過是你們四個。臨死之前,我最捨不得的,也是你們四個,還有,我的BABY……」
「BABY?什麼BABY?」陸雨大驚,搶過信來急急地念:
「我可憐的孩子,剛出生就要永別了母親。這樣也好,因為我根本就不配做一個母親。如果能將這個秘密永遠地隱瞞下去,對她,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可意、阿玉、小雨、咪兒,我請求你們,請求你們中任何一位,可以收養我的BABY……「
陸雨口吃起來:「我們?收養?」
「讀下去啊。」陳玉接過來讀下去:
「收養她,並且永遠不要告訴他我是他的母親,不要和她說我自殺的事。這樣,我會在天國裡永遠感謝你們、祝福你們。
永別了,我的朋友們;永別了,我可憐的孩子。
曉慧絕筆。「
陳玉一字一句地念出「曉慧絕筆」四個字。四個人頓覺一陣寒氣升起於背脊,面面相覷,幾乎懷疑是誰在有心整蠱。
半晌,咪兒有些遲疑地問:「這算是……我的結婚禮物嗎?」
「禮物」兩個字刺激了所有的女伴,陳玉先叫起來:「一個孩子呀!慧慧留給我們一個孩子!」
陸雨本能地問:「男孩還是女孩?」
可意反覆看著那封絕筆信說:「慧慧信中沒提。她只說『BABY』、『孩子』,『他』。她用了兩個女字旁的『她』,又用了兩個男字旁的『他』,所以根本看不出到底是男是女。」
陳玉理解地說:「當然了,一個人都要自殺了,哪裡還會顧及到文法呀錯別字那些。」
「自殺」兩個字再次刺激了女伴們,這次是咪兒尖叫:「她為什麼要自殺?為什麼偏偏要在我結婚前夜自殺?」
可意等三個人一齊望向她,雖然沒有問出口,可是那句話的意思已經很明顯:難道自殺還要挑日子嗎?
咪兒心虛地說:「我不是說她的日子不對,可是,她為什麼要死呢?一定要死,至少也應該參加了我的婚禮才死呀。」說過這句話,只覺更不恰當,遂又改口說,「我是說,如果她參加了我的婚禮,也許就不會死了。」
「別越描越黑了。」陸雨打斷她,息事寧人而又沒頭沒腦地說,「不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