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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花暖

  哇!溫小姐耶!董事長千金……傳言果然是真的。秘書們互相交換了八卦的眼神。

  「我不餓。」孫念恩埋首回計算機屏幕前,忙碌地飛快打字,希望他能識相點,知道自己不受歡迎。

  可惜,無論她怎樣努力,都敵不過他的無敵關鍵詞--

  「溫、董、說……」

  就短暫的中午用餐時間來說,吃飯約在這種一吃兩小時的高級餐廳,實在缺乏效率又浪費。

  但畢竟地點是不用上班的大小姐溫月伶所選,夏行森和孫念恩也沒能有什麼異議。

  不過,溫月伶的意見可就多了。

  今天她可是九點就起床梳妝打扮,以一個平常睡覺睡到自然醒的千金小姐而言,這已經是她能表現的最大誠意,沒想到夏行森居然拖了個礙眼的電燈泡出來。

  「為什麼要孫念恩一起來?」溫月伶臉色難看地問道。

  「人多熱鬧點。」夏行森微笑以對。「反正念恩小姐中午也得吃飯,一個人吃多無聊啊。」

  「念、恩、小、姐。」溫月伶不高興地轉頭問:「你會無聊嗎?」

  「不會,小姐。」被強迫出席的孫念恩,回答毫無起伏,依舊面無表情,彷彿事不關己。

  「她說了不會。」溫月伶向她使了個眼色。

  「我想我該--」孫念恩收到暗示,很順從地準備藉機離開,可惜夏行森快她一步朝服務生點了個頭,截斷她的話語。

  「我們可以點餐了。」

  「可是孫念恩好像有事要先走。」溫月伶不甘心好好的約會被破壞。

  「沒有,她沒事。」夏行森笑了笑。「她現在開始跟著我做事了,所以我是她上司,我知道她現在很閒。」

  此話一出,溫月伶更不開心,只是當她轉頭瞪向孫念恩時,視線觸及那張殘破的容顏,心情就又平靜多了。

  雖然她嫉妒孫念恩能跟夏行森共事,卻也不得不安心,因為比起其他年輕貌美的秘書,孫念恩可說是最沒威脅性的選擇了。

  這麼一想,溫月伶臉色稍霽,也就不再反對。

  「行森,你現在在公司還習慣嗎?」跟服務生點過餐後,溫月伶便把注意力放到夏行森身上。「聽我爸說,公司有些人很難搞,你一定很辛苦吧?」

  「還好。」他敷衍地隨意回答,反正公事大小姐沒興趣也聽不懂。「不算太複雜。」

  「那就好,別太累了喔,不然每天看你回家都這麼晚,我很心疼耶。」溫月伶的聲音溫柔得可以滴出水來。

  「有伶伶你這麼關心我,什麼辛苦我都忘了。」夏行森的回答實在也聽不出多少誠意,可卻逗得溫月伶眉開眼笑。「你呢?我聽你爸爸說你畢業了,要找工作了嗎?」

  溫月伶撒嬌地說道:「不要,我光想到每天早起就好麻煩,我早上起不來。」

  「那你呢?念恩小姐?」夏行森將話題轉回孫念恩身上。「之前找過哪些工作?怎麼想到鴻泰上班,只因為從小在溫家長大嗎?」

  孫念恩一怔還沒回答,溫月伶就搶了發言權。

  「除了我爸公司,她能去哪裡上班呢?一般人可不像我們這麼願意接受……呃,你知道的……公司找人也都想找正常的員工,孫念恩又是女孩子,臉這樣不好看,總不能拋頭露面吧?」溫月伶的聲音很甜美,帶著惋惜說出這些話的時候,聽起來並不尖銳,甚至讓人有種溫柔的錯覺。

  總是因為這樣,每次她講述完孫念恩的事,都會得到「你們家真的很有愛心」、「你好善良」之類的讚歎,久而久之,她也就不自覺習慣將這些話語掛在嘴邊,博得對方的好感。

  或許也是習慣了,孫念恩並沒有表現出厭惡或受傷的表情。

  「所以,你沒有去找過其他工作嗎?」面對溫月伶的期待,夏行森絲毫沒有稱讚的意圖,依舊將注意力投注在孫念恩身上。

  「她真的找不到啦。孫念恩很可憐了,你不要逼她。」溫月伶軟軟地替她求饒。「她那個疤到哪都引人注意,從以前唸書時就沒朋友,要不是她是我們上任管家的小孩,我小時候看習慣了,她到現在可能連一個朋友都沒有。」

  「是嗎?」夏行森直視著孫念恩詢問,口氣竟有些冰冷。

  「是的。」他的咄咄逼人,讓孫念恩不得不回答,「小姐是我唯一的朋友。」

  「唯一的朋友嗎?」他挑起俊眉。「童年的朋友呢?有沒有?在你的臉受傷之前,總交得到朋友吧?」

  他到底想講什麼?孫念恩繃緊了神經。究竟是她敏感或他其實已經認出她了?為何她始終覺得他的口氣語帶玄機?

  「好了,行森,你不要再講她的疤了,她來我家時就長這樣了,說不定是天生的。」溫月伶開始不耐。

  「是嗎?那一定很寂寞。」他依然凝視著孫念恩,輕輕地說:「我也當你的朋友吧?」

  孫念恩拿著水杯的手震動了下,一時竟語塞了。

  「唉,行森你人真好,真可愛。」連大家避之唯恐不及的孫念恩都願意當朋友……溫月伶皮笑肉不笑的又說:「不過反正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多個朋友孫念恩一定很高興。」

  「那就這麼說定了,念恩小姐。」他微笑地說:「以後不要再對我擺臉色了,可以嗎?」

  孫念恩不想回答,可是溫月伶半強迫的眼神讓她不得不屈服,只能逼不得已說出那個承諾。

  「好。」

  第2章(2)

  碧綠起伏的山坡上,一座座安靜的石碑上篆刻著簡單的文字,敘述著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兩件事。

  生與死。

  墓園裡,一道挺拔的身影默然在一座墳前站立著。

  山頭風有些大,吹得男子的衣服獵獵作響。

  他眼前的墓碑上,刻著「徐愛子仲年」,一旁小字說明此人生於民國七十二年四月八日,卒於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九日。

  石碑上清楚表明著長眠於此的,是某人親愛的孩子,未能活過十八歲生日便結束了短暫的一生。

  站在墓碑前的夏行森放下手中花束。

  墓碑上,童年友伴的笑臉永遠維持在遙遠的十七歲,稚嫩年輕,永不知愁。

  「阿年,我終於找到她了。」夏行森輕聲開口,向來開朗帶笑的表情不再,俊顏透露著冰冷的怒意。「但他們改變了她。個性、長相,連名字都改了。」

  回憶裡單純愛笑的陶可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充滿防備、絲毫情緒都不肯洩露的機器人。

  他無法想像究竟是經過什麼樣的折磨,才會將那麼天真無邪的女孩變成這副模樣,他更無法忽視她臉上那塊必然充滿疼痛的傷痕。

  「陶可萍變得……不像她,也不像人。」他困難地開口,深呼吸一口氣才平靜下來。「我很難過,可是至少她還活著。」

  他忘記作過多少次同樣的夢,夢境裡,永遠都是那年夏日午後的溪邊,失蹤的友伴總以不同面貌出現在夢中。有時好、有時壞,他已數不清自己多少次驚醒在充滿罪惡感的暗夜裡。

  如果那時他能多注意陶可萍、如果不是因為自己和她吵架了、如果那天不是約在小溪邊見面,也許陶可萍現在還開開心心的過日子。

  而阿年……或許也不會在這裡。

  然而這一切,都只是他千百次無法回頭的幻想。

  「我知道她認得我,可是她不願意承認。」他苦澀的說。

  重逢那天,他曾想像她會開心得衝上來抱住老朋友,然後像童年時一樣嘰嘰喳喳地敘述著這些年的改變,也或者,會高興地抱著他哭。

  但是,她卻什麼也沒說,只是迅速收斂了眼中驚慌的神色。

  為什麼害怕?為什麼不肯認他?他無法問,也不願問。

  她看起來受傷太深,讓他無法莽撞行事。

  現在的她,讓他心好疼。

  「阿年,」他凝視著照片中好友的眼睛,輕輕地、篤定地允諾,「無論付出什麼代價,我一定會把她帶回來。」

  沐浴完畢,浴室裡仍熱氣蒸騰,孫念恩腦子還轉著公司的事,手中動作沒停,擦乾身子、套上衣物,準備從浴室離開。

  只是走到門邊,她卻突然停住了腳步,回頭遲疑地望向蒙上一層薄薄白霧的鏡面。

  被霧氣遮蔽的鏡子反射不出任何東西。

  掙扎了幾秒,她終於走到鏡子前,緩緩伸手抹去上頭的水氣,令自己的身影誠實倒映出來。

  她深呼吸一口氣,已經忘了有多久沒有好好照過鏡子了,她側著臉頰,凝視著臉上那道猙獰醜陋的傷痕。

  儘管心中柔軟、女人的那部分,偶爾會讓她對自己的容顏感到自卑退縮,下意識避開所有能反射出真實的鏡子,但她心裡卻明白,若非這道傷痕,她無法好好活下來走到今天。

  這道傷痕帶給她的,遠超過她所失去的,因此無論他人的眼光如何嫌惡、溫家小姐的口氣如何充滿虛假的同情,她都能不放在心上。

  她甚至大方綁起馬尾,一點都不試圖遮掩,放肆地讓傷痕袒露在眾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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