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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頁     惜之

  我湊到他面前,把手舉高,手裡握住被我咬過一口的鹹饅頭,問:「要不要捧場?」

  他想也不想,當口咬下,嚼兩下,表情古怪得讓人發笑。

  「不可以吐出來喔!」我把手堵在他的嘴巴上,他的鬍子刺刺的,刷得我的掌心發癢,讓我忍不住咯咯輕笑。

  他抓下我的手,坐到椅子上,順勢把我拉坐到他膝間。「為什麼?」

  我靠在他胸前,把玩著手裡的饅頭,捏捏壓壓,壓出一塊硬石頭。「這是一個習俗。」

  「哪裡的習俗,要人吃這種鹹得難以下嚥的饅頭?」他沒明說,表情卻寫了我在誆他。

  「才不是胡扯,你知道刀朗人嗎?他們會在婚禮時端出一碗濃鹽水,裡面泡著兩塊浸透鹽水的麵餅,讓新娘新郎各吃一塊,表示從今以後,兩人同甘苦、共患難。」

  「真有這種說法?」

  「真的,它不是說法,是作法,是婚禮中必有的形式。」

  「我懂了。」

  他挑挑俊眉,抓起我的手,把被我捏得不成形的鹹饅頭再咬一口,嚼幾下,吞下肚。

  「幹啥,有那麼好吃嗎?」我忙把手上的饅頭遠遠扔開,瞪他一眼,再為他倒杯溫茶水。

  他推開茶水,扣著我的後腦,唇沾上我的,在熱烈親吻之後,我滿嘴的鹹味兒。

  攏起眉頭,搞不懂他在做什麼,於是我舔舔唇……天!還真不是普通鹹,吃完桌上那些,恐怕得洗腎。

  他笑著把茶杯貼到我嘴邊,讓我漱掉滿口鹹後,問:「現在我們是新娘新郎,以後要同甘苦、共患難,誰也離不開誰了,對嗎?」

  我弄懂他的意思了。傻瓜,我幾時沒和他同甘苦?不是一知道他有困難,便眼巴巴地快馬兼程來到關州?

  「嗯。」我用力點頭。

  「很好,老婆,以後老公說什麼都要聽,知不知道?」他捧著我的臉問。

  「知道,那老婆說的,老公聽不聽?」我也捧著他的臉問。算他倒霉囉,誰教他愛上的,是不吃虧的現代女人。

  「當然聽。」

  「那老婆要告訴老公,在我們那個年代有個說法,說是學琴的孩子會特別聰明。」雙手滑下,落到他的肩膀,抱他成癮。

  「為什麼?」他推開我問。

  「因為練習琴藝,十根手指頭要不停動來動去,手指頭越靈活,腦袋就越靈光。所以,人類之所以成為萬物之靈,是因為我們的手指頭能做其他動物做不來的事。」

  「很有意思的說法。」

  其實,我可以別說這麼多廢話的,可是我貪看阿朔的表情。每次,當我說著未來的事情時,他總是聽得津津有味,在他身上,我滿足了當老師的說話欲。

  「人類學家說,人類的始祖也是用四隻腳行走的,他們花了好幾百萬年,才學會直立、用後腳行走。當兩隻手空出來之後,人類就開始利用雙手做許多事情,越訓練手越靈巧,慢慢地,人類的智慧就凌駕於其他動物之上。所以我們常驕傲說,雙手萬能。」

  他點點頭,問:「所以猿猴的智能也比其他動物高?」

  「對啊,科學家對黑猩猩做過測試,它們有六歲孩童的智慧。」

  「黑猩猩?猿猴的一種?」

  「對。所以,小女子為了國家大事,就開始揉面圈,揉得很用力喔!手酸得不得了……來,乖老公,給老婆揉揉。」從這段開始,就是很明顯的鬼扯,用來測驗「老公會聽老婆的話」這句。

  他斜眼看我。

  「看在老婆那麼盡忠報國份上,不能揉揉啊?」我對他撒嬌。

  「老公不介意幫老婆揉揉,但是把揉麵團和國家大事串在一起,未免太侮辱老公的智慧,我不是黑猩猩,是雙手萬能的人類。」

  瞧,這個阿朔是不是聰明過了頭?才聽過的話,馬上就能應用。

  「哪有悔辱!我說的是實實在在的話。」我硬拗。「不是說過了嗎?手越動,腦袋越靈活,我就這樣揉揉捏捏,把十根手指用個淋漓透澈,破城法子就出籠啦!」

  「你想出破城之法?」他不敢置信地看著我。

  「可不。」我把饅頭推到旁邊,也不管麵粉沾了滿臉,取來白紙,在桌面上攤平。

  我很興奮,若此法能一舉攻城、結束這場戰爭,我就要阿朔陪我回南園,讓方煜把我身上的毒解了,在那以後,我們就能真正地「同甘苦、共患難」。

  「真的假的?」

  「好怪喔,你寧願相信我的鹹饅頭,卻不相信我的腦袋很管用?」我愛嬌地橫他一眼。

  「先說說計策,再來討論你的腦袋管不管用。」

  他動手替我研墨、鎮紙,把吸了墨汁的毛筆遞給我,我接下筆桿,他無奈地看著我費力而緩慢的落筆,每一筆都粗細不均。

  好不容易,他分辨出我在描繪附近地圖之後,再也看不下去,接過筆,三下兩下就把圖給畫好。

  「看喔。」我用筆指指圖右方。「上回你帶我去的那片森林裡有一條河,那條是流入鄂圖城的河嗎?」

  「對。」

  「可是我看過,它的水流並不急。」

  「那裡是下游,上游在另一片森林裡。」他手指著圖左方。

  「很好,那我就沒想錯了。上回穆將軍圍堵上游,你非常生氣,擔心河水上漲會淹沒軍營。如果我們堵的是下游呢?」

  他考慮了一下,說:「現在雪水已經融化得差不多,圍堵下游,就算真會造成淹水,也不會導致太大災害。」

  「很好。記不記得我說過?我們打不開城門,就讓百姓來開門。」

  「你打算怎麼做?」

  「全軍先儲備好用水,然後,堵住下游造成小水患,並在上游投擲毒物。所有人都要喝水,而這條河供應城裡的飲用水,我猜中毒的人不會在少數。」

  「然後呢?」

  「我們當然不能說中毒,要先假裝自己的士兵得了瘟疫,一邊敲鑼打鼓通知士兵,營中來了神醫,快去取藥解病。這種說法不會引起遼國懷疑,因為有水患就很容易引發瘟疫。」

  「你說敲鑼打鼓?這話,是說給城裡百姓聽的?」

  「嗯,如果聲音傳不過去,就用這個。」我在紙上畫了一個大聲公,這東西簡單又好用,看球賽時,人人都要拿上一個。

  「又是新發明?」

  「是舊發明,我們那個年代的人想把聲音放大,會拿麥克風,音量要多大就調多大。」

  「不要再拿你們的科技文明來誘惑我了。說,下一步怎麼做?」他豎起雙掌,拒絕誘惑。

  科技文明?聽古人說這種話真奇怪,不過足見他是個很好的學生,如果他能穿越到現代,我想,他會在那裡過得很舒適。

  「當我們大量散播瘟疫的訊息之後,城裡的郎中自會往那方面投藥,只是這樣做,能解得了毒才怪。所以,在敲鑼打鼓之餘,我們還要『好心地』送藥物進城給老百姓治病,這藥,不能多、不能少,份量大概可以醫好城中五分之一的人就行了。」

  「怎麼送?他們會大開城門、相信我們的一面之詞?」他搖頭,不認為這是個好主意。

  「不對,用紙鳶送,把藥綁在紙鳶上頭,待紙鳶飛進城裡,立刻剪斷線頭。如果紙鳶不好用的話,就用孔明燈,不需要做大、做好,只要能把藥送進城就行。」

  阿朔點頭,一個大大的笑容凝在唇上,他懂得我要怎麼做了。

  「這些藥,會讓百姓在城裡為搶奪先亂上一場,然後……」

  「然後就有人替我們大開那兩扇討人厭的城門啦!」我笑盈盈地對上阿朔的眼睛,他的眼底滿是讚賞。

  「看什麼?」我被他的眼光寵出驕傲。

  「他看你,因為你總是讓他驚艷不已。」

  拍拍拍,一陣掌聲響起,我們同時轉頭,發現花美男站在營賬門邊。

  想也不想,我跳下阿朔膝間,衝到他身前,拉起他的雙手,從頭到腳把他看個仔細。

  今天是什麼好日子呀?怎所有好事全聚在一起?鹹饅頭一定是我的吉祥物。

  「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我連聲叫嚷道。

  才剛聽到花美男的笑聲,下一秒,我就被阿朔拉回身邊。偏頭,他臉色很醜,好像我被抓奸在床。

  花美男微點頭,道:「是啊,我也很想你,想你為什麼設計我,讓我被四弟恨上好長一段時間。這筆帳,我們恐怕得好好清清。」

  「我哪有設計你?」我撓撓頭,假裝聽不懂。

  「沒有嗎?」他語帶威脅,要我認下。

  好吧,請他替我去跟皇后傳話,是有點過分。

  「那件事又與你無關,充其量,你不過是個傳聲筒。阿朔脾氣壞亂怪人,是他的教養太差,養不教,父之過,你可以怪皇上、怪皇后、怪亂遷怒的阿朔,就是不能把帳算到我頭上。」

  花美男無奈搖頭,說:「我才說兩句,你就還給我一大篇?」

  「有理走遍天下嘛!」

  「有理?全是歪理!四弟,你聽見囉,和親之事與我無關,錯在你把這丫頭慣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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