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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嘉恩

  「可以嗎?」她抬起頭問。

  「當然可以。」

  為了丈夫,犧牲一些事情,她願意。

  「要賣掉?」

  「對,你的人面比較廣,上次聽你說有個朋友從小夢想要開租書店,如果他願意,我可以賣給他,價錢方面可以再談,我只要求對方是有心經營就好。」即使要賣,她也要找到合適的買主。

  「立美,我真的沒聽錯嗎?這間店你花了多少心血,現在居然要輕易拱手讓人,不覺得可惜嗎?」金艷的質疑再次從話筒裡傳來。

  「正因為花了很多心血,我才會無法放手,弄得自己心力交瘁。最近我開始學英文,還想去上烹飪課,所以也不會有時間去管理,在我還沒弄垮之前,能找到適合的買家再好不過了。小艷,你可以幫我嗎?」

  「幫你當然沒問題,我再問一遍,你真捨得放棄?」

  不想。不想放棄。她一點都不想放棄,只是……只是此時的情況逼得她不得不放棄。

  「小艷,你也知道我婆家這邊的情況,婆婆有不少上流社會的朋友,有個開漫畫小說租書店的媳婦總是有損她的面子,更何況之禮也升上總經理,我也得學著進步,免得缽累他;結婚後總是很難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她為難地做出決定,就別再問她了。

  「你怎麼還是這麼蠢啊?你所做的每件事都是經過通盤考量,都是為了其他人,從來沒有一件事是為了你自己。我記得你結婚前跟我說過,你之所以結婚,是因為你找到一個願意包容你,給你更多自由空間的丈夫,可是現在聽聽你說的話,結果你還是變成以前那個只會替別人著想、完全忘了自己的笨女人,結了婚又有什麼差別?」

  面對好友咄咄逼人的質問,莫立美一時竟無言反駁。

  因為——一針見血。

  儘管金艷說得沒錯,她仍想替自己解釋。「也不全然是為了別人,至少開租書店是為了圓我的夢想。」這是出自真心想要替自己做的。

  「呵呵。」話筒傳來金艷的訕笑。「拜託,我到現在都還記得當初你說要開租書店的理由是因為你想經濟獨立,不想再靠家人。那也是因為別人才想到自己。」

  如果連這件事也不是為自己,那麼她還真沒有哪一件事是為了自己。

  「小艷,為了別人不好嗎?」

  莫立美詞窮了,瞬間產生困惑,畢竟她從來沒有碰過這樣的逼問,一直以來她也認為自己沒錯。

  從小到大,她確實總是為了別人。

  為了母親,她一下課就回來幫忙做家事:為了在父親、大哥面前爭一口氣,她用功唸書。在她的生命中,除了親人便是朋友,她的所作所為出發點都是為了別人,這樣錯了嗎?

  「沒什麼不好,那是你的人生,我能說什麼?反正有人天生勞碌命,出錢出力都是為了其他人。如果你要蠢,也沒人能阻止你,只是我真的希望你花一點時間,用點腦筋好好想想究竟有沒有問過自己到底想要什麼?有什麼是你真的想要而不是因為其他人的緣故。好好想想吧,如果真的想不到,那表示你還不瞭解自己,我可以介紹一名不錯的心理醫生給你。」她到底想要什麼?好友的話如同閃電狠狠劈中莫立美的腦袋。

  ——她想要什麼?

  ——她能要什麼?

  她的腦袋瞬間一片空白。

  想要……什麼?如今她有一個很愛她、很關心她的丈夫,她已經夠滿足了,別無奢求。

  做人要懂得知足,才能過得比較幸福快樂,不是嗎?

  「想什麼?」徐之禮端了兩杯咖啡走過來,遞給她後,一手環上她的腰。此刻,他們站在塞納河邊,一手是剛烤出來的希臘三明治,一手是香醇濃郁的咖啡,眺望對面的大教堂,橋的兩邊儘是美麗的畫作。燦爛金陽蕩漾在河面上,粼粼波光格外迷人,氣氛美好,身邊的男人更是美好。

  「這裡好美。」

  「喜歡的話,以後常帶你來,晚上這邊還有搭船游河,吃飽後我們再過去。」

  「好啊,只可惜你沒有帶相機出來,要不然就能多拍一些照片回去給之雅看,這附近應該有賣立可拍的照相機吧?我們買個幾台應該就夠了。」

  「何必拍照?照片永遠都是照片,看見漂亮的風景,就留在腦海裡,何必非要用照片來追憶?拍照挺無聊的,你只要記住來法國的時候是我陪你來不就夠了?」

  「可是記憶會模糊,照片不會,等以後我們老了,還能拿出來回味或是給孩子看不是嗎?」她也不是很喜歡照相,不過能保有幾張回憶也未嘗不好。

  「你已經想到生孩子了嗎?」不想繼續在照片上打轉,徐之禮迅速轉移話題。

  「你……不想嗎?」莫立美試探地問。「我現在也沒什麼事情,想說趁年經趕緊生兩個孩子,也比較能自己帶孩子,你還不想生是不是?」

  「當然不是,只是我剛升上總經理,公司的事情比較忙,會抽不出時間照顧你們。」他親吻妻子的臉頰,希望她能體恤他分身乏術。「我很重視家庭,希望能當個稱職的父親。而不是一天到晚將事情扔給你,埋頭在公司上班,連小孩的成長也沒有參與到,再等一年,好嗎?」莫立美聽見丈夫已經有所考量,而且還是非常盡責的想法,心不禁暖了。

  「好。」跟從小就將事情丟給母親一人打理的父親相比,遇上徐之禮,她是幸福的。

  「謝謝你。」他說。

  「謝什麼,我們是夫妻,當然要互相扶持、體諒。」她柔聲回應。

  「走吧。去吃晚飯,然後去搭船。」 

  幸福是什麼?

  幸福就是所愛的人都在身邊並且平安,這對她來說就是最大的幸福。至於物質上的慾望,她並不追求,她更重視心靈層面,她想她必定能和之禮白頭偕老。

  不過當下,她有一點點不太幸福,因為——她迷路了。

  都怪夜色太迷人,巴黎鐵塔太搶眼,她多貪戀幾分鐘,一轉身,已經失去丈夫的身影。在人潮眾多的塞納河岸旁,她完全搜尋不到之禮。

  怎麼辦?她不懂法語,英文尚可也沒用,來了兩天,他們已經見識到驕傲的法國人即使懂英文也不喜歡說,他們以說自己的母語自豪。

  更慘的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她一沒帶手機,二口袋沒錢,甚至連旅館的位置也沒記清楚,全身上不僅有一本護照,這都是因為她身邊有之禮的緣故。

  以往無論跟誰出門,她總是統籌策劃兼領隊。

  要規划行程、要記住所有的事情,還要帶錢,大小事情統統落在她身上,她也自然接受沒有抗議,直到這次出門,當她問要準備什麼時,之禮只是露出笑容要她帶基本行李就好,讓她頓時覺得自己還挺沒用的。

  而且還是沒用的很甜蜜,畢竟這是頭一次有人為她費心規劃,讓她能完全放鬆享受,不過難免還是會有意外。

  怎麼辦?她迷路了,不知自己身在何處,卻依然覺得甜蜜,毫不在乎,因為她相信之禮會找到她。

  捧著快要見底的咖啡,她坐在塞納河岸旁,是他們吃飯前所待的地方,旁邊賣畫的小販仍在,不過客人不怎麼捧場,走過去也只駐足幾秒。

  八點的巴黎,天色似黃昏。這大概也是她不煩惱的理由之一,著急無用,煩惱無用,還不如多欣賞一點美麗。

  另一個理由——她相信之禮必定會找到她。

  建立信心後,她的腦子開始胡思亂想。

  坦白說,直到現在她依然有種不踏實感,腳底踩著浮雲似的,即使沒有強烈聲明過,但她未曾想過自己會結婚,因為她實在不抱持能遇上一個好男人的想法,物質不是最重要的部分,能否交心才是重點。

  之禮的條件非常好,可她未曾想過他會對她動心,說到這個,她還沒問過他為何會喜歡她,或許待會兒能問問他理由。

  他的體貼令她心動,但她的哪個優點又深深吸引他呢?

  嗯……待會兒問一不好了。

  「我找你那麼久,你竟然呆呆站在這邊?」

  「我迷路了,不知道去哪裡找你,你不是說如果走失就回到這邊等你嗎?」看見丈夫為了找自己,神情緊張,頭髮散亂,莫立美雖滿心愧疚不捨,卻還是覺得很幸福,這種建築在別人身上的快樂似乎很要不得呢。

  找到人後,徐之禮終於放下心裡的緊張。

  是,他確實說過這句話,不過前提是她要站對地方。徐之禮望著河岸對面,放棄跟她解釋她跑錯地方了,幸好他猜想立美有可能認錯地方,要不然他差點要去報警。

  「你一點都不怕我找不到你嗎?」和妻子鎮定輕鬆的表情相比,他這個找人的人反倒比較像迷路,一路緊張兮兮。

  「你比我聰明,我想你一定能找到我,而且才十分鐘,再不行的話,我可以搭計程車回旅館。」至少她記得旅館的名稱,不幸中的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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