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嗎?她覺得這個理由似是而非,不過此刻她不打算去追究。
「我們先來討論一下你最關心的事——薪水……如果這個數目你不滿意,就不必再浪費彼此的時間了。」她開門見山說道。方為若知道自己所能提供的薪水是養不起一個貪婪的胃口的。
黎曙天點點頭。薪水,是他最不關心的事。「可以。」
方為若有些意外,原本預期他會討價還價的。「我想,它遠遠及不上你到酒店上班的收入。」她的眼光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你是很夠格的。」
他該謝謝她這麼瞧得起他嗎?黎曙天沒好氣的想。他臉上寫了牛郎兩個字了嗎?「我一點也不清楚酒店的收入如何,不管你相不相信;我也從來沒去過那種地方,不管是去花錢或是去賺錢。」
她是不信,但是不想和他爭論這個問題。她知道自己的廣告會招麼樣的男人:好逸惡勞。幸好這個男人不算太貪心,能夠滿足於她提供的薪水——那是她每個月收入的半數。而他也還算有點羞恥心。
誠實並不是必要的條件之一。
「好,言歸正傳。當我的男朋友很簡單,偶爾一起吃吃飯,或是看看電影,在情人節或是過生日時送一束花,就這樣。當然,這些開銷全都由我負擔。你滿意嗎?」
他滿意?這女人在想些什麼?如果他真是她男朋友的話,怎麼可能讓她付錢!
「憑你的長相……」他像剛剛她看他的模樣,也毫不客氣的從頭到腳把她看了一遍。「幹嘛還要花錢找男朋友?」
那一天在郵局中只是驚鴻一瞥,又隔了一段距離,因而他只見到了她的側面。如今近在眼前,漆黑的明眸正對著他,仍是毫無溫度;粉紅的櫻唇,不含一絲笑意,吐出一長串不該是她會說出口的話,彷彿她整個人是寒冰雕成,她的血管裡流動的不是熱血,而是從初融的雪山頂峰流下來的冷泉。
可就算她冷若冰霜,他還是無法不注意到,咖啡館裡的大多數男人都還是有意無意的把視線轉到她身上,不管身邊是不是有女友在橫眉豎目。
「男友守則第一條…永遠不要質問我的動機。好奇不在你的工作範圍內。」她何必對一個出賣自己的男人解釋任何事?
「當作紅利也不成嗎?」他開玩笑的說。
「表現良好的話,你會有年終獎金的。」她嚴肅的回答,「光是滿足你的好奇心,並不能買到你身上這件古奇上衣。」她略帶輕視的跟著又瞥了他腳上的名牌休閒鞋一眼。
她絕對不會相信這個男人是為了養活高堂父母和年幼弟妹才走入這一行。
黎曙天有點懊悔自己是用這種方式接近她。可他還有什麼好辦法嗎?難道要老實的告訴她——他對她一見鍾情?這似乎有些誇張了點;不過,一見難忘倒是不假。但若他真這麼說的話,他肯定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她會掉頭就走。
而且他也沒有把握來應徵的就只有他一個。他可不希望等到他想到辦法時,她已經交到了一匹惡狼。所以眼下她說什麼,就先答應了吧。
「好吧,好吧,你說的都算,全聽你的。」他無奈的聳聳肩。
「現在,麻煩你把身份證拿出來,我必須先登記你的身份證字號。先提醒你,你的個人資料,我會讓我的律師保留一份,所以你最好不要有什麼不良企圖。還有你的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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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第一次約會是在電影院門口。早場,售票口外等了十來個人。輪到他們時,方為若從皮包裡拿出鈔票打算付帳,黎曙天擋下她的手,怒目瞪著她,一邊把一張千元大鈔遞進售票口。
哼,男人,和他們可笑的自尊。都已經出來賣了,還想在外人面前保留自己的大男人尊嚴。
或者,他是認為自己只租不賣吧?
不是說好了嗎?她會負擔所有的開銷。也罷。而且她也不想引人注目,就把這些花費加進他的薪水裡頭好了。
看完電影,他們習慣性的回到月光咖啡屋。
他為她開門,為她拉開椅子。
嗯,他的職業訓練挺紮實的,坊間有這種補習班嗎?
小小的咖啡屋也賣些簡單的餐點,不過有名的是它的咖啡。
「你不大喜歡說話……」
方為若的視線從窗外那叢玫瑰花上頭拉了回來,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你愛說就好了。」舌燦蓮花不也是他這種人的必備條件嗎?
「你付錢就為了聽人說話?」
「是啊,陪著吃吃飯、說說話啊。當然最好是聲音悅耳,言語別太無味,也不要太嘮叨。這些你都做到了。」
可是,他想做的,可不只是這些啊。「既然你都正式承認我是你的男朋友了,我還不知道你住哪裡,不是有點說不過去嗎?」今天這場電影是她主動聯絡的。他不僅不曉得她的住處,甚至連電話號碼都不知道。她若是就此甩了他,他還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她讓他喊她小方——還是小芳?這是姓還是名字?或者只是個綽號?
一個會要他命的小方。
「我不想引狼入室。」她淡淡應道。
「你也知道會引狼入室?你以為登那種廣告會引來小白兔嗎?」
「喂,我請的可不是貼身保鑣。」多管閒事!
「男朋友本來就是要身兼數職的。他要陪你,讓你開心,還要保護你,至少讓我知道你的電話號碼吧,我保證不會隨便打擾你。」
「電話號碼?」她茫然的重複。家裡當然是有電話的,是為了以防萬一,打一一九用的,平常連電話線都沒接上,她早就忘了號碼了。
她和往來的出版社或遠在溫哥華的舅舅一家人都是用e-mail聯絡。
「你家總有裝電話吧?號碼幾號?」
「呃……我忘了……」
「忘了?你忘了自己家的電話號碼?很蹩腳的藉口。」他不滿的說。
「我又不打電話給自己,何必記得?而且即使你知道了也沒用,因為電話線沒接上。」
「天啊!你是漂流到荒島的魯賓遜嗎?」他不可思議的問。
方為若認真的思索著。「好像也沒錯,唯一的差別是,我沒養狗。」
「所以現在要找一隻披著人形的寵物狗?」
「不,事實上我並不喜歡寵物狗,我喜歡的是不被豢養的狗,像巴克那種,顯然你不是。可是……」她揚起唇角,微微譏諷的笑著,「我對禮拜五也沒有特別偏好,你要把自己叫成禮拜四或禮拜六都無所謂。」
「你確定自己登報是徵求男友?而不是徵求會開口說話的寵物?」
方為若沒有直接回答。「你很會說話,不會結巴,音質也不錯,聽起來很順耳。如果你後悔接下這份工作,就直接說了吧,我可以再和別的應徵者聯絡,就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了。」
黎曙天毫不猶豫的回答:「我沒有後悔!」就算被當成未開化的食人族,他也只好暫時忍受下來,絕對不讓她去面試其他的應徵者。天曉得那些人都是些什麼豺狼虎豹!
聽起來他真的好像滿缺錢的,那就繼續試用吧,當作是日行一善。「最近還有什麼好電影嗎?」
「剛剛那一部你不喜歡?」
「好暗。」她皺眉,「畫面烏漆抹黑。美國人真窮得連燈泡都缺貨嗎?」
「你不喜歡動作片。」他有點好笑的問,「那你幹嘛選這部電影?」
「排隊的人比較少。」她老實回答,「還有,我不想一開始就選一部慢吞吞的文藝片,把你給嚇跑。」
「我猜你喜歡的一定是鐵達尼號那種電影吧,讓你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
「那部電影確實滿好,結局拍得很不錯,男主角來不及變心。為什麼要哭呢?除了導演以外。聽說花了很多錢。」
「導演笑都來不及。你不曉得那是影史上最賺錢的電影之一嗎?」
方為若對任何排名的問題都沒什麼興趣。「我年輕的時候喜歡侯麥的電影。你看過嗎?」
「姓侯的導演,我只認得台灣的這個。這位也姓侯的先生是誰?還有,你是戴了人皮面具嗎?實際上你已經六十歲了?你現在不是正年輕的時候嗎?」
她只有在身份證上才算年輕。幾不可聞的微微歎了一口氣,「我想現在已經不流行看電影了。」
「還是很流行的。只不過我對電影是個大外行,向來只對賣座前十名的片子有興趣。」
「我本來以為做你們這一行的,要十八般武藝樣樣皆通,吃喝玩樂十項全能。是你的專業訓練不夠嗎?」
你們這一行?她到底以為他做的是哪一行?專門吃軟飯的?「我對戶外活動比較擅長,比如說爬爬山之類的。可惜你看起來嬌嬌弱弱的,可能不大適合。」
是不大適合,方為若也同意。她雖然冒險登了廣告,可不打算冒險和一個陌生男子單獨到荒郊野外。「你看起來不大像寒暑假會去參加救國團活動的那種人。」乖寶寶哪會來應徵支薪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