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關於狗 林以綠
我家也有養狗,養的是一隻八歲大的瑪爾濟斯,名喚寶寶。
寶寶其實是我姊養的狗,後來她因為課業繁重,不克照顧,所以將寶寶帶回家,由家人照顧。
寶寶是只善解人意,同時有仇必報的小白狗。
要是今天打了牠還是罵了牠,那麼隔天出房門時,得特別小心腳步,要不然一腳踩下的,很有可能是狗尿一泡。
說牠善解人意,還真的有那麼回事,每當我發飆、生氣,陣風指數到最大值的時候,寶寶總是不畏艱難,奮勇向前,努力來到我身邊,不由分說開始撒嬌。
先是用前腳撲到我的腳邊,作勢要我抱牠,等到我真的抱起牠,牠就乖乖窩在我懷中。
平常的時候,想把牠抱在懷裡,要牠靜靜不動?
不好意思,門兒都沒有。
開始接觸狗之後,我才知道原來狗是有表情的。
原來狗也是會用聲音、動作表達牠們的思想的。
當牠睜著無辜的雙眼,直直望著我,偶爾還摻雜著一、兩聲嬌弱的叫聲時,就表示--
喂,我要上床,抱我上去。
沒錯,因為我的床太高,牠跳不上去,因此牠就會來上這麼一出。
一上了床,牠便直奔我那大大軟軟的記憶枕,找了個最好的位置,大剌刺地橫躺其上,舒服的睡了起來。
關於這種小型犬,從近身接觸來說,我是頗有瞭解的。
那麼大型犬呢?
呃,對於照顧大型犬的人,我個人是非常崇拜又佩服的。
光是牠們的飼料費,一個月就不曉得要花多少錢,不止如此,每天的排泄物的處理等等,更是比養小型犬還要費事。
還有大型犬得需要適度的運動,才能維持良好的健康……我這人這麼懶,懶到我媽都說沒見過這麼懶的女人,怎麼可能有那種毅力與決心,天天帶狗去散步呢?
雖然中、大型犬帶在身邊,說有多拉風就有多拉風,可是要付出的心力,也是比別人更多。
所以,我看我啊,還是適合幫忙養養我家裡的這個寶寶--
天天餵牠吃飯、給牠水喝,一個星期幫牠洗一次澡,每個月固定餵食心絲蟲藥,牠不小心生病了,帶牠去看醫生……
養狗,養到後來,你會不再將牠當成只是一條狗,對我來說,牠漸漸的像個小孩,像個家人。
我的很多朋友,提起她們已經過世的狗,很多人依舊是淚眼汪汪,心情難以平復。
有的繼續養狗,理由是--
「狗狗的生命,只有短短十幾年,既然我能在這短短的十幾年裡,給一隻狗幸福,那我就不應該為了怕離別,而停止養狗。」
有的再也不敢養了,理由是--
「我真的受不了那種死別的痛了,我絕對不要再承受一次那種痛苦。」
她們都是愛狗的。
她們養狗,都是有種養了牠,就要負責一輩子的心態。
愛牠,就要不離不棄,直到生命的盡頭。
很多人養狗,只是為了狗可愛,沒有想過養了狗之後,會附帶許許多多的責任。
有些人承受下來,且甘之如飴。
有些人卻無情的將狗丟棄,任其自生自滅。
你們知道嗎?當狗狗離開了主人,牠會有多惶恐、多無助嗎?
那些將狗給丟棄的人,可能永遠不知道,也永遠不想知道。
你們知道嗎?狗狗對主人的感情,是一生一世永遠不變嗎?
我不清楚別人知不知道這一點,但我是知道的。
我記得,寶寶剛帶回家養的時候,每回姊姊要離開,牠總是神情落寞、心情低落,毛色暗淡無光,動作特別懶散,好像對什麼都提不起勁來似的。
那時,媽媽會問:「寶寶,你是在憂鬱什麼?我們對你還不夠好嗎?」
夠好,只是寶寶依舊思念主人。
要是一隻狗,被主人狠心的拋棄了,最後流浪街頭,餐風宿露,到處尋找心愛的主人,但就算找到主人了,主人又不要牠了,那會有多可憐呢?
我想我們知道,但是那些丟棄狗狗的主人並不知道。
養一條狗,不單單只是養個寵物而已,當你決定養寵物,成為牠的主人,就表示生老病死,不離不棄。
沒有這個把握的,千萬不要因為一時衝動而養了牠,到最後卻因為種種借口,讓牠流落街頭……
雖然這是句老話,但我還是要再說一遍--
愛牠,就不要遺棄牠。
這世上,如果有個男人,愛他的女人,就像狗狗這樣愛著牠的主人的話。
那麼,我必須說,這女人,絕對絕對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因為,她在她男人的眼裡是獨一無二的,這世上絕對沒有任何女人可以取代她的地位,直到天長地久。
第一章
易小星一直很注意兩個月前搬來的新鄰居--夏宇傑。
事實上,不止她注意。
住在這「幸福社區」的每個人,只要稍稍有好奇心的,都會格外注意這位新住戶的動靜。
據住在C區的林太太說,這位新住戶是個科技新貴,開了家公司,好像還頗有名的。
對於這點,易小星不清楚。
談到科技,她就只想到電腦,而她對於電腦的瞭解,僅止於兩件事--
打字,上網。
就連什麼電動玩具、線上遊戲的,她一概不知。
以一個正值十八歲,很有希望以推甄的方式被知名大學錄取的少女來說,她的知識吸收速度實在是落後得可以。
而一個正值荳蔻年華的青春少女,會去注意這個新來的鄰居,老實說這也是十分正常的。
呃,這麼說也有點不對,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在這幸福社區裡,不論老少,只要性別為女的,都會十分注意易小星的新鄰居。
她這位新鄰居,據說輪廓立體、五官深邃,器宇昂然,身形頎長,舉止斯文,活脫脫是個由言情小說中走出來的最佳男主角!
不過,易小星會注意到她的新鄰居,不是因為他有錢,更不是因為他帥得超越她媽媽的偶像--裴勇俊,她會注意到他,起源於他剛搬來不久的某個深夜。
那是個深得大概全社區除了她,與在街上陪著守衛巡邏的大黃狗還醒著之外,其他人早已進入夢鄉的深夜。
那時,她正拿著武俠小說心無旁騖的看著,突然,似有若無的女人哭泣聲,透過窗戶傳了進來。
如果是在農曆七月,那麼易小星會告訴自己,不聽,不聞,不問,才是上上策。
不過,現在不是農曆七月,而且還有個男人用著溫柔語調安慰著哭泣的女人,這總不可能是鬼情侶在吵架吧?
既然不是什麼不該看的東西,就沒什麼好怕的。
易小星放下手中的小說,起身悄悄推開落地窗走到陽台上。
月光皎潔,雖是深夜,不過從陽台上,她可以清楚的看見她的新鄰居,和個打扮時髦、身材姣好的女人正在交談。
兩人的對話不是很大聲,若不是這夜是這般的靜,也不會驚動到正在看小說的易小星。
易小星所處的位置很好,陽台旁就是鄰居家院子裡的大樟樹,加上角度的關係,所以她看得到他們,他們卻看不到她。
或許正因為這原因,她總喜歡在唸書念累的時候,走到陽台上,觀察鄰居家的一舉一動。
也正因為有這嗜好,她才會發現上一任鄰居的男主人,會趁著太太外出旅遊的時候,帶著女友回家過著幸福夫妻生活。
也正因為有這嗜好,她才會知道上一任鄰居的女主人,會在老公上班的時候,與某個西裝筆挺,且三不五時就會登門造訪的年輕男子,有著過從甚密,甚至超乎友誼的交情。
什麼太陽底下沒有秘密?
易小星卻認為每個人都有著不為人知的秘密。
而她的小小陽台,讓她得以窺知鄰居的秘密。
偷窺這檔子事,有種另類的快感,讓她欲罷不能。
以至於在前任鄰居夫婦搬定後,她著實空虛了好一段時間。
不過,當新鄰居搬進來後,這鬱悶的情緒很快便一掃而空。
她的新鄰居是個有如眾人爭相認識的名人,是個女人愛慕、男人嫉妒的另類人種。
而這個男人的秘密,將會只有易小星一個人知道。
想到這裡,她的嘴角不禁得意的揚起。
她轉身快步走回房間,抓起她的偷窺工具--高倍數望遠鏡--又走了出來。
以前透過望眼鏡看到的一切,就像是出默劇,有動作、有表情,卻少了聲音。
但是今日不同。
不止動作十足、表情豐富,就連聲音她也隱約可以聽見。
「傑,你知道我要的從來就不是朋友的關係。」
「潔美,如果我的態度讓妳誤解的話,我願意道歉,但是我們兩個只適合當好朋友。」
「好朋友?!誰不曉得你的女的好朋友多如過江之鯽,你要我當好朋友,分明是沒將我放在心上。」
「潔美,妳知道我關心每一個朋友的。」
「夏宇傑,你也知道我要的不僅是朋友的關心!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用心來愛我!」
「潔美……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