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最愛的餐廳是有著古董瓷器,精緻得像在皇宮的古典玫瑰園。那裡鋪著厚厚的地毯,人們衣著優雅,絕不大聲喧嘩。服務生穿白衣長裙,頭髮規矩地紮在腦後,服侍客人,臉上都有謙卑壓抑的表情,低調到過分小心的舉措,像來客是尊貴的皇室成員。餐廳裡播放著優美的輕音樂,裡邊不賣咖啡,只有各式價值不菲的茶類飲料,禁止吸煙,隔音設備好,人們就像在個精緻璀璨的玻璃罩裡邊用餐。
黎祖馴帶她去的餐廳,和古典玫瑰固有著天壞之別,唱片行附近的雙聖餐廳,服務員講話大聲大氣,臉上帶著熱情的笑,領他們入座。
點過餐後,小君大大眼睛怯怯地東張西望,她打量著這家美式餐廳——
天花板垂下的梯形吊燈,繽紛的彩色燈罩。窗上的暗玻璃將刺目的夏日陽光阻擋在外,這裡於是有著夜晚的氛圍。旋轉的風扇按著四盞荷葉形的燈,吐露著黃色光芒,木地板,一走過便嘎吱作響。平價簡單的彩色桌巾,觸感冰涼光滑,穿在方形大木桌上。人們大聲交談,有人放肆吸煙,那邊一群年輕男女高聲嘩笑,彼此嬉鬧地推來推去,像是剛剛分享了什麼愉快的糗事。綠色沙發椅柔軟地承接了小君的身軀,像溫暖的懷抱,托住身子,體貼舒適。
黎祖馴點了高熱量的漢堡和炸薯條,還有兩塊起司蛋糕,一杯咖啡。
「想喝什麼?咖啡?」
「嗯。」她都喝茶,但此刻,想跟他喝一樣的。
稍後,服務生很快送上餐點。
更稍後,小君吃著蛋糕,表情卻很驚嚇。因為黎祖馴手拿Sex Pistols CD,正跟她解釋專輯名稱「Never mind the bollocks, here\'s the Sex Pistols」——
「Bollocks 是男性睪丸,可以解釋成口語的『馬的』∼∼」
「睪丸」這兩個字,讓小君差點噎到。
黎祖馴說:
「1976年英國發行這張專輯時很轟動,許多衛道人士氣壞了,很多人投訴專輯名稱不雅,竟然使用髒字『睪丸』,於是告上法庭,被告人也就是當時經紀人,妳知道他怎麼樣嗎?這傢伙真屌,他竟然找了語言權威博士來……妳有在聽嗎?」
小君一臉恍惚,實在是被他粗魯的話嚇呆了。
「有……我有聽……」聽他說話,心臟要夠強啊!
「在法庭上,法官問語言博士『這是睪丸的意思嗎』,語書博士說『Bollocks這個字在18世紀時候,意思是指神職人員』。法官又問『所以說專輯名稱可以解釋為——別理這群神職人員』,語一言博士說『基本上是可行的』,法官說『好!那本庭宣佈被告無罪』,哈哈哈哈哈……很屌吧?」
小君滿臉通紅,不知怎麼接話。睪丸都出現了,還有什麼是這男人不敢說的?他講話方式,她無法招架,也很難搭話。她沒遇過像他這樣的人,對小君來說,他講的話就像外星語。
「喂,幹麼這種表情?」喝一口咖啡,黎祖馴把玩打火機。
「啊?」
「一副見到鬼的表情。」
「呃……」
「別告訴我,妳被這個字嚇到。」他明知故問。
「才沒有∼∼」小君抓水杯猛灌幾口,強裝鎮定。
她逞強喔,明明一聽見Bollocks就面青青,黎祖馴身子往前傾,眼中笑意更深。「這是我最愛的專輯。」
「喔。嗯……」然後呢?接下來她要回什麼話,她苦思,想找話題,想著想著,氣氛就冷掉了。
偏偏他也不說話了,她坐立難安,不知道跟他聊什麼。坐在他面前,她覺得壓力很大,於是低頭假裝對蛋糕很感興趣,吃不停。
但他還是沒話說,而她仍然不知該說什麼,於是卯起來喝水,假裝很渴。三分鐘過去,他還不搭話,她仍不知要說啥,受不了這尷尬的氣氛,指尖無意識地一下下刮著紙巾。
黎祖馴知道她緊張,喜歡看這女孩拘謹的模樣,於是故意不開口說話讓她去緊張,又直盯著她看,當她的視線不小心與他接觸,她羞得立刻避開。
他懶洋洋托著臉,笑著打量她——真有趣!瞧她的反應,像個純真的小孩。
他就這麼放肆地欣賞這女孩在自己面前手足無措,然後他有結論——
「妳很緊張嗎?跟我喝咖啡很緊張嗎?哦,我知道了∼∼」他揶掄道:「沒交過男朋友喔,這是不是妳第一次跟男生喝咖啡?」
被說中,真氣餒!她小聲反駁:「你又知道了。」
「我猜錯啦?妳有男朋友?哦∼∼」他故意裝作恍然大悟,鬧她:「我知道了,原來如此。張小君,妳是裝出來的,妳其實活潑外向,可是故意在男生面前裝清純,這種女生我見多了,心機很重哦∼∼」
「江……」
「啊?」
「江小君,不是張小君。」天啊,他連名字都記錯。
「喔,江小君啊∼∼」他問:「我說對了嗎?妳很假,在跟我裝清純對不對?」
本來該生氣,但,看見他眼中滿是笑意。他又在開玩笑了嗎?她笑出來了。
「我真的很緊張,因為我不知道要跟你說什麼。」講開來,氣氛反而一下輕鬆了。
「拜託,這有什麼緊張的,就隨便聊啊,譬如說說妳搽哪個牌子的香水。」他聞到一股味,上回在黎珊珊那裡遇見她時,也聞到這股味。
「我沒搽香水。」
「才怪,明明聞到一股味道,上次也是。」
「真的,我從不搽香水。」她嗅聞手臂。「是不是汗臭?」
他愣住,駭笑。「不是,不是汗臭,是一種青草味。算了,別研究這個,那不然說說妳最喜歡的一張專輯?」
她很認真想了又想。「『鋼琴師與她的情人』電影原聲帶,裡面有一首The Promise,我很喜歡。」
「The Promise……妳會彈?」
「會。」
「有機會的話,彈給我聽。」他有電話,拿出手機接聽。「雅雯啊……好啊,幾點?嗯……又喝酒啊?好好好,掰。」
關掉手機,黎祖馴伸伸懶腰,起身告辭。「不聊了,這我請,掰∼∼」沒等小君反應,抽走帳單,就走遠了。
他風馳電掣般現身,離場得突兀又迅速,揮揮手就走,小君的心卻不平靜。
她望著空下的位置,夕光映著桌面,煙灰缸裡,棄下的煙蒂仍奄奄一息地吐著微光。打從碰見他,到被拉出來陪喝咖啡,除桌上躺著的Sex Pistols專輯,一切就像夢境,超脫現實。
她心情複雜,胡思亂想——
黎祖馴送她他最愛的CD,是因為喜歡她嗎?
但剛剛又聽他跟別的女孩歡喜約會,又代表什麼?
小君被某種詭異情緒綁架,又快樂,又彷徨,感覺迷惘……
☆☆☆☆☆☆☆☆☆☆ ☆☆☆☆☆☆☆☆☆☆
暗空,浮著明月。
客廳,小君在彈奏鋼琴。身後沙發,黎祖馴坐在那裡聽她演奏The Promise!
他喜歡嗎?覺得她彈得怎樣呢?
小君投入所有情緒,閉上眼睛,默背出每一個音符,自己感動得要命。啊,這是第一次熱血沸騰的演奏,一曲結束,小君緩緩睜開眼,表情很夢幻,輕聲問身後的人:「好聽嗎?」
「啊張惠妹的姊妹妳會不會彈?」
現實殘酷,坐在身後聽她彈琴的,其實是楊美美。
嗚嗚∼∼小君回頭望,楊美美很不雅地腿開開攤在沙發上,正在舀冰淇淋吃。今晚媽媽去聽演奏會,她找美美來家裡玩。
「不個冰淇淋一小杯就要八十塊,妳媽竟然買整桶的,妳好命欸∼∼」美美吃得不亦樂乎。
她彈琴彈到感動得要命,嗚嗚∼∼可是這傢伙注意力全在冰淇淋上。小君苦笑。「妳喜歡就盡量吃。」
可憐的楊美美,雖然跟她一樣住豪宅,但那是她媽媽的男朋友借住的。美美的母親名聲很差,在夜總會當舞女,常不在家。所以媽媽很瞧不起她們,但是小君喜歡楊美美大剌剌的個性,羨慕美美能不在意旁人看法,堅持做自己。不像她,膽小懦弱。
「等一下我還想吃那個哈密瓜口味的,我從沒吃過哈密瓜口味。」
小君過去坐,和美美分食水淇淋,聊起黎祖馴的事。說起是在哪間唱片行遇到他,說他送她CD還請她喝咖啡,說的時候臉上表情很甜蜜,眼睛亮晶晶。
美美問:「什麼Sex Pistols?我要聽∼∼」
兩人進房間,小君放給她聽。
美美嫌棄地罵道:「鬼吼鬼叫,在唱什麼啊?難聽!」
「第一次聽不大能接受,多聽幾次,還不錯。」這是愛屋及烏吧?「這個專輯很有趣喔,妳知道這英文是什麼意思嗎?」小君將黎祖馴是如何介紹Sex Pistols的,全說給美美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