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堂握來的手很暖,眼前的燈火很漂亮,旁邊的婚紗禮服浪漫得不得了。
他們一起走著,方喜柳看著方正堂,方正堂對她一笑。「怎樣?」
方喜柳突然停在一件白色的禮服前面。「好漂亮。」優雅的剪裁,流暢的線條,讓方喜柳看了一直傻笑著。「你覺得我穿起來會好看嗎?」
方正堂想了想。「雖然妳矮了一點,不過還是滿好看的。」
方喜柳癟了嘴。「我知道,你就是嫌我矮,又嫌我胖。」
方正堂認真地說:「妳矮是事實,可是我又不嫌。妳以前不算瘦,是真的,但是不管以前還是現在,我都覺得很可愛。」
方喜柳又笑了。「她的」方正堂就是這樣的人。方正堂是「她的」。
老實說,一開始減肥的時候,她的心情常常隨著體重上上下下。雖然瘦了,有很多人會稱讚她這樣漂亮,但是她總怕會不會又胖了起來。
好在方正堂的態度始終是很支持的,所以她才不會陷在焦慮之中。
她胖,她瘦,他都覺得很好,只要她健康快樂就好了。
光想到這一點,其實方喜柳都覺得很感動,很感動。
方正堂攬住了她。「回去了,要不然風吹久了,妳會頭痛的。」
「嗯。」她應了一聲,不大專心地回頭看了看禮服,又看了方正堂,說道:「如果你現在跟我求婚的話,我會答應喔。」
方正堂愣了一下,沒有想到她會在現在說這句話。
他停下來,看了看她,然後又看了看禮服。想像著她穿起來的樣子,因為這樣子,池笑了。
然後,他就這麼跪了下來,深深地笑起。「妳願意嫁給我嗎?」
沒有預謀,甚至連心理準備也沒有,但是他仍然覺得這時候跟她開口,好像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
「我很抱歉。」方正堂認真地看著她。「突然之間,我沒有玫瑰花,也沒有鑽戒。可是這時候,我真的很想跟妳說,我想跟妳在一起一輩子。」
他乾淨的目光,黝黑發亮,如此的誠懇真摯。
中山北路上燈火綴亮著。
也許沒有鑽戒,但是她眼中所看到的仍然是璀璨的。也許他沒有什麼精心設計的浪漫場景,但是他對她的呵護和照顧,對她而言就是最浪漫的事。
方喜柳一笑。「好吧,我賜你平身了。」
他一笑,握住她的手,順勢低頭親吻著她的手背。
雖然他吻過她很多次了,但是還是讓她的心口怦然地跳動著,潮紅的臉頰暈熱著。
他的姿態如此的虔誠而低卑。
他可以讓穿著運動服的她,覺得自己穿的是最典雅的禮服,覺得自己是最受呵護的公主。
而他是她永遠不變的騎士。
滿滿的、滿滿的幸福,漲滿了她的胸口。暖暖的,甜甜的,就是冷冷的空氣,也吹不散那樣的暖甜。
她要嫁給他了!她笑著,眉眼亮彎彎的。
她要嫁給他了!他笑著,和她一樣,眼睛笑得亮亮的。
尾聲
五月,天藍得透亮。
他們找了一天去試婚紗,她穿上一襲設計以可愛取勝的白色婚紗。個子嬌小的她,穿起來像是小精靈一樣的俏皮可愛。
「很可愛。」店員真心地稱讚著。
方喜柳張大眼睛看著方正堂,滿心期待他的稱讚。
「真的很可愛。」方正堂驚訝的目光,沒有離開過方喜柳。
不只是不同的打扮讓方正堂驚艷,方喜柳臉上幸福的笑容,更讓她整個人浸潤在亮麗的光彩中。
方喜柳笑了笑,特別把手按在腰上面。「我現在也有腰了。」
她說這話的時候,語氣驕傲得很,那可是她減了一年才有的成果。
「好好地看著。」方喜柳說道。「我不敢保證哪天又沒了。」
方正堂被她逗出笑,他拉起她的手。
兩個人笑嘻嘻地看著對方。這一刻,他們的眼中都只有對方。
方正堂突然間在店員面前跪了下來。
「你幹麼?」方喜柳有些愣住。
方正堂說道:「請妳嫁給我吧。」他的態度就和第一次求婚一樣認真。
方喜柳的臉透著好看的紼紅,笑呵呵地說著:「你求過婚了,要不然我怎麼會在這裡和你試婚紗?」
「可是上次沒有戒指,這樣的求婚,讓妳太委屈了。」他很認真地說,拿出了婚戒。
「這是媽跟我去挑的。」他說。
這句簡單的話,讓方喜柳紅了眼眶,那表示蘇安琳終於接受了她。
蘇安琳是個女強人,方喜柳展現的減肥決心,也讓她肯定了她。加上方正堂合宜的處理,終於讓蘇安琳誠心地給予祝福。
方喜柳咬了咬唇。方正堂總是這樣,送給她一份又一份她從來都沒有想過的驚奇和幸福。
「多求的這次婚,就當是我和妳預約下輩子吧。」方正堂說的時候很正經。他不是為了浪漫才說這樣的話,他是真的想一直一直和她在一起的。
這對方喜柳而言,反而是更浪漫的事。
因為激動,她的眼淚撲簌地掉下來。「嗯。」她接過了戒指。
方正堂一站起來,方喜柳就緊抱著他。「下輩子我也要嫁給你。」
她抱得好緊,好傻氣,好可愛。他笑著說:「我知道,我不會跑掉的。」
店口貝羨慕地歎著氣。店員揉了揉眼睛。瞎了啦,瞎了啦!這兩個人真是幸福得太炫耀,那種幸福的光,唉唉唉,真得會刺瞎路人啊不過,店員眨了眨濕潤的眼睛。這一幕,真是讓人感動得想哭。他們一定會幸福的!連旁人都這樣堅信著。
【全書完】
後記
肚子好痛!這次生理期慢了半個月才來。就在完稿的這天,「她」終於來了。這種情況已經下是第一次了。好幾次,完稿的那時候,就是偶生理期來的時候,好像宣告著,壓力正式解除。
其實笨身體,偶的壓力還沒解除哩,只是這關又讓偶逃過了而已。
這本書和生理期一樣遲來。剛開始構思的時候,覺得一點都不難,因為小花子身邊就有著像方喜柳一樣可愛的女孩子。雖然現在的標準裡,她是有點胖胖的,但是我真的覺得這樣的女孩子超級卡哇依哩。
誰知道,小花子寫著寫著,就「死」在男主角手中。
厚厚,剛開始的男主角並不是這個樣子,連名字都不一樣哩。本來設定他是外溫內冷的人,誰知道外溫的形,寫起來就太溫吞了。內冷,又讓感情激不起來。本來要給女主角的悲情戲,全部被小花子一個人演光了。
前兩章寫得超不順,也覺得不對,和編輯大大討論之後,狠心地全砍了。
是的,前兩章的血淚就這麼從人間蒸發了。
那時候我真希望,我是在便利商店打工。大多數的工作,時間給它,力氣給它,錢就會給妳。
但是寫小說不是這樣的。寫不好的,只好當是屁一個,既然這麼臭,放了就忘了吧!請各位大大原諒小花子這麼粗俗的比喻。可是當小花子在電腦前,砍掉那兩章的時候,心裡真的是這麼想的。
其實這是應該的。
沒什麼話好說的,我也慶幸我這麼做,因為其實後來反而好下筆,而且這樣的男主角真的可愛許多了呀。
他們兩個越在一起越甜蜜說。
寫到後來,連小花子都好羨慕他們喔。真是太幸福了!好好喔!
希望各位讀者大大看完的時候,真的能感覺到他們的幸福喔。
掰掰嘍,下本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