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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凱琍

  想必他會退避三舍吧?十八歲的女孩就想要結婚,若不是太復古就是太瘋狂!

  果然,他睜大了眼,除了驚訝卻更有喜悅。「好巧,我也有這種想法,這一生只要愛一個人,我沒有交過女朋友,一直在等我的妻子出現。」

  「是嗎?」她呆了下,這怎麼可能?難道眼前這大男孩,就是她要愛一輩子的人嗎?不會吧,她什麼都還沒搞清楚,就要做出一生的決定了?

  他不想在這時逼她做什麼決定,他最不擅長的就是給人家壓力,他只想讓她快樂。

  「我可以叫你小璇嗎?」

  她整張臉都皺起來,身上雞皮疙瘩紛紛冒起。「不可以!我最討厭這種噁心巴拉的小名,我連我的名字都不喜歡,太柔弱了,不如叫我雷,我的英文名字就叫RAY。」

  「可是……」那多像男孩子的稱呼!

  「好啦好啦!小璇就小璇,但不准在別人面前這樣喊我,太愚蠢了。」她妥協的速度之快,連自己都難以置信,為何他那真誠的眼神,會讓她一下就心軟呢?

  「小璇。」他輕喊一聲,忍不住又多喊幾聲。「小璇、小璇……」

  「你喊夠了沒?」

  他笑得好燦爛。「我要喊一輩子,怎麼喊也喊不夠。」

  她說不出話了,陽光讓她有點睜不開眼,這大男孩看似笨笨的,卻又意外的執著,她不曉得這算什麼狀況?不曉得兩人算哪種關係?

  但莫名其妙地,她就是無法拒絕他,甚至迷上了他憨直的笑,說不定她才是最傻的那個人呢!

  他們真的開始交往了嗎?

  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陸崇平和雷若璇已是一對情侶。每天他接送她上下課,幫她買早餐、宵夜,還替她撐傘、背吉他,試問不是情侶難道是主僕?

  連雷若璇那擔心過頭的爸媽,都對這男孩豎起大拇指稱讚,還有她那兩個過度保護的哥哥,也認定今生妹婿就是此君了。

  不論他們是否開始交往了,但是雷若璇開始後悔了。

  沒錯,陸崇平溫柔體貼,處處照顧她、呵護她,但是他這人被動得要命,徹底謀殺她的耐心!

  每次約會都是她主動提出,要是問他意見,他只會說:「看你想去哪裡、想做什麼,我都會陪你。」

  「你就這樣隨我決定?」

  「只要你快樂,我就快樂。」陸崇平的回答毫無遲疑。

  雷若璇完全被他打敗,氣他也不是、罵他也不對,只會顯得她太任性,爸媽曾對她告誡,不要佔了便宜還賣乖,陸崇平唯一的缺點就是「唯雷若璇是從」,萬萬不可因此欺負他呀!

  「好吧,今天還是老地方見。」

  為了增添約會樂趣,她曾找過路邊攤、西餐廳、高級飯店、地方小吃,可惜對他來說都一樣,既然如此,她也懶得多想,就去他們最常去的那家火鍋店,也是他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

  三個月下來,每週至少報到一次的結果,老闆和服務生都認識他們了。

  從外表看來,他們是一對很傳統型的情侶,男方高大威武,女方嬌柔可人,但事實卻相差甚多。

  男方總是那個被罵、被念的人,女方常指著他的鼻子告誡:做人不可以那麼隨和!被別人欺負了還笑著說謝謝,一點道理都沒有!

  只見女方越罵越激動,男方卻越聽越開心,最後女方罵不下去了,男方才體貼地替她挾菜。

  這畫面看在旁人眼中只覺不可思議,真是什麼鍋配什麼蓋,天生一對呀!

  「別氣了好嗎?多吃點,你太瘦了。」陸崇平挾了她愛吃的青菜和冬粉,還幫她沾好醬料,弄成一口的份量,拿湯匙湊近她嘴邊。

  「你老是這樣!」雷若璇氣歸氣,還是吞了那一口,誰叫他慇勤到她拒絕不了?

  算了、算了,她早該知道他是「好好先生」,跟他吵也吵不起來,只是浪費自己的腦細胞。

  「以後你花的錢要記帳,我要看你有哪些是花在自己身上,哪些是花在當凱子大爺上?」她最氣不過他被別人佔便宜,這樣下去,就算他賺到金山銀山上適不是白忙一場。

  「我不會記帳,那好麻煩。」他拿出皮夾,裡面有鈔票、提款卡和信用卡,全部都交給她。「你給我零用錢好了,可以嗎?」

  她心頭一震。「才不要!我又不是你媽,還給你零用錢咧?」怎麼這男孩如此信任她?兩人才「交往」三個月,他當真把她當成老婆了?

  「可是……我對管錢一點概念都沒有,你念企管系的,你一定比我懂。」他停頓一下,不太好意思地摸摸後腦。「而且:而且我的就是你的,所以……所以……小璇,拜託你了!」

  不會吧?他這是在對她撒嬌嗎?有時她都難以相信,這個比她大五歲的男孩,明明有成熟穩重的外表,師長們也m說他才智過人,前途不可限量,但他常在她面前流露孩子氣,尤其是兩人獨處時,看不出他有一丁點聰明優秀,根本就是蠢透了!

  更離奇的是,她偏偏拿他沒辦法,也許她是有點母性本能,也許是女人特有的溫柔,當他那樣呆呆笨笨的望著她,感覺就像巧克力被放進口中,甜美得她自己都受不了。

  於是,她接過他的皮夾,稍微翻了一下,做出決定,「拿去,一天兩百塊,不能再多了。」

  「喔……」他皺起眉,一臉困擾。「可以再多一點嗎?」

  「你要錢做什麼?又要請誰吃飯、幫誰買東西?嗯?!」她說話的態度就像個老媽子,完蛋了,她已經以陸太太自居了嗎?

  「因為今天我要請你吃飯,我怕不夠錢……」

  「傻瓜!」討厭,害她感動得想哭,他可不可以不要這麼可愛啊?

  那個被罵傻瓜的人,仍是傻笑,他喜歡被她罵,這很怪嗎?

  人家說熱戀期只有三個月,但他有種預感,他會永遠這樣愛著她,只要有她的笑容,生命就有陽光。

  第三章

  吃完火鍋,陸崇平替女友拿起背包,那裡面都是教枓書,重如巨石,他當然不讓她提。

  「時間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好。」他處處貼心的態度,讓她有如嬌嬌女,卻又對他憐惜不已。「對了,今天由我付錢。」

  「好,可是要拿我皮夾裡的錢。」他提醒她,千萬別拿錯了。

  「你好囉唆!」她捏捏他的臉頰,哭笑不得。

  多奇妙,有時候他對她像父親寵女兒,但有時候她又像母親一樣管教他這個兒子,愛一個人是否就會把對方當小孩,達自己也會變成小孩呢?

  兩人走到停車處,他為她戴上安全帽,卻一點也沒碰到她的臉,真佩服他的技術,這可不容易。

  她坐上機車後座,抱住他的腰,感覺他身體一僵,怪了,他是怕她還是怎樣?

  為什麼他從來不碰她?他就像個老派紳士,對淑女保持絕對的禮儀和尊敬,她以為是自己太多心了,卻無法不介意這件事。

  回家的途中,她把臉貼在他背上,迎著涼爽的夜風,卻覺身體越來越熱,難道只有她有這種感覺?難道他從來沒想要更進一步?

  想到以前學姊說過的話,傳言他是同性戀,她原本不願相信,但這又該做何解釋?

  「到了。」他壓下煞車,速度不疾不徐,不像普通男孩那樣,想乘機吃女生豆腐。

  「喔!」她搭著他的肩膀,緩緩下車,感覺他又僵硬了些。

  因為不敢直視她,他只好望向她家門口,像對著路燈說話。

  「那麼……你早點睡……我明天早上來接你。」

  「嗯……」她低著頭,不像平常那樣對他微笑說再見。

  「怎麼了嗎?」他發現她意外的沉默,似乎比他更不自在。

  她抬起頭,決定勇敢面對,不管答案多麼讓人難以承受,她仍要揭開事實真相,與其拖拖拉拉,不如乾乾脆脆,這才是她雷若璇的個性。

  「有件事我非說不可,雖然我是女生,但反正……反正我一點也不像女生,或許你也這麼覺得吧!」

  「啊?什麼意思?我不太懂。」在他面前是一個如此美麗的女孩,怎麼會不像女生呢?

  「因為……我們交往三個月了,你從來沒牽過我的手,也從來不想親我,你真的有把我當女人看嗎?或者你是同性戀,只是拿我當幌子?」

  她可不是那種委曲求全、期待浪子回頭的女人,要愛她就是要全心全意,沒得打折沒得妥協。

  乍然聽到女友如此「抱怨」,陸崇平整張臉都脹紅了,他怎麼可能不想?他是個正常的年輕男子,他想得可多了,恐怕說出來會把她嚇著。

  但不知為什麼,他總覺得她凜然不可侵犯,連稍微碰到她都像做錯了什麼。

  或許是他自認配不上她,她爸媽是銀行經理、是大學教授,她兩個哥哥則是律師、醫師;比較起來,他家只是種田的,他還在租房子、騎機車,他真不知自己何德何能?像她這麼完美的女孩,怎會屬於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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