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趕我走?」
「莉莉安,我哪兒敢做這樣的事?別在無謂地方流連,你要辦的正經事兒多著,多少男孩子在排隊輪著你。」
「尊,」她用懇求的聲音說:「我可否在這裡陪你一會兒﹖尊。」
我的自尊心受到極大的打擊,我強笑說:「我跟你說過,莉莉安,你不必報恩,回家去吧。」
她走了。
半月來跟她相處,忽然分手,我恍然若失。夢裡夜裡儘是伊人的倩影。她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已經深深印在我的腦中,我無法擺脫她。
我深深地歎一口氣。
什麼叫做愛?當你衣食住行全部不缺的時候,卻為某一個人茶飯不思,這就叫做愛情。
奇怪,陽光同樣和煦地照在我背上,教授同樣地授課,莉莉安沒出現之前,一切平安無事,我的心情如湖上之鏡面一般,但是現在卻煙雨濛濛。我也不知道何以莉莉安會引起我心中之漣漪串串。
一個人在愛情中是萬分文藝腔的,原諒我肉麻當有趣,把鴛鴦蝴蝶派中可以用的言句全部用上了。
現在每天太陽升起來,再也帶不起我任何的興趣。一個人在路上走,寂寞如枯草,我頓時像老了十年般。
在飯堂中吃飯,老是盼望莉莉安會出現——怎麼可能﹖除非她需要有人再扮演一次未婚夫,那麼我倒是駕輕就熟的。呵,悠悠我心,非無他人,為子之故,沉吟至今。
媽媽不久起疑心——「怎麼總不見莉莉安來我們這裡?」
「她那門功課有多忙,媽,你不是不知道。」
媽媽想了想,覺得也是實情。
我本要說,莉莉安潘是水遠不會再來了,水遠不再。
我跟自己說:會習慣的,慢慢便會習慣的,不需要過多久,她會淡出。將來兒孫滿堂的時候,我會想起這段往事,甚至講給孩子們聽。
一個星期兩個星期三個星期。
莉莉安像是消失在空氣中。校舍大,數千學生通常見不到面。
但是有一日,正當我漫無心思地在吃午餐的時候,有一個女孩子「嗨」的一聲坐在我對面。我抬頭。是莉莉安!我幾乎懷疑我眼花。「莉莉安!」我說。
「是我。」她把一隻指環在手中把弄。「我終於把它脫下來了,」她說:「不好意思,讓你等好久。」
我苦笑說:「我想念的不是這只戒子。」
她不響。
我問:「你怎麼會瘦成這樣?」
「我們考試。」
「考試也不該這麼瘦!」我說。
「在這段時間內,我想了很多,尊。」
「想什麼?」
「你與我。我與你。」她說。
「我們之間有什麼好想的﹖」我黯然說。
「我希望你別再提報恩這兩個字,我又不在一百年前出生,動勿動要賣身投靠報恩,我只是想說,尊,如果你不厭憎我為人,我們或許可以約會——」
我張大嘴瞪著她。
她說什麼?
「你是好人,尊,幫我忙是為朋友捱義氣,各人的作風不同,私底下你看不起我,嫌我不檢點,我是知道的,你一直避著我,我也是知道的,但你可不可退一步想,或者我也有我的好處?」
她懇切的看著我。
我的運氣回來了,我喜出望外,我——
「考慮一下,好嗎,尊?」
「考慮?」我站起來,「莉,我只有一個希望,希望你永遠別把這只戒子脫下來,先戴著再說。每個週末母親都問我你去了什麼地方,簡直逼死了我。」
莉莉安笑。「尊!」她緊緊握住我的手。
過去是過去,將來是將來,兩件事不可混為一談,愛情是心靈上交通,感應的流動。肉體的接觸只是等閒事,這是我們摩登人的看法。
「莉莉安,看,這叫作緣份。」我說。
「是,是!我絕對相信。」她說:「噯,明天是週末,我們上你家去好不好?上次那些桂花酒釀湯團,引得我饞死了。」
「莉莉安。」我笑,「你是永遠受歡迎的。」
「謝謝你,尊。」
「說:謝謝未婚夫。」 我更正她。
我們一起笑。
水晶
我喜歡看女人,女人也喜歡看我,因為我本身是個女人,我喜歡看一切美麗的女人,但是也有三不看:個子矮的不看,皮膚黑的不看,穿高跟鞋的不看。那理由並不明顯,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嗜好。
美女見得真不少了。因為工作的關係(我是一個新聞記者),我有機會接觸到各式各樣的漂亮女人—— 少女、少婦、中年而有風韻的、可愛的老年人。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應該是水晶吧。水晶其實並不叫水晶,我們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靈通,光芒四射,美麗閃爍。她是我們的大學同學。
來參加女子同學會的時候,她散著一頭長髮,嘴巴裡嚼著口香糖。當時我大學三年,她是新鮮人,那副德性真叫人倒胃口,一點規矩也沒有。
我問:「你擅長什麼?」
「吃喝嫖賭。」她說。
我瞪著她,差點兒昏過去?
後來證明果然不錯,她能吃——別人煮了她便來吃。吃完拍拍屁股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產在什麼地方、拔蘭地連喝半瓶臉不改色。她也能賭,從LA開車到拉斯維加斯去,連賭廿小時廿一點,回來把美鈔往地下一撒,倒頭便睡,曠課一天。她很有點偏財運。
至於嫖,那是開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歲,青春貌美,腿跟洋妞一樣的長,窄肩膀,胸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面叫男生們心神蕩漾,她的私生活並不壞。
我們開始喜歡她,因為她能幹、她聰明、她熱心、她肯幫助人。
我愛水晶,那是因為她冒著丟掉男朋友之險,送我進醫院看濕疹。她穿著開高叉釘火鑽的黑絲絨長旗袍在醫院裡為我拿藥、遞水、填表,嘴巴裡還嚼著口香糖,她那個足球健將男友在一邊耐心的等她去舞會!水晶不是一個重色輕友的女人。
我的濕疹並不嚴重,在家中只要喝一碗紅糖薑湯便好了,但是在洛杉磯人家不流行那一套,非得住院打針不可。兩星期後水晶接我出院。
她歎口氣說:「老大,你要找個瘟生,接接送送才是呀,怎麼老獨來獨往那麼痛苦?這是做女人的最基本本事,你都沒有?」
我不出聲,水晶刺傷了我的心,但是我不怪她,她比我小,她正是車如流水馬如龍的辰光,她不會明白的。
她又說:「對不起,老大,也許人各有志。」
水晶的功課壞極了,第一年她念心理學,沒念上去,第二年積了學分,改系,念土木工程,第三年再改系,念兒童教育,如此這般改來改去,居然也畢業了,拿了學士學位。
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替學生會搞了好多事,凡是由她出馬,莫不成功,開舞會、辦研究會、去交涉事情,只要有水晶,她野馬似的長髮晃一晃,笑,露出雪白的牙齒,男人女人都心軟。
她真是有型有格的,一隻耳朵穿兩個孔,兩副小鑽石耳環閃閃生光。奔過校院時,穿的是芭蕾舞軟底鞋。打起網球來,擊敗男生。她懂得求人,但決不利用人。四年在大學,她沒有仇人。
可是我在她讀第三年的時候便離開美國去歐洲了,她依依不捨,來借筆記用。
「老大,你準備結婚了吧?」她問我。
我搖搖頭。
「老大,你要學學我,未必是好樣,但是人活一天少一天,老大,雖雲人各有志,你同必浪費青春?」
「你少替我擔心,我早沒有青春了。」我說:「你好自為之,水晶,你要當心自己,真的,有酒需要今日醉。」
「本來就是。」水晶躺在我的床上。
她的臉真美得令人不置信,額角鼻子至下巴那條線一直流下來,要不是一早認識她,真會認為她是美容院裡塑料打的。
她轉身,黑眼睛閃閃生光。「那麼咱們就互祝珍重了。」
我想問她:做一個美女,是否樂趣無窮?尤其是一個美麗青春的大學生?美在舞廳裡,美在銀幕上那才有個鬼用,不靠臉吃飯而有一張美麗的臉,那才是難能可貴。但是想想,終於沒有問她,她已經美成習慣了,問她一聲,她會怔住。
就這樣,我們分了手,以後未曾見過面。
我做了十年的記者,繼續見著各式各樣的美女,但是總覺得水晶才是最美的。水晶沒把書讀好的原因是因為她興趣實在太廣了,尤其是對這個世界的興趣,各式各樣的人,各式各樣的事。考試前夕她的確是在看書,看的是有關收集貝殼的書。
我們十年內沒有見過面,消息傳來,說她結婚了,並不是盛大的婚禮,新郎是一個寂寂無聞的人。
後來從美國到歐洲,歐洲游倦了再回香港,再由香港到東南亞各地,再到台北定居,真是歷盡千辛萬苦,弄得要自己動手做菜上超級市場。
想想大學那段日子,再想想現在,真是不能不有一點感慨。我常常有種惘然的感覺,學校教得我們太多,也教得我們太少,學校沒有教我們面對現實,怎麼樣做一個健康的人。其實做女人唯一需要的才華是去獵取一個好丈夫吧,其它的實在是太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