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化妝,連眉毛都不拔一條,但是手指甲上、水遠搽著那種鮮紅,她咬手指甲。紅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進嘴裡。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妝的一個女人,連頭髮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見她的時候,只覺得她有一張雪白的臉,近乎蒼白,眉毛相當濃,配在那張扁扁的臉上,彷彿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長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銀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長褲,人家替我們介紹,她伸出手來與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鮮紅,呆了一呆,那彷彿是她身上唯一的顏色。
她的絲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揀起來,觸手的是輕柔的真絲,觸目的是YSL三個英文字母。她是那種千金小姐,留學不過是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與揮霍。
她沒有怎麼注意我。
她甚至沒有微笑。
她的頭髮則是墨墨黑的,沒有染過,也沒有熨過,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態,與其說是驕傲,不如說是心不在焉。她並不是單單對我不加注意,她對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煙。左手中指戴著一隻戒子,左手腕上一隻銀手鐲。她沒有說話。這是我第一次見她。
她算不上美麗。
或是活潑。
或是可愛。
或是健壯。
只不過有那種出世的姿態,目無下塵得如此自然,彷彿從來沒有人告訴過她:「你太驕傲了。」
彷彿她自生下來那一日,便自覺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無香味」的那一種。偶然在她頭髮裡,只是一剎那,可以聞到一點點草藥味,那種牌子的洗頭水帶著股青草味道。
然後見面的次數多了,我覺得她五官有種說不出的味道,當她偶然笑的時候,她的神態像一個嬰兒。而且她不是學生,她已經在工作了。她在一間律師行裡做女秘書。
她賺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師行會付三倍的薪水請她這樣的人材。但是她情願留在異鄉。她是一個奇怪的女孩子,廿五歲。有時候看上去只有十五歲,有時候卻有三十五歲。
我在讀醫。我最後的一年。
她只是吸引了我,我不過是一個男人。在這裡,可以說話的中國人並不多,言語無味的中國人則特別多。我有一輛破車,我送過她回家,她常常只說:「謝謝,晚安。」然後就走了,從來不抬頭,好像從來沒把我的樣子認清楚過。
她住在一層小房子裡,一個人。我認為是寂寞的,我從來沒有問過她日子是不是寂寞。陌生的相識是不能問這種深入的問題。
有一次,我自朋友家晚飯出來,車經過她家,我看見窗口的燈光還亮著,不知道為什麼,我停好了車,去按她家的鈴。她來開門,光著腳,穿著牛仔褲,一件毛衣,看上去像十五歲,臉上很驚異。
我看得出她沒有討厭我。於是我陪她聊了一會兒。她泡了茶讓我喝,我們東南西北的說著話。
她自己沒喝茶,她喝的是酒。
喝了酒以後,她臉頰上泛起了極其美麗的一抹紅色。那一天晚上,我覺得她是個美麗的女子,而且越夜越美。
我們真談得很多,不知道話題自哪兒來,一直說到半夜,幸虧是個星期六。然後我也開始喝她的酒,那是馬添尼,喝了不多,我沒有醉,但是使我有足夠的勇氣吻她。她沒有拒絕,我心裡面打著問號:她是一個隨便的女子嗎?我有點罪惡感:如果我也想佔她的便宜,就沒有資格問這種問題。她的身體很軟很動人,我沒有想太多,我的功課壓力太大,我的生活太刻板。她是個調劑。
開頭我只當她那樣。一個調劑。
早上,我起床穿衣服,有點羞慚。她背著我很清楚的說:「不要掛在心上,昨夜我沒有喝醉。」
是的。她廿五歲了。她應該知道她在做什麼事。所以我走了。
我始終覺得她是一個很隨便的女子,隨便與男人上床的,而且事後叫那些男人不要掛在心上。
我有種吃了虧的感覺。男人總是男人,男人娶老婆,要王寶釧式的,男人找女朋友,要玉女型處女型的。
我沒有見她兩個星期。
她也沒有找我。一切好像過去了。
但是我想念那個晚上,真的我們談得這麼開心。而且我記得她身體的柔軟。她的頭髮不滑留手。她的唇溫暖馥郁。我想念她。
我開始打聽她。人們對她的意見使我驚異。
「啊,那個目中無人的女孩子。」
「啊,她,什麼都用銀子,銀子打火機、銀子原子筆,銀子這銀子那,發了財似的。大概賺一半,向家裡要一半。」
「倒沒聽說她有男朋友。」
「沒有,她沒有男朋友你想追求她?算了,她哪兒瞧得起我們?有點自知之明好,何必去招她嘲笑?我們還養不起她一個小指頭。找老婆,講實際,找女朋友,講投機,我不敢上她的門。」
她並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種女人。沒有人說她隨便,沒有人說她是眾人樂園。這裡有幾個中國人?每個人的嘴都壞,惡事傳千里,由此可知她並沒有惡。
然而她對我是隨便的,而且她沒有解釋何以對我如此隨便。我應該怎麼辦?
我買了兩打黃色的玫瑰,一瓶馬添尼,去敲她的門。
她來開門,屋裡仍然一個人。我並沒有事前通知她,由此可知她常常只是一個人。
她穿著牛仔褲,換了一件松身的罩衫,她接過了我的花與酒,她的直髮垂下來,遮住了她的一邊臉,我伸手替她撥開了頭髮,我吻了她。
開頭總不過是玩玩。開頭總不過是調劑。那是開頭。現在不一樣了。
現在我愛上了她。
我隨便幾時來,她總是一個人,好像永遠在等我,地上攤著各式各樣的書:法律的、會計、速記、小說。她並沒有第二個男人,我是唯一跟她睡覺的男人。
她並不是個隨便的女子。
現在我愛上了她。
四個多月了,我愛上了她。她還是那種漠然的態度,不經意的——「好,你來了,歡迎,冰箱裡有吃的,這一點點我貼得起,你不來,拉倒,我不會求你,互不拖牽。」
秋天來後,她開始瘦。在我眼裡,她一天比一天美麗。
今天我比她早起。房間裡很暖,窗子開著一線,供新鮮空氣透進來,白紗簾微微的動著,屋子裡是靜默的。
她還是維持著那個姿勢,睡著。
現在我對她很清楚了。她說得不多,但是我留心著一切。
她以前在家有過一個很好的男朋友,後來鬧翻了,男的結了婚。
她父母很有一點錢,她又是家裡唯一的女兒。
她很靜默,很少笑,讀了太多的書。她只在微醉後話特別多,那個時候,我最愛她。她從來不喝得爛醉,總是適可而止。我們相處得很好。
不久大家都知道我是她現在的男朋友。
但是我能娶她嗎?我不明白的事也太多。好像她對我這種完全信任,或是完全放任的態度。她從來不問問題,我不來,她不問為什麼,我來了,她也不問為什麼。女人什麼芝麻綠豆都談條件,女人其實都是變相的妓女,只是在代價上,責任與義務有點差別。對我來說,太太奶奶不過是對著個固定的顧客長期賣淫,還頂悶。談戀愛的女孩子,第一件事便是叫男朋友付車錢請吃飯,請看電影,然後男朋友便開始得寸進尺,最後一步也還是上床。這樣分析大概是不對的,妓女嫖客沒有感情,夫妻男女朋友有著充份的愛,然而這愛是長久倒還好,可惜又是短的多,翻了臉個個恨不得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倒不見嫖客妓女有這麼衝動。
只是她不一樣。她真是公道。她不問我的過去未來。
她待自己是一個人,待我也是一個人。或者當我不在她身邊的時候,她想念我,或者她並不想念我,但無論如何,她尊重我的自由。
我不是她的附屬物,她不是我的影子,我們仍然是兩個獨立的人。
僅是我沒有別的女人,她也沒有別的男人。
我想娶她。
當她醒來,我會說我要娶她。
白紗窗簾輕輕的拂著,秋末的風帶著很多的寒意。
我坐在地上。我沉思,我覺得我的決定沒有錯。
我耍她嫁給我。縱然我養不起她一個手指頭,我還是要向她求婚。她並沒有叫我養她,她不是那種女人。
我轉向她,我看牢她那只鮮紅寇丹的手,雪白的手,這手很快將屬於我。但是這手,現在不也已經屬於我了嘛﹖
我吻了她的手背。
她轉過頭來,睜大了眼睛。她醒了。
我把枕頭疊好,扶她半坐在床上,用毯子蓋好她,又關好窗,免她著涼。
我說:「有要緊的話跟你說。」
她仍然看著我。雙手疊在小腹上。她不出半句聲。
我說:「你肯嫁我嗎?」我的語氣是很鄭重的。
她淡然的反問:「什麼﹖」好像沒聽清楚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