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去上班,但事情不一樣了。公路車還是那麼擠,但是我不介意了,路程還那麼長,我也不介意了,下了車還得走五分鐘,也不介意。
一大疊一大疊的事要叫我做,我也不介意,我心平氣和的把它們一件件做清楚。昨夜踢到罐頭的腳在作痛,我安靜的搓搓它。
我很滿足,只不過是為一束花。
當然別的女人會說:「哼!大件事,一束花。」但是花這樣東西是不能真送的,真的送起來,那效果是很恐怖的,只有從來沒收過花的女人才敢說花不管用。
下班後我匆匆回家,我看了看那束花,在廚房哼了一首歌,做一隻蛋糕。許多許多的回憶都上來了。
百靈回來時聞到蛋糕香,從烤箱中取出,我們吃蜜糖茶。
「丹,你今天很漂亮。」她說,「為什麼?」
「或者我們應該節省一點,買點畫掛在牆上。」我說。
「我們甚至不會負擔得起畫框。」百靈說。
「畫框?」我問,「買一本印象派畫冊回來,把圖片貼出,那比貼海報有意思多了。」
「在倫敦有很多店是賣這種畫的!」百靈惋惜的說。
「英國人也會說:在香港,帆船油畫一街都是。」
「畢加索說:『女士,藝術不是用來裝飾你的公寓的。』」
我的眼睛看一看天花板。老天。
「為什麼?我們會有訪客嗎?」她問。
「我們一天有大部分時候呆在這裡。」
「我不關心,只要電視不壞,我不關心。」
我笑笑,我們繼續吃蛋糕。
「你的脾氣倒是真的犬好了。」百靈說,「有沒有錢?我想問你借一萬八千的去買點衣服過節。」
「我沒有錢。」我笑說,「有錢也不買衣服,你想想,吸塵機才兩百三十元一個,憑什麼襯衫要五六百元一件?」
百靈自我一眼,「你可以穿吸塵機上街嗎?」
我想起來,「傑,他有沒有約你出去?」
「告訴過你很多次了,他已經失蹤了。」百靈說。
「他傷心嗎?」我問。
「我不認為,人的心往往是最強壯的一部分。」百靈笑。
他終有一天會結婚的,那個叫傑的男孩子,他的妻子將會是一個賢淑的好女人,才不介意他喝咖啡用白糖,與他守住一輩子,一個好女人。
一個好女人,他買什麼結她,她都開心,他可以把他偉大的見識告訴她,她將會崇拜他。但是我們活在兩天地裡,我們的生活經驗不一樣。她們的幸福不是我們的幸福。
百靈說:「咖啡冷了。」
我一口喝光,站起來。
「今天星期六。」百靈說,「有啥節目?」
「新聞處有什麼新聞?」我問。
「市政局說市民不愛護花草,影樹幼苗成長的機會只有百分之十五。」百靈說。
「亂蓋。」我笑著出門。
或者張漢彪會打電話來。
他不能替我解決困難,但是他可以陪我消磨時間。雖然我們忙得那個樣於,不過是身體忙,但是精神上益發空虛得很。我們像是那種殭屍,天天做著例行的工作,其實已經死了很久了,不知如何,身體還在動來動去,真恐怖。百靈大概不會贊成這個說法。
第五章
我覺得她很美麗,頭髮那麼長那麼乾淨,打理得真好,她常常笑說她花了生命一半的時間來洗頭,但還是值得的,在早上,她看上去那麼美,一臉的迷茫,我想我們還是年青的,還甚有前途。
百靈真是史麥脫,她喜歡把雙手插在褲袋中走一整街,一整條街上的女子還是數她最出色,臉上洋溢著秀氣,她是屬於城市的。
在下午,他來了,要訂地方請一百三十五個人吃飯,老闆叫我去擺平他。
我很客氣,問他要什麼。
「最好的樂隊,最好的香擯,最好的菜。」他說。
「我們也許沒有期。」我翻著簿子。
「你們一定有,我早半年已經訂好了的。」他說,「現在來計劃一下詳情。」
「當然,生活的每一部分,你莫不是計劃好的。」我微笑。
他沉默了半晌,「也不是,」他說,「有時候也會失算,你這個人。」
「我妨礙了你什麼?」我問,「我們先討論菜色。」
「中菜。」他說。
「這不是我本行,」我說,「我找中菜大師傅夾。」
「不用,菜早就定下了。」
「好的,讓我們討論座位的問題。」
「當然今天下班你會與我一起去喝杯酒的,是嗎?」
我們把細節都研究好了,我說:「一百三十五個人,你真是喜歡大宴會。」
「總要請的,一次請完了,可以心安理得的睡覺。」
「有錢人太不懂得花錢。」我感喟的說,「這樣子一頓吃,足夠很多一家四口一年的開銷,大觀園吃蟹的奢侈,在今日還是可以看到的。」
他怔一怔,苦笑說,「我有錢,難道是我的錯嗎?」
「我想是的,各人命運不一樣。」我說,「我也希望我能這樣子花錢。」
「對,還有一樣,我不想要女侍,你是知道的,全體男招待。」
「是,先生。」
「去喝一杯如何?」他微笑。
他看上去無懈可擊,深灰色的西裝,銀灰色領帶,永遠白襯衫,他永遠不穿別的顏色,那時候他跟我說:「做我的女伴,最容易穿衣裳。」
他的衣著給我的印象至深,很久很久以後,在街上看見一套深灰色的外套,我還是會想起他。我很感慨,這些事情他永遠不會知道,我不會說給他聽。
但是他現在站在我面前,我知道這是我最後一次機會,如果我不能完全得到他,我就完全不要他。
我們去一間會所喝酒,他說:「啤酒是不是?我記得你是不喝混合酒的。」
「謝謝。」
「『粉紅女郎』有什麼不對?」
「喝起來像蹩腳古龍水加洗頭水,應召女郎喝的東西。」
「別這樣說,我妻子喜歡喝這種酒。」他微笑道。
「那又不同,她喝起一定是高貴的。」我說,「對不起。」
他溫和他說:「你知道我喜歡你,丹,你答應我,去找一層房子,裝修全歸我,你甚至可以買你喜歡的古董,只要我付得起,我們在一起會很愉快的。」
「你的意思是,我會做一個一流的情婦,是不是?」我說。
他還是微笑。「你為什麼一定要結婚?我不能與你結婚,離婚會引起大多的糾紛,生意的往來,財產的分割,我妻子一年中有半年在馬來西亞娘家渡過,你不會覺得難堪,她連中文也不會說。」
「但如果她父親是橡膠王,那又不同了。」
「你會怪我嗎?我家在星馬的廠沒有她支持,早就關門了。她說:『沒有這些財產,你會看中我?』」
「你要侮辱自己,我也沒有辦法。」
「這是事實,」他說,「你認識多少男人?其中總有十個八個想成為你的丈夫,為什麼你不嫁他們,你不是單想結婚,如果我也一朝變成窮光蛋,我對你又有什麼用?我們總得吃飯,而且想比別人吃得更好,是不是?」
我不響。
「如果我不能開著車子來接你,我又何必跟著你一起擠公路車?公路車還不夠擠嗎?」
我不響,我用手支撐著頭。
「總有一大你會老的,你能做到多少歲?三十歲?四十歲?你的老闆有退休的一天,新老闆也許喜歡用一個年輕的大學生,可是你還得生活,你打算做一輩子?老了誰服侍你?誰照顧你?」
「如果我是你的情婦——有五十歲的情婦嗎?」我說。
「至少你會有點錢在身邊。」
「錢我會賺。」
「但賺一天花一天,等著發薪水的日子是不是?一點安全感都沒有。每一個人都如此。」我說,「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那麼有鈔票。」
「但是你不一樣,丹,」他說,「你有過機會,我給你的機會,將來說不定你會後悔。」他緩緩他說下去。「從來沒得到過機會是一樣,相信你也明白。」
我緩緩搖搖頭。
「不要固執。你對目前的生活難道沒有不滿麼?」
我動動嘴角。
「我除了錢之外不能給你任何東西,跟著我或者你會更寂寞更無聊。我希望你是愛我的,這樣你比較會有寄托。」
「你可以找很多像我的女子,她們對你沒有恨的回憶,她們會比我更適合你。」
「這點倒錯了,不是很多女人像你的。」
我拍拍他的手,「謝謝你。」
「你可以去找房子了。」
「多少錢一幢的?」我問,「五十萬?六十萬?兩百萬?三百萬?」
「這樣吧.我去找房子。」他沉吟一會兒,「我不會委屈你的,但這不會是太豪華的一所房子,它決不代表你的身價,只是代表我的心意。」
「像談一筆生意一樣。」
他笑,不分辯。
我有的是考慮的時間。跟著他,每天可以到最好的店去買衣服.可以去蒸氣浴,到歐洲旅行,不消一年,我便是一個貴婦,我可以繼續工作,那時候工作只是為消磨時間,誰都得對我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