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連傭人都沒有。」我坦白說,「不能負擔。」
「丹薇,我對你不起,如果沒有我一時自私,你或者已經成少奶奶了。」百靈始終還是天真的。
我笑,「算了,我或者是個好妻子,但決不是好情婦,我還是有點自尊心的。」我攤攤手。
「你真的不氣?」她再三地追究。
「一切都是注定的,」我拍拍她,「回家好好休息,別想大多,我不能幫你,你必需幫助你自己,與他的事,當看一場電影好了。」我說,「你開心過,是不是?」
「謝謝你。」百靈說,「你是寬宏大量的。丹薇。」
「百靈,」我說,「答應我一件事。」
「什麼事?」她問。
「別再來找我了。」我說,「我不大想見朋友。」
「對不起,丹薇,我不再會有顏面見你。」她低頭。
「顏面?顏面是什麼?」我笑,「何必計較這種事。」
「丹薇,我這次見你,是特地告訴你,我並沒有得到我想要的。」她說,「他離開了我。」
「誰得到與我無關,我反正已經失去他了。」我感慨的說,「曾經有一度我是這麼的愛戀他。」
「請你原諒我。」她又舊話重提。
「當然原諒你,好好的工作。」我說,「百靈,別想得大多,這並不是我們的錯。」我笑笑,「把責任推給社會。」
百靈看我一眼,「你總是樂觀的,丹薇,有時候我很佩服你,你總是樂觀的。」
我淡淡他說:「是的,我還是對生命抱有熱愛,我什麼也沒有得到,但是我呼吸著空氣,喝著水,享受著自由——事情可以更糟糕,我要感激上帝。」
「但是我從來沒有碰到幸運的事,」百靈說,「我一向生活得很上進,讀書。工作,莫不是依正規矩,連搭公路車的時候都看『十萬個為什麼』,我得到些什麼?所以我學著往壞路上走,誰知又太遲了。」
「百靈,別說得這麼喪氣,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我認為我目前的待遇甚差。」她說。
「他什麼也沒有留下給你?」我問。
「少許現款。」她說:「很傷自尊心,我情願他什麼也沒留下。」
「百靈,別抱怨了,有人比你更不幸。」我拍拍她肩膀。
「再見,丹薇。」她說。
「慢著,百靈,你會好好的生活,是不是?」
「是的,我會。」她說,「我想或者會到外國去走一趟。」
「再見。」我說:「祝你找到你要的。」
我回家,帶著一顆蠻不愉快的心。
按照平日生活習慣,我洗頭兼洗澡,然後捧著一大疊報紙看。
張漢彪生氣了,他也不來找我,我們算是宣告完蛋。
我開了電視,不知道看些什麼,但是光聽聽聲音也是好的,幸虧天天忙得賊死,一雙腿老站著,早已賣給珍珠甜品部了。
問題是我的體重,近廚得食,我已經胖得令人不置信了,衣服穿不下,別的地方不打緊,最可怕的是個肚子,彷彿衣服都不合穿似的。
我瞥了瞥肚皮,並沒有下決心節食,算了,誰來注意。
我上床睡覺。
迷濛中聽見電話鈴響,我翻一個聲。知道,一定是催我明天早上上班。誰聽這種電話誰是傻子。
電話不停地轟著。
老娘說不聽就不聽。
它終於停了。
我也終於睡著。
事情更壞了,沒隔半小時,有人按鈴,敲門。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床,外面的聲音卻已停止了。
我心裡想,這些人如果以為我一個人住就可以欺侮我,這些人錯了。
我懂得報警,我決不會遲疑。
既然已經起床,我點起一支煙,坐在沙發上享受,如果有無線電,還可以聽一首歌。
電話鈴與門鈴忽然都休止,靜得不像話。
在這種時候想起酒店廚房一個夥計,二十多歲,儲蓄夠了,最近去一次歐洲,回來巴黎長巴黎短,傳閱他的旅遊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還是他,兩隻腳微微「人」字地站著,雙手永遠墜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臉上一副茫然無知的神色。
他與我說:「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畫,叫……」
我看著他。
「叫……蒙娜,對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說。
我怎麼能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問任何一個六歲的兒童,都可以正確地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認為是一種無知,一種損失,我是誰呢?我又有什麼資格說。我閉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這個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觸到的人。如果有錢,何必上班,何必與這種人打交道。
曾經一度我有機會脫離這一切……我有機會,但是為一點點的驕傲,為了證明我不是區區的小錢能夠買得動,我放棄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煙。
我打算再睡,熄燈。
門鈴又響了起來。
門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開門。他站在鐵閘後。他!
「開門!」他叫,「我看見你的燈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會開門的,你快走吧,鄰居被你吵醒,是要報警的,快走!」我說,「你找上門來幹什麼?」
他靜下來。「開門。」
「有什麼道理?」
「我有話要說。」
「明天早上再說。」
「我要給你看一樣東西。」
「我不要看。」我說,「你一向並不是這種人,你是永遠瀟灑健康的,你怎麼會苦苦懇求女人呢?」
「因為我碰到了煞星。」他歎一口氣。
「我還以為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殺手。」我說。
「開門。」他還是一句話。
我終於開了門,他並沒有馬上進來,他遞給我一個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開看了,是他的離婚證明書。
我抬起頭,把信封還給他。
他靠在門框上,一聲不響,他的頭髮很長,鬍鬚要刮。襯衫是皺的,天氣似冷非冷,他披著一件毛衣。
「進來。」我說。
他鎮靜的進屋子來,跟剛才暴徒似的敲門大不相同。
「請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來。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這麼簡陋的家,這女人是怎麼活的?
他開口:「我已經離了婚,有資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業務呢?家財的分配?豈不太麻煩複雜?」
「當運氣不好,碰到一個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離婚去追求她。」
「有這麼嚴重嗎?」
「這件事經過多年,也只有這樣才可以解釋,不然為什麼我總得鬼魅似在你身邊出現。」
我怔怔地站在那裡,夢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個夢更像一個夢。
在夢中,我曾多時看見他進到我的屋子與我說,他願娶我為妻。
這是一個深夜,誰知道,也許這根本是另一個夢。第二天鬧鐘一響,生活又再重新開始,他就消失在吸塵機與公路車中。
「丹薇。」
我看著他。
「我向你求婚。」他說。
他的聲音平實得很。感情世界是劃一的,小職員與大商家的求婚語氣統一之極。
他用手抱著頭,「天呵,丹薇,請你答應我,我的頭已開始裂開,你的生命力太強,永不服輸,我實在沒有精力與你鬥法,我投降。」
「向我求婚?」我用手撐著腰,「戒指在什麼地方?」
「丹薇,別這樣好不好?我都快精神崩潰了。」他幾乎沒哭出來。
我蹲下來,「喂,」我說,「看看我。」
他抬起頭來。
我的眼淚舊汨流下來,「喂,我等你,都等老了。」我的聲音從來沒有這麼平和過。
人在最激動的時候往往有種最溫柔的表現,我也不明白,我的運氣,竟可以有機會與他訴說我的委曲。
我想我只是幸運。
當然婚後情形並不是這樣的。
婚後我們的正常對白如下。
我:「昨日下午四點鐘你在什麼地方?當心我打斷你的狗腿!」
他:「又沒錢了?不久將來你恐怕要回酒店去繼續你的蛋糕事業!一個下午買書可以花掉兩萬!瘋了!」
我們並沒有住在那問藍白兩色的住宅裡,我們不是公主王子,堡壘不是我們的。與前妻分家之後他要重整事業,脾氣與心情都不好,但他還是可愛的男人。我愛他。我早說過,很久之前,在這個城市裡,我第一眼看見他,就愛上了他。
他:「丹薇,至少你可以節食,把你那偉大的肚脯消滅掉!」
我:「不回來吃飯,也得預先告訴我!」
等他黑色的保時捷比等公路車還困難,真的,他的面色比車掌難看得多,但是我愛他。
我想這不算是傾城之戀,但最後我得到了他,成為他正式合法的妻,我很滿足,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