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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亦舒

  「也好。」他無所謂的說。

  愉快的人盡力要把愉快散播開去。

  「怎麼?香港住得慣嗎?」

  「很寂寞,大都市往往是最寂寞的。」

  我說:「又來了,人家說寂寞,你也說。」

  「是真的,我不是沒有朋友,見了他們卻老打呵欠,我想朋友們都是靠不住的,所以人人要找情人。他們——很幼稚,真的。」

  「幼稚?」我說,「覺得別人幼稚的人才是最幼稚。」

  「胡說,」他很固執,「如果他們是原子粒收音機,我是身歷聲。」我必須承認他很坦白。

  我沉默了半刻,「你幾時發覺你自己是身歷聲的?」

  第六章

  「拿到學位之後。」他的聲音之中有種真實的悲尺。

  「百靈呢,她是什麼?」我問。

  「她是電視機。」他說,「與我們完全不一樣。」

  我猛然笑了起來,「你家是開電器店的?」

  「說實話沒人要聽。」張感觸的說。

  「怎麼了?」我說,「可是你怎麼會對我說起老實話來呢?」

  「因為你我萍水相逢,是普通朋友,以後不會發生密切的關係。」他說,「我可以放心的說話。」

  「很聰明,如果那女子有可能成為你的情人,千萬閉住嘴巴,別說那麼多話。」

  「對了!」張說,「你知道百靈,她是不會嫁給我的,如果她與我結了婚,一輩子得做職業女性兼家庭主婦。職業女性對職業的厭倦是可以想像的,誰也不能夠同時做兩份那麼討厭的工作,她很喜歡我,但是我養不起她。」

  「勤力點。」

  「勤力有什麼用?先天性的條件否定了我們,在這社會中,有些人一輩子努力,也沒法子把自己從收音機變為電視機,生下來是什麼,他還是什麼。」

  「話不是這麼說,也有白手起家的人。」我說,「你可以約會百靈。」

  「沒有目的的約會下去?我覺得寂寞。」

  他掛了電話。

  街上陽光普照,我們朝西的窗子看出去,對面是人家朝南的露台。(沒有三分福,難住朝南屋)陽光滿滿的,異常的寂寞。

  一本小說中描述的女主角在冬日的陽光中乘搭計程車,司機開了無線電,播放《田納西華爾茲》,佩蒂佩芝那種裝腔作勢的聲音在那一剎那表演了效果,她哭了。

  我覺得真是好,這種沒有怨言,想哭便哭的眼淚。

  我不介意上班,大家都熟絡,回去做那些熟悉的工作,與不相干的人說些笑話,但是要上班的都是收音機,我們都想做電視機。

  疲倦,仙人掌都會枯死。

  他會把我救出去,真的,他可以,我這種天生貪慕虛榮的女人,無可救藥。

  有人按鈴,我只道是百靈回來了,這冒失鬼忘了拿鎖匙,巴巴跑去開門,門外站著的是他。

  我問:「你怎麼來了?」非常的驚訝。

  「來看你與你居住的環境。」他站在門外微笑。「你知道我一定在家?」我問。

  「你會在家等我的電話。」他還是微笑。

  他佔上風已久,我非常的習慣。

  「不,我打進來過,但打來打去不通,於是只好親自來,與誰講那麼久的電話?」

  「朋友,」我說,「你請坐。」

  他坐下來,我發覺他在吃口香糖,慢慢的在嘴中咀嚼,這一定是誰給他的,他從來不吃口香糖,但是他緩緩地動著嘴角,非常悠閒,有一種吸引力。他是忙人,在公司裡跑來跑去、皺眉頭、發脾氣,很少見到他現在這麼鬆弛。

  我把咖啡放在他面前,他喝一口,讚道:「很少會喝到這麼理想的咖啡了,只有你做的,丹。」

  我微笑,「只有你懂得欣賞,我不大做給用白糖喝咖啡的人嘗。」

  「我們一塊住的時候,你可以做各式各樣的咖啡給我喝,我們永遠不會吵架,我將盡我的力如你的心意,我們在狀況最佳的時候見面,心情不妥各自藏起來,這不比一般夫妻好嗎?牛衣對位,吵鬧,嚕嗦。」

  「你的口才很好。」

  「說『好』吧,丹。」

  「好。」

  他一怔,有一些驚訝,我奇怪他居然有這一絲驚訝。

  他在口袋中掏出一隻絲絨盒於,他狡黠的笑,「鑽石來了。」

  我打開盒子,是一套方鑽耳環與戒指。

  我笑說:「很小。」但是隨手戴上了。

  「很適合你,你很漂亮。」他拉著我的手。

  「我剛把自己賣了出去。」我看著他,「賣了個好價錢。」

  「當然你是愛我的,是不是?」他很認真。

  我垂下眼睛,「時間太久了,我也不知道了。」我說,「但是我始終有一個感覺:你是會回來的。我在這方面並不是一個老式女人,但我不認識比你更好的男人。」

  「但你是愛我的。」他固執的說。

  「我想是的。」

  他把頭靠在我肩膀上,滿意的閉上眼睛。

  忽然之間我知道自己是誰了,可笑的是,我居然還有歸屬感,三天之前還在那裡爭面子——要不我全部得到他,要不一點也不要,現在屈服得心甘情願。我孤獨得太長久,大無所適從,太勞累,他又表現得這麼溫柔,用萬般的好處來打動我……即使是個圈套還是給足面子。

  我心中的平和越來越濃,各人的經歷不一樣,即使做他的情婦,即使他一個月只來看我一次,一個月也還可以見他一次,長年累月的想念他,忍無可忍的時候大哭一場,滿馬路沒有一個比得上他的男人,實在已心灰意冷,與他生活……也只有這個選擇。

  嘿!情婦。

  他像是在休息,緩緩地問:「明日替你去開個支票戶口,你可以裝修房子。」他伸手進口袋,把連著地址牌的鎖匙擱放在桌子上。

  「屋子是我的?」我問,「你什麼都帶來了?你知道我會答應?」

  「去看那屋子再說,」他又掏出一串鎖匙,「車於,停在樓下。趕快去考一個車牌,我不敢叫司機侍候你,怕你勾引他。」

  我笑,「真像小說與電影中的一樣,鑽石、屋子、汽車、銀行存款都有了。」

  「很多丈夫也不過如此表示愛妻子。」他看我一眼,「如果愛一個人,當然希望她衣食住行都妥當。這又有什麼好多心的?」

  「如果我是你的妻子,那是我命好,名正言順的吃喝花,但做情婦,」我聳聳肩,「也是我的命,管別人怎麼說。」

  「告訴我,幾時辭職?」

  「辭職?」

  「當然,不然你老在酒店裡……」

  「是的,辭職……」我終於有時間可以做我要做的事了。

  但是百靈呢?我要搬離這裡,她與誰來往這間屋子?我現在已經升為有閒階級,她是職業女性,靠月薪生活,我不能幫她。

  「去看看房子。」他說,「我先走,有發展告訴我,我在公司裡。」

  我說:「你放心,我不會找到你家中去。」

  他笑一笑,「已經有醋味了。」

  我也笑,「你放心,我會盡責的,當然職責包括吃醋在內。」

  他走了。

  我的笑容漸漸收斂。始終沒有告訴他我多麼想他,他永遠不會知道。

  我蹲在門邊,悲哀襲上心頭,忽然想哭。蹲了一會兒,百靈回來了。

  她捧著三盆仙人掌,興高采烈地走進來。

  大多數的時候,她是很快樂的。有沒有傑都一樣。那男孩子是如此微不足道,真令人惋惜。

  我得告訴她,我要搬走了。這裡的一草一木,我都不要動,讓它留在那兒。

  我苦澀地開口:「我要搬走了。」

  百靈抬起頭來,「什麼?」

  「搬家,我把自己搬走,你知道,光是人過去。」

  她放下仙人掌,看了我很久,「是嗎?你答應他了?」

  「是的。」

  「很好,」她聳聳肩,「你連牙刷都不必帶過去,是不是?」

  「是的,一切都是新的,包括牙刷在內。」

  百靈說:「至少你可以帶我去搜購,我喜歡看人買漂亮的東西——即使我自己不能買。」

  我靜默。

  沒有猜想中的愉快,原以為看見有什麼可以買什麼是人生最大的樂趣,但是想像不是那麼一回事。

  我們以後一個禮拜都花在購物上,我寫了辭職信,遞上老闆,這封信起碼要在一星期後才會被讀到,他出差去了,我在頂他的位子。

  我們從床開始,牆紙、燈、地毯、窗簾、雜物,全是最好的最貴的最雅致的,一張法國十九世紀式的絨椅子買了六千五百塊,百靈不置信的看我一眼。

  她勸我,「現款是最好的。」

  「那種每天量入為出的現款,我已經厭倦了。」我說。

  「他會不會埋怨?」百靈問。

  「我想不會。」

  我們繼續買水晶玻璃古董鏡子,銀的餐具,波斯地毯,手制床罩,貨色一堆堆地被送到新居,牆紙開始被糊起來,預期一個月後可以搬進去。

  百靈說:「惟一的遺憾,屋子還是大廈中的一層,到底他有多少錢呢?」

  「我不知道,不多也夠我們花的。」

  然後我們去買私人用品,一整套一整套的化妝品,內衣,睡袍,一打打的買,衣服全是聖羅蘭,不管實際不實際,有用沒有用。我沒有用支票,把現款一疊疊地塞在口袋中,只穿一條牛仔褲一件T恤,彷彿一切從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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