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黎孅 塵塵
各位好,我是宇宙無敵、超級可愛、善良大方、活潑亮麗、溫文有禮、風流瀟灑又倜儻的塵塵!
話說為何會認識黎孅這位氣質出眾、為人正直的人?(謎樣正直?)這對我而言,只能說……只怪當年時少不懂事。
不過唯一可以確定的是,自從與她相識之後,我的網路生活還真是風雲變色、鬼哭神號、驚世駭俗!可稱之為高潮迭起、波濤湧現,(啥?)不過這也注定我敗給她的命運就此展開……
到目前為止,小弟還是處於完敗的階段,完全無翻身機會。
回想初識之時,對於她的第一印象只有--既奧妙、又有文學素養的人!
她的用字遣詞總是異常地有氣質,言談之間隱含無比的人生大道理,常常令我陶醉在她的談吐之間。但是略微熟識之後才發現,我被騙了!這一切都是幻覺,黎孅是惡魔!但是後悔已經來不及,我早已誤上賊船了!以至於今天會在此寫序,還規定小弟我在最為忙碌的時期交稿--兇手就是她!
首先我想對「有氣質」的黎孅說:「請賠我電腦螢幕。」數不清有多少次將口中的茶水噴上螢幕,而兇手都是黎孅!每次與她在MSN上閒聊,總會笑到「噴茶」,由此可知黎孅的搞笑功力非凡呀!(竊笑)
但是我的內心卻在淌血,好好的螢幕都快報銷了!害我每次在MSN上看到的時,內心總是千萬掙扎、天人交戰,猶豫和黎孅聊天與否?不過電腦維修公司大概很喜歡我跟黎孅談天,因為總有接不完的生意。(淚奔)
為了避免被黎孅剁成肉醬,我只好絞盡腦汁、嘔心瀝血將序給擠了出來,(黎孅暴走可是很恐怖的,顫抖)也來歌功頌德黎孅的偉大事跡一番!她總是喜歡聽人說一些陳年糗事,然後私毫不留情地取笑當事人,(也就是在下我XD)我的任何糗事總是可以令她徹底狂笑。(啜泣)
如果在她的書中發現我以往的事跡,這只能說純屬巧合,我絕對不承認那是我做出來、發生的事情,畢竟我是如此可愛、天真無邪,單純如同一張白紙。(黎孅:你說謊!)由於我的天真無邪,咱們的黎孅才可以盡情笑話我……(啜泣)也因為她的激勵,讓本人隱藏許久的些許女性化性情漸漸顯露,還因此被懷疑性向!(我喜歡女孩子呀!)
她的言行與用詞總是異常瀟灑奔放,常讓我呈現極度傻眼狀態。甚至還有人比照她的言談模式來質疑我的性別!(人家不依啦!咬手巾)咱們的黎孅大小姐過於豪氣(啥?)才顯出我的小家子氣!這大概是我到目前的怨念……
所以有氣質的黎孅小姐,別把我的底給洩光,饒過身在海外的我吧!(囧rz)
竊笑兄的笑話人生 黎孅
好吧,我承認我是壞朋友。
玩線上遊戲讓我認識不少奇妙的人,而這些很奇妙的人都會被我抓來寫序,這位塵塵也是其中一位很妙的小弟弟。(笑)
我剛加入家族的時候,根本不敢跟他說話,因為他等級高我非常多。但是他實在太搞笑了,老是在留言板留言,而且好好一個大男生,卻動不動就「咬手巾」和「竊笑」,後來我乾脆叫他「竊笑兄」。
會跟他有話聊,其實是因為我創了一個人物叫Artemis--寫到這裡我要註明一下,我沒玩線上遊戲嘍,所以任何一個叫Artemis的角色都不是我本人,請不要誤會。
這個人物我創了很久很久,沒有人知道這名字的意思,某天他突然對我說:「欸,這是阿波羅的妹妹月神,是最天真無邪的,噗。」
當時我超訝異的,我那人物創了一年多,他是第一個跟我說他知道那是啥咪意思的人,沒錯,就是希臘神話當中的月神。我一方面訝異於他對希臘神話故事的瞭解,另一方面暗忖:是的!我就是這麼天真無邪、氣質出眾!
追問之下,才知道他老兄是念外文系的,希臘神話讀得滾瓜爛熟了,當我把唯一的男角開上線時(呵……女角玩久了也會想當男生虧虧美眉嘛),他也差點瘋了。因為我唯一的男角叫「雅各」,正是聖經中的人物,而這一、兩年來他就是被這類專題折磨得半死,所以我們有時候會在遊戲裡面討論一些古典文學的東西,很妙吧?
這位竊笑兄很妙的另一點,就是他的打招呼方式,對交情不賴的同性朋友,他一律用「啵」,至於我,他則是用「踹」,但經常在他打出踹這個字之前,我已經先「飛踢」過去了。
是的,踹、啃、咬、飛踢、打,扁,是我跟竊笑兄的打招呼開場白,玩遊戲時是如此,不玩遊戲的現在,我們在MSN上也趁對方掛網不在的時候偷踹對方,不過當然是踹不到啦,因為他老兄跑去紐約唸書了,我們偶爾會在半夜的時候在MSN上聊一下,有時候充當這位小弟弟的心情垃圾桶。
四個月前,我還在寫第三者系列,當時正在構思「一個屋簷下」這個系列的大綱,老三有參考的對象,老大也有了,那麼老二呢?怎辦?我想不出來啊!
這時候,已經到紐約適應環境的竊笑兄上線了,我們有一搭、沒一搭的聊了起來,他的ID到了紐約還是沒變,老想要撲倒御姊,而且老愛玩有蘿莉的PS2遊戲,零紅蝶是他的最愛。(歎)
不知道為什麼,他竟然開始講起他國中的辛酸血淚史,當時的時間是半夜三點多,他在MSN上含淚泣訴他的笑話人生,我則在電腦前笑得差點斷氣,腦中頓時閃過一個念頭--哦耶!我有男主角了,就是你了!塵塵,你的倒楣事跡就是這本書的重點啊!
在此我要說明,本書中男主角國中時代發生的一切衰事,都是真人真事,血淋淋又令人噴飯,我還一度害怕得寫成上、下兩集,因為實在太好笑啦!
在我開稿的前幾天,又遇到了好一陣子不見的竊笑兄,他非常熱絡的踹了我一下之後說:「我有一個女朋友在小說出租店打工,我們聊到小說,我說我認識妳,她說妳的書在他們店裡出租率算前幾名的。」
明明是要幫我打氣加油的話,可我看到之後卻瘋狂大笑,心裡想著:你還敢說你認識我哦?你瘋了∼∼
我回他,「你還要說你是我下一本書的男主角哦(倒楣的那一面)。」之後再順便催序,要他準備好交給我。雖然他哀嚎他作文成績很差,可我非常大方的給他時間慢慢寫,沒要他第二天就交哦!
之後我們討論起,如果他幫我寫的序,被玩魔力又剛好認識我們的人看到了怎辦?
我的回答非常乾脆,「我早就不玩了,有差嗎?」他則瀟灑與我同進退,反正他在美國唸書也沒時間玩。
此刻,我提醒了他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噗,你那個在書店打工的女朋友,下下個月看到你當男主角的書,她會不會大笑?」明明書還沒出,也還沒有寫好,我已經在電腦前面大笑了。
他這才想起大事不妙,大喊「夭壽」,因為他那位女朋友跟他是國中同學,他的糗事她幾乎都知道。
當竊笑兄大聲呼喊還他清白的同時,還不忘怪罪糗事裡的那個學妹帶賽,抱怨時又從中抖出一些上回沒補充到的笑料,我的天啊!好想全部都寫起來!但若全部都寫出來的話,這本書會變成「竊笑兄的笑話人生」啊!
我又說:「我要在書上把你跟那個學妹配成一對。」
他看到之後的反應是「挖哩咧」三個字,足以想見他有多麼懼怕那位學妹了。
從他身上我可以得知,當一個男人碰上一個女人總會發生倒楣事時,男人躲都來不及,根本不可能配成一對!那是小說裡面才有的情節。
正因為是小說裡面才有的情節,所以我要把它完成,完成竊笑兄的笑話人生。
不過話說回來,竊笑兄跟那位學妹的孽緣並沒有結束,聽說前陣子他們才在國外巧遇,而他又被從天而降的可樂罐砸中--跑這麼遠還能遇到?!我只能說,竊笑兄,你保重啊!
希望你平安回台灣!(拭淚)
第一章
人,人山人海的人群,一步出圓山捷運站就可看見將中山足球場團團包圍的瘋狂歌迷。
這是Luna樂團的演唱會,才中午十二點,距離開場還有七個小時,整個足球場周圍卻已擠滿排隊等著進場的歌迷,他們來自世界各地,不畏熾熱的太陽,排著長長的隊伍,只為等待七小時後的搖滾盛會。
這是中山足球場第一次舉辦三百六十度舞台的大型演唱會,也是Luna第一次大型戶外演唱會。為了慶祝成軍九年,他們把這值得紀念的演唱會辦在台灣--他們開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