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寫吉娃娃!」興奮興奮。
「哪有這種狗可以寫?」
「咦?」吉娃娃沒有入選噢,(我的狗男人--吉娃娃篇),很可愛呀,殘念。沒關係,我退而求其次,「那我要寫西施犬。」
「也沒有西施。」
「那博美?貴賓?臘腸?沙皮?牛頭梗?」
「沒有。沒有。沒有。沒有。沒有。」
世界名犬都沒有,那要寫什麼呀?!
「拜託,男主角耶!怎麼可以像那種小型犬啦?當然要高大威猛才行呀!」編輯果然是編輯,對男主角有市場性的要求。
厚!誰規定男主角一定要高大威猛的啦?!我就是想寫吉娃娃嘛--
然後編編開始念出這次系列挑好的四種狗,光聽到前兩隻,我就已經嘟嘴嘟到半天高了。
「……這種狗的缺點是冷酷。」
「我不要寫冷酷的男主角。」那是我的罩門,從第一本書寫到現在還沒有成功地寫出一隻冷酷的畜生。
「下一種狗的缺點是高傲(青筋一條)。」
「我不要寫高傲的男主角。」太高傲的人會讓我想開扁,我怕在第一章就發生男主角被作者毆到外層空間的慘劇。
「爆筋ing,再挑,再挑就扁妳)……再下一條狗的缺點是會迷路。」
「噗!狗會迷路?」終於聽出有一點點興趣,「什麼狗?」
「哈士奇。」
「哈、哈士奇?!」
就是那種我家後面鄰居養了三隻,每次牽出去散步都漂亮到讓人想撲過去偷摸兩把,明明是狗又帥得像狼,眼晴還是那種水水藍藍傳說能看到鬼飄飄的陰陽眼的--哈、士、奇?!(心窩小花一朵一朵一朵開,啵!啵!啵!)
「我要寫哈士奇!」趕快搶下來,嘿嘿。
「(終於解決這個麻煩精了,呼)好,那妳的書名是……(僅供參考的)交稿日是……最晚能讓妳拖稿到X月X日……有沒有聽到?」交代完畢,收線。
嘿,除了書名之外,其它都沒聽到啦。
得到心愛的狗狗,我開始查資料,果然看到哈士奇是種會迷路的狗,網絡上一堆可愛到不行的照片,讓我也好想養一條,不過又分別看到牠的優缺點,很快我就確定自己沒辦法養,所以五分鐘後就放棄了,但是滿載而歸的收穫讓我決定要在每一章節之前,將哈士奇的優缺點當作開頭。
既然要寫哈士奇,就要寫到這本書換成另一種狗就無法成立--這是我寫這本書的最高原則。
結果前幾章還沒啥大問題,後面越寫越困難,一方面是哈士奇的優缺點不能自行亂編,一方面是牠的優缺點也得配合我的故事進行,到最後,我花最多時間在寫的地方,就是每章開頭的那幾行(抱頭哭),還有些缺點是哈士奇的特色但我卻不能用的--例如:哈士奇換毛時,滿屋子飄散著雪花一般的驚人毛量……我不能狠到讓我的男主角掉發的情況如此精采,否則不用到第二章,我的男主角就頂上無毛了(噗),我是不介意啦,可是我怕過不了編編那一關。
但是讓我寫得最痛苦的地方卻是我最滿意的地方(所以當初咬牙沒放棄那樣寫是正確的,呼呼),前頭是狗狗的習慣及個性,故事內文也呼應在男主角身上,這就是我想要的「我的狗男人」的味道,畢竟他只是「像條狗」,而非「是條狗」,而相似的地方在哪裡,應該是書的重點(我認為啦)。
感謝網絡上豐富的資料,才能順利寫完《要你言聽計從》,除了狗狗的特性之外,還有一些養狗的常識,如果對於哈士奇有哪些地方寫得不對,也請愛狗、懂狗的人士多多見諒了(笑)。
不過當我寫到第三章時,聽說合作這一套書的作者已經有人交了稿,真是讓我傻眼兼萬分佩服(誰?!究竟是哪個佛山無影手,寫稿速度這麼快,分我一半啦,不然兩根手指頭也好)。嗚,聽到這個消息時,我只擔心自己又會拖過最晚的截稿日期……但是這也沒能激發我的速度和潛能(爆汗,我真是越來越痞了……),我還是慢慢的、慢慢的、慢慢的和我家哈士奇玩--本來書名我想改為《管好妳的哈士奇!》,因為正好也呼應了男主角的名字嘛(嘿),不過因為是套書,不能自己好就好,所以這個書名只好捨棄掉了,放在後記當個紀念(笑),但是我還是反骨地改掉了出版社之前的書名《要你百分滿意》,用了對狗狗說話的語氣--《要你言聽計從》,書名是某人青取的,感謝她(事實上我覺得《要你舔我腳趾》也不錯呀,毆死)!
第十章出現的那個角色,不知道有沒有人猜得出來他是誰?(笑),忘記的話,就回去翻翻《冰女對上火焰男》吧--這個暗示太明顯了啦,如果沒看後記提示就先猜出那個角色的寶貝們,請接受我的膜拜,因為你們應該是很死忠的支持者吧(啾)
算算這是參加甜蜜口袋第二次的合作套書了,合作的作者群同樣是謎(每次都不偷偷告訴我,人家會很好奇的好不好),不過還是很興奮,上回是二百號紀念,這次是四百號紀念,希望下次的六百號還能再見面(笑)但總覺得二百號的套書紀念才是不久之前的事情呀,怎麼這麼快又要四百號了(是我的時間過得太慢了嗎?),希望甜蜜口袋能長長久久下去(甜笑),它的成長茁壯要靠各位讀者的愛惜和支持啦!
每次寫到出版社活動的套書時,我的序文或後記好像就會爆很多字數(搔頭笑),不過剛好提到了序文或後記,就來聊聊這個吧--
對我自己來說,序文或後記是非常神聖的地盤,非到必要,我是不會輕易交出這塊地盤讓朋友來染指的(笑),我自己在看別的作者的書時,也是最先從序文入門,看看作者是怎麼構思這本書、看看作者的人生觀念、甚至是看看作者給讀者的感覺,有些作者的序文精采程度絕對不輸給小說正文,有些作者親切可愛,有些作者光是序文就讓人覺得她好聰明、好有主見,有時很喜歡很喜歡的作者在某一次序文或後記公休一次,都會讓我覺得好失落,感覺好像少了點什麼似的不過癮。
所以寫書到現在,我只曾經讓兩個傢伙出現在我的序文(或後記)胡作非為,不是我身邊只剩這兩個朋友,而是我喜歡自己動手寫自己的序文,當然我也時常寫序寫到不知道該說什麼,坐在計算機前苦思很久很久,但又覺得和讀者說些話是相當重要的事情,(雖然我也許言不及義,內容很像流水帳,哈哈,喂喂,看倌,不要跳到下一頁嘛,把我看完再說呀,淚)。可能因為我自己的記憶力也不算太好,常常寫著這本,忘了上一本,寫了下一本,又丟了上一本,因為本身內存不足,所以序文或後記正好也讓我拿來記錄我寫這本書的一些心情或雜記,當過了幾個月或是幾年甚至是幾十年再拿出來看,它對我的意義就相當相當的大呢!(我一定會記得沒辦法寫吉娃娃的心痛,嗚,咬手帕)
這本《要你言聽計從》是插隊的稿子,前一本《出牆小紅杏》裡提到了我正掙扎在三本稿子誰要先寫、誰要候補之際,卻收到套書的消息,只好讓它插一下隊,那三本,我還沒掙扎完哩(抱頭苦思),這叫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呀(目遠),所以下一本是什麼……一樣是個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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