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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方舟

  「青衣,不許穿那雙鞋!」一聲低喝嚇住了夏青衣正伸到鞋裡的腳。

  歐陽志剛像一隻老母雞似的,飛了過來,把她剛套在腳上的低跟皮鞋脫下來,又從鞋櫃裡拿出一雙小羊皮的平底鞋幫她穿上。

  「你非去不可嗎?」他問。

  她懶得搭理他,伸出另一隻腳,讓他幫她穿上鞋。

  「你可以先休學的,等生完孩子再去上學。」他仍不死心的勸她。

  她翻了翻白眼,打開門逕自走出去。

  他瘋了!自從看了許秘書買的那些書之後,他就變成了這副模樣。

  堂堂大總裁,在他那間豪華的辦公室中!看的不是公司報表,而是孕婦手冊。

  見到她之後,又會把從手冊上學來的知識,一股腦兒搬到她的身上。

  不許穿高跟鞋,不許化妝,不許用電腦,不許跑,不許跳,更離譜的是,最近居然纏著她不讓她上學。

  「等等,青衣,我送你去。」他慌忙穿上鞋,追上她。

  又來了,一百米不到的距離,他也要送?「你不上班嗎?」記得昨晚聽他說過今早有一個重要會議。

  「不急,送完你,我再去。」一手接過她的書包,一手攬著她的腰,小心翼翼地扶她上電梯。「當初應該買一樓的房子,電梯總覺得不安全。」「現在買也來得及。」她順著他的話。

  「你以為我不想呀!如果不是因為孕婦不宜搬家,我早就買了,省得讓電梯弄得成天提心吊膽。」

  夏青衣無奈地長吐一口氣,瘋了,他真是瘋了!這種迷信的說法他也信!「來,青衣。把這個吃了。」歐陽志剛端著碗進了書房。

  夏青衣從厚厚的原文書中抬起頭,看了一眼,油膩膩的雞湯看著就沒有食慾。

  「放那兒吧,我呆會兒吃。」孩子很乖,只是在初期有些反應,現在她懷孕五個月了,除了肚子鼓出來以外,她跟正常人沒甚麼區別。

  「先吃吧,涼了就不好吃了。」他拿起勺子餵她。

  他真是把她當豬了,每天不停的把各種食物塞到她的肚子裡。

  「剛吃過晚飯,我還很飽呢。」她跟他撒嬌,只有這種辦法才能讓他暫時忘了自己的使命。「抱我去看星星好不好?」

  她伸出雙臂環上他的脖子。

  他吻了她好一會兒!才抱起她回到臥室,輕輕將她放在床上,他點亮天花板上的燈,亮黃的燈一閃一閃的,像天上的星星眨著眼。

  他掀起她的衣服,露出她圓滾滾的肚皮,溫熱的嘴唇在她的肚子上游移。「寶貝!你今天乖不乖呀,有沒有惹媽媽生氣?」她的肚子被他弄得好癢,抓住他惹禍的頭,她假裝生氣的噘起嘴。「還說愛我生生世世呢,都是騙人的,你只疼孩子不疼我。」他無奈地笑著說:「這種醋你也吃?」拿下她的手,吻著她軟軟的手心,半晌後!他抬起頭直視她的眼腈,正色地說:「因為有你才有寶寶,我愛你,青衣。」過去的一切一幕一幕地從眼滑過,奇怪的是,其中只有幸福沒有憂傷,他在月夜下吻她,他抱著她坐在鞦韆上看星星,他眼中滿滿的柔情……

  「我也愛你。」曾在她心中默念過很多遍的情話,就這樣輕易地衝破她的心防,說了出來。

  他的眼睛驀然睜大,先是驚愕,然後狂喜,最後轉為深情,他緊緊地把她抱在懷中,身體微微顫抖,他以為自己一輩子也不會從她嘴中聽到這三個字的,可是現在他聽到了,生命中第一次他有了感恩的心。

  她的雙手環上他寬厚的背,感受他身體的顫抖,她的雙眼也慢慢濕潤。

  我愛你r簡單單的三個字,卻能帶給愛你的人最大的感動。

  尾聲湖畔的高級住宅區裡,錯落有致地建造了十幾棟棕色和白色相間的歐式別墅。

  在噴泉的南邊有一片樹林,樹林中隱約可見一棟別緻精巧的三層建築,圍在房子周圍的白色柵欄上爬滿粉紅色的薔薇,翠綠的草地上,鞦韆在風中輕輕搖擺。陽光下,房子的一角在閃光,仔細看,原來是一個球型的玻璃屋頂。

  據說別墅的女主人很愛看星星,所以男主人就建了一間有玻璃屋頂的房子。據說住在別墅裡的兩個人並不是真正的夫妻,可是他們比所有的夫婦都恩愛;據說他曾是她的姨丈……

  夏夜,星星在空中閃爍。

  「媽媽,你為甚麼這麼喜歡看星星?」一個童稚的聲音在有玻璃屋頂的房中響起。

  「因為有人告訴媽媽,死去的人會變成天上的星星。」夏青衣看著閃閃的星星,對兒子說。「每當夜幕降臨,他們就會在天上看著自己所愛的人。」「他們在看甚麼呢?」七歲正是孩子打破沙鍋問到底的年齡。

  「看他們是否幸福。」

  「甚麼是幸福?」

  「幸福就是——」她緩緩地說。「可以吃自己想吃的東西,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可以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那我也是幸福的,可以吃KFC,可以玩遊戲,可以和媽媽在一起。」小小的人兒愛嬌地問:「媽媽幸福嗎?」

  「媽媽……」

  門開的聲音打斷了夏青衣的話,一個黑影問了進來。

  「老婆,我回來了!」說著撲到躺在地毯上的人身上。

  「哎喲!爸爸,你壓到我了!」小男孩慘叫。

  黑影靜止了幾秒,然後問道:「小毅,你怎麼在這裡?」「我和媽媽在看星星。」小毅憤憤不平地說。「您每次都這樣,只看到媽媽看不到我。」

  歐陽志剛站起身,打開燈,看著地毯上已經坐起來的一大一小,念毅噘著嘴,委屈地瞅著他,青衣一臉哭笑不得。

  「對不起,爸爸錯了!下次一定先看見小毅,好不好?」

  他俯下身,親親兒子柔嫩的臉蛋。

  「您每次都這麼說!」小毅的嘴噘得更高了。

  夏青衣點點兒子的嘴,站起身幫歐陽志剛解領帶。「怎麼回來這麼早?」早晨離開家時,他告訴她今晚要陪兩個重要客戶。

  「和往常一樣,看書,接兒子放學。」她聳聳肩。

  「有沒有想我?」他貼在她耳邊問。

  「有!」她笑答。

  他每天都會這麼問,如果她回答沒有,那麼晚上在床上就會不得安寧。

  他著迷地看著她的笑容,情不自禁的說:「嫁給我!青衣。」當初的青澀完全被如今的嫵媚所取代,她現在已經是一個美麗的成熟女人了。

  她愈美他就愈不安。

  三十歲的她看起來像二十來歲的少婦。而自己呢?儘管腰板依然筆挺,身上沒有一絲贅肉,看外表也就三十幾歲,可是實際上,畢竟四十多歲了。

  十五歲的差距在年輕時不覺得怎樣,隨著年紀的增大,這種差距會愈來愈明顯,他現在最需要的就是用婚姻把她緊緊地綁在身邊。

  念毅無奈地翻翻白眼,又來了,從他有記憶開始,這種求婚戲碼每隔幾天就上演一次,演員樂此不疲,他可受不了。

  站起身,他準備回房間玩遊戲,以他多年的經驗,媽媽肯定不會答應,他還是早早離開得好,免得呆會兒充當炮灰。

  「明天陪我去個地方,好嗎?」她推開他逐漸逼近的臉,喊住正要離開的念毅。

  「等等!小毅,明天你也去!」

  「去哪兒?」念毅好奇地問。

  「去看一個人。」

  天氣晴朗,陽光明媚。

  ↑郊的豪華墓園裡依舊安靜祥和。

  姨媽的墓被打理得很好,墓碑很乾淨,看得出常常被擦洗,白色的菊花絢爛的開著。

  「小毅,叫姨婆。」夏青衣指著白荷的墓對念毅說。

  「姨婆。」念毅乖巧地叫,眼睛研究著墓碑上的字。

  「爸爸!」他突然指著墓碑對歐陽志剛說。「那上面有您的名字!」「夫歐陽志剛?」他歪著頭想了想。「姨婆的丈夫和您的名字一樣喔。」歐陽志剛低頭輕咳,避開青衣玩味的眼光。

  「小毅,爸爸帶你到那邊玩,讓媽媽單獨待會兒。」「好。」

  念毅牽著他的手離開。

  夏青衣坐在墓前的地上,輕輕撫摩著姨媽的照片。

  十年了!她終於有勇氣再見姨媽。

  「您不再想見我了嗎?」她輕聲地問,從懷上念毅以後,姨媽就沒再出現在她的夢中。

  「您記得嗎?我曾答應您兩件事:一是要離開他,一是要幸福,可是,現在我沒有辦法都做到。」她皺起眉頭。「離開他我將不會再有幸福,所以我選擇留在他的身邊,您會原諒我嗎?」

  一陣沉默之後,她接著說。「我不會嫁給他,歐陽太太的頭銜永遠只屬於您一個人。」

  風輕輕地吹,墓前的菊花輕輕地搖擺。

  孩子純真的笑聲在風中飄送。

  夏青衣望過去,看到念毅騎在歐陽志剛的肩上,伸手夠著樹上的野山杏。兩個人的笑容比陽光還要燦爛。

  彷彿知道她在看他一樣,歐陽志剛轉過頭,給了她一個飛吻。

  她笑了。

  其實幸福很簡單,只要你放開心,幸福就在你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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